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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梯国家的历史摘要及战争征服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赫梯人的城邦有自己的首领,自称大王。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同土地连在一起,成为赫梯国家的国有奴隶。被征服地区的奴隶发动了大规模的武装暴动,反对赫梯奴隶主的统治。赫梯帝国对外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扩张。国王苏皮鲁留姆消灭了东部邻国米坦尼,并入侵叙利亚,使赫梯成为一个霸国。战争没有改变赫梯在叙利亚的地位。类此情形,在赫梯人的远征中是不少见的。赫梯帝国崩溃后,在西里西亚和北叙利亚还残存一些使用象形文字的赫梯城邦。

赫梯国家的历史摘要及战争征服

赫梯位于小亚东部卡帕多细亚,在哈里斯河(今克泽尔河)中、上游一带。这是一个高原地带,虽近海(黑海、地中海),但气候仍属大陆性。可农耕土地不多,唯小片河谷地可以利用,大部草原宜牧畜,在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是牧畜业。天然资源有银、铜、铁等,又有珍贵的木材石材等,为良好的手工业原料。它地处欧亚洲之间,很早就与外界发生贸易联系。

公元前三千年代,在卡帕多细亚居住着所谓原始赫梯人,他们是西亚原始居民之一,既不属印欧语系人,又非塞姆语人。公元前三千年代后期,这些原始赫梯人可能处在原始公社解体阶段;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大概阿卡德人在此经商。公元前三千年代末期,亚述商人取代了阿卡德人,在这里建立了殖民地,其中著名的是卡尼斯。他们通过商业高利贷活动,把土著居民变成亚述的债务奴隶,加速了赫梯的社会分化。

公元前二千年代初,印欧语人、鲁维语人、赫梯语人、帕拉语人,先后进入卡帕多细亚。先前的居民逐渐与新来者混合同化。

赫梯国家的历史,历时约6个世纪(公元前18至12世纪),分古王国和新王国两个阶段。

公元前二千年代初,亚述人在小亚的商业殖民地已经衰落,赫梯人开始了国家的形成过程。公元前19世纪末至18世纪之交,赫梯组成了若干部落联盟,并有设防的城市,其中以库萨尔、涅萨和察尔帕最重要。库萨尔王安尼达征服了许多城,包括涅萨、乌拉马、哈丘那、沙尔普瓦以及哈图斯等。这已经是奴隶制城邦了。赫梯人的城邦有自己的首领,自称大王。公元前17世纪拉巴尔那王可能是重要的国王(古王国由他的统治时算起),他征服了小亚东部,其子哈图西里又攻侵哈尔帕城。公元前16世纪国王穆尔舒尔一世迁都哈图斯,对外实行侵略政策,征服了喜克索斯人的北方据点哈尔帕,并劫掠了巴比伦

根据传世的重要文献《铁列平立法》和《哈吐什尔一世遗嘱》,可以看到赫梯古王国时代的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一些情况。

生产力已相当发展,青铜器已占优势。农业已居主要地位。手工业早已有了分工。

政治机构除国王外,有公民会议“彭库斯”和贵族会议“图里亚斯”。

随着战争的不断进行,战俘便成为奴隶的主要来源。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同土地连在一起,成为赫梯国家的国有奴隶。奴隶制有了一定的发展。

公元前16世纪后期,阶级斗争十分激烈。被征服地区的奴隶发动了大规模的武装暴动,反对赫梯奴隶主的统治。统治阶级内部的纷争也激烈起来,争夺王位的宫廷政变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国王铁列平实行了改革。

根据铁列平改革铭文,铁列平的改革是依靠平民的力量进行的。他在国内恢复了统治秩序,重建了“图里亚斯”,确立了王位继承法。这个法律规定,由嫡长男继承,无嫡立庶,以长为序,无男立婿;禁止王族仇杀。国王犯此罪者,由贵族会议审讯,并可以处死国王。此时“彭库斯”有相当大的力量。(www.xing528.com)

铁列平之后,赫梯的历史有一段除知道一些国王的名字外,其余尚不清楚。约自公元前14世纪起,赫梯进入新王国时代,即赫梯帝国时代(约公元前1380—1200年)。

赫梯帝国对外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扩张。国王苏皮鲁留姆消灭了东部邻国米坦尼,并入侵叙利亚,使赫梯成为一个霸国。此后,赫梯同埃及、亚述、巴比伦经常发生冲突。穆尔舒尔二世时,赫梯又向小亚西部和南部扩张势力,与希腊迈锡尼入侵者相接触。公元前15世纪末至13世纪初,为争夺叙利亚,与埃及发生了著名的卡叠什之役。战争没有改变赫梯在叙利亚的地位。不久,国王哈图舒尔三世与埃及法老美西斯二世订立了和约,叙利亚大部为赫梯所有。

这时, 《赫梯法典》编成了。 《赫梯法典》和同时代的其他文献,反映了赫梯帝国时期的社会经济关系。

长期的对外征服与掠夺,使赫梯帝国的奴隶制有了新的发展。穆尔舒尔一世在自己的铭文中说,他在一次战争中掠获了66,000人。类此情形,在赫梯人的远征中是不少见的。国王是大奴隶主阶级的最高代表者,他把掠夺来的奴隶、土地、牲畜分给朝臣(多为军事贵族)。阿尔努旺达二世赐田宅、奴隶、牲口令中,有的部分说到赏赐给一个贵族妇女及其子女的奴隶91人,包括男26,男孩,16,断奶男孩4,妇女30,少女11,断奶女孩2,老人1,老妇1。另一部分说到赏赐奴隶110人,包括男30,男孩18,小男孩4,女人35,女孩16,小女孩2,老年男人2,老年女人2。这些奴隶中有的从事各种不同的专职,如手工业者、厨师、裁缝等,而多数可能从事农、牧业生产。由此可以看出,帝国时期的大奴隶主拥有规模很大、使用奴隶劳动的农牧场。

除大奴隶主贵族阶层之外,全权自由民中有中、小奴隶主,他们一般拥有十几个奴隶。 《赫梯法典》第53条就说到手工匠拥有十个奴隶。

自由民分化越来越严重。失地破产的人,有不少失去全权自由民的身份,地位越来越低。他们有的领有份地,承担国家的公共劳役,称为“鲁采”;有的成为国家的常备兵,称为“萨含”;有的称为“希帕拉斯”(可能是被征服地区的居民),其地位近似奴隶。

从《赫梯法典》可以看出,奴隶的地位最低。买一个手工业者之价仅为一头耕牛价格的2/3,一匹拉车马之价的1/2,比一只猎狗之价还低些。奴隶的命运,则任凭主人之意。一件铭文写道:“奴隶如果引起主人发怒,那么可以杀之,伤之,割鼻割耳,捕其妻子,或其兄弟姊妹,或其亲戚,不论其为婢为奴,处之以极刑,或丝毫不加罪⋯⋯”

依靠军事力量统治的赫梯帝国是不巩固的。被征服地区的广大居民时常发生暴动。早在公元前16世纪,赫梯就发生过“王子奴隶暴动”的事件;公元前14世纪初,米坦尼等许多属国发生暴动;公元前13世纪初,当与埃及议和之后,赫梯受到来自东方的亚述人和西方迈锡尼人的攻击;公元前13世纪末至12世纪初, “海上民族”从博斯普鲁斯海峡侵入赫梯,小亚和叙利亚的各臣属国家群起反抗。同时,蛮族也自西北来侵,哈图斯城被焚,赫梯帝国在内外交困中崩溃

赫梯帝国崩溃后,在西里西亚和北叙利亚还残存一些使用象形文字的赫梯城邦。其中以巴美塔和卡尔赫米什最为重要。这些城邦继承了赫梯帝国的传统,经过几个世纪之后,至公元前700年左右,被亚述帝国所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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