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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功能分区概述及应用

时间:2023-06-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2年3月,《中国水功能区划》编制完成,并在全国范围内试行。2003年7月,水利部颁布实施《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水功能区的具体管理规定。

水功能分区概述及应用

2.8.2.1 水功能分区的目的

对水域进行水功能分区的目的,是确定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明确管理目标,强化保护措施,实现水域的分类管理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我国当前水资源保护形势严峻。水资源短缺,一些地区水资源开发已经接近或超过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故引发出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水污染状况十分严重。据2010年数据,监测评价的3902个水功能区中水质达标率仅为46%;17.6万km河流中,38.6%河长的水质劣于Ⅲ类;339个省界断面中,有48.7%的断面水质劣于Ⅲ类,直接威胁城乡饮水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通过实施水功能分区成果(即水功能区划),有利于协调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统筹好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省区间的关系,着力推进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度的有效实施。

按《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要求,2020年、2030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提高到80%、95%以上。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明确了大江大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省界水体等重要水域的功能和目标,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支撑,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维护国家水资源安全。

2.8.2.2 水功能区分级分类

1.水功能区定义

在《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 50594—2010)中,给出了水功能、水功能区和主导功能的定义。这些定义是从水体的社会功能角度出发给予的定义。①水功能指水体对满足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与作用;②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③主导功能是指,在某一水域多种功能并存的情况下,按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开发利用现状及经济社会需求,考虑各功能对水量水质的要求,经过功能重要性排序,确定的首位功能。

2.水功能区划分

水功能区划分采用两级体系(图2.8-1)。一级水功能区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共四类,旨在从宏观上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同时考虑区域可持续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一级水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二级分区,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不进行二级分区。开发利用区细化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共七类二级分区,主要协调不同用水行业间的关系。一级区对二级区具有宏观指导作用。各级水功能区的定义与水质目标见表2.8-1,划分条件与指标见表2.8-2。

图2.8-1 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系统

表2.8-1 各级水功能区的定义与水质目标

表2.8-2 水功能区的划分条件与指标

续表

2.8.2.3 我国水功能区划分历程

1999年12月,水利部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组织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水功能区划工作。

2002年3月,《中国水功能区划》编制完成,并在全国范围内试行。

2003年7月,水利部颁布实施《水功能区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水功能区的具体管理规定。

2001年10月至2008年8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推进水功能区划工作。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批复并实施了本辖区的水功能区划。

2010年5月,国务院以国函〔2010〕39号文批复了《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

2010年11月,国家标准《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正式颁布实施。

2011年12月,国务院以国函〔2011〕167号文正式批复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

2.8.2.4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按如下四项标准选定:

(1)国家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的水功能区。(www.xing528.com)

(2)重要的涉水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和重要的国家级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跨流域调水水源地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功能区。

(3)国家重点湖库水域的水功能区,主要包括对区域生态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的湖泊和水库水域的水功能区。

(4)主要省际边界水域、重要河口水域等协调省际间用水关系以及内陆与海洋水域功能关系的水功能区。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分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协调与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及水生态系统保护要求,科学确定水域主体功能,统筹安排各有关行业和地区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体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意识,要给未来水资源开发利用留有余地。

(2)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区划以流域为单元,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近远期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划体系和区划指标既要考虑流域层次上的管理和保护,又要兼顾区域层次上不同的水资源分区特点和开发利用的合理需求。对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和具有特殊保护要求的水域,划为保护区或饮用水源区并提出重点保护要求,切实保护水源,保障饮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3)水质、水量、水生态并重的原则。区划反映水资源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要求。水功能区划的制定和实施,既要考虑开发利用和保护对水量的需求,又要考虑其对水质的要求,还要顾及水生态服务功能的良性维持,尤其注意河源地区涵养水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流下游水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保护。

(4)尊重水域自然属性的原则。尊重水域自然属性,充分考虑水域原有的基本特点、所在区域自然环境、水资源及水生态的基本特点。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的成果见表2.8-3~表2.8-6。区划共涉及河流1027条,基本上是流域面积1000km2以上的河流,约占全国1000km2以上河流总数的2/3;涉及总河长17.8万km,湖库总面积4.33万km2,共4493个水功能区。

表2.8-3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一级水功能区划成果表 长度单位:km;面积单位:km2

注 对主要包括湖泊、水库等水域的水功能区,按面积进行统计;太湖流域部分水库水功能区按库容进行描述,其库容未计入全国统计数据。

表2.8-4 各水资源区中一级水功能区——保护区分类统计表 长度单位:km;面积单位:km2

表2.8-5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二级水功能区划成果表 长度单位:km;面积单位:km2

表2.8-6 各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统计表 单位:个

2.8.2.5 水功能区规划设计注意问题

在河流水系规划设计中,常常用到水功能分区,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学会查阅各省水功能区划。

开展河流水系规划设计,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分析河道的各项功能,因此要查阅工程项目所在水域的水功能分区。目前,各个省水利厅都有正式发布的水功能区划,不需要设计师自己划分。

(2)水功能区划通用原则和各个省自己的特点。

一般地,保护区禁止进行不利于功能保护的活动;保留区作为今后开发利用预留的水域,原则上应维持现状;在缓冲区内进行对水资源的质和量有较大影响的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申报批准;开发利用活动,不得影响开发利用区及相邻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由于各省水域自然特性和使用功能的差异,水功能区有自己的特点,有的省份如安徽还编制有地方标准。

(3)水功能区的监测断面位置。

每个水功能区都标识了监测断面的位置,有国家级的监测断面,有省级的监测断面。了解监测断面有助于判断污染物的来源和主要类型。

(4)水功能区的变更要经过审查批准程序,设计师不得随意变更。

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依据。社会经济条件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水功能区划进行调整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科学论证,提出水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报原批准机关审查批准。这是《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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