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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研究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腾冲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生产性保护,有效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腾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研究

2000年9月,云南省人大颁布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腾冲县在省内率先出台了《腾冲县实施〈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办法》。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2013年6月1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改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长期无法可依的局面。腾冲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1.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公众知晓率。

2.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建设。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字、摄影、图谱、音频、视频等档案资料;为部分保护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建立了数据库。

3.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推荐部分传承人参加省、市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选择传承对象,采用职业院校学习和传承人亲自传授技艺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高素质传承人接班者。(www.xing528.com)

4.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组织传统戏剧到校园演出,派相关传承人到高校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座;与地方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系列活动,为旅游管理、导游等专业学生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及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5.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途径。在地方博物馆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免费向公众开放;鼓励社会企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结合腾冲旅游产业发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馆和传习所,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展示平台,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

6.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因地制宜,引导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生产性保护之路,增加自身的造血功能。石雕木雕、纸扎、陶器、藤编、篾编、抄纸、玉雕纸伞、皮影、神马纸等项目已有相当的产业规模。腾冲民间翡翠雕刻已有四百多年历史,全县从事翡翠加工、销售的商户达千余户,零星从业者不计其数,产品大量销往国内外地区。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生产性保护,有效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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