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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民普选权确立的演变历程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个历史的悖论在于,尽管英国男子普选权的实现非常艰难,但是英国人民对普选权的诉求确实是最早的,甚至在人们对普选权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的时候,英国人就提出了普选权的要求。要理解英国普选权要求早发的原因其实并不困难。而普选权的首次呼声出现在内战期间。英国普选权扩张的机制就是通过议会改革的方式慢慢实现的。所以,对于英国普选权的逐步确立,我们完全可以以时间为节点,简单加以概括。

英国公民普选权确立的演变历程

一个历史的悖论在于,尽管英国男子普选权的实现非常艰难,但是英国人民对普选权的诉求确实是最早的,甚至在人们对普选权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的时候,英国人就提出了普选权的要求。

要理解英国普选权要求早发的原因其实并不困难。在英国普选权实现之前,所谓“普遍”选举依然是作为“特权”的形式出现与存在的,而这种特权,首先是相对于更为底层的劳动大众而言的;其次,和欧洲大陆国家一样,多半是由于国王财政紧张,进而要求自治城市与乡村贵族以税收支持“权利让渡”的制度化形式;最后,同时也是相对于王权而言的。在英国的历史上,王权与诸侯、大贵族的斗争是人民耳熟能详的事情,而英国土地拥有者、骑士阶层与城市平民的代表权恰恰是在贵族与王权斗争过程中慢慢争取过来的。从13世纪中叶开始,乡村骑士和城市平民就先后进入议会。所以,作为支配阶级的大小土地贵族群体,声称拥有支配阶级内部大致均等的普选权是并不为过的事情。而在国王与大贵族之间的冲突不断升级的情况下,贵族为了寻求更多的支持者,国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大多乐意扩大骑士与平民的代表权。这也即是政治冲突过程中的普遍规律。〔18〕

英国大贵族对抗王权的斗争的特点就是,以议会等制度化形式为据点,并且充分尊重英国的法治传统,每次的斗争都以国王认可的法律制度规范为主要追求。进而,即使国王后来,或者后来的国王多半会否定先前的承诺,但是这些承诺无不慢慢积淀为历史性的传统与惯例,激励并支撑着后来的不断下沉的民众抗争。最为人民所津津乐道的显然就是1215年的《大宪章》(Great Chart),随后的《牛津条例》(the Provisions of Oxford)、西门议会(Simon Great Council)、模范议会(Model parliament)等。而普选权的首次呼声出现在内战期间。随着内战的不断深入,底层士兵所代表的小地产所有者(freeholder)的呼声得以发出,即历史上的平等派(leveller)所要诉求的平等选举权。不仅如此,通过他们的《人民公约》(Agreement of the People)我们可以看到平等派的权利诉求带有十分广泛的政治经济要求:论述人民是国家一切权利的源泉,要求赋予全体成年男子以普选权;取消上院;停止圈地(enclosure),把以前夺取的公社土地还给农民;废除专卖权,取消什一税等。〔19〕在当时,这些要求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其对广大民众而言,这些广泛的政治经济权利诉求的影响非常深远,特别是对后来的宪章运动,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男子普选权的政治要求。

英国普选权扩张的机制就是通过议会改革的方式慢慢实现的。因为英国议会民主制是英国近现代政治民主化的核心机制,也是民众参与政治的主要渠道。虽然普选权的每一次扩张都是小步伐的,但是对议会民主制度的变迁而言则是巨大的,这就是英国政治公民身份制度变迁的特殊性。不管是王权与贵族的逐渐衰弱,还是议会主权、责任内阁的逐步确立,资产阶级政党体制的建立,都是在议会改革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取得的。而普选权运动,几乎都是以各种相对和平与正式的渠道,包括议会请愿〔20〕社会运动与抗争的形式向议会施压,进而通过议会改革法案实现选举权的扩张。同时,我们也可以归纳,19世纪到20世纪上半期的具有一定社会公民权保护性质的社会立法也都是在以议会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议会法案的形式实现的,就是在这里,劳工议员代表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所以,对于英国普选权的逐步确立,我们完全可以以时间为节点,简单加以概括。1780年英国人口800万,英格兰和威尔士只有21.4万人拥有选举权,不到总人口的3%。〔21〕按照1832年议会通过的选举改革法,56个衰败选区(rotten borough)被取消,30个较小的选区由两个席位减少为一个,这些议席转给伦敦和其他新兴大城市,新增加了40多个新选区。规定农村地区拥有10镑以上的年收入地产所有者或者年租金超过50镑的佃农,城镇选区拥有10镑以上的房产持有者等可以拥有选举权。由此,工商业资产阶级和一部分中产阶级获得了选举权。全国选民大约增加了30万,即由1831年的51万增加到81万,成年居民的选民比例从5%提高到8%。1867年英国第二次选举法改革,清除了46个衰败选区,各个大城市都拥有了3个议员席位,各郡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由10镑降低为5镑,在城市租房12个月内付租金10镑的人也可以获得选举权。改革以后,英国选民由改革前的130万增加到250多万,一部分工人阶级,即熟练工人获得了选举权。1884年与1885年,第三次选举法改革,规定各郡租用住房年付房租达到10镑的人也得到了选举权,选民人数由1883年登记的315万增加到选举法改革后的570多万,许多工人阶级获得了选举权,基本实现了男子普选权。1918年通过《国民参政法》,基本实现男子普选权,30岁以上女子实现普选权;1928年取消领取救济金的人员没有选举权的限制,实现男女平等选举权,选民增加了500多万。〔22〕(www.xing528.com)

我们通过德里克·比尔斯(Derek Beales)以及通用克雷格(Craig)的数据可以看出英国每次议会改革所增加的选民数量和比例。(见表2.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英国历次议会改革要数1832年的幅度最大,其增加选民的比例也最大。当然,我们要考虑到,1832年之前的选民数的基数太小,所以增加的幅度会很大。

表2.2 英国前四次《改革法案》出台前后选民数量的增长比例〔23〕
(选民数单位:万人,增长比例:%)

但是英国人民追求普选权的运动以及政治公民身份制度的逐步确立却不能如此简单地进行概括,其深刻的蕴涵必然要通过其复杂的政治过程中去理解与概括,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分析,尤其是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阶级结构与政治行动策略互动等一系列分析,进而能够更为深刻地理解英国政治公民身份制度确立的成败机制。英国议会改革最为典型,而最为关键的是1832年的议会改革,因为这是首开先例的、推动政治公民身份扩展的重要政治社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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