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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告人权利保障研究:探索宪法视角与创新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希望本文能为完善刑事被告人权利保障提供宪法方面的理论基础。其次,研究内容方面的创新。在人权普遍性的理论以及以宪政发达国家宪法为参照的合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宪法应对刑事被告人的一些重要权利进行规定,并从宪法视角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出完善措施。

刑事被告人权利保障研究:探索宪法视角与创新

本书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研究角度上的创新。本文从人权和宪法的视角来分析刑事被告人权利这一诉讼法中的重要范畴。就目前而言,还没有论著从人权和宪法角度系统研究刑事被告人权利的宪法保障的内容。希望本文能为完善刑事被告人权利保障提供宪法方面的理论基础。其次,研究内容方面的创新。这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系统地论述了刑事被告人权利的两大渊源。从权利变迁的历史过程中,我们发现其最早源于正义观,后来得到人权理论的支持,最终成为宪法规定为每个人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可缺少的基本权利,对国家司法权构成制约。第二,分别详细阐述了美国、加拿大和德国刑事被告人权利的规定及宪法保障的措施,并对这三国刑事被告人权利的规定及保障措施进行了比较。从对三国刑事被告人权利宪法化的分析提炼出宪法保障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第三,详细阐述了刑事被告人应予宪法化的重要权利的体系,即应该将正当程序、无罪推定、公正审判权以及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权,这些权利确立在宪法中,有利于从根本法的高度对刑事被告人的这些权利进行保护。第四,对我国刑事被告人权利宪法保障模式进行了反思。在人权普遍性的理论以及以宪政发达国家宪法为参照的合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宪法应对刑事被告人的一些重要权利进行规定,并从宪法视角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出完善措施。

【注释】

[1]2008年,法国再次启动了修宪程序,建立了违宪抗辩程序,增加了宪法委员会的事后审查,即,在普通诉讼程序中,若发现法律的规定对宪法所保障的权利与自由构成侵害,可经最高行政法院和最高司法法院向宪法委员会层转违宪审查申请,由宪法委员会在确定期限内予以裁决。

[2]沈木珠:《论司法制度性侵权及其防范》,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2年第4期。

[3]“法律一道,因时制宜,大致以刑法为本,以刑事诉讼法为用。”转引自周宝峰:《刑事被告人权利宪法化研究》,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页。

[4][德]克劳斯·罗科信:《刑事诉讼法》(第24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

[5]林钰雄:《刑事诉讼法》,台湾学林文化事业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20页。(www.xing528.com)

[6]周叶中主编:《宪法》(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49页。

[7]刘茂林:《中国宪法导论》(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71页。

[8]这些权利是西方发达国家宪法明文规定的,我国签署的一些国际人权公约也确认了的。

[9]庄国荣:《西德之基本权理论与基本权的功能》,载《宪政时代》第15卷第3期。

[10]参见舒国滢口述,唐仲江整理:《散记法哲学家阿列克西》,载《法制日报》2009年9月23日。

[11][德]罗伯特·阿列克西:《论宪法权利的构造》,载《法学家》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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