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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基准法律控制研究:基于工商总局的视角与答复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在分析不同解读的基础上,基于行政的视角重新认识工商总局答复作为行政基准的法律定位,并引出在法治框架下加强行政基准法律控制的必要性。第三章至第五章结合工商总局答复,分别从主体和程序、实质控制的类型和标准等方面重点研究行政基准的法律控制问题。第一章从工商总局答复的由来、表现形式等方面准确界定本书的研究对象。

行政基准法律控制研究:基于工商总局的视角与答复

除了导论之外,本书共分为六章。第一章对本书所研究的工商总局答复作了必要的说明,并对其中行政的演变进行了梳理。第二章在分析不同解读的基础上,基于行政的视角重新认识工商总局答复作为行政基准的法律定位,并引出在法治框架下加强行政基准法律控制的必要性。第三章至第五章结合工商总局答复,分别从主体和程序、实质控制的类型和标准等方面重点研究行政基准的法律控制问题。第六章对我国现有的行政基准监督审查方式进行全面的梳理,并提出如何完善的建议。

第一章从工商总局答复的由来、表现形式等方面准确界定本书的研究对象。通过工商总局答复改革开放后的产生、发展历史变迁的梳理,大致以十年左右的时间作为跨度,将其主要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展示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进程中不断受到法律控制和约束,从权力政府走向法治政府的演变过程。

第二章全面梳理针对工商总局答复的多种解读,并对这些解读进行理论反思,进而认为应当从行政的视角认识到工商总局答复实际是行政基准。而行政基准的出现对于实践而言是一种必然。法治的框架并不否定行政基准的存在,而是需要实现对其有效的法律控制,进而发挥行政基准促进公平公正、实现个案公正以及提高行政效率的作用。

第三章论述如何从制定主体和程序等方面实现对行政基准的法律控制。对于制定主体,首先,探讨了为什么行政机关有权制定行政基准,而不是立法机关;其次,区分了商标局等法律授权组织或者单位以及行政机关内设机构的基准制定问题,并指出基准应受到制定该基准的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限制。对于制定程序,着重围绕行政基准的公布公开以及说明理由问题,在分析目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析改进的必要性,提出具体建议。(www.xing528.com)

第四章讨论行政基准在内容上存在哪些方面的控制。本书从实践中的裁量基准仅限于行政处罚裁罚幅度出发,认为应当扩大对其中裁量的理解,提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适用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都会存在基准,都需要进行法律的约束和控制。并以此为标准,结合工商总局答复的内容,将基准实质控制类型化为事实认定基准、法律要件基准、函摄基准、法律效果基准和行政程序基准等五方面内容,最终实现行政过程的法律约束。

第五章研究行政基准内容上的控制标准问题。通过梳理法规范中“适当”、“合法”、“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标准以及学理上合法性和合理性标准的讨论,认为当前我国对行政基准的讨论仍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需要借鉴境外成熟的审查控制标准。结合工商总局答复的内容,细化为符合法律目的、考虑相关因素、公平标准、比例原则、保护相对人利益、程序正义和无证据规则等七项具体的控制标准。

第六章讨论对行政基准的监督审查问题。首先根据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行政监督、司法审查的分类,全面梳理我国法律规范中对行政基准进行监督审查的具体方式。在此基础上,分析研究各种监督方式所面临的困境与存在的不足。最后认为,行政基准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应当以司法审查作为其主要的监督审查方式,并从扩大审查范围、明确多种审查方式以及细化审查标准等三方面提出完善司法审查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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