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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据传承与汉字构形的音义关系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理据的传承是指在隶楷文字阶段沿袭了古文字阶段的构形理据,还可以看出整字的构字理据,可以看出构件与整字之间的音义关系。魏晋南北朝简牍文字中对古文字构形理据进行传承的汉字共807个,占总字数的54.1%。“赐”在此时,仍然能显示出当时的造字意图,这样的汉字可被视为对造字理据传承的汉字。将变形后的构件恢复到整个部类仍然可以找到其所标示意义的汉字,这类汉字可归入对原始构形理据传承的汉字。

理据传承与汉字构形的音义关系

理据的传承是指在隶楷文字阶段沿袭了古文字阶段的构形理据,还可以看出整字的构字理据,可以看出构件与整字之间的音义关系。从理论上来讲,汉字是表意系统的文字,只要汉字的这一本质属性没有发生改变,汉字的构形系统就应该是一脉相承的,这也正是直至今天,甲骨文金文仍然可以被认读的原因。虽然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变化,形体有了很大程度的变化,但只要将各时期的字形排列在一起,还是可以寻找到其演变的轨迹。

魏晋南北朝简牍文字中对古文字构形理据进行传承的汉字共807个,占总字数的54.1%。如“賜”,《说文·貝部》:“賜,予也。从貝易声”。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有这样的用例:“嘉禾二年冬賜布一匹”(竹简8304·30887),此处“赐”为赏赐之意,赏赐的东西非钱即物,字义与钱物有关。据《玉篇》的注音,“赐,思渍切”;“易,余赤切”。二字的韵部相近,“易”在这里具有标示整字读音的作用。“赐”在此时,仍然能显示出当时的造字意图,这样的汉字可被视为对造字理据传承的汉字。

再如“教”,《说文·教部》:“教,上所施下所效也。从攴从孝。凡教之属皆从教”。“攴”是用以“教”的方法,“孝”是“教”的目的,是一个会意字。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有这样的用例:“兵曹史高徽白教如右前……”(流沙坠简·简牍遗文53·20545),此处为教导的意思。“攴”与“孝”合成了“教”的意思,也是传承原始造字意图的一个汉字。

有些汉字在隶定楷变过程中,构件的形态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如“火”写作“灬”“心”写作“忄”等,但只要将从“灬”、从“忄”的字全部排列在一起,还是可以看出这两个构件所标示的意义。如“热”“烈”“煎”等都与“火”的意义有关,“快”“怕”“情”“慎”等都与心理状态、内心活动有关。将变形后的构件恢复到整个部类仍然可以找到其所标示意义的汉字,这类汉字可归入对原始构形理据传承的汉字。(www.xing528.com)

大部分在古文字阶段的形声字与会意字仍然保留了其原始的造字意图。

在魏晋南北朝简牍用字中有一半以上的汉字传承了原始的造字意图,说明隶楷阶段的汉字在总体上还是保持了汉字构形系统的一脉相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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