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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区别和特点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我国权威工具书《辞海》,对事业单位会计也有一个简单的概念,认为事业单位会计是“适用于文化、科学、教育、社会福利、救济等事业单位的一种专业会计”[1]。

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区别和特点

在我国,“事业”一词具有多种内涵。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类:

1.农业林业气象水利等社会基础公共服务部门;

2.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事业部门;

3.民政福利与社会保障机构、公共医疗卫生与防疫部门;(www.xing528.com)

4.基础科学研究机构;

5.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与中介机构;

6.其他事业单位,如工业、交通、商贸等部门所属的各类非营利机构等。

我国的事业单位处于政府组织向非政府组织和营利组织的过渡地带,负责向社会提供各式各样的公共产品与服务,这些产品与服务的属性从纯私人品到纯公共品一应俱全。事业单位会计同样也处于政府会计向企业会计的过渡带:首先,从会计要素的分类来看,事业单位会计会计准则允许单位在支出和费用之间做出选择,也即可以实行简单的成本核算;其次,从资金来源看,完全依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已经很少,即使提供的是纯公共品,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服务成本收取一定的补偿;最后,事业单位营利性的收入及经营结余需要依法纳税。我国权威工具书《辞海》,对事业单位会计也有一个简单的概念,认为事业单位会计是“适用于文化、科学、教育、社会福利、救济等事业单位的一种专业会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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