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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正调节变量的研究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结已有的研究结论,探索程序公正的调节变量,对理解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Van Prooijen等研究发现与回避情境相比,当人们处于获得情境时,个体对程序是否公正更加敏感。因此他们的程序公正判断更多的受是否有发言权的影响。

程序公正调节变量的研究

前面的程序公正的相关理论的介绍,可以部分地解释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然而,这些理论都是从比较宏观的视角来看问题的,在解释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时都存在着缺憾。

为了深入探讨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很多学者从调节变量的角度入手,考察特定的情境下程序公正的效果;还有一些学者从中介变量的角度入手,探讨程序公正的影响过程。目前对作用机制的探讨前者居多,国外已经积累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结已有的研究结论,探索程序公正的调节变量,对理解程序公正的作用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这些实证研究进行总结,发现如下几类变量对程序公正的效果起调节作用。

(1)情境变量

程序公正具有情境依赖性,在不同的情境下给予同样的对待,带给个体的感受有很大差异。当人们处于不确定性高的情境中,如对某些事情失去控制、不能预料到结果如何时,人们更在乎程序是否公正。Van Den Bos(2001)通过三个实验研究证实了这一点。研究者让被试回忆失控的事件或是不确定的事件来唤起被试的不确定感,与回忆普通事件相比,那些回忆不确定性事件的被试由程序是否公正所引发的消极情绪反应的差异更大,即在不确定性高的情况下,程序公正的变化可以引起个体消极情绪的更大变化。De Cremer等(2008)的研究与之类似,他们通过使被试回忆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归属于某一群体,唤起被试的归属不确定感,发现在归属不确定的情境下,是否有发言权影响个体的群体认同。除了实验研究也有相关研究发现不确定性对程序公正效果的调节效应,Lind等(2000)发现与雇佣过程中的公平对待相比,工作终止过程中的公平对待对考虑起诉有更强的影响,因为与雇佣过程相比,解聘时个体面临的不确定性更高,不能确定是否能找到新的工作。还有研究发现个体在工作环境中,对工作标准和合适的行为的不确定性越高,程序公正与工作满意度之间的关系越强(Diekmann,Barsness,&Sondak,2004)。

以上研究中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普遍的不确定性,是指向社会环境的,当个体的自我认同或自我接纳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时,个体对程序公正存在着类似的反应。De Cremer和Sedikides(2005)通过自尊稳定性量表以及自我怀疑量表对被试进行区分,高分组的被试属于高自我不确定性组,均发现高自我不确定性的个体对由程序公正变化所导致的情感(积极、消极情感)、认知(公正判断)和行为(合作倾向)反应更强烈。前面几项研究表明,指向自我的和指向社会情境的不确定性都会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敏感性,即当人们处于需要应对生活中的不确定性的情境中时,会对程序是否公正更加在意。

个体所处的群体环境也会影响个体的程序公正感知,个体在感知到被群体包容和感知到被群体排除时对程序公正的反应是不同的。Van Prooijen等(2004)研究发现群体归属感对发言权效应起调节作用,公正的程序可能传递了一个被群体包容的信息,而不公正的程序则传递的是被群体排除的信息,因而当个体感知到被群体包容时,个体对有发言权的程序的满意度以及对公正的判断高于被群体排除时,即个体感知到被群体包容时的发言权效应大于被群体排除时。类似的研究还发现,个体对群体的认同感强时,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更强(Lind,Tyler,Huo,&Smith,1996)。

在获得情境和回避情境下个体对程序是否公正的在意程度也不同,获得情境如个体想要得到晋升,回避情境如个体想要避免惩罚。Van Prooijen等(2006)研究发现与回避情境相比,当人们处于获得情境时,个体对程序是否公正更加敏感。因为当人们处于获得情境时对与获得相关的线索更敏感(Higgins,1997、2000),而程序公正提供了与之相关的线索。

以上研究可以发现个体所处的情境特点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感知,不同的情境激发个体不同的需要,如果程序公正恰好可以满足这种需要时,则该情境会增强程序公正的效应。除了情境因素外,人们对公正的偏好是稳定且因人而异的(周浩、龙立荣,2007),即一些特质因素也影响人们对程序公正的态度。

(2)特质变量

个体是否相信自己的发言是有意义的影响其对程序公正的态度。生活在高权力距离文化中的个体比生活在低权力距离文化中的个体更少受发言权的影响,即在低权力距离文化中(如美国)发言权的水平与组织承诺之间的正相关高于高权力距离文化中的个体(如中国)(Brockner,Ackerman,Greenberg,Gelfand,Francesco,&Chen et al.,2001)。因为高权力距离价值观的个体在与权威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受到角色限制的影响,他们认为由权威进行决策是社会等级的本质方面,相反持低权力距离价值观的个体,希望权威能与他们分享权力,并且认为在决策的过程中他们有权力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高权力距离的文化使个体认为自己的意见不会受到重视,因而即使给予发言权个体也觉得意义不大。同样,不同自尊水平的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也不同。高自尊的个体非常自信自己能在决策的过程中提供非常有意义的投入,与低自尊的个体相比更在意是否有发言权(Brockner,Heuer,Siegel,Wiesenfeld,Martin,&Grover,1998)。

个体是否喜欢拥有发言的机会也影响程序公正的效果。高控制感的个体更在意是否有发言权,如社会支配倾向高的个体喜欢控制,比低社会支配的个体更加在乎是否有发言权。因此他们的程序公正判断更多的受是否有发言权的影响(De Cremer,Cornelis,&Hiel,2008)。同样,开放性的个体喜欢开放性的程序,即每个个体是平等的,都应享受发言权机会。Fischer和Smith(2006)研究发现,在开放性(openness to change)特质的人群中,程序是否公正对结果变量的作用大,在保守性(conservation)特质的人群中程序公正对结果变量的作用小,即开放性的个体更在意程序是否公正,而保守性的个体则较少的受程序是否公正的影响。

自我中心的个体更在乎决策的程序是否公正。Van Prooijen等(2008)发现是否有发言权对自我导向的个体的影响(包括认知、情感以及行为)大于社会导向的个体,因为自我导向的个体只关注个人利益的分配,而社会导向的个体同时关注自己与他人利益的分配。这也符合工具性理论和关系模型的观点,因为自我中心的个体都是出于利己的动机,所以更加在乎程序是否公正。(www.xing528.com)

不同的个体对程序公正的敏感性不同,不同特质的个体的内在需要不同,因而会对程序公正有不同的反应。虽然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偏好,但是个体都会关心由程序所带来的结果,因此除了情境与特质变量外,与结果相关的变量也会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

(3)分配结果变量

决策结果与自身利益的相关性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Van Den Bos和Spruijt(2002)发现决策的适宜性(appropriateness of decisions)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决策的适宜性指个体适不适合在决策的过程中被给予发言的机会,比如在决定每个清洁工每天能打扫多少间教室时,给清洁工以发言的机会就是适合的,而给他们发言权参与学校的学科发展规划就是不适合的。研究发现当决策是适合的时候,即对个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符合其角色的决策时,发言权效应存在,给予发言权时对程序公正的判断高于没有发言权时;当决策是不恰当的时候,即对个体来说参与决策的内容与其本身关系不大或者不适合其社会角色时,发言权效应不存在。

结果是否符合个体的意愿影响其对程序公正的感知。Blader(2007)研究发现合意的结果能提升人们对程序公正的感知,并且这种效应受程序公正信息明确性的调节。在程序公正信息不明确的情况下,即在缺乏可以表明程序是否公正的信息时,合意的结果更能提升人们对程序公正的感知。另外Skitka等的研究发现,当结果违背了个体的道德需求时,即使程序是公正也不能提高个体的程序公正感知,即存在一种道德违背效应,无论使用何种程序都不能提升个体的公正感知(Skitka,2002;Skitka&Houston,2001;Skitka&Mullen,2002)。除了道德违背效应,Mayer等(2009)研究发现还存在认同违背(identity violation)现象,即当决策的结果违背了个体的个人认同或社会认同时,即使公正的程序个体也觉得是不公正的。可以看出,无论是个人导向的认同违背还是社会导向的认同违背,都会削弱个体对程序公正的感知。

最后,结果依赖性影响个体的程序公正判断。结果依赖性指结果是否依赖于权威的决策,当结果依赖于权威时,发言权对个体程序公正判断的影响小于结果不依赖于权威时(Van Prooijen,Van Den Bos,&Wilke,2007)。如果个体相信他们的结果是由权威决定的,个体认为权威可能不会考虑他们的观点,也就不会太在意是否有发言权。

当结果与个体自身的利益相关时,个体非常在乎程序是否公正;当结果违背自己的意愿时,程序公正的效应受到削弱。另有研究发现当结果依赖于权威的决策时,程序公正的效应被削弱,削弱的原因与权威有关,即领导者作为程序的执行者,与其相关的一些因素将会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

(4)领导者因素

领导者是否是可信的会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Van Den Bos等(1998)研究发现当关于权威是否值得信任的信息缺失时,个体更加在乎程序是否公正。领导者是不是自私、有偏见的也影响个体对程序公正的反应,De Cremer(2004)研究发现领导者偏见(leader’s bias)调节程序公正与程序公正判断之间的关系。当领导者被感知为无偏的时候,程序公正判断受程序是否公正的影响;但当领导者被感知为有偏的时候,程序是否公正不影响个体的程序公正判断。在有偏的情况下,准确的和不准确的程序均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因为有偏的领导者被认为是不可信的,受这种消极信念的影响,该领导者随后的任何行动,即使是使用了准确的程序,也会被评价为消极的。

领导者对人的一致性影响个体对程序的反应。Van Prooijen等(2006)的研究考察了人们对消极程序即没有发言权的程序的反应,发现当个体觉得权威对下属态度不一致时,他们对关系对待(relational treatment)(指受到权威的尊重和信任的程度)的评价更差,即权威对人的一致性影响了个体对消极(没有发言权)程序的反应。

此外,程序的来源也影响程序公正的影响力。当程序是由内群体的权威提供时,是否有发言权对程序公正判断以及结果接受性的影响均大于由外群体权威提供时(Ståhl,Van Prooijen,& Vermunt,2004)。对于内群体权威,不论结果如何个体都会在意是否有发言权,因为发言权传达了个体在群体中地位的信息;面对外群体权威,当结果合意的时候个体并不在意是否有发言权,而当结果不合意的时候,个体非常在乎是否有发言权,因为发言权能够带来想要的结果,此时的发言权充当了一种能够带来利益的工具的角色。

综合程序公正调节变量的一系列研究,可以总结出两种思路来解释这种调节效应。首先,可以用匹配的思路解释程序公正的调节变量:当某种情境或是个体特质等激发了个体的某种需要,如减少不确定性、增加控制感等,而这时程序公正恰好可以满足个体的此种需要,个体所需与程序所提供的恰好匹配,这样的变量就会加重程序公正的效果;但当由程序带来的某种结果违背了个体的某种需要,如认同需要、道德需要时,程序公正的效果就会被削弱。其次,可以用公平启发理论的替代效应解释程序公正的调节变量:当某种因素的存在替代了程序公正所起的作用时,如领导者可信、结果满意等,程序公正的效应会被削弱。而这两种思路又可以用多重需要理论来统合:当个体的需要,无论是由个体特质决定的还是由情境引发的,只要这种需要能够通过程序公正得到满足,程序公正的效应就会增强;当这种需要可以由程序公正之外的其他因素满足时,程序公正的效应则会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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