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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自治法对散居民族的有利影响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族文化自治主要是针对这些散居的、人口较少的民族,对他们的意义尤为重要。笔者认为,民族文化自治对散居少数民族的作用主要有:(一)民族文化自治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有益补充对于俄罗斯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存在着有利于民族发展的两种途径: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文化自治。(二)民族文化自治——散居民族的复兴之路[56]俄罗斯境内有着大大小小的190多个族群,每个族群都希望自己的民族发展繁荣。

民族文化自治法对散居民族的有利影响

在分析民族文化自治主体时曾说过,俄罗斯有学者倾向于将其主体定位于“散居少数民族”,因为民族文化自治主要保护那些历史上由于种种原因未能与主要民族获得相同地位的民族的文化与传统,对于散居在俄联邦各地的少数族群来说,地域不是联系他们的纽带,文化才是将他们连在一起关键。民族文化自治主要是针对这些散居的、人口较少的民族,对他们的意义尤为重要。笔者认为,民族文化自治对散居少数民族的作用主要有:

(一)民族文化自治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有益补充

对于俄罗斯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存在着有利于民族发展的两种途径: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文化自治。俄罗斯从20世纪开始走上了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建立了代表32个民族的32个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俄罗斯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三种形式存在:①共和国,共有21个民族共和国代表着24个民族;②自治区,10个自治区代表7个民族;③自治州,1个自治州代表1个民族。[52]这三种民族区域自治形式在地位上是平等的联邦主体。民族区域自治解决了一些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问题,但只是一部分群体,在俄罗斯有近200个族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能照顾到所有民族,那些没有自治实体的散居于俄联邦各地的100多个民族、1000多万人同样有着发展的诉求,而他们的愿望又不能通过实行区域自治来满足,民族文化自治正是主要满足这些民族的要求,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造成了这些少数民族在各方面的发展都落后于其他民族,当然拥有民族实体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发展也落后于其他地区,尤其是欧洲大城市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地。如北高加索地区的平均工资为全俄罗斯平均工资的50%~70%,达格斯坦仅占全俄平均工资的33%,是全国最低生活标准。[53]社会贫富差距失业率增长等负面因素自然对民族间关系产生影响。那些散居在各地的少数民族群体更是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尽管俄罗斯政府宣传民族平等,实际上民族差别、用工歧视还是存在的。民族文化自治意味着向那些不能构成大多数聚居群体的、分散的、与其他民族混居的少数民族提供了权利和条件,使他们可以自由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发扬文化传统。散居民族通过参与民族文化自治,满足了族群的精神文化需求,继而觉得自己与国内的其他民族是真正平等的。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文化自治作为两种不同的自治形态,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保护少数民族权利,促进民族发展,二者并行为民族繁荣做着贡献。

有些学者认为,民族文化自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替民族区域自治,只要满足特定的的条件,即分散居住的少数民族人口达到一定的规模。[54]对于这种观点,俄学术界也存在着很大争议。笔者认为,根据俄联邦目前的状况看,已经有89个联邦主体,数目非常庞大,每个主体的面积和人口都达到一定的规模,散居少数民族没有这些主体的人口、土地、资源等条件。而俄罗斯的少数民族虽然数量很多,但是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民族只有7个,大部分民族的人口都不多,没有占到人口多的优势。即使那些拥有自己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民族,他们在本自治实体内占的比重也很少,这些主体民族也不是聚居于某地,他们与俄罗斯族一样分布在俄联邦各地。我们来看下数据:(www.xing528.com)

从这个表格可以看出,主体民族在所在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并不占人口的多数,有些甚至不到1/3。[55]主体民族的比例已然不高,更何况那些散居的少数民族,等到他们的人口达到规模也是一个漫长的时间过程。因此在现阶段的俄罗斯,散居民族的文化自治虽然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数量很多,但在人数上却不占优,而且非常分散,并不具备取代民族区域自治的条件。它还是对民族区域自治的一种有益补充,二者共同协调民族关系,缓和民族间的紧张气氛,为民族文化、语言、教育的繁荣创造条件,民族文化自治是对散居族群文化利益的维护,使得散居民族有一个畅通的渠道来与其他民族平等对话。

(二)民族文化自治——散居民族的复兴之路[56]

俄罗斯境内有着大大小小的190多个族群,每个族群都希望自己的民族发展繁荣。要促进民族繁荣,就要选择正确的发展道路,俄罗斯族在历史上逐渐成为一个强大的民族,取得了许多辉煌的成就,那些和他们属于一个国籍的民族却远远落在了俄罗斯族的后面,各民族的发展是不同步、不均衡的,落后的民族要追赶先进的民族得走好长的路,而且很多没有聚居在一起,势单力薄,但只要认同自己属于哪个民族,就有了强烈的民族情感,骨子里希望自己的民族强大、昌盛。民族文化自治为这些民族提供了很好的一个复兴民族——首先是语言文化复兴——的选择。当今世界的潮流并不是弱小民族不顾主客观条件强行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如果将国内的小民族都分裂为小国家,意味着分散了国家的整体,降低了综合国力,那些逆历史潮流的分离运动绝不会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建立公民社会的目的之一就是使所有民族不论大小都可以在国家和制度层面得到平等的保护,即使这种保护可能还不是很完善,但至少很多国家,包括俄罗斯在内都允许了多元文化的存在,并以法律的手段对这些弱小群体给予了切实有效的权利保障。民族文化自治正是引导散居和小的族群将主要精力用到关心本民族文化传统、保护和传承自己的优秀文化上。文化的保留就是民族的保留,文化的发展也是民族的发展,散居的民族要走上一条复兴之路,实行民族文化自治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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