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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性道德与现代社会的性法律约束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即便如此,并不意味着传统性道德占据了绝对的市场份额。从许多方面看,传统性道德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命题,总体而言,传统性道德倾向于对性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在文明社会,传统性道德约束力的减弱,意味着性法律约束力的增强,但基于性的禁忌、种群的优化等因素的传统性道德将一直存在。

传统性道德与现代社会的性法律约束

一方面,借助绝对的舆论导向以及道德审判,传统性道德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另一方面,借助从宗教到宫廷乃至习俗的强大支持,传统性道德握有不容对手反抗的力量。即便如此,并不意味着传统性道德占据了绝对的市场份额。但现实仍然在性道德中占据着从内容到形式的支配地位,尽管这种支配有时候显得超前,更多时候显得滞后。性道德中“正常”与“异常”、“好”与“坏”、“善”与“恶”等基本表达了社会一般道德的理想与批判,因此,性道德的一些看法和规范通常会维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比如19世纪的欧洲,卖淫十分猖獗,但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标准仍然保持一致:“贞洁的女人是好女人,她们应该拥有完整的家庭,拥有丈夫的爱,拥有社会的尊重;卖淫的女人是坏女人,她们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配。她们是社会传统道德的破坏者,是疾病的传播者,是好逸恶劳的一类,她们只是人们唾弃和辱骂的对象。”[98]

性道德处于一个不断变化和演进的过程。从许多方面看,传统性道德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命题,总体而言,传统性道德倾向于对性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古代中国封建礼教倡导“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严禁“琐语淫词”,当然上层可以妻妾成群。经历了古希腊罗马的性放纵之后,中世纪基督教会倡导禁欲主义并身体力行。禁欲主义的理论和做法达到非常严厉的程度:独身优于结婚;与生育无关的“性”是堕落、污秽和有罪的;禁止传教士结婚;禁止避孕和堕胎;处罚同性恋及自慰者;夫妻性交仅限于男上女下一种姿势……传统性道德的规范并非一成不变,中国性规范历经了商周时代的宽松及至宋明时代的禁锢,辛亥革命后,性的禁锢骤然回归性的宽松或者说性的自主。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大陆对性的约束程度可以用“一夜之间”加以形容,即一夜之间从宽松到严厉;30年后,性重归我行我素,性之顽强由此可见。同样,性在西方社会历经了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自由及至中世纪的基督教禁欲主义及至文艺复兴时代的“复兴”,20世纪50年代后突起的性革命在30年后归于沉寂。(www.xing528.com)

性道德的变化跟性道德的形成一样,都有合乎其理的原因,不同的是,性道德的变化在一些地区往往充满了争论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在文明社会,传统性道德约束力的减弱,意味着性法律约束力的增强,但基于性的禁忌、种群的优化等因素的传统性道德将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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