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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文献查询及分析技巧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作出审定予以公告,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审定说明书。专利提出申请后,初步审查合格即行公告。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为异议期,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对专利申请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表7-21989—1992年的编号体系此阶段的编号特点:①自1989年开始出版的专利文献中,三种专利申请号由9位数字组成,按年编排。1993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中国专利文献编号体系又有新变化。

中国专利文献查询及分析技巧

中国各类专利说明书自1985年9月开始出版以来,随专利审批程序的变化不断推陈出新。现将不同审批阶段出版的专利说明书汇总如下:

1.1985—1992年各类专利说明书,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1)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文献类型识别代码A。

这是一种未经实质性审查、尚未授予专利权的说明书。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后,经初步(形式)审查合格,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从1985年出版至今。

(2)发明专利申请审定说明书,文献类型识别代码B。

这是一种经过实质性审查、尚未授予专利权的说明书。1985年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经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作出审定予以公告,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审定说明书。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为异议期,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对专利申请授予发明专利权。1985—1992年期间出版。

(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文献类型识别代码U。

我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专利提出申请后,初步审查合格即行公告,出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为异议期,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对专利申请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1985—1992年期间出版。

(4)外观设计申请公告,文献类型识别代码S。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样实行初步审查制。专利提出申请后,初步审查合格即行公告。外观设计说明书仅由简要说明、图片或照片组成,因而不出版说明书单行本,只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为异议期,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对专利申请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1985—1992年期间出版。

为减少重复出版,对上述授权的三种专利一般不再出版专利说明书。如果经异议或无效程序,对发明专利申请审定说明书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做出较大修改,才出版相应的经修改后的发明专利说明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这两种专利说明书只出过若干件。

2.1993年后各类专利说明书,文献类型识别代码

1993年实施第一次修改后的专利法,由于取消了三种专利申请授权前的异议程序,专利说明书出现新的类型:

(1)发明专利说明书,文献类型识别代码C。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性审查合格即可授予专利权,自1993年1月1日起开始出版发明专利说明书,从而取代了发明专利申请审定说明书的出版。

(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文献类型识别代码Y。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即可授予专利权,自1993年1月1日起开始出版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从而取代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的出版。

(3)外观设计授权公告,文献类型识别代码D。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即可授予专利权,自1993年1月1日起开始在外观设计公报中公告,外观设计申请公告也随之取消。

图7-3所示的示意图可对以上7种类型说明书的产生和取缔进行归纳、总结。

3.中国专利文献的编号体系

在中国专利文献的查阅和使用过程中,人们经常遇到一个困惑不解的问题,这就是令人眼花缭乱的中国专利说明书编号体系。该体系包括六种文献号,即:

①申请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给出的编号。

专利号——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

③公开号——对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的编号。

④审定号——对发明专利申请审定说明书的编号。

中国专利说明书的编号体系由于1989年和1993年的两次调整而分为三个阶段:1985—1988年为第一阶段,1989—1992年为第二阶段,1993年以后为第三阶段。列表举例说明如表7-1、表7-2、表7-3。(www.xing528.com)

图7-3 7种类型说明书的产生和取缔归纳总结

(1)第一阶段(1985—1988年)。

表7-1 1985—1988年的编号体系

此阶段的编号特点:

①三种专利申请号由8位数字组成,按年编排。如88100001,前两位数字表示申请年代,第三位数字表示专利权种类,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后五位数字表示当年申请顺序号

②一号多用,所有文献号沿用申请号。专利号前的ZL为汉语“专利”的声母组合,一般用在专利公报或检索工具中。

共用一套号码的编号方式,突出的优点是方便查阅,易于检索。不足之处是:专利审查过程中的撤回、驳回、修改或补正,使申请文件不可能全部公开或按申请号的顺序依次公开,从而造成文献的缺号和跳号(号码不连贯)现象,给文献的收藏与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因此,1989年中国专利文献编号体系作了调整。

(2)第二阶段(1989—1992年)。

表7-2 1989—1992年的编号体系

此阶段的编号特点:

①自1989年开始出版的专利文献中,三种专利申请号由9位数字组成,按年编排。如89103229.2,增加小数点后面的计算机校验码,其他含义不变。

②自1989年开始出版的所有专利说明书文献号均由7位数字组成,按各自流水号序列顺排,逐年累计。起始号分别为:

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号自CN1030001A开始;

发明专利申请审定号自CN1003001B开始;

实用新型申请公告号自CN2030001U开始;

外观设计申请公告号自CN3003001S开始。

首位数字表示专利权种类: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

1993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中国专利文献编号体系又有新变化。

(3)第三阶段(1993年至今)。

表7-3 1993年以后的编号体系

此阶段的编号特点:

①自1994年起,发明专利申请号后五位申请顺序号中,以8和9打头的,如941 90001.0表示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其他含义不变。

②自1993年开始出版的发明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编号都称为授权公告号,分别延续原审定号或原公告号序列,文献类型识别代码相应改为C、Y、D。

此外,对确定为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后解密的,出版解密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同时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解密专利说明书的编号,对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号的表示,如解密CN1××××××C;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告号的表示:解密CN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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