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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合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办法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计算得出曾先生各月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见表6-5。

个人综合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办法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

(一)工资薪金个税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见表6-4。

表6-4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续表

1.累计预扣法定义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2.累计预扣法具体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 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注意事项:

(1)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不考虑纳税人在其他单位的收入。

(2)预扣预缴时,计算出的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

(3)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4)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5)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6)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7)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8)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注意与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是有差异的。

3.累计预扣法思路

第一步:计算截至当月所有工资,相当于“年”算个税。

第二步:减去截止到上月已累计缴纳税额。

第三步:计算当月需要“缴”的个税。

4.累计预扣法案例

【案例6-1】 曾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 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 500元,从1月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 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 000元,稿酬收入2 000元,6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 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 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计算过程如下:

(1)2019年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 000元-5 000元-2 500元-3 000元=5 500元,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 500元×3%=165元

2019年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2)2019年2月: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 000元×2-5 000元×2-2 500元×2-3 000元×2=11 000元,对应税率为3%。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 000元×3%-165元=165元

2019年2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3)2019年3月:

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 000元×3-5 000元×3-2 500元×3-3 000元×3=16 500元,对应税率为3%。(www.xing528.com)

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6 500元×3%-165元-165元=165元

2019年3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计算得出曾先生各月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见表6-5。

表6-5 2019年1—12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表 单位:元

(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6-6),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表6-6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注意事项: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3)每次减除费用区分不超过4 000元和4 000元以上,仅仅是在预扣预缴时,与年度汇算时是不同的。

(4)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不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案例6-2】 承接【案例6-1】,其他综合所得,即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1)2019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 000元,稿酬收入2 000元。

①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

=3 000元-800元=2 2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2 200元×20%-0元=440元

②稿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70%

=(2 000元-800元)×70%=840元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840元×20%=168元

曾先生3月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40元;稿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8元。

(2)2019年6月,取得劳务报酬30 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 000元。

①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

=30 000元×(1-20%)=24 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24 000元×30%-2 000元=5 200元

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

=2 000元-800元=1 2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1 200元×20%=240元

曾先生6月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 2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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