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民银行于一九四〇年五月成立,当时除总行有简单的机构外,下面始终与贸易机构合一着,而总行也于四二年七月精简时与贸易总局合并,直至现在。
数年来的金融工作,有一些收获;但错误是很多的,给我们的教训也是很沉痛的。收获,首先是建立并保持了货币阵地,使蒋币、阎钞、伪钞不能侵据解放区的市场,因而也就使日寇、蒋阎匪不能借用纸币任意掠夺解放区的资财,使解放区的群众减少对日蒋阎的负担。其次是由于农币的发行相当地弥补了财政赤字,对保障供给,支持战争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我们政策的不明确,特别是工作中重复地犯了严重的错误,使群众生产受到了不可计算的损失,影响到军民生活,便利了奸商的投机。重要的是:(1)对银洋、法币政策的不坚决彻底,加以工作中的错误,因此受损失很大;(2)盲目发行(从发到大发不发,再到大发,再不发),造成的通货膨胀与过分紧缩的反复过程,也就形成农币稳定、波动的过程,给解放区以不可计算的损失。
(一)农币的发行
一九四〇年反阎斗争胜利后,建立了新政权,于五月间成立西北农民银行,并开始发行农币,从此农币便成为唯一合法的本币流行市场了。
甲、几个时期农币的发行额及其使用方向
1.一九四〇年五月—一九四二年五月
一九四〇年五月,农币开始发行,当时正当反顽固斗争结束不久,财政极端困难,除四大动员解决外,不能不依靠发行一部农币来渡过难关。自五月至八月底止发行一百万元,这一百万元是全部用于财政开支的。经过一年的时间,即至一九四一年八月止,增加发行三百万元,其中财政开支占93%,贷款占6.7%,而财政开支仍占极大部分。至一九四二年五月又增加发行五百五十万元,其中财政开支占85%,贸易用款占7%,贷款占5.4%,其他5.6%(包括印制费兑回破票等),财政开支仍占大部分。其他部分的比例虽有增加,但所占比例仍甚小。因此可以说从一九四〇年五月至一九四二年五月整整两年共发九百五十万元,主要是弥补了财政开支,帮助渡过当时财政上的严重困难。
2.一九四二年六月—一九四三年六月
一九四三年春,边区号召大生产运动,为了帮助群众生产,决定发放大批贷款,这一年共发行1867万元。其中贷款占65.3%,财政开支占31.2%,贸易用款占3.5%。三分之二是用在贷款方面,对群众生产应是一种大帮助,但因为当时贷款缺乏阶级观念,而下层基础又不健全,故贷款对贫苦农民所起的作用则不很大,多数还是为干部及与干部有关之地主富农及贪污腐化投机分子所私饱利用了。
3.一九四三年七月—一九四四年三月
边区经过敌人的多次扫荡,烧杀破坏,加以强化治安与蚕食进攻之后,地区大为缩小,财政来源更小,仍需靠发行解决财政困难。夏季土产收下后,为了解决群众销售困难,并借以增厚公家财政基础,实行空前的大发行,实际上在半年的时间内增发17,356万元,超过已往三年发行总数约七倍。计财政开支占82%(包括统购在内),贷款占17.4%,贸易用款占0.6%。
4.一九四四年四月—一九四五年六月
由于前一阶段的大发行,结果曾引起了一次农币的大波动,故这一时期虽然由于对敌斗争取得胜利,地区扩大,内地生产发展与土产出口发展,内地物资大为增加,农币的需要空前增大,但我们的发行却采取了紧缩方针,由四月至十二月仅增发8,394万元。其中贸易用款占48.1%,财政开支占25.9%,贷款占23.2%,其他占2.8%。这一阶段财政开支的比例大减,由于过分紧缩的结果,造成市场筹码不足,公私均感困难,敌于一九四五年一月便又开始了发行,至六月共增发33,088万元。计财政开支占43.8%,贸易用款占35.6%,贷款占16.2%,其他占4.4%,财政开支仍居首位。
5.一九四五年七月—一九四六年四月
感于过去历年发行用于财政上的多,而银行本身实力空虚。同时,认为发票子抓到物资,是用麻纸抓到物资,农币波动是变相给群众上税。故当时只要“票子不烂”(指不能用),即可大量发行,于是就不顾一切大量发行买土产了。从一九四五年七月到一九四六年三月增发225,633万元,其中贸易用款占66.6%,财政开支占26.5%,贷款占5.6%,其他占1.3%,从发行来解决财政开支变为发行抓物资。
6.一九四六年五月—一九四六年十一月
一九四六年五月中旬到七月,正当晋北形势大开展,市场扩大,加以财政开支突增,于是必须增加发行,以应市场及财政需要。在短短的两个半月中,即增发305,200万元。其中财政开支占74%,贸易用款占24.6%,其他占1.4%。八月以后至十一月间,财政开支仍紧张,除抛售黄金回笼本币以应急需外,还不得不增加发行以补不足,故又增发133,956万元。其中财政开支占84.5%,贸易用款占9.9%,其他占5.6%。自九月下旬晋北形势吃紧后,农币就又开始了大波动。
7.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一九四七年十二月
这一时期由于陕北战争紧张,特别是延安失守后,土产推销不出,而部队之需不断扩大,因此财政开支赤字更空前加大,除非借发行来解决财政开支不可。夏季群众土产收下后,迫切要求出售,除物资外,须发行一部。一九四七年荒年,为了一九四八年救死救荒,贸易上必须收粮。除布花等外,还需发行,故这一阶段的发行较已往任何时期为大。其具体数目如下:
四六年十二月止831,795万元
四七年一月 239,500万元,
二月 218,250万元,
三月 117,000万元
四月 197,000万元
五月 305,112万元
六月 379,100万元
七月 1,002,600万元
八月 789,000万元
九月 995,731万元
十月 1,058,241万元
十一月 3,976,772万元
十二月 2,459,200万元
十二月止12,567,302万元
其中:财政开支占26.2%,贸易用款占42.7%,贷款占1%,西北总行用款占25.3%(用于财政开支),其他占4.8%。由于继续不断发行,而币值也就不断下跌,物价相反不断上升。
乙、发行中的几个问题
1.被迫的发行与盲目的发行
从历年发行统计上看出:发行首先是用于财政开支的;其次是用于贸易上的;再次才是用于贷款上的。就是农币第一用于开支,第二用于抓物资周转,第三才是用于农民。显然前二者的发行,由于农币不断落价,都是直接或间接增加了军民的负担,只有后者才真正于农民有利,但我们用于后者的比例却是极少。
为什么发行极大多数用于财政贸易上,而不用于贷款上呢?首先是因为晋绥的穷苦,地瘠人稀,财政来源少,开支大,不得不借发行以弥补赤字,这样发行就不能完全由主观掌握。为了渡过难关,虽感不断地发行用于财政开支致使币值跌落,因而影响农币信用与农币的推广,也影响到群众生产与军民生活,但仍要发行,这是被迫的一面;再是晋绥财政收入除公粮外,主要的是土产,收到的土产需要交贸易公司向外推销,推销土产,换回物资,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换回的物资又只能是赤金、布花解决(如黄金、工资运输等等),故又必须将布、花、赤金交贸易公司在市场上出售后才能收回本币,所需时间就更长了。在这长的变换过程中,贸易上又非依靠借发行款来供财政开支不可,这是被迫发行的另一面。不断的被迫发行,促使币值跌落,物价上升,而物价上升又需发行量增大,如此就成为愈发行币值愈跌,币值愈跌就是愈需增大发行,形成几年来最苦恼最不能解决的矛盾。
发行中除了被迫的一面外,再就是主观的错误,不顾一切的大发行与为怕农币波动单纯的紧缩,都造成了很大的恶果。最显著者如一九四三年七月以后,本来统购土产已经发行了相当大的数量,短时间内财政开支又发行了一大宗,结果便招致一九四四年三月间的农币大波动,农币与银洋的比价由七月的五十元左右跌至三百五十元左右,个别地方甚至有五百元者,农币信用大减,市场紊乱,农币已不能周行。接着就是停止发行,大量紧缩,并用突击方法进行。当时紧缩的方法是:(1)公粮变款限期完成;(2)各贸易商店大量抛货,并催收外欠;(3)税局征收营业税(以上均限五天完成);(4)严格管制货栈买卖作价,机关部队所带农币使用时需通过贸易局。这样,经过月余的时间,农币与银洋比价便回到一百八十元至二百元。然而也就在这一跌涨的过程中,农民与公家吃了大亏(如五寨一个农民卖了一条牛只能买回二斤糖),奸商投机者得了大利。由于波动的教训,很长时间不敢发行,形成筹码不足,周围困难,曾有机关持赤金到银行兑换本币,银行不收。为农币稳定而单纯紧缩,没有乘有利时机发行贷款,以帮助群众生产。再如一九四五年七月以后,思想上只要“票子不烂”就行,于是就不顾一切地发行收买土产,结果招致了一九四六年三月的大波动,农币与银洋的比价由二百元跌到千元有余,将年余来农币稳定所建立下的信用完全摧毁。农币又从乡村拥到城镇,流通范围大大缩小了,没人愿意保存农币,流通速度加大,造成以后农币不断波动的因素,增加了以后发行的困难。同样在大波动之后,接着紧缩维持,同样的农民与公家吃大亏,奸商投机者得大利。
从上述事例看来,发行缺乏主观的掌握,从大量发行到大紧缩,再到大量发行,再到大紧缩,都不是实事求是的,都是不顾一切的极端作法。表现了盲目性。
2.农币的发行与紧缩
如上所述,农币的发行很大一部分是被迫发行的,也就是说农币一定程度的膨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更需要有计划,更需要加强主观的掌握。但是过去这一点我们是没有认识到的,因而除了被迫发行外,就加以主观的不顾一切的大发行,于是便招致农币的大波动。农币大波动之后,又反转来采取紧缩政策,这种紧缩也是被迫进行的。正因为是被迫的,所以又必然不顾一切地来进行收缩,也必然造成物价暴涨暴跌,严重影响到农币的信用与流通,也严重影响到物资的流转与群众的生产以及军民的生活。同时,并助长了投机者兴风作浪,根据地的损失不可计数。
所以不仅应认识到发行的必然性,要有计划;同时还应认识到膨胀的必然性,更要有计划地进行紧缩掌握,也就是大发行同时就进行紧缩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处于主动地位,才能避免物价的暴涨与暴跌,才能减少对根据地的严重影响与损失。根据历年的经验:
在发行时:
A.发行用在贷款上,对农币的信用与流通最好,有计划地用在贸易周转上。其次,用在财政最易刺激物价上涨,这一点我们不能做到。
B.发行地区应该分散,不应集中于某一地区。
C.发行时间最好是拉长线,不要集中发行于一时,也就是不应采取突击方式。
D.发行应与货币斗争相结合,同时应与推广维持工作相结合,数年来的事实证明,每当银洋严禁时,农币的流通面就扩大,信用就提高,否则反是。同样,每当农币推广与维持工作较好时,即可增大发行而无问题,否则反是。
在紧缩时:
A.紧缩工作应当是经常的对农币掌握工作,不应突击进行,突击性的紧缩必然造成市场死滞,生产停顿。
B.紧缩确是提高币值的有效办法,要有充分物资准备。同时还必须有决心,以战胜市场的心理作用。此外还应动员所有力量进行,公营商店应起带头作用。
C.紧缩必须要适度,过分紧缩不仅造成筹码不足,影响物资调剂,市场死滞,生产停顿,使农币脱离市场,影响农币的推广,且易引致银洋活跃与物物交易,或者敌币侵入,代农币而盘踞市场。
3.币价问题
数年来对农币的稳定与跌落,有两种不同的认识。第一种,是在农币不断的发行情况下,要求农币长期稳定。在这方面有人认为,我们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一切都是上升的,农币有三百万人民作基础,所以不应该跌落,这多是由于不了解发行情况的单纯的理想出发。另有人感到币价不断降低,对农民及生产损害很大,所以同样要求农币长期稳定,感到农币价低,对农民生产有害,这是对的,但不了解在地区与容纳量条件不变而又不断的发行情况下,一定程度的跌落是必然的,应当的。若至一定程度,我们不去主动的掌握,使币值逐渐下降,而用物价来硬维持,顶不住时,结果还是会产生突然大落,那时对整个边区的经济危害更大。还有人当币价落至一定程度后,计算贸易(即银行)财产总额,高于发行总额,于是便认为贸易公司有如此充实的财富。便不应该让农币落价。这种意见,主要由于没有从发行的过程中去了解,也没有从农币信用与市场容纳量以及供求关系去了解。第二种认识是,农币只要不烂,可以不断发行,主观上任其不断落价。认为抓回东西,农币落了价,便宜增加财富,是变相向群众上税。这种思想必然造成恶性通货膨胀,把农币搞垮,并严重危害边区经济。如一九四五年秋冬的大发行收土产,便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以上两种认识都是有偏差的,不对的。正确的认识应当是,在不断发行的情况下,认识农币跌落的必然性,应如何主动掌握,使之逐渐下降,尽可能争取下降速度为小,并尽量避免突然事件。
以上是认识问题,下面再说一下农币币值问题。
农币价格究竟稳定在什么东西上?即以什么为标准呢?是多年来未解决的问题,也是常常苦恼的问题。稳在物价上呢?还是稳在比价上呢(包括银洋)?农币最初发行时,虽然宣布是有三百万法币现金做担保的,但主要的还是以银洋的涨跌为农币价格涨跌的标志。也就是银洋价涨了,就标志者农币的跌落,反之,则标志着农币的提高,这是晋绥六年来(四六年前)在货币斗争上最沉痛的教训。一九四〇年五月初发行时,每四元多农币抵银洋一元,至八月银洋涨到四十元,就认为是跌了,来进行维持,确定维持到三十五元兑银洋一元的标准价。至一九四三年银洋涨至八九十元,就确定维持到五十元抵银洋一元。到一九四四年银洋涨到三百五十元以上时,就努力提为二百元。至一九四六年三月银洋涨到一千元时,则又要维持到七百元。总之,是将农币稳在与银洋的比价上,一切物价的涨跌标准均视银洋的涨跌而定,也就是将农币紧紧地缚在银洋上面。而银行又并未保存有银洋,因之,农币便失去了独立性。银洋左右着农币,左右着一切的物价,在这种做法之下,虽然高喊严禁银洋,而银洋始终是无法禁绝的。
将农币紧紧缚在银洋上,使农币价格处于被动,失去了独立性。在一九四六年六月间,曾有一度企业摆脱银洋的束缚,变为依附法币的思想,企图应保持住九角多农币兑法币一元,觉着比法币低了对我政治影响不好;但也不必比法币高,因为我之经济力量抗不过全国性的法币。并明确指出,法币不断落价,农币也将不断的落价,这样就将缚在银洋上的农币转缚于法币上,同样不使之独立,而依附法币的思想则更危险。完全没有认识到,法币是四大家族残酷剥削全国劳苦大众的工具;更没有认识到由于蒋介石的独裁卖国内战,造成了蒋管区严重经济危机,法币必然日趋崩溃。也没有认识到,解放区经济的自立条件,只是形式上认为法币是全国性的,因而抵不过它,这种危险思想与做法,幸而为时不久即得到纠正,否则对农币与解放区的危害将甚于银洋。稳在银洋上,是要求农币长期稳定思想的产物。稳在法币上,是任农币下跌思想的产物。
那么农币空间稳在什么上呢?稳在物价上吗?根据多年的事实证明在战争情况下,物资经常是缺乏的,而且物资的调剂也往往是不圆滑的,要想将物价长期稳定在一定的水平上是不可能的,何况农币又要不断发行呢?然而就是这一点多年来也未被我们所认识,当农币稳定在银洋比价上的时候,物价随银洋涨跌而涨跌,稳定在银洋的比价上,也就等于稳定在物价上,就是在一九四六年八月以后,农币波动,当时仍主观企图硬稳住物价,又将主要货物定价出售,不顾市场价格变动如何,也不顾自己的力量如何,只是一心一意地要达到主观愿望的定价。在日本投降以前,农币一波动,唯一的有效办法,是靠公粮变款大量收回农币,至日寇投降后,公司物资较充足了,就以大量搜集物资来支持,于是定价脱离市场价甚远,甚至在存货销光后,还用一百〇五万买布,九十万出售,结果将大批物资贱价抛出,便宜了奸商与投机者,物资抛光了,而物价仍然习跃上升,农币仍然波动,损失非常重大。
由于事实的惨痛教训,经一九四六年十二月检讨以后,才认识了银洋法币是敌人,农币不应依附于银洋法币,也就是不应将农币稳在银洋法币的比价上,而是应创造独立自主的价格。同时也应认识到长期稳在物价上也不可能,因为确定物价应稳涨,也就是农币应稳跌,农币的价格是表现在物价上的。而物价的涨跌又是根据商品的供需关系来决定,当某一种商品本身与市场存货不足以供应需要时,价格则必然上涨,反之则可保持平稳或下跌,而贸易公司(即银行)则应起主导作用,亦即当本身某一种商品缺少(当然也看市场情况)即主动提价,直到可以稳住时则用尽一切力量稳住,如由于一九四六年歉收,一九四七年灾荒,粮食恐慌,一般的粮价则由其上升,不采硬压办法,故粮价一年来上升二十五倍多,但布花存货多,价格则不随粮价上升,保持相对稳定,故一年来布花价只涨约五倍,打破了历史上粮花布的交换比率。
正由于这样稳定农币的结果,银洋法币便完全被抛开了,一年来银洋黑市也只涨了四倍至五倍,较任何商品上涨为慢,法币则更为不同,在边沿区也只有二角五分或顶多五角农币值法币一元了,农币独立自主的价格也就确立了。
4.发行指数与物价指数
农币发行量增多,必然促使物价上涨,币价下跌,也就是发行指数的上升与货币的购买力是成反比例发展的,而与物价指数的上升则成正比例。根据一九四七年的经验证明,如果掌握的适当,物价指数是会低于发行指数的,若发行指数与物价指数均以一九四六年底为基础,一九四七年全军发行指数增加14,085倍,同期八种主要商品平均指数为10.47倍,计米升25.16倍,山药升25倍,油升18.88倍,盐升9倍,炭升8.15倍,土布升5.48倍,纺花升5.16倍,火柴升5.03倍,所以在发行不断增加,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争取使物价指数低于发行指数是应当的,而且也是可能的。
5.农币的推广
农币的维持主要靠物资,推广农币,使之深入乡村也主要靠物资,不仅只是卖,而且还得收买群众的物资,使农民有了农币,然后才能买物资,这样才能流转。在内地为了使农币下乡,曾实行货物下乡,使用是很大的。一九四三年夏季统购土产,在各村设站,带上农币与物资,一面收买群众土产花出农币,一面又卖物资收回农币,对农币的推广作用很大。否则,空喊推广是枉然的。新收复区与边沿区更须如此。推广农币的组织,有广大而健全的合作社最好,它分散在各地,与乡村群众接近,收买群众产品花出农币,然后再卖货收回农币,农币自然就易于推广,可惜合作社多不健全,未能负起这一责任。这一工作,主要就靠数目众多贸易公司商店来进行,如一九四七年收买群众粮食约十万市石,花出大批农币,商店就出售大批货物回笼本币。
(二)货币斗争
一九四〇年反顽固斗争胜利后,当时地方上流通的货币,有山西省钞、法币、银洋以及各县出的公私地方票,种类相当复杂,市场上主要活动的是法币,估计市场上流通量约二百万左右,其次活动的是白洋、省钞,再次是杂币,在此情况下,不与各种货币斗争,农币发行后要顺利推广流通是不可能的。数年来经验证明,白洋是最顽强的敌人,蒋币、日币次之,阎币及地方杂币更次之,因之货币斗争问题,主要是与银洋、蒋币斗争的问题。
甲,政策的演变
一九四〇年五月农币发行时,当时的政策是联合法币禁止省钞,取消杂币,农币以法币作担保,在进行中,具体规定四月底要将省钞压低到五元换法币一元,五月底要压到二三十元换法币一元,六月底即使之不能流通。对地方杂币也采取同样态度。但省钞由于它自身的破产,在五月初即开始发生大衰,由于落价而迅速不能周使。随着杂钞在很短时期内也由于无人支持而提前死灭。剩下的便是对银洋、法币的斗争。
当省钞、杂钞停止流通后,至八九月间由于农币猛跌,银洋便大肆活跃,至十一月二十八日乃提出禁止银洋行使,但为了解决冬装,财政上就花出一二十万白洋,禁止当然只是具文了。(www.xing528.com)
一九四一年一月正式宣布农币为唯一合法的本位币,银洋只准保存禁止返运与周使,四月间行署颁布《扰乱金融惩治暂行条例》,白洋和法币同时禁止周使,但财政收款农币与法币都收,并明确提示各地对法币之查禁要放松,只在政治上严加打击,不在法令上深究,实际上是联合法币禁银洋。在禁止银洋的同时,还禁止银洋流入敌占区,银行本身所存银洋只作公开展览,也不向外推销,怕银洋外流资敌(这种对银洋保守的态度一直继续到一九四六年),银洋虽然宣布禁止,但仍成为市场上的主要货币,当时兴县大商人售货所收进的银洋比例,从二月份占营业额60%,至六月份增为80%,其他地区更甚于此,可见银洋活动之一般。八月份财政上又发出银洋经费,于是在又禁又花的情况下,银洋很自然会活跃了。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又颁布了《修正扰乱金融暂行条例》,更明确了严禁银洋政策。同时在政策上却又开放了法币。该条例第四条规定“……对法币采保护办法,在一定时期以前,暂准行使”,使法币取得合法地位。至一九四二年春,由于美国封锁蒋介石在美基金,日寇不但不收法币,反而向我内地倾销法币,所以价格大跌,在群众中的信用大为减低,我们不但未加以严禁,反而使其合法了。
一九四二年五月间政府预借土产,为了要多收回农币,并企图吸收银洋,乃错误的自动贬低,农币与银洋比价突然由四十元落至八十元。当时还有不少人主张开放银洋,银行并准备实行银洋票据。七月间政府明白指示,银洋在五元以下者不予追究,加以土产上市,银洋大量流入,于是银洋就空前猖狂了。在此情况下,市场交易以银洋为主,法币与农币分享找零作用,而法币还是优于农币的。
一九四二年秋冬,高干会及临参会就银洋问题经过一番争论之后,仍然确定严禁银洋法币。十二月并宣布停止法币流通,当时因敌人倾销法币出路减少,价格不断下跌,且过去依靠法币到河西购买必需物资,现在已由土产来代替了。因之,禁绝法币便顺利的迅速完成,农币便独享了银洋的辅币作用。
数年来,虽严禁银洋,而银洋事实上并未禁止流通,在一九四三年七月统购土产时,采银洋、实物、农币各三分之一的方法,在严禁银洋的法令下,就又依然大花银洋了。
至一九四七年,群众斗争出来的银洋,各地仍要求按黑市行情兑换,曾规定较黑市低20%收兑,因黑市价不一,颇易争执,故后又改为代销,银洋交公司推出境外,按原价付群众物资,此办法后又奉西北局电令取消,改为以农币一万五兑换。
自禁止法币后,内地法币基本上是绝迹了。日寇投降后,依附法币思想复活,明确确定让农币跟随跌落,银行并努力筹划一批法币,作为外汇基金,结果只是给四大家族负担了一笔款子。
数年来,对银洋是采取了既禁止又使用,且开放的政策,表现为动摇妥协的态度。而银行则始终将农币束缚在银洋的比价上,故银洋思想终未击掉,银洋终未彻底禁绝。法币虽由投降妥协到禁止,一度又回到投降妥协。但自禁止以后,内地市场上法币已经绝迹,巩固了农币的阵地。伪钞则早在一九四二年前便严格禁止内流,故伪钞始终未流入内地,而保护了农币的阵地。
乙,货币斗争中的几个问题
1.农币的发行是建立在政治军事对敌斗争胜利基础上的,没有对敌斗争的胜利,也就不可能有农币的发行。我们的军队与政权到达的地方,农币才能到达,否则,则是敌币流行。因此,对敌货币斗争是与政治军事斗争分不开的,必须密切配合。成功的经验,如在绥包战役及大同战役时,由于形势开展,法币在群众中威信丧失,当时在三个月内农币与法币最低到一比三,在这样机会下我们收了十二亿法币,并严禁了法币在新区的行使,推广了农币。又如当一九四一、一九四二年日寇强化治安施行后,八分区山地敌人扎下据点,而伪币也就上了山,及至对敌斗争胜利开展,伪币也就被驱逐出去。失败的教训,如晋南形势开展后,我们对法币未及时严禁,农币未及时推行,结果法币不但未驱逐出去,反而流进来,形势开展半年之后,据调查群众手中尚存有法币达四五十亿。在法币不断狂跌情况下,损失是很大的。对敌货币斗争除政治军事的胜利与配合,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作后盾,否则单靠行政权力出布告,严格缉私没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相反会增加群众痛苦,引起群众对我不满。如在六分区边沿区禁止伪钞时,最初我们只是强调严禁,查住即予没收。群众即提出,我们也知道用伪钞不对,但是我们无处来农币,有了农币无处买到东西。后来提出商店(或合作社)货物农币三位一体配合前进,便将伪钞驱走,农币也推广了。所以不论在边沿区或新收复区,要推行农币,禁绝法币,除了政权力量以外,必须准备充足的物资,作为农币的后盾。农币才易占领阵地,才不至于退回来。
2.在边沿区与新收复区对敌货币斗争,必须掌握以敌币打敌币的办法。我们一面严禁敌币周使与入口,一面又须限期予以兑换,或组织群众将敌币推出,我们再拿上敌币由敌区购货进来支持农币,这样才能将敌币驱出去,留出市场来流通农币。同时,吸收的敌币所购回之货,又可支持农币,绥蒙当时吸收了十余亿法币进来,就是禁了法币,又支持与推广了农币。兑换时为了打击敌币,压低是应当的,但也不能太甚,必须照顾市场价格,否则群众不到银行兑换,必然暗中互相受授,对禁止敌币推行农币都不利。忻崞战役时,由于军事胜利,收复了广大地区,法币立即下跌,当时市价八九角农币兑法币一元,而我们牌价是一元农币兑三元法币,结果法币未大量兑回,农币不久又波动起来(当然其他方面原因也有)。
3.在货币斗争中,除领导上有坚决的决心之处,必须广泛的宣传动员,特别是干部思想打通是非常重要的。否则行不通。而且在严禁没收之后,必然造成不满,且会伤害贫苦群众的利益,这一点在禁止银洋中更为重要。数年来银洋未彻底禁绝,与思想未打通关系甚大。如神府是个老区域,抗战期中敌人未曾到过,但那里的银洋流行始终较其他区域严重,这主要是干部思想未打通,认为禁止银洋是对群众有害的,不广泛的宣传动员,只是城镇人们知道了,他的办法多,可以暗中捣鬼查不住。乡村贫苦群众不知道,他们偶尔使用少数银洋,反而被没收了,如四一年严禁银洋时,有一个贫苦农民,向富有者借几元银洋到城里买棺材,结果也被没收了。
4.农币的相对稳定,对禁止银洋、法币关系也很大,银洋之所以难禁,就是因为银洋价较稳定,变动小,群众拿住不易吃亏,而拿住农币,过一个时间不花就要吃亏,因而群众卖货愿要银洋,不愿要农币。法币之所以易禁,除其他原因之外,它本身的不断狂跌,且其速度较农币为速,因此群众更不要,这是有极大关系的。
丙、外汇管理
虽然农币长期企图稳定在银洋的比价上,后来一度虽又企图稳在法币的比价上,而且也曾公布了管理外汇办法。在日本投降以前外汇管理很少,银行兑出入数目也是很小,绝大部分是自流了。用途自然也是很乱的,自一九四〇年五月到一九四二年一月各地统计是:
日本投降之后,延安干部过境,开始较大量的供给外汇,及至一九四六年春,为了稳定农币,决定抛售赤金、法币,准公私商自由兑换,一时形同兑现,月余时间内,仅兴县总行即兑出赤金一千二百余两,法币四千余万。八月间,为了稳定农币,又开始抛售赤金、法币,至十一月计抛出赤金约万两,只兴县即有三千五百余两,法币三亿四千万元,虽然回笼了大批农币,因为在内地抛售,且牌价又脱离市价很远,故对稳定农币的作用并不大,银行吃了很大的亏,各种奢侈品也随之而入。从一九四七年起,确定外汇集中于贸易公司统一使用,减少投机倒贩,一般的不供给外汇,也不挂牌。
数年来,在管理外汇中有如下几个问题:
1.晋绥外汇的来源主要的是依靠土产出口,其他都是次要的,土产统一了,大宗外汇自然也就集中了。故土产的统购统销工作加强了,实际上也就是外汇管理工作的加强,至于一般土产的出口,由于战争关系,而且是乡村环境与银行机构不健全,要做到完全统一于银行出入是不可能的,只能促使与组织商人带土产出口,换必要品回来。
2.外汇的使用应集中于主要的方向,也就是外汇必须换回我之必需品,否则不应供给。虽限制的兑换供给,不仅外汇浪费,且予敌人以倾销奢侈品以绝好机会。如一九四六年春大量供给外汇时,月余时间即入口纸烟三万余条,同时也予奸商投机者以倒贩金融之绝好机会,助长农币的不稳。过去每当银行大量供给外汇的时候,大量奢侈品随之流入,而农币价格变化也即愈快,这是一面。再则地区上也不能平均,必须哪里入口物资多,外汇价高,就将外汇集中到哪里使用。如一九四七年花布及各种物品入口,主要的是从晋察冀与大同,而我们将赤金都用在这两个方面。因而花布及各种物品入口即多。这样既可争取大量必需品入口,而且价格也不吃亏,对农币稳定的作用也大。
3.供给外汇的地点,一定要放在过境口岸上,不能在内地到处供给,必然使边沿区农币内流,既增大了内地农币的流通量,助长了农币波动的因素。如一九四六年秋,在内地大量供给外汇,各边沿区的农币都运回来了,汾阳一个公营商店,一月内跑了两次即带回五千余万农币到临县银行兑换,且使边沿区农币减少,给敌币流行以绝大空隙。同时,在内地供给外汇,价格不易掌握,入口物资也不易掌握。
4.外汇价格必须实事求是,不能脱离市场太远。从主观愿望出发,为了表示农币高,怕低了政治影响不好,与市场价脱离不仅吸收不进来,造成供不应求的现象,且必然成为挨打政策。如一九四六年春,法币在外面涨价的时候,我们牌价六角八分兑法币一元,致使法币供不应求,到法币低价兑换之后,我们又改为九角八兑换法币一元。又如一九四六年五月间,形式的把金价定为十六万八,而当时周围的金价均在二十万以上,因此不到一月即兑出赤金二千余两。以后又难于支持,把金价提到二十二万元,内地各银行牌价不一致,相差甚远。如兴县一九四六年七八月间经常低于临县金价四万至五万元一两(距临县一百四十里),以此造成商人投机,一个延安商人在兴县以一千万元存款在银行买成金子,骑马跑到临县卖给银行,即赚了一百余万元。
5.公开挂牌问题。根据经验,银行在内地到处外汇公开挂牌,是非常呆板被动的。当外汇下跌时,商人就将外汇卖给你;外汇上涨时,商人就买你的,而我们的牌价又不能每日不变,或一日数变,同时公开挂牌若不兑给,只会引起争吵,影响也不好,供给又只是挨打,故自一九四七年起,我们内地都取消了挂牌,银行只有内定价,随时变动,这样就灵活了。
银行贸易局略历
晋西事变后,于一九四〇年以兴县原地方农民银行为基础,建立了“西北农民银行”。但该行家务大部被顽固派搬去,所余仅几块印版,经我整理后,以四大动员之献金百分之四十以下充实了银行,并开始发行工作。
三位一体的形成
一九四二年银行贸易局合而为一,由财政处统一领导,形成银行、贸易、财政的三位一体。银行发行款,除以一部充作财政开支外,一部作为贸易资金。贸易局任务除经营物资、对外贸易、调剂市场、支持金融外,仍采购必需物资供给机关部队。而财政处则一面借用发行款及贸易局某些物资作为财政开支,一面则用财政收入,粮食税收等,交由贸易局调剂物价,稳定市场,或以公粮变款维持金融,三者互相结合,作用很大。
发行工作的检讨
1.历年来发行对财政上的支持和充实贸易资金,是起了很大作用,计自一九四〇年到一九四六年的七年中,平均财政用款占发行总额的56.64%,用之于贸易投资上的发行款占发行总额的31.55%。
2.对扶助生产、为生产服务的方针没有贯彻。
一九四二年提出为生产服务的方针,一直到一九四六年都没有很好的贯彻。历年来的发行款用于生产贷款上的为数很少,如自一九四〇年到一九四六年银行农业贷款只占发行总额的8.73%,计一九四二年占5.45%,一九四三年占17.68%,一九四四年占24.07%,一九四五年占2.65%,一九四六年占2.55%。
3.不敢发行的经验教训。
从一九四三年到一九四四年约一年半之久,本币与银洋的比价稳定在1,501,200元之间,当时不但有稳定的条件,而且具备发放贷款、发展生产的条件,但由于过分保守高币制政策,只发行很少一点,而且没有用在生产上。当时有些人拿上赤金、法币、银洋到银行兑本币都不兑给,以致使生产品无销路,市场死滞,生产停顿群众受到很大损失。
4.大发行的经验教训。
自保守观点、高币制政策纠正后,又走向另一偏向——不怕金融波动,大发行之后,即大量收购物资,不用于生产,以致引起金融的膨胀。在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到四七年二月两个月中间,银洋由3,000涨到7,500元,布由5,400涨到12,500元,花由700涨到1,400元,平均涨了一倍以上。思想上以为落的多,则银行基金更充实,银行赚钱更多,因此未积极地去稳定金融,对群众、对大小公家的损失很大。
货币斗争
1.与法币斗争:
一九四二年以前驱逐伪钞以后,当时本币的主要敌人是法币,法币对本币市场影响很大,因而对法币采取了严格的斗争。当时以经济力量为主,配合行政权力,政府颁发布告,教育群众采取强硬态度,几天行使手续者,一律没收。自一九四二年到日本投降前,可以说在内地市场上法币已经绝迹,巩固了我们本币的阵地,只有边沿农村极少数在黑市上活动。自法币禁用之后,本币市场扩大,虽有敌人几次扫荡,而本币并无波动,百分之八十的市场与农村均推行开本币。到日本投降后地区扩大,新收复区货币斗争复杂,接近国民党区域需法币增多,再加以和平思想一来,对法币管理放松,因此法币虽在内地没有流通,但边沿区及新收复区却大批行使法币。携带过境,管理手续曾一度废弛,致使本币与法币比价起了很大的变化。如自一九四四年二月法币一元兑本币0.85元,到一九四五年六月逐渐压低法币为1比0.4元,但到四五年年底即涨到1比0.56元,到六年十一月即涨到1比1.43元。这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善,引起了法币提高,本币贬值。
根据我们以往经验,对法币斗争与军事政治斗争的配合有很重要的关系,如在绥包战役及崞忻大同战役时,由于形势开展,法币在群众中丧失了威信,当时在三个月内本币与法币比价最低到一比三,在这样机会下我们吸收了十二万万余元法币,并严禁法币在新区行使,收获很大。
我们同法币的关系,从来是处在“经常需要”和“经常吃亏”的情况下面。因晋绥内地贫困,出口物资较少,许多必需物资如棉花、布匹、军工原料和器材等均非从外区购买不可,而这些地区又多是敌顽区域,非法币不能买到东西。因此,我们土产出口必须经过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才能换回法币,换回后又必须经过一定地点和时间才能出口换回必需物资,这样运输一次最少需要两个月时间,在这两个月时间中,法币不断跌价,致使法币出口不能换回与土产等值的东西,吃了亏。根据过去的规律,法币每月平均要跌价30%,如此则使我们停留内地两个月法币吃亏很大,法币越多越久则吃亏越大。我们过去一九四三年、一九四五年、一九四六年以土产换回外汇及物资,法币即占33.5%,在内地经常保存一个月至三个月的时间,其吃亏之大是可以想象的。其次在主观上,我们往往过多的保存法币。作为准备金融波动时放出之用,而且是呆板的存起,很少主动的积极的找法币销路,借以换回物资,充实市场,稳定金融,结果金融波动全拿法币也不能稳定,而且法币吃了亏。在绥包及大同战争时,所吸收之十二万万元法币,亦未迅速争取出口,以致法币跌价吃亏。
2.对白洋的管理:
晋绥在黄河沿岸及晋北一些农村,存在着白洋或明或暗流通现象。主要原因,是本币信用不高,尤其在通货膨胀时白洋上涨更烈,如一九四〇听白洋与本币比价是一比十,一九四一年是一比五十,一九四二年一比六十六,一九四三年一比一百五十五,一九四四年一比二百,一九四五年一比五百五十,一九四六年一比三千五百五十,截至一九四六年底止历年来白洋上涨七百七十七倍。
自一九四四年五月一直到一九四五年九月,白洋与本币比价稳定在一百五十五—二〇〇之间,这是晋绥币价与物价最稳定的时期。当时我们实行了严格的管理,使白洋不敢露面,同时由于当时物价也稳定,我们白洋牌价变动很小,虽然只收进不兑出,但群众一般心理是只看牌价来估计市场物价。当时人心非常平稳。
到日本投降后,对白洋管理较松,农村中有少数白洋暗流,未采取强硬政策,在我们思想上总以为白洋有历史上的习惯,对农民影响深刻,因之迁就了白洋的行使如在五、六分区,去年群众所得斗争果实白洋七十万元,本应吸收回来,但因当时牌价不适当未能吸收,这是我们管理上的一个很大缺点。
3.黄金的管理问题:
一九四三年到一九四六年,土产出口换回的金子虽然数量不大,但向来是由银行管理与掌握的,且无论作外汇或其他用处,均须经边区最高党政机关批准。因此,在内地市场很少有金子的交易,到政协会后,我们土产出口,大部分换回的是金子,为了回笼本币,将金子开放,准予公私商自由兑换,最高每日兑出曾超过七百两。一九四六年三月间在本法比价为二比一的时候,外面金价已经到了二十万至二十三万元,而我们的牌价反从二十万元降到十六万八千元,故不到几天,即兑出黄金二千余两,银行吃亏七八千万元,这是一个失败的教训。
黄金在内地市场虽然与农民交易关系不大,但在较大的市场上,黄金代替了本币交易的媒介,占住了相当数量的本币位置。如在临县碛口两地一次成交布匹,不用通过本币即可成效二三百两黄金,因此使本币市场缩小,信用降低,造成金融更容易波动。因此今年二月又决定恢复黄金管制。
晋绥金融波动,物价上涨的基本原因
除了上述发行工作忽左忽右的偏向以外,还有以下几个原因。
1.本币没有建立在群众基础上:
根据过去经验,本币不深入农村,不和群众发生密切关系,则本币只在市场上流动,即不易稳定。而本币不稳,也会使本币不易深入农村,二者互为因果,但主要还是如何设法深入农村,求得稳定的问题。比如一九四四年五月到一九四五年九月,本币与银洋比价一直稳定在1,551,200元之间,而目前金融就经常波动。从去年五月到现在,白洋已经上涨8—10倍,究竟原因在哪里?从以下几个问题上可以看出:
(1)公粮收款问题
历年来以公粮收款收缩本币,在稳定金融平抑物价上是起着很有效的作用。过去每年都有“以公粮收款稳定金融”的准备,每逢波动时,便限期收公粮变款,因之群众不得不追求本币与出售粮食,以备以本币折交公粮,如此则可很快地提高了本币,平抑了粮价,并影响其他物价下降。不过由于我们对“限期”和“定价”未知掌握,使群众在粮价下降时只有更多的卖粮,才能折交负担,吃了大亏,因市场很小只有卖粮而没有买则粮价更跌,这也是个缺乏群众观点的教训,目前由于人民负担过重,所征之粮尚不足食用,没有公粮变款,则票子不易回笼了。
(2)食盐开放问题
反攻以前由陕西入口之食盐,是由贸易公司统购后批发到内地,专收本币,没有本币很难买盐吃。任何人每天都要吃盐。因此群众必须随时准备有本币在手,这样本币就和群众发生了密切的关系,但自反攻后因考虑政治影响,乃与陕甘宁同时开放,取消了食盐的管理,这对支持本币是有很大影响的。因此我们还准备在可能条件下恢复食盐管理政策。
2.基本问题在于财政收支不敷与发行的矛盾:
自反攻后地区扩大,而财政收入并未增加,脱离生产人员比反攻前突然增加一倍以上,因而财政预算加大,收入不敷支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开支,必须向银行借款,而银行为供应战争需要,只得发行本币。财政上取得发行款后,立即到市场去用,因晋绥市场小,人民购买力很弱,市场上突然增加了本币的筹码,便会很快引起波动,如果为了避免波动不发行,则财政开支无法解决。另外,在晋绥财政收入中,所靠的主要出口物资,不能在内地为稳定金融而间接或直接吸收本币,若以之稳定金融必须出口赤金、法币,再购成物资,才能回来回笼本币,这不仅困难,而且周转过程迟缓,赶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这在目前是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另外银行贸易公司本身有百分之二百以上的基金,但仍然不免波动,我们认为主要也是由于财政收支不平衡,与发行存在着基本的矛盾。
在稳定物价作法上的教训
1.单纯的在内地区收购物资:
一般在物价稳定的时候,是死板的在内地收存物资,而且计划性不强,因各种原因未实现,自己内部也不一致,在思想上唯恐将来物资不多,所以往往用几种方法企图把物资控制在自己手里,以准备应付金融波动。因此也使得公私商不满而与银行贸易公司形成对立。同时公私商也摸到了我们的规律,看到贸易公司大买,就知道该货一定要涨价,因而就大家抢购,这也是促成金融波动的原因之一,如一九四六年二三月间三分区粮价已经由三八〇〇涨到四〇〇〇元的时候,三分区贸易公司存粮几千石,不但不卖,而且还到东村一带买粮,以致物价更加上涨。
2.单纯地在市场抛售物资:
在物价波动时,各方面力量配合不够,机械的大量抛售,但人家布卖三万,贸易公司卖二万八,人家的布卖不出去,只有贸易公司一家卖,我们的布原从陕西过来,由于贸易公司大量抛布这后,大批的布又从碛口向陕西倒流,以致内地市场布匹空虚(并没有因抛布使市场布价稳定布量增加),潜伏了布价再涨的因素,商人也摸到了我们的规律,专看我们有多大力量?能抛到什么程度?临到我们的布快要抛完的时候,就大胆吸收,你卖他买,你卖完了他买不到贸易公司的就到市场上买,使布价提高甚至暴涨起来。我们这种只吐不吞或只吞不吐的做法,使这些商人投了机,得了大利,我们大小公家和群众都吃了亏。
在牌价与物价政策上的教训
过去挂牌和货物定价,多是与具体情况相差好远,所以有时便成为挨打政策。如一九四六年二三月间,法币在外面涨价的时候,我们挂牌六角八分本币兑法币一元,致使法法币供不应求,到法币低价兑完之后,我们又改为九角八分兑法币一元。又如一九四六年五月间形式的把金价定为一六八〇〇〇元,而当时周围金价都在二十万以上,因此不到一个月即兑出金子二千余两,以后又由于难以支持,把金价提到二十二万元。
内地各银行牌价不一致,相差甚远,如兴县一九四六年七八月间金价经常低于临县金价四万至五万元一两(距临县只一百四十里,一天多路程),由此造成商人投机,一个延安的客人在兴县以一千万元本币存款,在银行买上金子,骑马到临县贸易公司卖成本币,赚了一百多万元。
在物价上同样如此,如临县土布每捆市价一〇五万,兴县市价一〇〇万,而兴县贸易公司定价九〇万元,企图以此稳定金融抛售物资,机械的主观的规定主要市场的物价,并强令执行,结果总公司卖了一三〇〇捆布,赔本四〇〇捆。在压物价时,不是从各该地物价的顶点逐渐压起,而是硬要低于市价若干若干、结果在市场上形成孤军奋战,谁也不跟我们的价格走了。
(陈希云:《晋绥财经工作报名》,194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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