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权利变动的原因及其法律要件

权利变动的原因及其法律要件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的生活关系符合抽象的法律要件时成为具体的法律关系,此时发生的具体的法律效果会引起权利变动。法律要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律行为,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准法律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律要件。例如,遗嘱、追认等是基于意思表示这一个法律事实构成法律要件;合同是基于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律事实构成法律要件。韩国民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债务不履行及侵权行为。例如人的出生与死亡、失踪、时间的经过等。

权利变动的原因及其法律要件

(一)法律要件

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事实统称为“法律要件”。法规在规定法律关系时,通常采用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就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模式。此时,作为前提的条件命题所要求的要件就是法律要件,作为归结后果的就是法律效果。具体的生活关系符合抽象的法律要件时成为具体的法律关系,此时发生的具体的法律效果会引起权利变动。法律要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律行为,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准法律行为、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律要件。

(二)法律事实

构成法律要件的事实称为法律事实。法律要件或者由一个事实,或者由多个事实构成。例如,遗嘱、追认等是基于意思表示这一个法律事实构成法律要件;合同是基于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律事实构成法律要件。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分为基于人的精神的法律事实及其他事实。

1.基于人的精神作用的法律事实

基于人的精神作用的法律事实称为“容态”。换言之,基于人的思想的现象称为容态。对此可以分为外部容态与内部容态。

(1)外部容态

意思表示于外部的容态,也就是行为。法律上的行为是只有被认为具有法律价值时才能被认为是行为。法律上的行为可以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①合法行为

符合法律秩序的行为就是合法行为,这种行为会引起私法上的效果。民法中的行为大部分都是合法行为。合法行为大体上分为意思表示与准法律行为及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再分为表现行为与非表现行为。表现行为包括意思通知、观念通知、感情表示。例如,催告(第15条、第131条、第381条等)、拒绝(第16条、第132条等)等为意思通知。对于意思通知,法律直接规定其效果。召集社员总会的通知(第71条)、债务的承认(第168条)、债权让与的通知(第450条)等是观念通知。宽恕(第556条第2款)等为感情表示。韩国民法规定感情表示的条款极其有限。事实行为是指基于某种事实状态或经过,发生法律所特别规定的效力的行为。例如先占、加工、拾得遗失物等行为。

②违法行为(www.xing528.com)

法律不允许,因此给行为人进行否定评价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韩国民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债务不履行及侵权行为。

(2)内部容态

内部容态是指内心意思。因为法律规制的是人的行为,所以原则上对内心意思不做评价。但是有时与其他法律事实相关的情形下,却对内心意思赋予一定的法律意义。

①观念的容态

对某一事实有无认识的意识。例如善意、恶意等。

②意思的容态

这是指内心是否具有一定的意思的内心想法。例如,占有时有无所有的意思、无因管理时是否有本人的意思等。

2.非基于人的精神作用的法律事实

这是指事件,是与人的精神作用无联系的事实。例如人的出生与死亡、失踪、时间的经过等。法律直接对其赋予法律效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