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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雷电危害的有效技术措施

时间:2023-06-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宜采用有效的、可靠的连接方式将浮顶与罐体沿罐周做均布的电气连接,连接点沿罐壁周长的间距不应大于30 m。在棚内进行装卸作业的,棚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区域1区。接地点宜在管墩处,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Ω。

预防雷电危害的有效技术措施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2014)。

(一)金属储罐

1.钢储罐顶板钢体厚度不小于4 mm时,不应装设避雷针。铝顶储罐顶板厚度小于7 mm和钢储罐顶板厚度小于4 mm,应装设防直击雷设备。

2.金属储罐应做环型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并应沿罐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罐壁周长间距不应大于30 m,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 m。引下线宜在距离地面0.3~1.0 m装设断接卡,用两个型号为M12的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宜将储罐基础自然接地体与人工接地装置相连接,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Ω。

3.浮顶金属储罐应采用两根截面不小于50 mm2的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将浮顶与罐体作电气连接,其连接点不少于两处。宜采用有效的、可靠的连接方式将浮顶与罐体沿罐周做均布的电气连接,连接点沿罐壁周长的间距不应大于30 m。

4.金属储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切水管、透光孔等金属附件应等电位连接。

5.与金属储罐相接的电气、仪表配线应采用金属管屏蔽保护。配线金属管上下两端与罐壁应做电气连接。在相应的被保护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浪涌保护器。

(二)汽车槽车和铁路槽车

1.露天装卸作业,可不装设避雷针(带)。在棚内进行装卸作业的,棚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区域1区。

2.装卸油品设备(包括钢轨、管路、鹤管、栈桥等)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冲击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 Ω。

(三)金属油船和油驳

1.金属油船和油驳的金属桅杆或其他凸出物可作接闪器。如船体的结构是木质的或其他绝缘材料的,则应把桅杆或其他凸出的金属物与水线以下的铜板连接。

2.无线电天线应装浪涌保护器。

3.雷暴时宜中止装卸油品,并关闭储器开口。(www.xing528.com)

(四)生产装置

1.生产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顶板厚度不小于4 mm时,可不设避雷针保护,但应设防雷接地。

2.甲、乙类厂房、泵房(棚)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泵房(棚)应采用避雷带(网),其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8 m,网格不应大于10 m×10 m或12 m×8 m;

(2)进出厂房、泵房(棚)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所穿钢管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厂房、泵房(棚)外侧应做一处接地,接地装置应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避雷带(网)接地装置合用。

3.丙类厂房、泵房(棚)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平均雷暴日大于40 d/a的地区,厂房、泵房(棚)宜装设避雷带(网),其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18 m;

(2)进出厂房、泵房(棚)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所穿钢管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厂房、泵房(棚)外侧应做一处接地,接地装置应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避雷带(网)接地装置合用。

(五)管路

1.输油管路可用其自身作接闪器,其弯头阀门、金属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 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连接处应压接接线端子。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金属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但应构成电气通路。

2.管路系统的所有金属件,包括护套的金属包覆层,应接地。管路两端和每隔200~300 m处,以及分支处、拐弯处均应有接地装置。接地点宜在管墩处,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Ω。

3.可燃气体放空管路应安装阻火器或装设避雷针,当安装避雷针时保护范围应高于管口2 m,避雷针距管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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