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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主体:了解专利权人的权益和义务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指依法享有提出专利申请和取得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包括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工作单位及专利权的合法受让人。这种发明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发明人。

专利权的主体:了解专利权人的权益和义务

【案例】

刘某原是一家化工制品公司的技术人员,一直从事除草剂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工作。刘某于2006年8月退休。退休后,刘某将自己在工作中积累下来的大量的技术资料进行了整理。之后,于2007年3月以其个人名义向我国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某种除草剂的发明专利申请。在该项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中,化工制品公司认为:刘某在工作期间,一直在该公司从事相关产品的研制工作,此次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与该公司生产的某种产品完全相同。因此,对刘某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异议。刘某则认为:该发明创造是在退休以后由自己独立完成,因此,应当获得专利权

请问:(1)什么是专利权的主体?哪些人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

(2)什么是职务发明?刘某能否获得该项发明的专利权?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指依法享有提出专利申请和取得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包括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主体包括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工作单位及专利权的合法受让人。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主体可以分为3类。

1.根据发明创造产生的物质条件和基础,可以分为职务发明人和非职务发明人

职务发明人是执行所在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所在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人。这种发明创造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为该发明人所在单位所有。

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以下3种情形: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3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人是指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外,没有利用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人。这种发明创造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为该发明人本人所有。(www.xing528.com)

2.根据发明创造过程中主体的数量和相互关系,可以分为单独发明人和共同发明人

单独发明是指以一个自然人或法人为主而独立完成的发明。其他的参与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是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从事其他的辅助性工作,不是发明人。这种发明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仅为单独的发明人所有。

共同发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共同的合作而完成的发明。共同进行研制的实际上的合作者称为共同发明人。这种发明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发明人。

3.根据发明人国籍的不同,可以分为本国发明人和外国发明人

本国发明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处理。外国发明人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外国发明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下列办法处理:

1)依照其所属国同我国签订的有关专利的协议办理。

2)或者依照其所属国同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

3)如既无签订协议,也无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接互惠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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