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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制度对知识分子的重视与变革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中国乡村权威和秩序的建立过程中,无论是族权权威还是保甲制度,都体现了一种对知识分子的尊重和精英治理的思想,但在新中国成立后,整个社会的“精英评价标准”和精英构成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中国乡村制度对知识分子的重视与变革

1.社会运行制度特征

乡村社会运行制度的核心特征主要体现在运行规则方面,20世纪50—70年代之间,组织的权力核心作用、精英连带机制、村庄权力的全能性特征以及村庄精英的感恩式忠诚和压力政治,是国家全能性权力覆盖和遮蔽村庄权力的几个关键变量。国家的政令指示常常超越行政途径,直接通过自上而下的党组织系统完成传达和贯彻实施:①通过党组织的垂直延伸,国家权力得以消除历史上村庄权力边缘的特征;②通过以党权为核心的乡村权力的全面扩展,国家权力得以渗透到乡村生活的细枝末节;③通过以党员、干部为核心的村庄精英对新政治的感恩式忠诚,国家权力得以高合法性地在乡村社会构筑;④通过压力型政治,国家得以严格地规范与约束基层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进而通过他们去规范和约束全体社员。[3]这一时期乡村地区在经济上的特征表现为“合作化”和“集体化”,政社合一体制本意在于克服小农经济的落后性,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但随后的发展使其超越了经济领域,开始干预和控制农民家庭经济生活,并辐射到村庄生活的方方面面,村政权力开始走向“全能性”的特征。

2.社会运行基础变化

与中国古代乡村相比,当代乡村社会管理发生了三个基础性变化:(www.xing528.com)

一是治理主体颠覆。传统中国乡村权威和秩序的建立过程中,无论是族权权威还是保甲制度,都体现了一种对知识分子的尊重和精英治理的思想,但在新中国成立后,整个社会的“精英评价标准”和精英构成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52—1978年间,乡村治理模式表现为社会权威的日益萎缩,乡村精英绝大多数流向城市,导致乡村治理难度增加,政治权力逐渐强化且缺乏相应制约,于是“国家经纪人”应运而生。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公社体制逐步废除,我国农村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新型治理模式,而乡村治理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特征。

二是乡村秩序逐渐解体。随着乡村经济市场化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传统乡村由全耕社会向半耕社会演进,原本的生产生活瓦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村民呈现原子化状态,家族组织功能弱化,家族成员之间人际关系疏远,传统的家庭组织形式和功能发生变化,逐渐失去维系和整合功能,传统的乡村社会关系资本和社会价值逐渐淡化,居住的复杂性导致自利性,而维系传统乡村社区关系的血脉、精神、场所也不复存在,导致传统村落社区精神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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