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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形理据的丧失及其在汉字演变中的影响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形理据的丧失是指一些汉字在隶定楷变过程中,构件发生了变异,导致丧失了原有的造字意图。二字的声部、韵部均不相同,“不”已不具备标注读音的作用,丧失了原有的造字理据,成为一个标义构件与记号构件组合而成的汉字。从这三个字形中我们可以看出构形理据由传承走向隐匿直至丧失。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部分的独体字,都属于构形理据丧失的汉字。“土”与“火”的意义组合得不到“赤”的意义,“赤”在隶楷文字阶段丧失了构形理据。

构形理据的丧失及其在汉字演变中的影响

构形理据的丧失是指一些汉字在隶定楷变过程中,构件发生了变异,导致丧失了原有的造字意图。在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共有441字完全或部分地丧失了构形理据,占总字数的29.6%。

古文字时期的象形字在魏晋南北朝隶楷文字阶段全部丧失了构形理据,因为隶楷文字阶段已经变圆转曲折、“画成其物”的线条为横平竖直的笔画,丧失了象形性。如“日、月、山、水”等字,在古文字阶段都是尽量用线条描摹其形态,用事物的形象来标示整字的意义。可是在隶楷文字阶段,这些事物的形象已经根本无法看出。这些汉字可归为构形理据丧失类型。

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还出现了一些形体大量省减,与现行简化字同形的字样。这些字样将标音、标义构件省减,丧失了原有的造字意图。如“東”,在小篆阶段为“从日在木中”的会意字,魏晋隶楷文字阶段出现了写作“东”的字形,“东道絕久,实乏牢物”(流沙坠简·简牍遗文41)。小篆字形中的构件“日”与“木”在隶楷文字阶段都已经看不出来了,“东”成了一个记号字,丧失了原有的构形理据。

再如“還”,《说文·辵部》:“還,復也。从辵瞏聲”。小篆字形作img, 在小篆阶段为“从辵瞏声”的形声字,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已经写作“还”,“去三月一日骑马诣元城收责(债),期行当还不充……”(流沙坠简·简牍遗文17·20595),将标音构件“瞏”改写作“不”。《玉篇》注音:“还,胡关切”;“不,甫负切”。二字的声部、韵部均不相同,“不”已不具备标注读音的作用,丧失了原有的造字理据,成为一个标义构件与记号构件组合而成的汉字。由“還”写作字形较为简单的“还”,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小篆阶段,写作img,可以拆分出两个直接构件“辵”与“瞏”,四个二级构件“彳、止、罒、袁”。魏晋南北朝隶楷文字阶段,出现了下列形态:img(孔纸4·20627)、img(流沙坠简·簿书类29·20140)、img(流沙坠简·简牍遗文17·20595),这些字样一个较一个简化。这三个字样中,全部将“彳”与“止”黏合为“辶”,字形得到简化。第一个字样的标音构件“瞏”还基本保留了小篆时期的写法,到第二个字样中已经将二级构件“袁”简化成“不”,到第三个字样中已经只剩下两个直接构件“辶”与“不”。从这三个字形中我们可以看出构形理据由传承走向隐匿直至丧失。(www.xing528.com)

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部分的独体字,都属于构形理据丧失的汉字。如“父”,小篆字形作img,《说文·又部》:“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取“手持杖教子”的造字意图。进入隶楷文字阶段,已经拆分不出构件“手”与“杖”,看不出原始的造字理据。

再如“白”,《说文·白部》:“阴用事,物色白。从入合二。二,阴数。凡白之属皆从白”。商承祚《〈说文〉中之古文考》:“甲骨文金文、钵文皆从日锐顶,象日始出地面,光闪耀如尖锐,天色已白,故曰白也。”[4]无论“白”在古文字阶段是“从入合二”的会意字还是“象日始出地面”的象形字,到了隶楷文字阶段,已经成为一个不能拆分且失去象形意味的记号字,丧失了构形理据。

有些构形理据丧失的汉字源于隶定楷变过程中构件的变形,一个构件改变形态甚至变成另外一个构件,已经不能再体现原始的造字意图。如“赤”,《说文·赤部》:“赤,南方色也。从大从火。凡赤之属皆从赤”。小篆字形作img。“赤”的造字意图是要反映大火的颜色,所以从大从火,是会意字。隶定楷变过程中,将本写作“大”的构件改写为与之形近的构件“土”,将构件“火”改写作“img”。“img”可以视为是“火”的变体之一,“火”作为构件出现在字的底部时还经常写作“灬”。“大”与“土”却是两个截然不同,具有各自音、义的独立构字成分。“土”与“火”的意义组合得不到“赤”的意义,“赤”在隶楷文字阶段丧失了构形理据。同样的情况还有“走”,隶定楷变过程中,也将代表人形的构件“大”变形为“土”,使整字丧失了原来的构形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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