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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性质:机械论与生力论明解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兹分别讨论机械论与生力论以明生命之性质。惟物质与运动为一切有生物活动之唯一前提。近时黑克尔有《宇宙之谜》,赫胥黎有《生命之物质基础》,均欲穷力为机械论辩护也。(二)笛卡尔之理论 笛卡尔曾有两本小册子一本曰《论人》一本曰《魂灵之情》就讨论到生命的性质问题。笛卡尔从血液循环的发现上即是以机械观解释生命。

生命之性质:机械论与生力论明解

现在我们详细的讨论生命是怎样的?假使我们用物理化学去解释生命则生命是怎样的?假使我们用“生力”去说明生命,那末这样的说明又是怎样的呢?然后再把这两方详细的内容加以批评,秤量秤量有哪几点是说明生命之性质的,有哪点是不能认为生命之性质的。欲以物理化学说明生命的曰机械论;欲以生力解释生命的曰生力论(mechanism and vitalism)。兹分别讨论机械论与生力论以明生命之性质。

一、机械论之历史及其理论 机械论把生命与无生物视为没有多大的分别。生物之结构无异于无生物之结构,惟较为精细而已。惟物质与运动为一切有生物活动之唯一前提。这种理论其由来已久,然其得有生物学之辅助者则仅自十七世纪始。

(一)机械论之略史 早在纪元前第五世纪的鲁西柏斯和德穆克利特就把有机体视为无数物质原子的组合物。凡身体之有活动,之有热力都是原于火的元子在全体的周遍。两氏以为即魂灵亦不过较为精密圆活之元子而已。然而这只是一种忆说。一直到现在科学勃兴,机械论乃奠定其科学之根基。自哥白尼、伽利略、牛顿以来以物理化学之概念应用于有机体无不得心应手。于是机械论乃蒸蒸日上。十六世纪之解剖学与生理学兴。机械论乃如虎添翼,无往而不利,至十七世纪笛卡尔建立完全之机械论而以生物学仅为物理化学之支流而已。笛卡尔之影响在英国有哈特勒(David Hartley)与普利斯特勒(Joseph Priestley)之继起;在法则拉梅特利(Telien de La Mettrie),戴德拉特(Denis Diderot),荷尔巴哈(Paul d’ Holbach)诸氏之说层出无穷。近时黑克尔(Ernst Hackel)有《宇宙之谜》,赫胥黎有《生命之物质基础》,均欲穷力为机械论辩护也。而现在之大生物学家竭力推崇机械论者当首推美国之罗厄布(Jacques Loeb)。

(二)笛卡尔之理论 笛卡尔曾有两本小册子一本曰《论人》(On Man)一本曰《魂灵之情》(The Passions of the Soul)就讨论到生命的性质问题。他以为人类是魂灵与肉体组织成功。灵魂是司思想的,而机体之一切活动除此而外无一非机械之组织;肉体就是物质依机械之程序产生的。笛卡尔从血液循环的发现上即是以机械观解释生命。心血的流通是一种化学作用的程序。胎胞之发展第一件就是长出一颗原始的心而这种心跳作用即是心脏的膨胀。心脏的膨胀非别,化学作用而已。笛氏说:

“我所形容的这个机器的经神系可以比为喷水泉机器中的喷水管;其筋肉及其间的接笋可以比为各部份的机件;至于支配活动的精神(animal spirit)就好比流动中的水;心脏就是泉眼;脑盖就是流水出口的地方。……”

“……我所给予这个机器的各种机能如饮食之消化,心脏及血管之跳跃,以及各处之滋养生长、呼吸以及睡着……等等的机能乃由其各部分之布置结合而在此机器中活动自如,即正似一架钟,或其他的机器之由各齿轮砝码之组合而有活动一样。所以这只是血液及其精神不断的为心中之火的热力所鼓动。此心火之热力与其他一切无生物所发出之火热毫无差别。”(略译Eaton编《笛氏文选》第三五四页)

笛卡尔理论所根据之生理学胚胎学其幼稚及错误至为可笑,然其理论原则之影响既广且大。他说凡他所论各点其详细之理由或事实虽变换不同,然其所注重者则仅其机械理论之原则耳。

(三)拉梅特利之理论 他是法国十八世纪的一个唯物论者,曾著《精神的自然史》,《哲学著作》,《人是机器》等书。在《人是机器》里面他主张人类只是一种复杂的机器,不过“人类是比较最完善的质体。拿人类与猿猴及最灵慧动物相比较,这就等于拿休津氏之行星仪与平常钟表比较一样”。 生命只是肉体在生理上的机能活动,这种机能活动是和一般的机器活动没有分别的。一切精神上,心理上,生命活动上的机能都只是机器上的属性;没有了机器,便没有这些机能。拉梅特利在其《人是机器》中说:

“人体是一个自上发条的机器,是一个永久运动底活生生的图像,食物是拿来补足热所消耗了的东西。如果没有食物,灵魂便会衰退而非常激奋以至于力竭身死。”(任白戈译第六五页)又说:

“灵魂与肉体是一齐睡眠的。随着血液运行底安定而和平与稳静的温和的情感就扩张于整个的机体。只要灵魂与眼睛一齐感觉到懒洋洋地重压下来,同时也与神经一齐向下沉落,于是灵魂就是逐渐地与躯体的筋肉一齐入于麻痹状态。这时,筋肉再也不能支持头部的重量,而头部亦再也不能胜任思考的负担。头部只要一入于睡眠状态,就恰恰等于不存在了。”(第六三页)

这样的论调对于机械论确有很深影响的,虽然他没有根据精密的科学。

(四)荷尔巴哈之理论 其《自然之体系》在机械论的历史上确是一部名著。他以为生命或精神不能在物理世界之外有所得。他说:“人是一个纯粹肉体存在,精神的人不过是这个肉体的存在于某一观点下而被观察罢了,……运动或活动方式,它所能具有的,岂不就是物理学的吗?”(杨伯恺译第四九页)生命的活动都只是依照自然法则机械的活动着。人类在一切之探讨中都应当根据物理学和经验。根据物理学和经验,荷尔巴哈探讨人类的结果他以为人类的生命只是“必需的而且互相联系的运行之长久运动”而已。而这种运动乃是根据于组织机体的血液、筋络、骨肉和培养机体的饮食空气等而存在的。人类的生命有一切物理法则的活动。他为自己所喜爱的东西所吸引,为自己所厌恶的东西所排拒,“他反抗对他的破坏,具有惯性力。”他以为:

“无论机械活动方式,是外在的也好,内在的也好,无论其表现之如何神妙;如何隐伏,如何复杂,若精密的观察之,则人类之一切动作、运动、变化以及各种之状态、改革皆为一般之自然法则所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假定,植物、动物、人类都可以当作是在地球现在所有的地位与环境中,特别附属于地球而为地球所特有之产物;如果这个地球以某种运动而变迁其地位,那末这些产物也会变动的。”(第一四〇页)

所以荷氏认为人类决无理由自认为自然界之赋有特权者;其本身与一切自然界之产物服属于同一变异法则之下,推而至于一切有生物亦决无理由自认为有异于无生物之特产。总之,无一非物理法则之从服者。

以上是简单的追索机械思想之发展。至于其详细辨证之理论至现代根据现在生物学之发展而有特别丰富之科学内容。而以生物科学坚持机械之论当以美国大生物学家罗厄布为最力。

(五)现代之生物机械论——罗厄布之理论 罗厄布于一九一二年在《通俗科学月报》里面发表过一篇《生命之机械观》,并于一九一六年出《完整之有机体》一书(The Organism as Whole),于一九一八年出《力能运动》,《感应作用及动物行为》一书(Forced Movements,Tropisms,And Animal Conduct)。他是一位彻底的机械论者,而且他全部都是根据于实验生物学。他的主张就是以生物为物理化学之产物。生物的一切作用里面我们找不到“目的”的痕迹,也看不见“生力”的影子。在《完整之有机体》里面他说生命有三种特性:(一)生命细胞能够把它四周的零散的普通的简单的化合物综合起来而成为它所特有的一种很复杂的材料;(二)每一类或每一种生物各有其特具的常在的特性;(三)卵子的受胎作用。然而这三种生命特性仍为化学作用所决定。罗氏说:“这种综合各种化合物的生命作用乃是由于它含有糖质。从糖质乃组合成有机酸素;而有机酸素含铔基酸amino acid乃成生命素,是为蛋白质之基石。所以有生物之综合作用乃集中于糖质元子,这是很明显的。”关于第二种特性有生物各种各类所别具的特性,罗氏以为:“以我们现在的智识为根据则蛋白质在一切情形中都是传带这种常在的特性的使者。”各种不同的特具性都可从蛋白质而产生。至于第三种特性,卵子之受胎作用亦不能出乎化学的范围。这一类的卵子虽是不能接受别种生物的精虫,然这只是因为这两种东西的化学环境不同。盐基性的增加或碳化钙的集中就可以使别类精虫走进海胆的卵子里面而受胎,而海水中的盐基性或钙之减少亦可以阻止海胆卵子接收其同类的精虫。由此可见生命虽具有其特性,然此特性仍只是为化学作用所决定。既无目的之可言,复无生力之可溯。生命者化学原素之镶配耳。

生命只是机械的活动,罗厄布似乎从生理学的各方面都证明了这一点。他的机械论从(一)人工孵卵;(二)机体发达;(三)局部重生;(四)遗传机械;(五)反应本能;(六)适应环境,这六方面都得到了强有力的实证。兹从此六点进而讨论洛氏之生命机械观。

1. 人工孵卵(artificial parthenogenesis)。普通以为生命之成立必有雌雄之合作。新生命之产生必需经卵子与精虫之结合。于是生命乃成为神秘之谜。然而罗厄布实验之结果,卵子可以用人工从物理化学的功用上而孵化为新的有机体而不必有精虫之加入。在一八九九年罗厄布把Arbacia没有经过精虫孵化过的卵子放在另外一种适当的海水而可使之化成会游动的幼虫。还有许多海里的动物,如starfish,molluscs,annelids等的未经孵化之卵都可得到同样的结果。但是把这些卵子放在它们通常的海水则非有精虫不能孵化。这就足以证明精虫在卵子上的孵化作用可以用物理化学的东西来代替之。

从这一层上我们可知卵子的孵化只是一种机械作用。若是我们要详细知道这种孵化之机械作用的理由,则不能不知精虫在孵化作用里面的功用。普通当卵子受精之后而起孵化作用,第一则卵子周围发生了一层薄膜。平常总以为这层薄膜只是保护卵子的。其实这层薄膜乃是卵子孵化为新有机体所必需之物理化学上的环境。假使没这种环境使卵子内部发生影响增加酸化作用的效率,则卵子无论如何皆不能发展为有生物。换句话说,假使我们能把这物理化学的环境预备齐全,使卵之四周发生这一层薄膜,使增加卵子内部之酸化作用之效率,既无有精虫,卵子亦能孵化而成为生物。所以精虫之输入卵子纯为使卵子之得有适当之化学环境,以便其组织薄膜发展机体。精虫这样的作用是可以用人工的方法以化学上的功用代替之。罗厄布在好多海水动物里面都实验成功。这一点足以证明生命并不是神秘之谜,其原始之发生——孵化作用——都只是一种物理化学上的作用而已。这是罗氏坚持生命机械观之第一点。

2. 机体之发展(the formation of an organism from an egg)。不仅卵子之孵化是一种化学作用,即由卵子而发展为完全之机体也不过是一种物理化学的作用而已。罗厄布说:“在未经孵化的卵子之物理化学结构的基础上只要经过细胞之分裂与生长的过程就会产生机体自存的总机关——肠胃。细胞的分裂是有生物特有机能最普遍的现象并且它是从比较简单的卵子结构分化为较为复杂的有机体之基本过程。”(《完整之机体》一二九页)但是这种细胞之分裂即化学作用。关于这种细胞之分裂及其发展之机械的程序罗氏在《完整之机体》第六章论之颇详。在他的结论是:“未孵化卵子中的细胞质即可认为是一个雏形的胚胎。”卵子就是未来的胚胎。卵子的细胞分裂为有各种不同之特性细胞。由这些不同特性的细胞而发展为有机体各种不同作用的机关。然而细胞之分裂而有不同之特性,这都只有化学作用上的差异而已。罗厄布说:

“这些例子已足以显明卵子在开始的时候是一种简单的结构,我们现在要指出来以什么方法卵子乃有更进一步的分化。沙席氏(Sachs)以为每一机关之各种分化作用及其形成就假定了有许多预先存在着的各种不同特性的原质。这些原质我们可称之为内部之分泌(一种化学物质),在胚胎发展的时候它们就渐次的发展。在原先所存在的是一种胶性的原生物质,它有各种不同的黏性而且足以指示未来胚胎之头尾左右胸背各部分之分化情形。”(一四五页)于是罗厄布力主机体之发展亦只是机械的化学作用。

3. 局部之重生(regeneration)。有生物之重生作用就是说一棵树折去它的枝,它可以另外重新生出新的枝,割去了动物身上一块肉,它可以重生新肉。罗氏以为这也是有机体的一种机械功能。前一段我们说过各机关之组成乃为各种特殊之“内分泌”所决定。在植物里面有一种“生根质”和“生长质”。生根质使植物向下盘根。所以当我们只折去一枝树枝,这树枝就会生根。生长质使植物向上发长,所以一种树根会发芽生长。这种所谓“生长质”或“生根质”都只是各种化学物质。故生物之重生作用只是这些化学作用的现象而已。蛙与蟾的蝌蚪是没有脚的。然而实验的结果,只要饲蝌蚪以甲状腺(thyroid gland),它们就会生脚。而甲状腺含有碘素。马士(Morse)以为即以碘代替之,当饲蝌蚪以碘素汁的时候它们也会长脚,所以蝌蚪之长脚并不是神秘之生力所司,而只是碘素的作用所使然。罗氏在结论的时候说:“我们对整个之重生作用所知尚不完全,然据所知的事实看来,重生现象之属于决定论的范围与其属于任何生理部分现象是相等的。”

4. 本能与感应性。普通以为生物不能以物理化学解释之,其原因为动物有本能与意志之存在,而许多本能是有目的。照罗氏的主张动物的本能仍只是从几种简单的物理化学律则而来。有一种极简单的法则即有生物之趋向阳光。飞蛾扑火这已是很老的成语。我们把很小的飞虫或螺蛳的幼虫,或蝴蝶的螟蛉放在一个试验管里面仅有一面有光线,那末它们就会向光线来的那一方面扑去。假如把亮光换过相反的方向,它们又会转向后面飞来。Porthesia chrysorrhoea的螟蛾宁愿向亮光飞扑而饿死,而不愿吃它后面的食物。所以扑光的本能是十二万分的强旺。这种强旺的本能在最后的分析,只不过是鹏乐(Bansen-Roscoe)的化光反应律(law of photo-chemical)。至于植物也有显明的向阳现象。向日葵是谁都知道的。这叫做向日作用(positive heliotropism)。然而何以动植物会不能自主的为亮光所吸引呢?罗厄布建议了下面的一种理论。

动物在它们身体的表面,在它们眼睛里面,有时也在它们皮肤里面,都有许多感光作用的东西。这些感光素是两边对等的排列在身上,并且经过神经而与对等的筋肉相连接。光线使眼睛里,或皮肤里的感光素发生光化作用,光化作用的结果眼膜上或其相同物上造成了光化反应的物质,此物质影响到中神经系,再经过此神经系而影响及筋肉之伸缩能力。如若光化反应两边是相等,那末这种反应在两边对等的筋肉上也是相等,身体左右两面之筋肉以相等之能力活动,其结果,动物必对亮光之处移动,假若光亮放在一动物之一边,则光化作用之反应效率在两目中就不平衡了,且动物左右两部之筋肉也就不平衡。其结果则使动物转变其方面。这种转变只有两种方向——或向光或背光。所以罗氏结论有生物之趋向光亮乃因光线之有光化作用,此作用亦即动物活动之本能或意志的本源。罗氏说:

“这些观察之重要乃在乎其足以显示在动物活动中之意志或选择成分已逐渐减少。动物乃随其足部之行动而行动,而并非动物欲向何处行动而使足部移动之。”(二七四页)

“它们是光线的奴仆。”(二八一)

所以有生物的意志或本能都只是机械的活动,它们是受化学作用的结果。所谓目的,所谓意志,所谓自由均属无稽之谈。

5. 环境与适应。罗厄布以为环境与适应两辞被一般生力论者弄得十分的神秘。说什么环境影响有机体呵!有机体适应特殊的环境呵!其实照物理化学的眼光看来,这都是捕风捉影之谈。因为照机械论的主张环境就不能影响有机体;有机体也无有所谓适应环境的自动力。所以他以为不如把这个含糊的环境一辞以组织环境的各单个物理的和化学的作用代替之。如是从每一种物理的或化学的作用之影响于有机体,而我们乃可以有简单的物理化学定律去解说之。动物的结构与反应只是物理化学作用的结果。例如在深洞里面生长的动物眼睛是瞎的。普通说来这不明明是洞内的黑暗使这些动物的眼睛退化而失其光亮。其实仔细一观察始知大谬不然。艾近曼(Eigenmann)调查所得居在南美洲洞里的火蛇有两种名叫Spelerpes maculicauda和Spelerpes stefnegeri是有眼睛而能看见的。若是因为久不使其目而失其观看之效用,则何以这两种火蛇不会盲目呢?而且有一种鱼Tythlogo bius在水里见着阳光而会是瞎子,这又将何以用适应去解释它呢?罗厄布氏拿Fundulus的卵子用不同类的Menidia的精虫去孵化。结果常常有瞎眼的胎儿。可见这并不是黑暗的关系。还有一种办法,把卵子受精之后马上放在摄氏零度至两度的温度中,几个钟点之后,多数是死了,所活着的大多数是瞎眼。从科学实验里面欲以黑暗之洞致使动物失明这是办不到的事。潘恩(F. Payne)把六十九代的果蝇都生长在黑暗中,而它们的两眼仍旧是光亮的。乌伦呼斯(Uhlenhuth)证明了眼睛之发展无关乎光线之影响及眼目之机能,他把小火蛇的瞎眼移植于其身体之其它部分而不与视神经相连。当眼睛移植之后,这些眼睛会渐次退化腐坏,然而它们顿时就又复重新生出。固此眼睛并不与中神经系相连接。并没有接收阳光,并没有机能,然而它们仍能够重新生长一如平常。眼睛在移植之后而渐次退化颓废,这明明是因为眼睛中血液循环的阻碍。所以凡有使血液循环发生反常之情形则足以阻碍发展产生盲目。故眼睛并不是外界环境的影响。所谓适应环境都只是浅浮之说,不足以显示事实。

6. 生物之死。动物之死亡就是因为酸化作用的中止。说也奇怪,只要几分钟停止了酸化作用,生命再也不会回来的了。这就表明在延髓(medulla oblongata)里面的呼吸胞虽受极短时间之酸素促迫就要受得一蹶不振的损伤。也只要延髓受此损伤,则呼吸将永久停顿,以至于纤维瓦解,躯体颓坏,生命消灭。简单的断绝氧气的供给便没有生命。故生命是化学程序,死也是化学上的变化而已。生命除了物理化学的机械观以外便没有事实足以说明它了。

二、生力论之历史及其理论 生力论主张生命的活动乃是由一种不能为物理化学所解说的“生命之力”所推进的。生命的进程有一种自动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为机械观所不能辖制的。杜里舒在其《生力论之历史及其理论》中开章明义就说:“生力论之主要问题并非是讨论生命之进程能否是有目的的。生力论所要讨论的是:在生命进程中之目的性为无机科学所有之成分的特殊组织耶?抑为此进程本身所特有自动能力的结果耶?”当然,生力论是力主后者的。从历史上看来,其由来也和机械论一样的久远。

(一)生力论之略史 亚利士多德确是古代主力哲学家的典型。我们将另行简单的讨论他的主张。亚氏生力论的主张其影响之大直播至近代。其影响所及,血液循环之发现者及卵为生命之源的力争者,哈费(Willaim Harvey 1578—1657)亦为一大生力论者。至史塔尔(Georg Ernst Stahl 1660—1734)为亚氏后以科学研究理论生物学之第一人。其著作有Theoria Medica Vera。新生论之鼻祖胡尔佛为亚氏后最清晰最明显之生力论的代表。布伦门巴哈(J. F. Blumenbach )之著作乃成为旧生力论之登峰造极,而新生力论亦开始而产生。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大生物学家孟戈茂尼(Edmund Montgomery)为生力论辩护尤力。其主要著作有《原生质之生力与组织》及《从生力组织研究哲学问题》两书。至现今与机械论健将罗厄布对锋则为德国大生物学家杜里舒氏。(www.xing528.com)

(二)亚利士多德之理论 亚氏根本的主张即是在自然界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有灵魂的存在。即无机物亦然,惟其较为简单耳。凡一切活动必有此灵魂为原动力,整个宇宙乃是一个自行发展的体系。凡生物之内部都潜伏有一种自由发展的可能性。此潜伏之发展可能性亚氏名之曰“潜生力”(entelechy)。此“潜生力”以自植物而至人类之繁简不同而有结构与机能的互异。在植物中此潜力乃由其营养与蓄植中显现之;在动物中由官感性,想象力,知觉性中显现之;在人类此潜力则显现为理性,价值之欣赏,以及自决能力等。总之,亚氏以为凡身体之运动,结构之配置,行为之匡制,无一非此潜力之活动。

(三)杜里舒之理论 杜里舒是一位很大的德国生物学家和哲学家。他曾到中国来讲学,商务出有《杜里舒演讲录》,大部系由瞿菊农、张君劢两先生编译。内容几包括杜氏全部哲学。杜氏在英、德各国曾著有《生机体之科学与哲学》,《生力论之历史及理论》,《个人问题》等书。杜氏的主张与罗厄布的理论是完全相反。罗氏以为生命之性质非物理化学不足以解释。杜氏则以为机械论对于生命简直是无能为力的。杜氏在他《生机体之科学与哲学》之伟著中说:“凡根据于简单的物理化学作用所组合的因果律决不足以解释机体个性之发展,此发展决不为关于物理化学物之布置的种种假设所解说。”(p.105)他又说:“生机形式之特殊性不能与化学组织之特殊性相提并论,所以生机物亦不能依赖于化学。此外,有机形式是决不能用化学里面的原子分子等配置去解释的。爽快明白的说,一个原子或分子的形态决不是一个狮子或一个猴子的形态。”(p.102)杜氏主张生力论的理由大多是间接的或反面的。所以我以为杜氏的理论和前节所述罗氏的理论对照的讨论,比较清晰而有兴趣。

1. 胚胎之发展。杜里舒第一件要打倒的就是“卵子是未来之胚胎”的主张。这种主张说在卵子里面早已有了未来胚胎的一切组织性质;胚胎仅卵子之化学发展而已。罗厄布主之极力。本文前论罗氏(二)机体之发展一段中已详言之。杜氏实验的结果大不以此为然。杜氏在机体发育的讨论之先立了两个概念:一个是“表现之价值”;一个是“表现之可能”。有一胎发展到某一定之时期,此胚胎之某一特殊器官的特有原素将来发展到最后的时候将成为一种什么确实成分。这就是机能发育所表现的价值,这就说胎里面某成分将来将发展为何器官之表现价值(prospective value)。还有“某特殊成分之发展到成熟期的某特殊器官,这种发展不是一定不移的,此特殊成分能超过未来之特殊器官而更有一种超过的发展之可能,这就是‘表现之可能’。”(prospective potency)。杜里舒问:“现在我们所注重的问题是:此表现之价值是不变的,是一顺的呢?还是以不同之环境而有不同的变移的呢?”(p.53)杜氏以为当然表现之可能是成立的。某一部分之确实命运不必与其未来发展之可能一致,即以海胆(sea urchin)为例。通常以为,如乐和斯(William Roux)实验之结果,此动物之卵子如分为两细胞则将来必仅发展为半胎。然而杜氏实验的结果“卵子之细胞二分之一只能发展二分之一的胚胎”这只是无稽之谈。杜氏说:“现在据我们实验的结果,譬如四细胞期之每一细胞均可发展成一完全之生机体。换言之,每一细胞有发展成一生机体之可能。此现象可名之谓平等可能系统(equi-potential system)。”(演讲集第一册《生机体之哲学》十七页。)

“譬如将海胆之卵放在两玻片中间加以压力,至完成八细胞期,我得平均的八个细胞而不是两圈(各四个细胞),其平常的分裂不一样。此后的细胞分裂至十六细胞期便成两层的八个细胞。如压力一直施到十六细胞期,则十六细胞亦平列起来,再分裂便成两层的十六个细胞。但无论怎样结果都绝对是完全的生机体。”(同上二页)

杜里舒已明白证明了胎细胞并不曾包括未来生机体一切组织性质。因为我们分裂胎细胞的时候并没有把胚胎分裂为若干部分。反之,每一分裂细胞仍能发展为一完全之生机体。这绝不能为机械因果物理化学所能解释。用杜氏的话,表现之可能总是超过表现之价值。

2. 个体的复生——协和的平等可能系统(harmonic equipotential systems)。这一点,杜里舒和罗厄布的理论又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解释。杜氏主张“平等可能的系统”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复杂的可能平等系统”,如任取一细胞皆可成一极为复杂之生机体。还有一种是“协和的平等可能系统”,如许多的细胞共同发展成一全体而细胞间互相和谐。全体上割去了若干部分,而其余各细胞能和协重新再生出所割的部分。一个动物如割成两段而不至死,则此两段能各自重生出其所没有的一段而各成一完全之整体。这就是“复生作用”(restitution)。杜氏实验的结果,在一完全的生机体中取出一部分:此取出之一部分有发展成两种或三种相同的完全生机体之可能,然此一部在这两种或三种机体也各许有其不同的显现。杜氏有一图样如下:

在图中X的成分可以是ab一物的一部分,也可以是a1b1一物的一部分,又可以是a2b2一物的一部分。但是X的成分在此三物中各有不同之表现价值:它是ab的胸部,a1b1的尾部,a2b2的头部。ab的X成分取出来,则此X能有协和的表现为a1b1平等而完整之可能。而a1b1的此X部分取出后又有和谐的表现为平等而整体的a2b2之可能,然在此三者中X各有其不同的表现价值。杜里舒有下面的几个实例:

① 海葵(sea-anemones)一类有一种Tubularia当它的花一样的头子失落的时候又能复生。普通以为这是一般的局部的重生,美国动物学家毕克福女士以为这不是局部的重生(regeneration process),这不是从受伤的地方再生长出来。这是全部茎干的许多部协和的共同合作所恢复的Tubularia头部。我们并可把它的茎割下任何一段,然此一段协助合作的结果可以复生一个新的头部。

② 海鞘(Ascidian clavellina)尤为协和平等可能系统极有力的例子。它是一种很复杂的生物。其全部可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为腮(bronchial apparatus)下部为肠胃等。若是把这两部分开,则腮部可以重生肠胃部,而其肠胃部可以重生腮部。而腮部之变化尤为奇异。腮部分割之后,可以消失其间之全部组织而变成一个很小的白圆圈,仅存一点膜质和中质(epithelia and mesenchyme)。但经过相当的休息时期,它就会生长出整体的新海鞘惟较为小些。还有一种较为奇特而尤为重要的现象。假使我们海鞘的腮部从其肠部割下之后,再将此割下之腮部从任何方向再剖而为二。大半经过这种情形它们还是活着的,而每一半腮部也会像全腮部一样的消失其内容,又复会重新的产生新的海鞘。这已足以显明此生物腮部非但能借其各部分之合作而转变为新生物,而且即其每一部分亦能转变为一较小之新生物。这就是一个十足的协和平等可能系统的实例。摩耿也曾拿扁虫,任意乱切,亦均可成一小扁虫,其他如星鱼,纤毛类之生物亦无一皆然。

机械论能解释生物里面的这种协和平等可能系统吗?物理化学能解释这种系统吗?从生物之任何部分都能恢复一个完整的生机体,难道一生物之每一部分都包含有全体之一切特殊的内分泌吗?这是决没有根据的。一混合物经过化学的分解之后,其分解后之每一成分仍能恢复其原有之混合物的形式吗?假使如罗厄布所说生物各器官均为各种不同性质的化学物质——内分泌——之化学上的发展,那末我们将何以解释经过剖割后之任何一部分之能重复分别的转变为全体之其他一切部分而组成一完全之生机体?而且每一简单的器具的形式本身亦不与化学差别一致。不论星鱼,海胆等生物其每部分排列的形式自有特有的典型。若是以纯粹化学的理论去解释此特有形式之产生,那是绝不可能的。在协和平等可能系统中亦并没有机械意义存在之可能。杜里舒对于机械的解释是这样的:“机械是物理的和化学的成分之一种特有的构成,借该两成分之作用而能一特有之效果。”(P. 103)然而生机体之每一部皆有和谐的发展为一完体之可能。当某一部分为完全体之一部分的时候有其固有功能,然与完整体分离之后复能发展为另一完整体而有全体各部分之一切功能?这确是一种特殊的机械!这是一种有自动发展力而不为因果所决定的机械。换言之,这种协和平等可能系统之生机体绝不是机械。所以“生命不是各机械特殊的配置;生物学不是应用物理化学;生命是在这以外的东西,生物学是一种独立的科学。”(P. 105)生命是自主的(autonomy of life)。

3. 适应环境。杜里舒以为生机体的动作是有整齐性(regulation)的。所谓整齐性就是生机物当其组织或机能情态遇有骚扰之后而又会复现其原来之组织或机能情态。因组织之骚扰而发之整齐性谓之复生作用,因机能之骚扰而发之整齐性谓之“适应”(adaptation)。然而在生机体的机能生活中因有一种特殊的结构或固有一种特别的作用以应付其特有之境况,如鱼之于水,鸟之能飞,昆虫之保护颜色,叫声摹仿,植物之向阳等等,这都不能说是适应环境而只是固有的适应情态(adaptatedness)。所谓适应环境的作用就是原有机能的情态因环境的改变,而亦随之以改变以适合此改变之环境。适应作用不是生物发展的一部分,而是生物发展因环境特殊,而发生之特殊结果。现在我们可以注重到机能的适应(functional adaptation),这就是说生机纤维之组织因常用其机能故此机能愈能适应。如体育家因其常练习其筋肉,其筋肉乃愈强,故凡需筋肉强盛的工作他都能干。又患肾病的人因其一肾失了作用而割去,其所剩之一肾当任已去的一肾的工作而渐渐增大其作用。其次还有生理上的适应(physiological adaptation),譬如生机物的腐化,其对生命有重要关系的腐化得迟慢些。而对于生命不甚重要的部分则腐坏颇速。因此,在有脊动物,其神经细胞与心脏保持最久;在水类微生物,其心核延长最久;在扁回虫,其神经细胞与性育细胞抵抗最久,虽这些动物的其他组织消灭殆尽。这确是适应能力的证据。还有因种痘而得免于天花等症,这是生理适应的典型。我们因为种痘而能抵抗一切外来的毒气,这种对于变态的环境有一种特殊的反应,确足以显明适应环境的能力,从适应的讨论杜氏并不曾得着正面建立生力论的理由。他说:“我很自由的承认我们并没有得到真正新的证明,但是我想我很可以说我得到了一点新的指示去说生机体并不是一种机械,其每一种整齐性都不可如机械里面的一样的视之为预先预备和安置的。”(P. 139)那里有像种痘以免病灾的那种机械?我们还要知道抗毒汁(anti-body)总是一样的,而它对于各种不同的毒物,或变态环境,所发的适应是不同的。化学物理关于这种对于各种环境适应的特殊性又是解释不通的。

4. 遗传与潜力。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杜里舒讨论生命性质的时候,发现了“平等可能系统”,此即言由一卵细胞分裂至若干期而得若干细胞,此分裂后之每一细胞均同样的有发展为一整体的生机物之可能。若是生机体一部分之许多细胞复能和谐的配合成另一完全的生机体这就是“协和平等可能系统”。若是每一单个的分裂细胞有一种很复杂的发展,每一细胞能做各色各样在时间上在空间上极不同的种种活动,这就是“复杂平等可能系统”。如海鞘之复生即协和平等可能系统之一例,而cambium of the phaverogame这种植物无论在任何茎干之一段上取一单个细胞,此细胞即可发生极复杂的活动而另行发展出一枝有枝叶有茎干的新植物。一卵细胞分裂之后又分裂,经过若干次后其结果之每一细胞仍能有极复杂的行为,这就是“复杂平等可能系统”之一例。总之,在这系统中之每一成分都含有一想象完整体之可能。我们当注意此所谓“可能”即以前所讨论过的“表现之可能”。

在杜氏的理论里面我们可以知道“复杂平等可能系统”就应用到整个遗传问题。所谓遗传,即一切的生机体都有重新创造像它们自己一样的原始存在之形式的机关。而且在父母与子孙之间总有一点相像。从父母身体中确实有相当的物质遗传给它们的子孙。而所遗传的这点物质只是卵子与精虫的结果,照现在研究的结果,承继父母遗传子孙的一点灵犀乃是细胞核里面的“基因”(genes)。因为这一点而发展成一个新的复杂的生机体。现在我们从这个完整的复杂生机系统追溯上去,那只是从极小的一堆细胞发展而来;这极小的一堆细胞又只是一个单个细胞分裂出来的;这一单个的细胞又只是一堆相同的细胞一份子;这一堆细胞乃是一个原初的细胞所分裂出来的。杜里舒于是疑问了“你们能想象出一架十分复杂的机器,虽然经过了几百次的分割,而其分裂的每一小块仍然是原来的机器一样的一架十分完整的机器吗?你可以回说当细胞分裂的时候并不是机器,而这架机器是在细胞分裂之后所完成的,好!那末在我们系统的某一定的细胞里面如卵子里面又是什么原料筑成这架机器的呢?”(P. 148)所以并没有一种机器能做整个发展的出发点和根基。那末,“潜力”“隐特来希”(entelechy)证明了是存在于遗传根本上的东西,至少,它是遗传的结果;下一代之单个体的组成并不是机械的推动而是一种其本身自然的主动者。

在遗传里面有物质的“基因”的继续物,这是我们承认的,然而何以遗传又是自主的推动力所驱使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然而杜里舒以为“基因”与“潜力”是同时工作的。“潜力是管制这一代的单个胚胎发育的(这是遗传的起点),它又是管制下一代的发育的。潜力决定卵子本身是怎样的而且决定从此卵子发育之胚胎是怎样的。潜力可说是从此一代到下一代发育之自动的不可少的指挥能力的代名词。那末,在遗传里面的物质继续可不就是被指挥的,被支配的物质成分吗?”(P. 250)总之,“隐特来希(潜力)与基因是同时工作的。隐特来希以基因为工具而一切发育之指挥力则绝对是由于隐特来希。”(P. 154)

5. 本能与行为。罗厄布把本能与有意志的行为都解释向阳感应的化学作用。然而事实并没有这样简单。杜里舒以为假定如罗氏主张,则本能之刺激物必是一种极简的东西。本能的刺激物或是各种不同波长的光亮,或是热力,或其他化合物。假定本能的刺激物是种种专属的,特殊的物体(specific typical bodies),像对于这类有单独个性的,极复杂的刺激之本能,罗氏之说就无能为力了。杜里舒以为在本能的刺激中虽不明显,虽不深刻,然确实有特殊的,个性的刺激。如鸟筑巢、蜂酿蜜、蛛结网,这都是本能,然而若是我们破坏了鸟巢的一部分,拆下了蜂孔之一角,或是冲破了蜘蛛网,它们不久又会修补完整。杜氏说:“这里有关于在本能生活中之生命自主力的指示,虽则不是真的绝对的证明。”(P. 201)

“行为一方面是有意义与了解的,一方面便是记忆和经验。”(演讲录二集四一页)所以杜里舒把行为分为(一)有历史的基础(二)有个性感应的关系(historical basis and individual correspondence)。所谓历史的基础就是说行为必当根据以前的经验和学习。心理学熟习的名辞便是记忆力。留声机不也有历史的基础吗?它先要收进声音,而后始能发出声音。但是行为不是机械。留声机所发出的只能是它所收进的,然而生机体的行为,根据了过去的历史,而能发出种种不同的行为。而且行为能运用自如随意变化,机械就不能够。故行为之历史的基础就是生命自主之一证例。

行为又有每一个体对同一刺激有感关系之不同。如有至友甲乙二人,在路上遇见了甲对乙说:“我母亲生了重病。”乙听见之后,当然是安慰甲,对甲说:“我有什么地方帮助你的没有?”若是甲这样对乙说:“他母亲生了重病。”这在字面,相差仅一字而所发出的反应则大不相对。乙也许要大惊失色,也许留下了甲,直向家中奔去。刺激方面的差异无几,而其可发生之反应行为则不相同。世界上有这些的机器吗?物理化学里面有这样的特性吗?如新闻纸的排版,把“白里安已死”,误排为“白里安未死”,在机械的印刷出来,其报纸上只能有“白里安未死”的结果而绝不会印出“张忠昌复活”的结果。机械的反应只能有因“刺激”略有不同,而略有差别,然他不能完全的不同。机械论又可以这样说:“某两化学原素各若干成分相混合其结果将为某种新原素。然只要把该两原素之任一原素的成分略为减少,则其结果能变为另一种新原素。这不也是个性感应关系吗?”但这是似是而非。前一结果的原素与后一结果的原素只有外表形式上的不同而其所包含之原素仍旧是一样。生机体像这类的行为就大不相同,能有不能预知的反应。所以从这证明我们又知生命有一种自主能力。杜里舒更进一步问,这种生命自主的能力是否即生机物之脑的作用。杜氏又绝不以为然。脑不过是全身神经系的总汇,而此神经总汇最后之主动能力则当为心灵(psychoid),则当为“隐德来希”(entelechy)。

三、完整论之代表理论 讨论到生命到底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一般的总不出机械论与生力论二种解决。前者以为生命只是一种较为复杂的化学物理之结构而已;后者则以为生命是由一种精神的推动力所发出的活动。我曾以罗厄布为代表讨论过纯机械的理论,以杜里舒为代表叙述了生力论的辩证点。但是双方面都陷入了同样的错误。这个错误就是把生命视为是可分析的。此地我所谓分析的即是说这两种理论都没有认定生命并不是单个物的总和体而是一个综合的完整体。机械论和生力论虽铸成同一错误,然而其铸成此错误之出发点则各不相同的。机械论以为生命可以分析为若干物理化学的单个成分。并且视生命是受自然力所支配的,但是它并没有看清:在生命中,有各部分之机能,结构,以及种种活动所共同协和维持一共同目的之关系。这种生机体之协和维持的关系及其世代相传以永久维持此协和之关系,这是机械论所没有注意的一件“小事”,也正是它所不能解决的“大问题”。其结果则未曾认识生命之本质。生力论认识了生命这种共同协和的关系,但是它以为这种关系是一种生力支配或反应与其分隔的物理环境所发生的结果。生力论虽证明了生命有一种内在的共同协和维持的关系。然而它并不知生命还有一种外在的与环境共同协和维持的关系。生力论把生机体和物质环境分裂了。生力论只以为在物理化学的环境里面有一种生命之活力支配着干预着。其结果仍然是把生物和物理化学的现象认为是各自独立的成分。机械论以生命内部是可分析的;生力论以为生命之外部是可分析的。所以生力论和机械论在根本上有同样的弱点。其实生命非但内部是协和综合的,而且与外部环境也是协和综合的。生命是完整的,不仅有内在的完整而且不能与外部的分离。外部环境也是生命之一部分。外部环境也当以生物学视点去解释(biologically interpreted),这才是生命的真性质。非要有这样的观点才可以认识生命是什么,是怎么样的。这是汉尔唐(J. S. Haldane)的理论,也是作者本人之所宗的证点。

汉尔唐是英国的大生物学家。他是汉尔唐子爵(Viscount Haldane)的兄弟。著有《机械论》、《生命与人格》、《科学与哲学》及《生物学之哲学基础》等书。一般的认定他是一位生力论者,但是他自己否认。他说:“我常常被视为一位生力论者,因为我不能接受几十年前传统的机械生物论。然而我不是一个生力论者,而且永远也不会是的。无论什么派别的生力论都与机械生命论有同一根本的错误,因为它假定生命与环境,无论在视察中在思想中都是可以分离,其实它们是不能分开的。”(《生物学之哲学基础》第三十一页)他个人的基本主张以为(一)凡一切生命活动都是互相和协合作的,动其一必影响及全体;(二)生机体与环境是混合而为一的,两者分裂则均失其意义;(三)经验是整个的而最后的实体是精神的。所以我名汉尔唐为完整论。作者以为这种理论可以弥补机械论和生力论双方的困难而独自给生命之性质问题以融贯的解决。

(一)生命活动之协和配合 这一点我们可以说是对机械论的改正。机械论以为我们可以把一个生机体分析为若干成分,每一成分是可以分析为若干物理化学的原素。但是这样分析的是死的东西不是活的机体。这是物理化学而不是生物学。生物学所研究的对象是生命。假使生命分析为若干成分则生命早已不翼而飞。普通把生物学严格的分为形态学和生理学:形态学专门研究机体的物理化学的构造;生理学就专门讨论生机体之活动机能。但是我们要问:没有机体构造的机能是什么东西?没有机能的构造又有没有一丁点儿生物的意味?构造是怎样产生的,又是怎样保持的呢?单个的,或部分的机能和构造离开其全体尚复有机能与构造之可言吗?这些问题不论在形态学或在生理学中都只是“碰壁”。所以构造为维持机能之表现;机能为维持构造之表现。以全体言之,始有所谓部分;以生力言,始有所谓保持。汉尔唐说:“若我等无丝毫生力论之意味而坚持形态与生理之分,则不啻自绝于科学。此非科学,直无学之可言耳。”(24)机能与构造是生命整体之不可分别的显示;生命之一切活动是互相协和而配合的。生命是有整齐性的;若是这种整齐性破坏了,则无所谓生命。整齐性就是生命之一切活动组织都是互相关联,互相合作的。汉氏说:“生物学之专门科目为以生命乃一特殊之完整体,其各部分与各活动均系互相关系,若隔离之而未有不毁灭其本性者也。”(《科学与哲学》九十二页)兹再以生物活动之事实以证明之。

1. 呼吸。呼吸为有生命存在极显而易见的表示。我们都知道这是氧气的吸收和炭气的吐出。关于这种机能及此机能之构造的保持不仅在生机体中发生体热和增加肌肉动作,而且关于神经活动,意识作用,排泄功能,同化作用,以及其他一切生命活动之保持无不无赖有此呼吸作用。而且不仅是机体之机能方面需有相当氧气的供给,即身体构造亦非此不可。若是在脑筋或其他部分停止了氧的供给,不久就要发生构造上的变化而终至不能复原。在呼吸的活动中此机能及其结构乃成功了机能,构造,以及全体之协和合作的保持。这种保持的状态中我们不能把此一部分与彼一部分分开,此一作用与彼一作用分开。否则便失去了整个生命的意义。

2. 血液。周身上一切机能的活动,一切构造的组织都少不了血液的循环。假使血液的内容起了反常的变化,那末无论哪一部分的构造,无论一方面的机能全不能维持其固有的常态,全部都要发生不能合作不能保持的变动。所以有机体各部机能以及构造之所以能保持其常态,平衡其效能都必赖有常态平衡的血液成分。然而反过来说,血液成分之所以能保持其常态又必赖其他一切身体活动之有常态的保持。整个的不能分开。一切内部的机能构造都是互相连锁,互相关系的,都是共同维持一个完整的整齐性。假使一部分破坏了其常态,则全体弥补此破绽以维持此整齐性。血液循环与一切其他机能构造都互相保持其常态以完成其公共之整齐性。

(二)机体与环境之混一 有机体不仅有前一条所讲的内部协和配合,而且与其周围之环境是混合为一而不能两相分离。整个生命之表现必兼具内部协和与环境混一。这一点可说是汉尔唐修改生力论之错误的。他自己说得很明白:“

“在生命之有机世界中,构造与机能不能彼此分离。构造是活着的,而生命之毁灭亦将损坏其所借表现之元子构造。且有进者,吾人尤不能以有生之构造与其周围之环境相分离。若吾人变迁其环境之一部而阻止此有生之构造有重新产生此一部曾为变迁之环境之机会,则生命无有不毁灭无余者也。于有机体与环境之间吾人不如在无机体与其环境之间划一沟隙。……故我人仅能视之如一永恒整体之完整的显现。”(《科学与哲学》七七页)

有机体周围的环境不是与机体分开的而是生机体生命之一部分。假使我们没有养气继续的供给,假使我们没有饭吃也没饮水我们还能活着吗?假使生机物没有与环境的接触,它们还能有生命存在吗?这就简单的证明了生命包括其整个环境。我们不仅如生力论者主张生命之力支配着一切物理环境,我们要进一步主张所谓“物质环境”亦仅生命之一部分而已,环境也是生命的。汉尔唐说:“生命为一表现为无空间限制之完整体的大自然。”(七四页)故有机体和环境是绝没有空间之限制的。若是我们离开了生命之环境而讨论何为生命之本质,那等于是缘木而求鱼,终无结果。关于这一点汉氏所举事实尤多。

1. 呼吸之整齐性。呼吸不仅是内部协和之表示而且是生命与环境之混一的表现。有机体与环境总是协和配合的,总是含有整齐性。譬如在肺部里面的炭酸气的平均压力总是平衡的,和合的,不论吐出了许多的炭酸气,或是增加了许多炭酸气,而肺部里面的炭酸压力总是那末平衡而不发生多大的变化。即使空气中的炭酸压力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而不会影响肺里的炭酸压力。呼吸始终是调和着内部与环境。这种炭酸压力的平衡就是保持动脉管血液活动的平衡。而炭酸平均之重要尚不仅在动脉管血液中,而且在周身的纤维中。因为在各纤维或各器官中之炭酸产生率是平衡的,则周身血液循环之效率也是均衡的。在呼吸的整齐性中,氧气与炭酸有同样的重要。假使在所吸收的空气中氧气压力锐减,那末我们的呼吸就立刻会加多。这是因为血液里面氧气压力的减低,经其在经神系上的影响而激动了呼吸作用。因呼吸之增加而肺部的空气中减低了炭酸的压力。于是炭酸压力减低而影响神经系的结果,呼吸又慢慢的减少。结果是两相调和。所以在呼吸作用中,我们知道了,生命之所以维持必赖身体活动互相的影响,身体构造协和的保持,以及环境的配合,三者并同的合作。三者缺其一,则生命之意义消失殆尽。

2. 环境与感官之关联。有机体与其环境之混一尚有经过皮肤与各部感官而联关者。在下等有机体就是经过其接受结构而与其环境相并接。譬如在植物里面,阳光和空气的影响是经过表皮下面的绿藻细胞而联接的。外来的各种印象不断的射入皮肤或感官,由是而传达到传入神经,或经过血液而达到神经系。随后,这些传入的印象或“影响”走到了与筋肉相联的神经细胞或其器官。于是而发生反应。这样一长条的历程或相联续的结果可以从物理的眼光去看,但是对于这种内部结构和周围环境经过皮肤或感官所发生之一连串的历程其间层层相关击,相协和,相配合。像这整齐性从物理的视点便无从了解之。至于意识作用之反应则更无能为力。在这种地方我们就不能不接受有机体与环境同为整个生命之成分的前提。环境里面之有五颜六色,香甜苦辣,大小高低,软硬光滑,若是没有生机体上面的感觉器官,一切全都是虚无。汉尔唐说:“从一位生物学家看来,有机体外在之环境亦如其本身之各部分或内部环境一样的参入其生命中。周围外在之环境经过感觉器官及其他接受器官而为整个生命之一部分。生物学即解释此种参入状态。”(《科学与哲学》二〇二页)

(三)经验之统一 生命是一个统一的完整体。这并不是说生命是许多零散的事物之总和。生命是完整的,天衣无缝的,不可分散的。生命的完整体不仅包括内部机体在外界环境,而且扩充于整个的经验,整个宇宙。

不论是数理世界,物理世界,生物世界,心理世界,它们所讨论都是同一宇宙,只是各有其不同的观点,各有其不同的注意点。至于我们所知道存在的宇宙乃是经过我们知觉的认识。“存在即被知觉”,假使我们正确的解释它,仍有其融贯的真理。(参考拙作《知识论纲要》第十八章知识价值问题之结论)。所以汉尔唐氏也主张宇宙是我们所知觉的(the world of perception)。其从数理方面解释的,从物理方面解释的,从生物方面解释的,都只是此知觉的宇宙中所抽象出来的一部分。所谓知觉不外乎是兴趣与价值的表现。在知觉中或在意识行为所表现的兴趣与价值很多。一个农夫,一个猎师,一个诗人,他们对于此自然之知觉是一样的,然而在他们知觉中所表现的兴趣与价值是不同的。既然兴趣和价值都不同,那末这个宇宙不就该当是零落散乱的吗?让我们来讨论兴趣与价值之本身吧。各人的知觉中其所表现的兴趣虽在浮面像是各不相同,然而兴趣的本身是能分散的,各不相干的散漫在每个个人的意识行为里面吗?我们视察的结果,兴趣不仅不能空间上有在单个个体上毫不相干的分散,而且在时间上不能不相连续的切断。在我们兴趣中最着重的是“康健”。怎样才有康健,第一须有内部的均衡,第二须有环境容和,第三须有与其他一切个人的和谐。你要初到一个完全不知语言不明习惯的地方,你假使不和周围的个人联络,结果你就会“思家”“不适”。个人兴趣没有空间的联络是不可能的,然而没有时间上的连续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兴趣之保持必有过去的均衡,也必有增进未来之均衡之现实。所以真实的由兴趣所表现之知觉宇宙其本身必继续的在过去、现在、未来之整个中显现之。

所以我所说的知觉为兴趣与价值之表现,这所谓兴趣与价值并不是个人的兴趣而是广大的兴趣。譬如,家庭中之一份子,或国家之一份子,或人类之一份子,其单独的兴趣是不能表现其知觉其意识行为的。我们必要从一家之中,一国之中,以至全人类中,全生物界中才能得到真实的兴趣和真实的价值。我们所认定的兴趣和价值其眼光愈广远,其范围愈宽阔,则其认识之宇宙愈相近,愈逼真。可以在我们的经验中,兴趣和价值必定是一个精神的完整体之表现。在我们的经验中我们必要有和谐的,统一的,兴趣与价值。这是经验统一的事实,否则我们便无所谓兴趣,无所谓价值。从这些精神上和谐的,统一的,兴趣和价值所表现出来的知觉宇宙当然是精神上和谐的完整体。汉尔唐说:“我们经验的宇宙——即知觉与意识活动之宇宙——乃是从兴趣和价值所表现的精神世界。兴趣与价值并不是主观的不是属于某特殊个人的,而是客观的因为一切单个的都是要包括在内。在我们经验里面除了客观的兴趣和价值之外便无一物存在。在兴趣和价值之中我们整个的经验统一起来而成为一完整精神宇宙之现实的显现。”(《科学与哲学》二六二页)

人生不是零散的活动由机械律去支配的,它也不是生命之潜力匡制分离的外界环境。生命是具有内部活动与构造之均衡,和外部生物环境之配合混一的完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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