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不全、失灵或存在缺陷,如使用木工加工机械、金属加工设备等无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或防护装置装设不当;使用机械设备无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现场的电力线路部分或电气设施的绝缘损坏,使导电体外露或外壳带电。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存在缺陷。
①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的出厂设计不当,本身结构不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② 设备、设施等的制动装置有缺陷,使制动装置失灵,不能起制动作用而出现脱滑、松动等现象。
③ 工件有锋利的毛刺、毛边,施工人员接触使用时受到扎、划等伤害。
④ 强度不够。如吊重物的绳索不符合吊重安全系数、小于安全吊重系数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⑤ 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如现场施工使用的变压器、电动机等超负荷运行;场内运输车辆超重、超高、超宽、超长、超速行驶和超越规定载人。
⑥ 设备、设施、工器具、机械等,因维修、调整不当,维护保养不良,而造成其失灵。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不能起到保护人体的作用。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防护用品、用具本身有缺陷。
4)生产施工现场环境不良。
① 现场施工照明光线不足,使施工人员工作时视线受限,而影响安全施工。
② 施工现场通风不良,使施工人员感觉呼吸困难,或有害气体不易散发、排放,造成人员中毒。(www.xing528.com)
③ 作业场所狭窄,使作业人员工作受限。
④ 作业现场杂乱,物件随意堆放,线缆乱接乱拉,使工作人员搬运设备、转移行走时随时都有被绊倒、碰撞的发生。
⑤ 作业现场交叉作业的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合理、不安全,没有采取合理避让的原则安排交叉作业。
⑥ 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或中间产品),因其本身的物理、化学的性质而释放部分能量,这些释放的能量,有可能含有有害物质而对人体或其他物品造成侵害,形成不安全状态。
⑦ 作业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因火种管理不善或受碰撞产生火花而引起火灾或发生爆炸。
⑧ 物从高空坠落将人员或其他设备打击而受伤害。
⑨ 设备中气体泄漏,极有可能引起作业人员中毒,如六氟化硫(SF6)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泄漏而产生毒素,作业人员呼吸到或接触到皮肤,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或皮肤过敏。
⑩ 10发电设施的调试启动时,发生高温蒸汽跑、冒、滴、漏等,潜藏着烫伤人体的危险。
⑪高速运转的机器设备操作不当,将人员轧伤或轧死。
⑫堆料堆放过高或堆放不当,使其倒塌,造成伤物、伤人的现象,或堆放位置不妥,堵死交通道路或使道路不畅等。
从大量易发生的事故和异常的调查分析中看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引发的事故,有很多情况下是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在做紧密“配合”而完成的。如果人的不安全行为不配合或起到反制的作用,那就是作业人员切实按章办事,认真执行规程,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当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时能起到转移、制止、化解的作用,那就会减少事故,甚至不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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