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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的三个层次:大孝、不让父母蒙受耻辱、赡养父母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明仪问于曾子曰③:“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认为,“孝”有三个层次:最高的是“大孝”,能让自己的父母受到大家的尊敬;其次是不让父母蒙受耻辱;最低的孝是能够赡养父母。曾子这三个层面的孝,其实是“养父母之心”和“养父母之身”说法的再现。以这个标准来看,曾子认为他对于父母只能说是供养,谈不上是孝。

孝的三个层次:大孝、不让父母蒙受耻辱、赡养父母

【原文】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君子之所为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注释】

①尊亲:使双亲受人尊敬。②弗辱:不让父母蒙受耻辱。③公明仪:曾参弟子。④先意:先于父母想到并做到。承志:秉承父母的心思。⑤谕:告知,晓谕。⑥直:只不过。

【品读】

“孝”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它是有层次的,每个人可以按照自己能力大小的不同,去孝敬父母。曾子认为,“孝”有三个层次:最高的是“大孝”,能让自己的父母受到大家的尊敬;其次是不让父母蒙受耻辱;最低的孝是能够赡养父母。曾子这三个层面的孝,其实是“养父母之心”和“养父母之身”说法的再现。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既有作为动物的自然本能,也有作为社会成员的价值追求。暖身果腹只是一种自然本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敬才是个人价值的体现,人生的意义在于社会对自我的肯定。曾子这里将“孝”分为三个层次,正好体现了“孝”从社会肯定向本能满足的衰退。既然“大孝”表现为社会对父母的认可,那么如何才能让父母得到社会的认可呢?——通过子女。曾经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人都喜欢和别人攀比,小时候比父母,成年后比工作,老年之后比孩子。虽说事实不尽然,但也很能说明问题。小孩的优越感多来自于父母,成年人的优越感多来自于自己的工作,而老年人的优越感往往来自于自己的孩子。优越感其实质也是一种社会认可。“大孝尊亲”讲的其实是同一个道理,父母年龄大了,即便是有宏图壮志,但也已经力不从心了。最大的欣慰无过于孩子能出人头地,对社会、国家有所贡献,别人自然会夸奖其父母,父母自然受到尊崇。作为孩子,孝敬父母最好的办法就是获得社会的高度认可,使父母能引以为傲。汉文帝时,有一位叫淳于意的人,拜齐国著名医师杨庆为师,学得一手高超的医术,曾经做过齐国的仓令。他的老师去世以后,弃官行医。因为个性刚直,行医的时候,得罪了一位有权势的人,导致后来自己遭陷害,被押往京城治罪。他的女儿名叫缇萦,虽然是一位弱小女子,然而不辞劳苦,长途跋涉一同前往长安,向皇帝诉冤。她陈述了肉刑的害处,并说明了父亲做官时清廉爱民,行医时施仁济世,现在确实是遭人诬害,她愿意替父受刑。文帝被缇萦的孝心深深感动,赦免了她父亲,并下诏废除了肉刑。缇萦因此而闻名天下,他的父亲也得以名垂青史。

孝经开宗明义

其次,如果自己能力有限,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就应该努力做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出一些被社会所憎恶和鄙视的事来,不要因为自己行为的不检点而连带父母遭受污名。当前,见诸报端的许多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由于自身的恶行秽语,不仅使自己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法律制裁,也使其父母遭到社会的批判和鞭笞。这样的子女,又何谈孝呢!由此可见,如果做不了一个杰出的人,那就努力做一个平凡的人吧,能够使父母不为自己担心,精神和心理上毫无负担地安度晚年。如果前面二者均做不到,就只能是做最基本的事了——能够供养父母的饮食起居,使父母不被生活所迫。

然而,当公明仪认为作为老师的曾子可称得上是“孝”了,曾子却非常谦虚,推说自己还达不到孝的标准,并点明了君子之“孝”的具体表现:父母还没想到,就先于父母的心意想到并做到,秉承父母的意志,同时还能让父母知晓事情的正确。以这个标准来看,曾子认为他对于父母只能说是供养,谈不上是孝。

【扩展阅读】

导言:古代有《二十四孝图》,宣扬了二十四个孝子的孝情故事。在鲁迅的《朝花夕拾》中,也有一篇《二十四孝图》,从反封建的角度,对其中的个别故事给予了批判。(www.xing528.com)

二十四孝图(节选)

鲁迅

我所收得的最先的画图本子,是一位长辈的赠品:《二十四孝图》。这虽然不过薄薄的一本书,但是下图上说,鬼少人多,又为我一人所独有,使我高兴极了。那里面的故事,似乎是谁都知道的;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但是,我于高兴之余,接着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人之初,性本善”么?这并非现在要研究的问题。但我还依稀记得,我幼小时候实未尝蓄意忤逆,对于父母,倒是极愿意孝顺的。不过年幼无知,只用了私见来解释“孝顺”的做法,以为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自从得了这一本孝子的教科书以后,才知道并不然,而且还要难到几十几百倍。其中自然也有可以勉力仿效的,如“子路负米”,“黄香扇枕”之类的。“陆绩怀桔”也并不难,只要有阔人请我吃饭。“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我便跪答云,“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阔人十分佩服,于是孝子就做稳了,也非常省事。“哭竹生笋”就可疑,怕我的精诚未必会这样感动天地。但是哭不出笋来,还不过抛脸而已,到“卧冰求鲤”,可就有性命之虞了。我乡的天气是温和的,严冬中,水面也只结一层薄冰,即使孩子的重量怎样小,躺上去,也一定哗喇一声,冰破落水,鲤鱼还不及游过来。自然,必须不顾性命,这才孝感神明,会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奇迹,但那时我还小,实在不明白这些。

鲁迅

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

我至今还记得,一个躺在父母跟前的老头子,一个抱在母亲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样地使我发生不同的感想呵。他们一手都拿着“摇咕咚”。这玩意儿确是可爱的,北京称为小鼓,盖即鼗也,朱熹曰:“鼗,小鼓,两旁有耳;持其柄而摇之,则旁耳还自击,”咕咚咕咚地响起来。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手里的,他应该扶一枝拐杖。装佯,侮辱了孩子。我没有再看第二回,一到这一页,便急速地翻过去了。

那时的《二十四孝图》,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仙所画的本子,叙老莱子事云:“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著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大约旧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诈跌”。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这是凡有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

然而在较古的书上一查,却还不至于如此虚伪。师觉授《孝子传》云,“老莱子……常衣斑斓之衣,为亲取饮,上堂脚跌,恐伤父母之心,僵仆为婴儿啼。”(《太平御览》四百十三引)较之今说,似稍近于人情。不知怎地,后之君子却一定要改得他“诈”起来,心里才能舒服。邓伯道弃子救侄,想来也不过“弃”而已矣,昏妄人也必须说他将儿子捆在树上,使他追不上来才肯歇手。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老莱子即是一例,道学先生以为他白璧无瑕时,他却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了。(选自《鲁迅全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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