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设计基础—形式与秩序对视觉秩序的研究

设计基础—形式与秩序对视觉秩序的研究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形式的研究也就是对视觉秩序的研究。人类自身也是秩序的组成部分,无论是人体的结构、形态,还是运动的状态,均体现着秩序。无论变化与统一、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放射与回旋,都表现了一种秩序性,是艺术审美的尺度。

设计基础—形式与秩序对视觉秩序的研究

设计产生组织与计划,也就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加以处理,使之形成一种秩序,也就形成了形式的美感。自然界中的事物,无论是结构、形态还是运动规律,都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有序的形式,这种“秩序”既是静态的又是在运动中不断变化的。自然中的视觉形式触动了人们的感觉,引起审美的反应,所有这些形式都会被人类自身加以分析与归纳,形成艺术形式的有效应用。凡是具有形式美感的客观事物和现象,都有其内在的构成规律,人们对这些形式美的事物和现象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并经过长期的实践验证,总结出来的具有共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美学规律,称为形式法则。

秩序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规律性,是事物存在、运动、发展、变化的有序性。在自然界、人类社会、有机界、无机界,都有着自身的秩序。自然界的秩序现象随处可见,宇宙星空的秩序性结构是平衡态的,生态系统的总体结构也是平衡态的。这种平衡是一种秩序的表现,但在形式上不易使人联想起秩序的存在。而各种有序的结晶体、互生的叶片、秩序的花朵、贝壳、羽毛、飞的雪花,包括微观世界中的结构,这些在个体形态上的秩序形式,是一种易为人的视觉所感受的形式秩序。在艺术设计中,这种显见的形式秩序是一种根本的秩序,无论变化与统一、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放射与回旋,都表现了一种秩序性,秩序是装饰之美的尺度,如图5-1所示。

一、形式与形式感

广义的形式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无论是大脑的思维、严密的数学、抽象的音乐、具象的美术,现实世界里,都是以各自的形式系统作为呈现的方式的。形式的研究也就是对视觉秩序的研究。形式,通常指的是一件作品的物质形式,也就是物质的外形、尺寸、结构、规模、构图、色彩等视觉元素。在现代艺术中,形式通常概括为四个元素:概念元素、视觉元素、关系元素、实用元素。所谓概念元素是那些实际不存在的,不可见的,但人们的意识又能感觉到的东西,例如看到尖角的图形,感到上面有点,物体的轮廓上有边缘线。概念元素包括了点、线、面和其他视觉元素,概念元素通常是通过视觉元素体现的。视觉元素包括图形的大小、形状、色彩等。关系元素则指的是视觉元素在画面上如何组织、排列,包括:方向、位置、空间、重心等。实用元素是指设计所表达的含义、内容及设计的目的和功能。

视觉形式是指视觉艺术的构成方式和结构组织。从结构关系上看,视觉形式可以分为两层,即表层和深层。表层的视觉形式是视觉艺术的外部表现形态,诸如线条、色彩、肌理、光影等,它与内容、质料、题材等相对应。深层视觉形式则是视觉艺术的空间组织关系,指美的事物形式的内在层面,即美的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联系、结构、组织,展现的是美的存在方式和状态。建筑物采用的砖石、土木、钢铁等材料是表层形式,它们组合成各种空间关系。节奏、平衡、协调、韵律等则是深层形式。

形式感是指能够通过形式因素的知觉而产生的特殊心理感受和情感体验。无论是抽象的,还是具象的,由形状、色彩、结构的关系所形成的形式特征,诉诸视知觉后,能引起显著的心理反应的,形式感就比较强。形式感有它自身独特的感染力,这种感染力从属于形象的基本内容,但它又不完全依赖作品的具象内容,它负有表达作品主题思想的根本任务,如:形式感里包涵了节奏和韵律,线条、形体的长短、大小、横竖交错,色彩的深浅、浓淡、冷暖……所有这些因素的对比、和谐,它们交替反复,都会形成一种特定的节奏和韵律,形体的大与小、疏与密的差异和强烈对比,可能产生一种热烈、紧张的情绪,而它们的匀称、均衡则往往会使人感到柔和舒适……不同的对比关系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果。形式感图形如图5-2所示。

图5-1 秩序

图5-2 形式感图形(www.xing528.com)

二、秩序与秩序感

形式是作品完成的状态,体现了作品的视觉秩序。秩序是什么?秩序就是条理,是不混乱的状况,是事物存在、运动、发展、变化的规律。人们对秩序的认识是感性的,随时随地都能发现它,并且感觉到它的存在;人们对规律的认识是抽象的,需要长时间的观察和思考。秩序感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平衡感和方向性,如雏菊花序的螺旋形排列。人类自身也是秩序的组成部分,无论是人体的结构、形态,还是运动的状态,均体现着秩序。

所谓秩序感,简单地说,就是人对秩序的感受,是建立在人生物性基础上的一种感受。艺术形式中的秩序感就是艺术作品能够给予人类视觉和心理上的平衡感。在艺术作品欣赏中,视觉和心理的平衡让我们可以确定什么是美的事物,什么是不美的事物,这种平衡是审美秩序的表现。

秩序感存在生活和艺术设计之中。无论变化与统一、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放射与回旋,都表现了一种秩序性,是艺术审美的尺度。艺术中秩序化了的元素组构,使人的视觉产生主次、虚实、大小、节奏、韵律等视觉美感,在这些视觉元素组构中,主要体现在其排列的条理性、比例的适合性、节奏的合理性,以及渐变的严格性上,这些秩序的法则是遵循着化繁为简、化杂乱为条理、化模糊为鲜明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体现在条理法则的秩序化,使形象、布局的处理趋于一致,从而造成一种重复、均衡、对称等性质的协调一致,使视觉元素的组构达到秩序井然、鲜明易识、舒心悦目的效果。

秩序感代表着和谐,代表着变化及变化后的统一。它始终与稳定和永恒性相联系。从不同类型作品的分析中看英国著名艺术史家、艺术心理学贡布里希在《秩序感———装饰艺术的心理学研究》一书中写道:“有机体在为生存而进行的斗争中发展了一种秩序感,这不仅因为它们的环境在总体上是有序的,而且因为知觉活动需要一个框架,以作为从规则中划分偏差的参照。”由此可见,艺术的各种形态具有秩序化的特点,它体现于视知觉的建构过程中对视觉经验和运动规律的适应、感知和选择。解读艺术秩序感的过程正是我们感知和创造艺术形式美的过程。秩序感图形如图5-3所示。

图5-3 秩序感图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