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政府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建设

政府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建设

时间:2023-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上,《意见》提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国家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接受政府监督,互通互享信息。”

政府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建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民众食品安全是政府代表人民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其引致的严重社会问题,往往会削弱政府的公信力、动摇政府的执政基础。近二十年来,加强政府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已成为行政改革的重要议题。一些西方国家政府部门通过监管体制创新、法律标准制定及充分发挥食品行业组织的作用,有力加强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我国政府在这些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正如《“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所指出的,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源头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工业‘三废’违规排放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非法添加和制假售假等问题依然存在,农药兽药残留和添加剂滥用仍是食品安全的最大风险。二是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全国1180万家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绝大部分为10人以下小企业。企业诚信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互联网食品销售迅猛增长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三是食品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尚有差距。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滞后,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农药兽药残留等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四是监管能力尚难适应需要。监管体制机制仍需完善,法规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监管队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业力量严重不足,监管手段、技术支撑等仍需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技术水平亟待提升。”[1]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19年5月9日)明确了到2035年“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上,《意见》提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国家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接受政府监督,互通互享信息。”[2]

政府通过政策法律的激励约束作用,能为食品透明供应链的建立及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文化舆论、法律标准、财税支持、技术支撑等环境条件,增强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食品的动力和能力,从而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民众的生命与健康,实现政府的善治目标。(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