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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文化生态及其保护

时间:2023-09-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技和经济的突飞猛进,中国传统民间文化所遭遇的现实境遇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这期间的“文化大革命”对传统文化的冲击,特别是对传统民间文化的批判和否定影响巨大,民间文化被作为破除传统的对象遭到了打击,这无疑为后来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增加了困难。国家对这类传统的工艺美术品种实行保护、发展和提高的方针。

民间艺术文化生态及其保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技经济的突飞猛进,中国传统民间文化所遭遇的现实境遇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虽然当代对民族民间文化的研究一刻也没有松懈过,然而学术研究与传统民间文化的迅速消失和蜕变相比又是那么的不协调。无论是外来文化的渗透,还是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自然消失,都要求我们对传统民间文化的抢救、对民间文化生态的保护与文化研究同步进行。世界科技、经济的一体化与文化本土化、多元化、个性化的现实,以及世界各国对传统文化的重视,也同样要求我们对民间文化、民间艺术及其文化生态做出积极的行动,因而,包括民间艺术在内的民间文化抢救和民间文化生态保护,既是民间文化和艺术研究的理论要求,同时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撇开远去的历史,自20世纪中期以来,中国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走过了一条不断合理、完善而又不平凡的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始,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发布了保护文物古迹的政令;1961年,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同年,国务院公布了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后,相关法律、行政命令是对文化保护的主要依据,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与保护还只限于重要文物古迹。这期间的“文化大革命”对传统文化的冲击,特别是对传统民间文化的批判和否定影响巨大,民间文化被作为破除传统的对象遭到了打击,这无疑为后来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增加了困难。1982年《文物保护法》的实施使文化遗产保护走上了正常的法制轨道,该法律的实施不仅使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化,而且在理念上与此前也有所不同。文化遗产的保护从个体的文物及古迹遗址的保护、抢救与挖掘,延伸到对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的保护,同时还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概念。由此可以看出,文化保护体现了一种从单个文物到文化环境、文化生态理念的拓展。特别是1984年,国务院下发通知,提出设立“历史文化保护区”,作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补充,从而将传统的建筑群、村落、城镇、街区纳入文化保护的范围,使文化保护更为宽泛。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列入全国保护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有40 余万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00 多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 万多家,各类博物馆2000 余座,馆藏文物1000 余万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0 余座。71985年,我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目前已有28 项文化与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721 项文化与自然遗产名目中名列第三位,仅次于法国和西班牙,目前,仍有几十项文化与自然遗产正在积极申报。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和积极的申报工作既说明了中国政府对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厚。它不仅对普及和提高国民对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视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也具有促进作用。尽管如此,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民族众多和疆域广阔的文明古国,28 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既不能全面展现我们的传统文化和自然风貌,也无法完整而有效地保护我们的文化传统。

北京天坛祈年殿

北京传统手工艺景泰蓝

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制定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对传统工艺美术实施保护的有效法规,也是有别于经典文化及文物保护,与传统民间艺术保护最接近的法规,它体现了国家对传统民间文化的进一步重视。对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保护措施包括:“(一)搜集、整理、建立档案;(二)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三)对其工艺技术秘密确定密级,依法实施保密;(四)资助研究,培养人才。”《条例》中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有完整的工艺流程,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国家对这类传统的工艺美术品种实行保护、发展和提高的方针。其中,与此相关的品种、技艺、艺人,乃至原材料、企业、工艺美术研究等都要予以保护和资助,并具有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条例》的颁布使我们对传统工艺美术的挖掘与保护有法可依,而且对民间艺术的保护也具有促进作用,但相对于那些与民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依然原生态普遍存在的民间艺术品种和艺人来说还是具有一定距离的。

尽管国家对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整理和研究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我国丰厚的文化资源相比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对传统民间文化的挖掘与保护还显得较为薄弱。1949年以来,国家设立了许多研究机构,并组织力量对民间文化进行搜集、整理,如20世纪50年代初成立了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后改称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对民间口头文学的记录和抢救做出了贡献,如以藏族格萨尔》、蒙古族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玛纳斯》为代表的三大史诗;1984年5月28日与文化部国家民委联合开展的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共计90 卷)的搜集与编辑工作,有200 万文化工作者参与普查采录,已采录民间故事184 万篇,歌谣302 万首,谚语748 万条,总字数超过40 亿字,各地编选县、地、市卷本约3000 余种。8另外,对民间戏曲、音乐、舞蹈等也进行了收集与研究,但总体来看,对民间文化的抢救与保护仍然缺乏系统性和普遍性,普查及保护对象多局限于民间文学、民俗等内容,难以全面、整体地把握民间文化的总体面貌。

如果说对民间文学、音乐、戏曲以及民俗、礼仪等的采集与抢救是对无形文化的保护,那么对民间文化中有形的、物态化的民间服饰、器具、建筑、剪纸、皮影等民间艺术的保护也要整体进行。我国对民间艺术的保护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不仅成立了相关的研究机构、出版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还建立了地方性及私立的民俗博物馆、民间艺术博物馆,收集了大量的民间艺术品。如成立于1983年的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民间工艺美术专业委员会,后来的中国剪纸研究会(后分解为“中国民间剪纸研究会”和“中国剪纸学会”),以及各地方性的专业研究会等,这些学会为民间艺术的研究与保护都起了一定的作用。如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民间工艺美术专业委员会近20年来举办了17 届年会,并出版了由张道一先生主编的《中国民间工艺》杂志17 期,对民间艺术的理论研究、资料挖掘和整理,以及民间艺术宣传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另外,许多艺术学者及民间艺术专家也编辑出版了大量的民间艺术丛书、专著、论文等,对民间艺术研究与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如《中国民间美术全集》《中国美术全集》(民间美术分卷)等。但总体看来,与民间艺术的文化价值及历史意义,乃至丰富的品类及总体分布相比,民间艺术的研究还缺乏强有力的支持,研究工作及抢救、保护也显得较为零散而缺乏整体、系统性,抢救及保护对象也大多局限在剪纸、年画、皮影、玩具等艺术性、审美性较强的种类,对其他生产、生活性较强的品类关注不够,对民间艺术的文化内涵及生活底蕴开掘不够,等等。(www.xing528.com)

近两年,随着国际社会及国内对民间文化、民间艺术认识的不断提高,对民间文化、民间艺术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又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2001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19 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中,中国的昆曲入选,这无疑推动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保护。2002年是联合国保护文化遗产年,中国文化部、教育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社科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以及许多高校也开始投入或支持、参与到无形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中来。2002年春天,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倡导并发起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经过论证于2003年2月开始启动,这一工程将历时10年,若能正常开展无疑对中国民间文化的抢救和保护有着积极的贡献。正如在抢救工程计划大纲中所言,可以达到“全面抢救和保护优秀民间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文明,更好地了解与掌握文化国情,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服务9的目的。根据抢救工程计划大纲也可以看出,这一民间文化抢救工程包括了文学、艺术、民俗等较为全面的内容,看来这一工程是鼓舞人心的,若能运行正常,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来说是幸运的。另外,中国艺术研究院于2002年5月、12月也召开两次会议,对中国民间文化实施抢救、保护;中央美术学院于2002年10月下旬也召开了“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研讨会”,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与教育问题展开讨论。2002年是联合国保护文化遗产年,也是中国民间艺术旅游年,在中国,包括了民间艺术在内的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也开展得轰轰烈烈,可以看作是与国际社会文化保护的呼应。除此之外,各省、市、地方对民间文化的保护也在进行,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也十分积极,对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一切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民间文化、民间艺术的发展和希望。

山东曹县桃园镇正月初七花供制作

台湾艺术学院林保尧先生暑期带队考察山东民艺

作为华夏民族和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的台湾地区,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工作也在积极地进行。20世纪70年代后期,台湾文化及教育行业开始注重对民间艺术的保护与发展,许多年轻人也投入到乡土文化的调查工作中来。此时的台湾民间艺术也处在经历了乡村城市化的道路之后有所失落并开始转型的时期。到20世纪80年代,台湾传统艺术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文化资产保存法》开始实施,其中不仅明确将民族艺术、民俗及有关文物的调查、采集、整理、保存、传承、教育等列入其中,还制定了专门的“重要民族艺术传艺计划之相关社会教育法规”“重要民族艺术艺师遴聘办法”,并于1995年5月开始实施“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此计划是台湾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重要民族艺术传习计划案”的继续。该计划以保存濒临失传且具有代表性的民间特有艺术人才与项目为目的,并将技艺精湛的民间技艺加以记录、保存并传承,计划内容包括传统工艺、传统戏曲、传统音乐三大部分。该计划以传统艺术的保护与传承为工作重点,既要保持传统民族文化艺术的特质,亦鼓励文化发展从传统中汲取营养,并有所创新。为了保证“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的有效实施,台湾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成立了咨询小组,并由筹备处协同台湾艺术学院的传统艺术研究中心聘请学者专家成立访问小组,定期追踪、辅导、评鉴各项保存传习计划的执行情况,而且每年举办传统艺术研讨会,以交流观摩、研讨、促进“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的开展。至1998年计划实施的第一阶段,已记录60 多个民间艺术传习个案,几乎涵盖了台湾所能见到的重要的民间艺术保存传习类别,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另外,这一计划的实施除了利于民间艺术个案的保存与传习,更重要的是将学术研究、艺术教育与民间艺术的传承结合起来,使传统民间艺术得以在学术研究的辅助下更具有保存与传承的价值。特别是每年一次的传统艺术研讨会,对检讨“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1998年第四届传统艺术研讨会还邀请了内地以张道一先生为代表的10 余位民间艺术学者,有300 余人参与研讨,会议上除了学术论文和学术观点的交流,“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执行状况的经验总结不仅显示出对台湾民间艺术的保护有推动作用,对大陆也有借鉴作用。

台湾“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主要由台湾艺术学院传统艺术研究所、研究中心执行,该中心以传统艺术的保护、研究与发展为主要工作,另外还开展展演、传习、推广传统民间艺术活动,以及民间艺术产业、景观休闲、民俗信仰活动。其业务范围包括传统民间艺术的维护、研究与发展;传习、人才培养与训练;推广、交流及咨询服务;民俗技艺园区展演及营运的规划与督导。其中研究工作是传习和推广的基础,只有合理、正确的研究才能保证传习、推广工作的开展;而传习和推广也是对研究工作的辅助,有利于研究成果的运用与实施。传习工作又包括记录、保存和传习、传承,保存记录是对传统民间艺术和艺人的资料占有;传习又分“救国团”式的研习和学校式的教学,它是全民普及性的传统民间艺术教育,而传统主要是师徒式的传承,它是技艺的进一步继承和精进,传习的过程还要在现代与传统之间架设沟通的桥梁,使传统民间艺术适应现代文化的发展;推广既在于使普通民众了解传统民间艺术的内涵、特征及性质等,还可以通过传统艺术展演和展示来推广传统民间艺术。可以看出,台湾的传统“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既是对传统民间艺术的有效保护,同时又将民间艺术的学术研究与保护、教育密切配合,从而全方位、实际可行地使民间艺术理论研究与保护实践结合起来。台湾的“民间艺术保存传习计划”仍在进行,虽然其中仍有不少的理论与实践难题,但对民间艺术的抢救、保护与传承毕竟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正如传统艺术研究中心主任林保尧先生所指出的:“事实上,从三年传习下来所归结的当下课题,即是这门民间技艺需要传习下去,能否传继下去,与永续营生下去的‘生息机制’与‘种籽部队’二面深化课题。生息机制,就以任何行业观之,质言之,就是市场空间与其环境发展的实际生存面对问题,而种籽部队,就民间技艺言,就是代代种籽,亦即传习艺人与其优质艺术生命光环永继的实质生命问题。”10看起来,民间艺术的传习保护既有民间艺术的学术理论问题,更重要的还有民间艺术的现实生存问题。如果失去了民间艺术的文化生态及其生存活力,那么理论研究也将显得空泛。林保尧先生对民间艺术的保存与传承曾提出了具体的理论指导和措施。他指出,根据民间艺术的“属地主义”,即地域性特征,传统艺术研究中心与各地文化中心相结合,共同实施保护,建立地方性的民间传统技艺传习所;“广结善缘”,政府、社会、全民都来关心民间艺术,而不限于文教机构;积极培养新生力量,编辑出版民间艺术教材,促使民间艺术传习进入教育体系,朝向高等研究体系群的整合精研开发,如此等等,才能使民间艺术得以健全地生存并传习下去。11作为同宗同祖的台湾民间艺术与大陆有着亲密的血缘关系,台湾对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历程和措施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总之,无论是国际社会对各国、各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还是中国各地区民间文化、民间艺术抢救与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实践,既为我们进一步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借鉴,也为民间文化艺术的学术理论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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