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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非财产损害赔偿,顾名思义,是针对非财产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只有损害事故以及权利与法益的受损,损害赔偿的权利与义务未必当然发生。损害不过是发生损害赔偿权利义务的要件之一。损害发生后,在不能恢复原状时,给付金钱以赔偿损害,称为损害赔偿。比如,一个人中风之后所遭受的大脑损害就不能在法律上要求给予损害赔偿金。此外,损害赔偿金也服务于预防损害的目的。

最优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

非财产损害赔偿,顾名思义,是针对非财产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德国民法典》第253条规定了仅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因非财产损害而请求金钱赔偿。该条使用的是非财产损害的概念,并对其规定了金钱赔偿方式。[1]各国法律界习惯上将此类金钱赔偿称为“非财产损害金钱赔偿”,一般情况下简称为“非财产损害赔偿”。[2]由此可见,损害(damage)、损害赔偿(compensation for the damage)和损害赔偿金(damages)是三个含义不同的法律概念。

只有损害事故以及权利与法益的受损,损害赔偿的权利与义务未必当然发生。比如,海啸摧毁房屋,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之下所导致的神经衰弱,虽然有海啸或噪声的损害事故,也有房屋倒塌或神经衰弱的受损事实,但是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仍然不会因此而发生。损害不过是发生损害赔偿权利义务的要件之一。损害发生后,在不能恢复原状时,给付金钱以赔偿损害,称为损害赔偿。[3]德国侵权法学者马格努斯(Ulrich Magnus)认为,损害赔偿的救济,其目的是使受害人获得与其损害等值的金钱。[4]损害赔偿金是全部与金钱有关的,是把金钱作为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但是,不是任何损失都会给予损害赔偿金,也不是任何金钱都可以充当损害赔偿金。比如,一个人中风之后所遭受的大脑损害就不能在法律上要求给予损害赔偿金。为英国Hillsborough足球灾难的受害者们所募集的慈善基金,尽管是为了减轻受害人的损失,但是并不构成损害赔偿金。[5]在人身伤害之诉中,传统的救济形式是裁定补偿性的损害赔偿金,[6]这种救济被称为“替代性救济”,就是用金钱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非以金钱为基础的损害,[7]比如,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疼痛和痛苦(非经济损失)、收入能力的丧失(经济损失),以及医疗费用(经济损失),[8]以使其回复到如果侵害没有发生时他们本来应处于的相同的经济地位。(www.xing528.com)

对于损害赔偿金的定义,最为经典的莫过于英国的布莱克伯恩勋爵(Lord Blackburn)所说的,损害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为遭受了损害,为使其回到其没有遭受损害之前的状态,使受害人现在就可以获得赔偿或者补偿的一笔金额”。[9]由此可见,损害赔偿金是全部与金钱有关的,是侵权行为人必须支付给受害人的一笔钱,是“裁定给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之过错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伤害的补偿金”,[10]目的是赔偿因为被告违反义务而对原告造成的伤害。[11]美国《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第902条对“损害赔偿金”下的定义是:损害赔偿金是指裁定给予因他人侵权行为而受到伤害之人的一笔钱。[12]《欧洲侵权法原则》第10:101条是关于损害赔偿金的性质和目的的条款,该条称,损害赔偿金是对受害人的金钱赔偿,即在金钱赔偿的可行范围内,使受害人回复到没受损害的状态。此外,损害赔偿金也服务于预防损害的目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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