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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孩子的母亲:何琳的反击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何琳21岁时经人介绍与丈夫丁勇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对儿女。何琳忍无可忍,晚上趁丁勇喝醉熟睡,将其勒死,随后直接去派出所自首。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案例中,何琳是在不法侵害发生后实施的杀人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案例中,何琳长期遭受丈夫丁勇的家庭暴力,甚至年幼的孩子也受到了暴力的威胁。

守护孩子的母亲:何琳的反击

何琳21岁时经人介绍与丈夫丁勇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对儿女。但何琳总觉得丁勇不是特别喜欢自己,对自己总是这儿也看不惯,那儿也看不惯。后来得知,丁勇在结婚前曾有一个初恋情人,两人感情非常好,但因为对方父母反对,最终没能结婚,为了赌气,丁勇才草草地与自己相亲、结婚。何琳深深地理解丈夫内心的苦楚,也尽量呵护着他。但是十几年来,丁勇一直是这种状态,更可怕的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丁勇染上了酗酒的恶习,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用喝酒来发泄心中的不满,而且经常对何琳拳打脚踢。何琳已记不清被丈夫打了多少次。何琳也曾想过要离婚,但是想到孩子们还太小,一直没下定决心。对于丁勇的打骂,何琳早已习惯,但她怕万一哪天丁勇失手伤了孩子,那可怎么得了。然而,何琳的担心并非多余,事情很快便发生了。一天,孩子们放学回家,正好赶上丁勇喝了酒,要打何琳。孩子们一看妈妈要挨打,赶紧跑过来拦着,结果丁勇失手将酒瓶扔到儿子头上,打得儿子头破血流,缝了6针。何琳忍无可忍,晚上趁丁勇喝醉熟睡,将其勒死,随后直接去派出所自首。

1.案例中,何琳虽然是受害者,但最后演变为杀人凶手,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定性?

答:何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杀人的行为,其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确实实施了这样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案例的情况,何琳是因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忍无可忍,才做出过激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答:何琳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所谓的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显然,案例中,何琳是在不法侵害发生后实施的杀人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刑事案件。案例中,何琳长期遭受丈夫丁勇的家庭暴力,甚至年幼的孩子也受到了暴力的威胁。一向忍气吞声的何琳在看到孩子受伤后,天生的母性被激发,内心的仇恨更是被激起,于是发生了案例中的惨剧。爸爸被杀,妈妈入狱,最受伤害的就是孩子,不仅面临着无人照顾的困境,而且还有可能在心理上形成无法抹去的阴影。由此可见,家庭暴力已不仅是家事问题了,严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www.xing528.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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