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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表现力:多样与统一的形式法则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而,需要一种规整条理的方法,使各元素友好和谐相处,这种形式和方法就是“统一”。统一要考虑它们彼此之间相互关联的方式,强调事物的共性因素。统一之美是指版面构成中某种视觉元素占绝对优势的比重。图5-4 造型多样与统一是形式美法则的高级形式。多样与统一是视觉艺术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法则之一。

图形表现力:多样与统一的形式法则

一、多样与统一

多样是丰富的事物运动发展产生的结果,是变化的体现。多样常常采取对比的手段,两种以上不同性质或不同分量的物体在一个空间或同一时间出现时,会呈现视觉上的对比,形成多样变化的状态。在构成中强调突出各元素的特点,使画面具有丰富多彩的不同差异性。多样法则的使用不仅仅是为了变化而变化,它要为画面整体效果的传达服务。在多样中要有主次之分,使局部服从整体。变化过多易杂乱无章,无变化又死板无趣。多样的形式多种多样:形体的多样,如大小、高低、粗细、曲直;方向的变化,如正反、旋转、内外;空间的多样,如前后、上下、左右;色彩的变化,如深浅、浓淡等。这些可产生多样化的视觉表现。

多样变化之美是指版面构成中某种视觉元素占较小比重的一种形态,可使画面生动活泼,丰富而有层次感。但一味的多样,必然产生杂乱琐碎的极端效果,如果只有对比变化没有调和,势必无法产生有机的整体,达不到高层的美感。因而,需要一种规整条理的方法,使各元素友好和谐相处,这种形式和方法就是“统一”。

统一是一种富有秩序的安排,是对多样的一种制约,也是事物之间相互适应的一种关系,是设计者对画面整体美感进行调整和把握的主要方法和意图。统一不是对二维平面上静止状态下多种要素机械而类似的重复,而是指多种相异的视觉要素间的和谐相构。在具体运用中,强调的是对要素“度”的微妙把握,而使事物的关系达到一种有秩序的组合之中。在设计中,各设计元素根据总体的一致性原则使得元素彼此形成一体。统一要考虑它们彼此之间相互关联的方式,强调事物的共性因素。统一可以通过调理、呼应、重复、秩序等多种手法创造出和谐的效果,运用靠近、重复、渐变、连续等视觉效果使各视觉元素产生平衡、安定、自然的美感,产生赏心悦目的视觉感受。

统一之美是指版面构成中某种视觉元素占绝对优势的比重。如在线条方面,或以直线为主,或以曲线为主;在编排走文上,或以单栏为主,或以变栏为主;在版面色彩上,或以冷色调为主色调,或以暖色调为主色调;在情调方面,或以幽雅为主,或以强悍为主;在疏密方面,或以繁密为主,或以疏朗为主,如《北京晚报》繁密,《中国青年报》疏朗。

图5-4 造型

多样与统一是形式美法则的高级形式。在设计版面时应注意处理好多样与变化的比重关系。统一是主导,多样是从属。统一强化了版面的整体感,多样变化突破了版面的单调、死板。但过分地追求变化,则可能杂乱无章,失去整体感。多样与统一是视觉艺术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法则之一。其他的法则都可被运用于多样与统一之中。多样产生趣味和生动,统一则可以构成完整的效果。在实际运用中需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只有两者有机地、灵活地结合,运用潜在的控制与设计,运用相应原则的影响来达到统一平衡,才能呈现多种不同的美学意味。从某种意义来说,造型也就是对多样与统一两者关系的调整与处理。造型如图5-4所示。

二、局部与整体

局部与整体和变化与统一有关但略有区别,整体就是要通过统一的手法使画面形成一个鲜明的有机整体,而局部则需要变化,并且从属于整体。局部与整体涉及前边谈过的统一性问题,在总体设计中,整体关系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局部关系,内容主次的把握,黑白灰的安排,点、线、面的处理,画面布局分寸的控制等,都应做统筹规划。

局部在版面中不是孤立存在的,应与整体形成有机的联系,整体统辖局部,局部服从整体,这也是版面形式的重要法则。统一不仅要求每个组成部分恰到好处,而且意味着对整体的效果具有贡献。每个局部都有变化,但局部相加不等于整体,整体大于局部之和。

整体,从观察与表现事物的角度来说,就是画面的视觉各要素之间形成恰当的联系,应遵循“整体—局部—整体”的原则,在整体谐调完整的前提下,注重推敲挖掘细节的完美,从而更加丰富与强化效果。倘若局部的深入脱离整体,那么局部刻画得再精彩也不过是画蛇添足。整体应是在宏观调控下,有的放矢地加强或减弱各个局部,使局部依照整体的意图要求,各就各位,共同营造烘托出整体的效果与氛围。因此,应明确整体并不是简单的局部的平均罗列与相加之和,这也要求设计者要分清画面的主次关系,对各个局部要区别对待,不可等量齐观,一视同仁。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也体现一定的“主从”关系,常以形、色、质的对比与烘托,利用动感的视觉诱导和将重点设置在视觉中心位置等手法,达到主次分明又相互协调的目的。局部与整体如图5-5所示。

图5-5 局部与整体

三、简化与繁复

简化,就是把丰富的意义和多样性的形式组织在一个统一的结构中,在这个结构中各种要素各得其所,各司其职。简化弱化特点、减少细节,保留总体的特征。

简化是用尽可能少的特征、样式来表现复杂物象。克莱夫·贝尔说过没有简化,艺术就不可能存在,因为艺术家创造的是有意味的形式,而只有简化才能把有意味的东西从大量无意味的东西中提取出来。在图形设计中简化之所以成为最常见、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其根本原因是人们在观察与表现物象时视觉本身就具有简化物象形的倾向,同时人们在视觉心理上对对称、平衡、节奏、韵律、规整等秩序感的追求和对简洁几何形的偏爱,成为简化表现的心理与生理基础。简化的基础就是删除琐碎的细节、突出整体中的重点来恢复秩序。最基本的简化原则是,如果某些要素与整体紧密结合就加以保留,如果破坏整体就重新调整或删减。

繁复是将某一母题(相同或者相似的形态)多次重复出现在版面上的效果。繁复与简化相对,表现在对内容和画面视觉冲击的另一种处理方式上,大量的图像通过繁复的堆积造成了丰富性的视觉效果,但是繁复也需在形式上加以控制,应当控制在一种相对单纯的程度内,不至于导致过分的杂乱。图形设计中繁复的目的是追求丰富变化,繁复中视觉元素的强调与添加不应是随意的拼凑和杂乱无章的组合,相对较多元素的存在必然会相互间产生某种联系与影响,处理好这种关系对于繁复手法的成功运用显得尤为重要。

繁复是复杂的,但又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复杂,在繁复的外表下往往有着有序的组织结构与内在秩序,它是一种“形散而神聚”的表达,繁而不乱,繁而有序。繁复则要求在众多的视觉元素中避免纷乱与庞杂,繁复中见规整,变化中见秩序;在繁复的表现中应该蕴藏着有序的规则和严谨的秩序,这种规则与秩序又常常是以十分简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变化而统一是繁复图形的理想表达。图形设计中简洁与繁复虽有着迥然不同的外在表现,但其在追求视觉美的感受上两者却是空前一致的;简洁的外表下需要丰富内涵表达,繁复外表需要内在简洁秩序,两者的关系不是截然割裂的而是对立统一的。

简洁与繁复作为图形设计的两种基本形式,两者在表现方法和呈现视觉样式上迥然各异,但其最终目的都是满足人们的视觉生理与审美需求。“简”与“繁”的关系是对立而统一的。在当今强调简洁美的现代设计中繁复似乎备受冷落,对待繁复的表现也有一种错误的观点,简洁、纯粹的图形是美,繁复、华丽的图形也是美,实际上表现手法与形式就其本身并没有优劣是非之分。也就是说,作为艺术表现的方式,简化和繁复不应该是简单与复杂的概念。艺术设计应遵循从视觉本身的需要出发,让简洁与繁复的视觉形式在循环上升的过程中向更高层次发展。简化与繁复如图5-6所示。

图5-6 简化与繁复

四、比例与分割

在平面上,图形按照美学比例加以分割,便涉及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比例,指事物物体与局部及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大小关系,同时彼此之间包含着匀称性、一定的对比,是图形相互比较的尺度表现,是一个相对精确的比率概念,也是和谐的一种表现。比例是构成设计中一切单位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如形体的几何尺寸长、宽、高,构成一种比例关系。

舒适的比例关系形成有节奏的有机变化,说明画面的整体性与各元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密切,一个元素如果跟其他元素形成不合比例的视觉关系,视觉上就会觉得不够舒服。当然比例的失调从特殊方面讲,也是一种视觉的效果。

分割是划分平面空间的区域,以确定各造型元素合理的比例和形态。按照一定的比例将画面进行切分,可以看作骨格的另一种概念,不过理解的角度不同,形式上也有所区别。分割是一种最基本的、随处可见的板式原理,版面的分割是为了创建出有序的视觉层次。分割就是用虚实的线、字体、图片,将版面分成若干单元,进行填充。分割是一种重要的构图方法,它给版面带来主题清晰、层次分明的感受。为加强整体的结构组织和方向视觉秩序,分割可分为四种基本形式:等形切分、等量切分、比例分割、自由分割。

分割与比例是以纯粹的数理性作基础的通过对面的渐次分割和随意分割展现出富有逻辑的节奏。面的分割可分为立体和平面,例如建筑物的外部及内部空间等的分割。在平面设计中面的分割被广泛运用于书籍杂志、报纸、招贴、包装等版面设计中。现代抽象派著名画家蒙德里安的早期作品就是按照分割和单纯比率构成的。以直线为主要表现手段有水平线和垂直线组成的,也有交叉倾斜线组成的。依据数理逻辑分割创造出来的造型空间,有着明显的特点:分割合理的空间呈现明快、直率、清晰的特点;分割线的限制使人感到在井然有序的空间里形象更集中,更有条理;有条不紊的画面分割,具有较强的秩序性,给人冷静和理智的印象,渐次的变化过程形成富有韵律的秩序美感。

在比例和分割法则练习过程中贯穿使用变化、统一、节奏、韵律等法则,画面中呈现多种法则的综合运用,而不是单一形式美法则的孤立存在,充分体现法则的相对独立性。通过此练习,可以将形式美法则应用到实际设计练习中去。比例与分割如图5-7所示。

图5-7 比例与分割

五、对称与均衡

对称指将中心两侧或多侧的形态,在位置、方向上作互为相对形式的构成。这种形式带来的视觉感受趋于安定和端庄,显示出规范有序的形式特征。如中国汉代画像砖上的图案构成、唐代铜镜上的纹样构成、我国传统的建筑(特别是宫殿、庙宇的建筑)形式、欧洲中世纪哥特式教堂门窗的布局,我国民间结婚用的双“喜”字以及一些奖章、标徽的设计等都采用了对称的形式。在自然界中,对称美的形式也随处可见,如人的身体构造,从五官的位置到人的躯干四肢都是对称的,蝴蝶的双翅、各种树木、果实、花卉的生长结构都呈现出对称的形式美感。

对称是以中心轴作基线,形成对应的两部分,左与右或上与下为同形同量的形式,既有类似镜面反射的对称,又有多种中轴线的放射对称。对称具有力学平衡性,是取得安定统一的最简单的方法。对称的形式是最原始古老、最简便稳妥的表现手法,如古埃及金字塔以及人自身,都是对称美的典范。对称,即对等、均齐,是事物中相同或相似形式因素之间相称的组合关系所构成的均衡。对称给人稳定、沉静、端庄、大方的感觉,产生秩序、理性、高贵、静穆的美。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等朴素美感,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

均衡指画面中的图形与色彩在面积大小、轻重、空间上的视觉平衡,它更注重心理上的视觉体验,是对称的变体,可以用任何一个或几个元素,也可以用明度、形态、色彩等来创造均衡。通过运用重力、注意力、吸引力来达到画面的结构平衡。均衡是利用视觉量的心理平衡原理,即等量不等形,来使画面在对比变化中求得平衡,因此是要冒风险的,而恰恰是历险之后的平衡方变得更精彩耐看,如同杂技舞蹈表演一样,给人以惊喜和振奋。

对称是形体两个以上相应部位的等量关系,均衡是指物体的方向、位置诸因素达到相对对称。均衡结构是一种自由稳定的结构形式,一个画面的均衡是指画面的上下、左右取得面积、色彩、重量等量上的大体平衡。在画面上,对称与均衡产生的视觉效果不同,前者端庄、静穆,有统一感、格律感,但过分均等就易显得呆板。后者生动活泼,有运动感和奇险感。但有时因变化过强而易失衡。对称是均衡的一种基本形式,对称也是造型的一种方法,均衡则有更多的形式构成。

均衡形式的美感特征在于画面多个重心相互作用,对整体的和谐完美起效应,使作品看上去舒适,各组成部分穿插得当。它不像对称只能把作品的重心放在最稳定的中心线上而给人一种四平八稳的感觉,它的形式比较自由、活泼,画面达到一种平衡的美感即可。因此,在平面设计中,均衡的形式没有固定的模式,它是以构成的整个印象给我们以平衡之美,因而会有较高的自由度,如运动的人体、飞翔的鸟、奔驰的兽、水流激浪都是平衡的形式。表现这种平衡美的时候,保持形象的动势和重心的平稳即可。

对称形式在原始艺术与民间艺术中运用得较多,与其宗教及民族习惯有关;而均衡形式在现代艺术中屡见不鲜,与现代人的生存观念和生活方式密不可分。在装饰表现处理中应根据作品的具体需求而选择对称或均衡形式,其目的是突出作品的艺术效果与魅力。对称美固然简便易行,但也容易呆板单调,均衡美虽然惊险刺激,但较难驾驭调控。因此对称与均衡手法各有优点,应按照不同的设计意图而灵活巧妙地加以选择。对称与均衡如图5-8所示。

六、重复与相似

重复是设计中常用的手法之一,来加强观者的印象,造成有规律的节奏感。重复的一般概念是指在同一视觉空间中,相同的基本形出现过两次以上的空间构成,造成有规律的节奏感,使画面统一。这种规律化的反复,能加强图像的力度,并造成极强的秩序与韵律感,获得高度的协调性与整体美感。

图5-8 对称与均衡

重复中的基本形指用来重复的形状,它包括图形的形状、大小、方向、色彩、肌理等元素,每一基本形为一个单位,然后以重复的手法进行设计,基本形不宜复杂,以简单为主。重复多次使人印象深刻,这是重复式强调和加深印象,如表现不恰当,则会产生呆滞乏味的机械感。

重复的类型除了在日常生活中到处可见的基本形的重复,在构成设计中还有如下几种。方向的重复:形状在构成中有着明显一致的方向性。骨格的重复:如果骨格每一单位的形状和面积均完全相等,这就是一个重复的骨格。形状的重复:形状是最常用的重复元素,在整个构成中重复的形状可在大小、色彩等方面有所变动。大小重复:相似或相同的形状,在大小上进行重复。色彩重复:在色彩相同的条件下,形状、大小可有所变动。肌理的重复:在肌理相同的条件下,大小、色彩可有所变动。

相似指在形状、大小、色彩、肌理等方面有着共同的特征的基本形构成的画面,表现了在统一中呈现生动变化的效果。同中有异或异中有同的形象,都可称为相似的形象。相似是在重复基础上的轻度变异,它没有重复那样的严谨规律,比重复更生动,更活泼,也更丰富,但又不失规律感。在自然界中两个完全一样的形状是不多见的,但相似的形状却很多,比如同种植物的叶子,溪中的鹅卵石,风吹过的沙丘等。它们在形状上都很接近。

相似产生单纯和整齐的美感,更加符合人们要求变化的心理,相似是求同存异最贴切的体现,也存在于一些模仿中,重复是简单明确的,相似利用了重复进行微妙的变化,也满足人们对秩序、变化的要求。相似是产生和谐的一个要素:形态、色彩、明暗、空白的相似,相似的极致就是重复。

相似的类型有两种。形状的相似:两个形象如果属同一族类,它们的形状均是相似的,如同人类的形象一样。骨格的相似:骨格可以不是重复而是相似的,也就是说骨格单位的形状、大小有一定变化,是相似的。

相似基本形可用下列方法得到。关联:一组基本形,同属于一个类型、一个品种,或有相似的功能,都能成为近似的基本形。例如我国古代相传至今的“百寿”“百福”。一百个“寿”和“福”字,有篆书、隶书草书。它们彼此间有形状和大小的变动,但都表达了“寿”和“福”的意念,所以都列入相似范围。相加相减: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基本形相加(联合)或相减(减缺),由于加减的方向、位置、大小、比例不同而获得一系列相似的形。重复与相似如图5-9所示。

七、放射与聚集

放射与聚集是有着明显视觉特点的形式法则,两者都是位置变化引起视觉关系变化的方式,元素所处的位置变化创造了视觉的重点。

图5-9 重复与相似

放射是自然界中一种常见的形状。太阳四射的光芒、花瓣的结构、水面上的涟漪等都是放射状的。放射具有方向的规律性,放射中心为最重要的视觉焦点,所有的形象均向中心集中,或由中心散开,可造成光芒四射的动感,或产生爆炸的感觉,形成强烈的视觉效果。放射是所有元素围绕一个焦点向外呈发射或环绕的状态,有运动、生长的感觉。放射容易形成一个清晰的视觉中心,一个原点,来整合、统一所有的元素。

此外,放射是渐变的一种特殊形式。放射是由有秩序性的方向变动形成的。放射的前提,是确定发射中心,中心是方向变化的根据,方向变化应有一定的规律。放射构成是渐变构成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通常基本形或骨格线围绕一个或几个中心,向内或向外散发,对形象高度强调,引起人的注意。(www.xing528.com)

根据放射方向的不同,在构成形式上,又有各自不同的表现,归纳起来有离心式、向心式、同心式、多心式、移心式几种形式,在实际设计中,常多种形式结合使用。

1.离心式放射

离心式放射是一种发射点在中央部位,放射线向外方向发射的构成形式。它是发射骨格中应用较多的一种发射形式。该构成形式的特点是基本单元从中心或附近开始向外面各个方向扩散,常用骨格线有直线、曲线、折线、弧线等。

2.向心式放射

向心式放射是与离心式方向相反的发射骨格。其发射点在外部,从周围向中心发射的一种构成形式。该构成形式的特点是基本单元由外向内收进。而中心并非所有骨格的交集点,而是所有骨格的弯曲指向点,各级骨格线弯折并指向中心。常用骨格线有向内折线、向内弧线等。

3.同心式放射

同心式放射是以一个焦点为中心,基本单元一层一层地围绕着同一个中心展开,骨格线之间的间隔可等宽、渐变或宽窄随意变化。常用骨格线有圆形、方形、螺旋形等。

4.移心式放射

移心式放射的发射点根据需要,按照一定的动势,有秩序地渐次移动位置,形成有规律的变化。

5.多心式放射

在一幅作品中,以数个点进行发射,有的是放射线互相衔接,组成单纯性的放射构成。这种构成效果具有明显的起伏状态,空间感较强。该构成形式的特点是画面有两个以上的中心,基本单元依托这些中心以放射群形式体现。

聚集,是造型空间中对基本形的一种常用的组织编排方法,基本形在整个构图中可自由散布,通过画面产生最疏或最密的地方,形成了整个画面的视觉焦点。聚集在画面中造成一种视觉上的张力,像磁场一样具有吸引力,并有节奏感。聚集也是一种对比的情况,利用基本形数量排列的多少,产生虚实、松紧的对比效果。聚集与放射相反,是向着中心回收,是内敛的团结的表现,形成跟放射相反的方向,放射是开放,聚集是回收。

在聚集构成中基本形的面积要小,数量要多,以便有聚集的效果,基本形的聚集组织,一定要有张力和动感的趋势,不能组织涣散。基本形的形状可以是相同的或近似的,在大小和方向上也可有些变化。在平面空间中,聚集构成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以点为中心的聚集构成:平面空间中有一个中心点,所有的基本形都向这个中心集中或分散。以线为中心的聚集构成:在平面空间中有虚拟概念性的线,所有基本形都向此线集中或分散。以面为中心的聚集构成:在平面空间中有虚拟概念性的面,面的面积与形状是由聚集的基本形来形成的。自由的聚集构成:在平面空间中,基本形的出现不受任何规律的制约,自由聚集、散布。基本形如图5-10所示。

图5-10 聚集基本形

八、渐变与特异

渐变是一种变化运动的规律,它是对应的形象经过逐渐的规律性过渡而相互转换的过程。渐变构成是指将基本单元逐渐地、循序地、有秩序变动的集合表现,它给人以节奏、韵律的美。渐变通常是从相同逐渐变化到不同,体现某种相似性,画面的元素通过渐变的方式使得不同的要素或者相同的要素既有差异又有统一。这种现象运用在视觉设计中能产生强烈的透视感和空间感,是一种有顺序、有节奏的变化。

渐变的含义非常广泛,除形象之渐变外,还可有排列秩序之渐变。渐变从形象上讲,有形状、大小、色彩、肌理方面的渐变;从排列上讲,有位置、方向、骨骼单位等渐变。形状的渐变可由某一形状开始,逐渐地转变为另一形状,基本形可以由完整的渐变到残缺,也可以由简单到复杂,由抽象渐变到具象。渐变的节奏可以急缓任定,亦可急缓交错展开。渐变的骨格编排方式灵活而多样,划分骨格的线可以做水平、垂直、斜线、折线、曲线等各种骨格的渐变,渐变的骨格精心排列,会产生特殊的视觉效果,有时还会产生错视和运动感。虚实渐变即正形与负形的渐变,是用黑白正负变换的手法,将一个形的虚形渐变为另一个形的实形。这种渐变方式巧妙地利用共用边缘线,完成空间与图形的转换,中间过渡地带有似是而非的特点。设计过程中应注意控制渐变的速度,“图与底”的渐变速度不宜太快,太快容易引起视觉跳动,应以一种自然的、不知不觉的转换,构成虚虚实实、变化莫测的视觉空间。

作渐变处理时,特别要注意形象的过渡性,保持整体节奏。渐变的程度在设计中非常重要,渐变的程度太大,速度太快,就容易失去渐变所特有的规律性的效果,给人以不连贯和视觉上的跃动感。反之,如果渐变的速度太慢,则会产生重复之感,但有时慢的渐变在设计中会显示出细致的效果。

特异是在规律化的重复中刻意的突变。它是对同类形象中的异质形象的强调,以打破重复性的单调,能变呆板、单调为灵活、生动。形态、色彩、大小、方向、材质的不同都可能起到“特异”的作用,特异是一种打破常规的美。

特异是在一个具有规律性的有秩序的构成中,局部有个别的图形打破原有的结构规律,产生一定量的对比关系,增加视觉兴奋点和趣味性。这种局部改变要求在较平衡和谐构成画面中出现单个或多个形象对比关系。这个比例尺度的掌握十分重要。过大就会减弱变异的效果,过小又易被规律性所埋没而不能产生活跃气氛效果的画面,过于雷同不能增强画面特异的表现能力和变异效果。特异的效果是从比较中得来的,通过小部分不规律的对比,使人在视觉上受到刺激,形成视觉焦点,打破单调,以得到生动活泼的视觉效果。应当注意特异的成分在整个构图中的比例,如果特异效果不明显,不会引人注目,而过分强调特异则破坏了统一感。

特异依赖于秩序而存在,必须具有大多数的秩序关系,才能衬托出少数或极小部分的特异。特异的目的在于突出焦点,吸引观者的注意。任何元素均可作处理,如形状特异、大小特异、色彩特异、肌理特异、位置特异、方向特异等。

特异是在一种较为有规律的形态中进行小部分的变异,以突破某种较为规范的单调的构成形式,特异构成的因素有形状、大小、位置、方向及色彩等。局部变化的比例不能变化过大,否则会影响整体与局部变化的对比效果。特异产生对比,存在主体与次体数量的对比,通常,变异的主体处在单个或者少数的位置,次体总是处在多数的陪衬的地位。要注意的是:特异强调主体和他物之间在视觉上产生着联系,又产生了变化,是相同基础上的变化。渐变与特异如图5-11所示。

图5-11 渐变与特异

九、节奏与韵律

节奏是常用于音乐中的术语,指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以此延伸为形态诸要素的周期性反复,即按照一定的条理、秩序重复连续的排列,形成一种律动形式。它有等距离的连续,也有渐变、大小、长短、明暗、形状、高低的排列构成。

节奏体现了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节奏往往呈现一种秩序美。音乐靠节拍体现节奏,绘画通过线条、形状和色彩体现节奏。节奏指的是节律运动中强弱缓急的有规律性的变化,而韵律则是在节奏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富于情感起伏的律动,韵律更多地呈现一种灵活的流动美。在设计中,节奏存在于多种方式中,可以是两种并且是同时出现的间隔合成。节奏可以是以色彩或者形状的方式同时出现,也可以通过明暗和方向的节奏掌控画面。

造型要素有规律的重复为节奏,节奏的反复连续形成韵律。节奏是韵律形式的纯化,韵律是节奏形式的深化,是相互的关系,节奏是富于理性的,而韵律则富于感性。

在节奏中注入美的因素和情感就有了韵律。韵律就好比是音乐中的旋律,不但有节奏,而且有情调,它能增强画面的感染力,增强艺术的表现力。韵律原指诗歌的声韵和节奏,诗歌中,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的组合,均称为间歇或停顿。而在构成中韵律常伴随节奏同时出现,通过有规则的重复变化,使之产生音乐诗歌般的旋律感,运用得好就能增加作品的美感和诱惑力。

节奏必须是有规律的重复、连续,节奏容易单调,经过有律动的变化就产生韵律,有韵律的构成具有活泼、积极的特点,有加强画面魅力的能量,产生一种连续性、流动的或者运动的感觉,更加有魅力。节奏与韵律在视觉形象设计中表现为有一定的秩序性,同一形象按一定节奏连续反复,产生具有律动的运动感,整体上和谐富于变化,可以使形态分别得到强调,但总体上又统一。节奏与韵律如图5-12所示。

图5-12 节奏与韵律

十、空间与层次

空间传统的方式是利用透视学中的视点、灭点、视平线等原理来求得平面上的空间表达,透视法则是造成空间感的重要手段,形成的空间是以透视法中近大远小、近实远虚等关系来进行表现的,也是常用的传统手段。

空间是一种具有高、宽、长的三次元立体空间,对于物体而言,就是它在空间中实际占据的位置。这种空间形态也称物理空间。而在平面构成中所谈到的空间形式,是就人的视觉感觉而言的,它具有平面性、幻觉性和矛盾性,即平面构成中的空间只是一种假象,三维空间是二维空间的错觉,其本质上还是平面的。

对空间的表达是形态和形态之间在视觉上形成的框架关系,在二维平面的基础上表现出带有纵深感的三维立体空间效果。它需借助明暗、色彩、透视等多种表现手法才能达到,这样的空间效果使画面中形态的构架关系显得更为复杂和丰富。此外,组成基本形的点线面,通过点的大小、线的疏密、面的转折或是点、线、面的组合、穿插都可呈现空间的视觉效果。空间表现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平面性空间:多个形象(只有高度和宽度)并置于画面中,与画面平行,各形象之间无前后远近之分称为平面性空间。平面性空间是多种空间形式中最单纯的一种,主要通过形态之间的空隙来体现。画面中的造型要素和空间要素,都采用平面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因而平面性空间关系显得格外单纯和强烈,形与形的分离、相遇、透叠、联合、缺减、差叠、重合都能表现平面性空间。由于视线在图与底之间来回转换,由图底转换带来的动感与意趣使单纯的平面性空间显现出变化莫测的空间效果,增强了画面的可读性,使作品增添趣味和神秘感,视觉传达更具冲击力。

幻觉性空间:在平面设计中,表现出长、宽、高三度空间关系的即是幻觉性空间,也称三维立体空间。在幻觉性空间里,形象之间有远近、前后之分,画面中的空间有纵深感。利用形的大小差异、面的转折、透视、影子、违背透视原理的矛盾空间表现丰富的空间关系。

一个基本形覆叠在另一个基本形之上,会有上下、前后、远近的感觉,从而形成空间层次感。物体接受了光源,会产生光线。光影可在形象的前面或后面,表现出形象的轮廓、体积。在前面时,光线看上去向外扩张,在后面时,光线看上去向后延伸。光线的存在使形象更富于真实感,它是空间层次感的反映。细小的形状或线条之间排列的疏密变化可以产生层次感。排列的间距越大,感觉越近,排列间距越小,感觉越远,有一种起伏变化的空间距离感。层次关系通过构图、明暗、色彩、形状、形态的虚实等使主体呈现丰富的视觉效果。设计者还追求空间、质地以及数量、大小、方向等视觉元素变化的差异性,达到千变万化的视觉效果。

艺术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产生强烈的层次感觉,也就是通过要素的位置、数量、方向、深浅的变化实现平面层次的表达,除此之外,明暗、色彩更是制造层次的好手,线条的物理结构也可以产生运动的方向,从而暗示层次的存在,长短曲直粗细的线条的对比产生空间层次的效果,可以独立于造型而存在,在视觉上创造时空景观。空间与层次如图5-13所示。

图5-13 空间与层次

十一、运动与静止

1.运动

画面通过有秩序的逻辑结构来体现节奏和方向运动,画面的所有部分都被用来制造运动,色彩的渐进与跳跃也可以制造运动的感觉,也就是通过各部分间有方向感的形状和线条的走向来实现。在设计中,运动的方向可以让观众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目光沿着主要的和次要的视觉路径游动,从而按顺序接受信息。运动的感觉通过渐次的变化产生,在绘画中表现明显,渐次变化就成为一种表现运动和速度的方式。

2.静止

静止靠画面中各种力的平衡来实现,也涉及力线的方向平衡,单纯是静止产生的必要条件,色彩的冷灰是情绪宁静的色调。绘画的表面是静止的,尽管它在想象中有时会动起来,但是静止的画面可以通过各部分的位置和构造来制造运动的幻觉。运动与静止的感觉依赖于人类的视觉方式,视觉方式是在视网膜上直接获得平面的、精致的印象,而动觉方式则在眼睛肌肉运动的参与下获得感觉,是一种视觉加动觉组成的更为复杂的感觉。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静结合,才能产生动静有致的效果。运动与静止如图5-14所示。

图5-14 运动与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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