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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状态的分类和表现形态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种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形成不完全相同的状态,表现为不同的犯罪形态,主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犯罪状态的分类和表现形态

各种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形成不完全相同的状态,表现为不同的犯罪形态,主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1.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形态。

犯罪预备包括准备犯罪工具、调查犯罪场所和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现场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现场、追踪被害人或者守候被害人到来、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拟定实施犯罪的计划以及其他犯罪预备行为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即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2.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状态。

犯罪未遂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没有得逞,即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没有完成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没有完成犯罪;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www.xing528.com)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而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行为手段、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3.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状态。

犯罪中止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既可以发生在犯罪的准备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还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而结果尚未发生前。

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的行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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