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宋代文学论稿《杨文公谈苑》补甄,编辑校订

宋代文学论稿《杨文公谈苑》补甄,编辑校订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辑校本《杨文公谈苑》补甄辑佚是古籍整理工作中十分艰辛而又颇具学术意义的事情,辨别真伪则是至关紧要的环节。应该说,《杨文公谈苑》如果有议论穆修的文字,是十分自然的事情。辑校本《谈苑》自六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三条均由《类苑》辑出,计一百五十一条,占全书二百三十三条中的五分之三还要多,惜辑者未能说明所用版本。

宋代文学论稿《杨文公谈苑》补甄,编辑校订

辑校本《杨文公谈苑》补甄(1)

辑佚是古籍整理工作中十分艰辛而又颇具学术意义的事情,辨别真伪则是至关紧要的环节。由于辑佚总是从作家本集或原书以外的其他传世文本中发现并获取新资料,而这些资料又都是在作品的传播过程中,通过不同的接受者转手载入典册,如此,则传播者、笔录者、印行者等等可能出现的失误,使作品的可信性相对减弱。一旦发现被其他典籍有幸保存下来的佚作,首先进行科学、认真、细致的考辨甄别,便成为辑佚者第一位的工作,以此避免讹传,防止贻误后学,确保辑佚自身的学术价值。近读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三年八月出版的辑校本《杨文公谈苑》(李裕民辑校,与宋人张师正《倦游杂录》合刊),由该书《前言》即可见出辑校者在钩沈佚作和考辨真伪方面所作出的显著成绩。

《杨文公谈苑》(以下简称《谈苑》)是记载杨亿(字大年,谥文,故称文公,974—1020年)言谈的语录笔记。始由杨亿乡谊门生黄鉴(字唐卿,《宋史》卷四百四十二有传)杂抄广记文公与人交谈的部分话题而初成一帙,世人谓之“《谈薮》”,或称“《南阳谈薮》”(见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然内容“交错无次序”(宋庠《杨公谈苑·序》),其后由宋庠(996—1066年)删订整理,类为二十一门,“勒成一十五卷,辄改题曰《杨公谈苑》”(同上)传于世。明中叶以后该书失传。

杨亿乃一代奇才,名重天下,学者宗伏,领袖群彦,连欧阳修苏轼也多所艳叹。“文辞之外,其博物殚见,又过人远甚。故当时与其游者,辄获异闻奇说,门生故人往往削牍藏弁以为谈助”(宋庠《杨公谈苑·序》)。由是,《谈苑》成书后即广为流传,且远播海外。但书中所录殆非杨亿笔削,且经后人整理,流播中难免产生讹误。在原书失传数百年之后,辑校者从群书中钩沉成集,去伪存真,再广流传,使学者省却翻检之劳而能览其概貌,实乃一大功德。惜尚有个别疏漏,未及精审。即如《谈苑》一百六十三页第二百零三条记《穆修》云:

文章随时风美恶,咸通已后,文力衰弱,无复气格。本朝穆修,首倡古道,学者稍稍向之。修性褊忤少合,初任海州参军,以气陵通判,遂为捃摭,贬籍系池州,其集中有《秋浦会遇》诗,自叙甚详。后遇赦释放,流落江外。赋命穷薄,稍得钱帛,即遇盗,或卧病,费竭然后已,是故衣食不能给。晚年得《柳宗元集》,募工镂板,印数百帙,携入京相国寺,设肆鬻之。有儒生数辈,至其肆,未评价直,先展揭披阅,修就手夺取,瞋目谓曰:“汝辈能读一篇,不失句读,吾当以一部赠汝。”其忤物如此。自是经年不售一部。

穆修乃北宋前期文坛的重要作家,也是宋代古文运动的先驱之一。他以力倡古文而著名于世,《宋史》谓“杨亿、刘筠尚声偶之辞,天下学者靡然从之;(穆)修于是时独以古文称”(《本传》)。

正因如此,穆修时常成为宋代学人评议的热门话题之一。从苏舜钦的《哀穆先生文》、范仲淹的《尹师鲁河南集序》,到沈括的《梦溪笔记》(艺文)、叶适的《习学记言序目》(卷七十四),乃至许多宋人笔记,都有评述穆修其人的文字。应该说,《杨文公谈苑》如果有议论穆修的文字,是十分自然的事情。上引文字首先从文学发展史的角度评论穆修在宋初文章发展中的作用,然后讲述其个性特点、生平境遇以及晚年印行传播韩柳古文的情形。考诸典籍,皆持之有据,非无根游谈,大体符合史实,足可征信。《谈苑》的辑校者在该段文字之末注有出处“同上”两字,则知与第二百零二条《李符知春州》同辑自《类苑》卷七十四。

《类苑》即《宋朝事实类苑》,又称《皇宋事实类苑》(见本书《自序》)、《事实类苑》(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乃宋人江少虞编选。辑校本《谈苑》自六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三条均由《类苑》辑出,计一百五十一条,占全书二百三十三条中的五分之三还要多,惜辑者未能说明所用版本。今检四库全书本《事实类苑》为六十三卷,则《谈苑》当据别本辑录。《类苑》的编选者江少虞生活于南北宋之交,曾官左朝奉大夫,生平事迹已不可详考。其“以宋代朝章国典见于诸家记录甚多,而畔散不属,难于稽考,因为选择类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将数十家北宋笔记的有关内容“比附伦类而整齐之,去其文不雅驯或有抵牾者”(《自序》),选义按部,考词就班,历十四载编成此书,而北宋一代遗文逸事略具于斯,足观当时风政,故学人士林喜传乐道。该书梓行于绍兴十五年(1145年),由于江氏征采浩博而又全录原文,所谓“据实条次不敢以一字增损”,“不敢断以己意”(《自序》),故能保持史料原貌,具有较强的可信性,王士祯称该书“宋人说部之宏备而有裨于史者”(《居易录》)是颇具眼力的。至于穆修性格、行事,不仅史有所载,且有文集传世,披览即知,无需赘言征引。

既然《类苑》所收该条的内容与史相符,真实可信,辑入《谈苑》,其内容依然真实可信。然而,史料的真实可信并不能代替佚作的真实可信,二者不能等同。我们只能把史料作为参照系,利用它并通过其他相关材料去鉴别佚作的真伪。首先,细味该段文字的全部内容,可以断言应是评述者在读过穆修文集之后所发,“集中有《秋浦会遇》诗自叙甚详”便是明证。《秋浦会遇》诗长达一千二百余言,见存《穆参军集》卷一。而穆修文集付梓于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以后,由穆氏门生祖无择辑勒成帙并为序。由此我们可以推知:上引穆修一段资料之见诸典籍的时间,最早不应早于庆历三年。其次,从评述者与被评述者的关系看,评述的内容应是评述者熟知的事情。杨亿长穆修五岁,且曾主盟词苑,为文坛宿老;穆修于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及第释褐后,力倡古文;时杨亿尚在世,言谈中或论及穆修是极可能的。然而,杨亿于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人归道山,二十三年以后穆修文集方得付梓,自然不会见到穆修文集。复次,该条材料言穆修刻印和出售柳宗元文集事,今据穆修自撰《唐柳先生文集后序》,知印行柳集当在宋仁宗“天圣九年(1031年)秋七月”以后。此时,杨亿已谢世十余载,何能论及穆修刊行柳集、设肆鬻书之情形?总之,穆修刻印柳宗元文集和穆修文集的刊布均属杨亿身后事,杨亿既无法知悉,更不会成为他谈论的话题。可以断言:黄鉴的《谈薮》、宋庠的《谈苑》都不会、也不可能有此一段文字。

那么,该段文字是如何被辑入《谈苑》的呢?其最早见之于何书?江少虞编《类苑》如此严肃谨慎,是否也有疏漏处呢?今考诸旧籍,与这段材料内容有关的记述甚多,诸如《穆参军集》、《苏舜钦文集》卷十五《哀穆先生文并序》、邵伯温《易学辨惑》、魏泰《东轩笔录》、朱弁《曲洧旧闻》、《宋史》卷四百四十二《穆修本传》等等。但内容的丰廉与文字的表达多有差异。其中《易学辨惑》的文字大体与《谈苑》相近,兹抄录如下,以资参照:

“伯长祥符二年梁固榜登进士第,调海州理掾,以忤通判,遂为捃拾,由是削籍隶池州。其集中有《秋浦会遇》诗,自叙甚详。”“老益贫。家有唐本韩柳集,乃丐于所亲厚者,得金募工镂板,印数百集,携入京师相国寺,设肆鬻之,伯长坐其旁。有儒生数辈至其肆,辄取阅。伯长夺取怒视谓曰:‘先辈能读一篇不失一句,当以一部为赠。’自是经年不售。”(《四库本》)(www.xing528.com)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东轩笔录》卷三亦有此史料,且文字几乎完全与《谈苑》相同(仅有四字稍有区别)。

《东轩笔录》是一部具有较高史料价值的宋人笔记,记载北宋自建国至神宗六朝旧事,朱熹编撰《五朝名臣言行录》、《三朝名臣言行录》时,征引采用该书多达三十六条,在二百二十五种引书中居第五位,可见影响之一斑。作者魏泰(字道辅)生活于北宋中期,与王安石黄庭坚等交游甚密,且博极群书,兼善诗文,著述颇富。该书自序称“少时力学尚友,游于公卿间,其绪言余论有补于聪明者,虽老矣,尚班班可记,因丛摭成书。呜呼!事固有善恶,然吾未尝敢致意其间姑录其实,以示子孙而已,异时有补史氏之阙,或讥以见闻之殊者,吾皆无憾”(2)。其实录的精神和原则是十分清楚的。由序,我们还可以知道该书结集于元祐九年(1094年,是年改元绍圣,亦即绍圣元年)。这比《皇宋事实类苑》的杀青早了半个多世纪,《类苑》的编者完全有可能看到《东轩笔录》。基于此,我们可以推断:江少虞的《事实类苑》转录了魏泰《东轩笔录》卷三的该段文字,而首句添一“风”字,又将“讦”、“削”、“瞑”三字分别误作“忤”、“贬”、“瞋”;同时,还误注出处,将《东轩笔录》误为《杨文公谈苑》,致成罅漏,作俑传讹,遂使《东轩笔录》中评述穆修的一段文字在江氏的疏忽下而暗度陈仓,被塞进了《杨文公谈苑》,《谈苑》的辑校者则未及辨别,铸成小疵。其实,《谈苑》辑校者同时也是《东轩笔录》点校者,对该段文字应该说并不陌生,只是稍一疏忽,便再度讹传。

至于朱弁《曲洧旧闻》卷四中的一段记述穆修的文字,大概亦源于《东轩笔录》:

穆修伯长在本朝为初好学古文者。始得韩柳善本,大喜,自序云:“天既餍予以韩,而又饫我以柳,谓天不予飨,过矣!”欲二家文集行于世,乃自镂板鬻于相国寺。性伉直不容物。有士人来酬,价不相当,辄语之曰:“但读得成句,便以一部相赠。”或怪之,即正色曰:“诚如此,修岂相欺者?”士大夫知其伯长也,皆引去。

——四库全书影印本八百六十三册第三百一十二页

这段文字的表述虽与《东轩笔录》多有不同,而基本内容大体一致。该书作者朱弁(字少张),为朱熹之从父,生活于北宋后期与南宋前期。《曲洧旧闻》写于建炎丁未(1127年)至绍兴戊辰(1148年)作者出使金国被留期间,刊布时间大致与《皇宋事实类苑》相当,故二书不会有承传关系。但朱氏却完全可以在北宋末读过《东轩笔录》以及其他有关穆修的史料,据记忆结撰成文,或有意不直录原文,故文字多有不同。至于《宋史》乃元代据宋人文字修纂,穆修本传成文甚晚,无须辨别,故不赘言。

总之,辑校本《谈苑》沿袭了《事实类苑》的讹误而未予精审,误辑《穆修》一段文字,理应予以甄别。另外,《谈苑》第十七条《三班奉职》、第一百三十五条《佛经》、第一百十四条《驾亲临问臣僚》、第二百零一条《担夫顶有圆光》等,亦均有疑窦(有的业经辑者指出)出,尚待确考。钱钟书先生《谈艺录》有“非敢好谤前辈,求免贻误来学”(《随园记事之诬》)之说,笔者常以自勉,平素读书或见舛误,即随笔条记而待正之,《谈苑》补甄即其一也。

【注释】

(1)本文发表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作家报》。

(2)中华书局一九八三年版李裕民点校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