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孙中山的中华革命党:推翻帝制的历史纪实

孙中山的中华革命党:推翻帝制的历史纪实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既然经验证明,在成为政党后,发生了党员“浮滥”,“良莠不齐”,以及党内意见分歧,步骤凌乱等等弊病,所以孙中山认为必须确认新成立的中华革命党“与政党性质不同”。这样,新成立的中华革命党的性质就被确定为一个“秘密团体”。孙中山在建立中华革命党时的思想是这种矛

孙中山的中华革命党:推翻帝制的历史纪实

孙中山黄兴及其他国民党人在1913年反袁世凯斗争失败,流亡出国时,已有了一次轰轰烈烈的革命经验。这次革命虽然取得了推翻清朝的大胜利,却在袁世凯手下遭到了惨败。如何从中吸取教训,决定下一步怎样做,成为他们的重大课题。

在流亡的国民党人中,思想是很混乱的。当时的情形是:“精神溃散,相继败走,扶桑三岛遂为亡命客集中之地矣。谈及将来事业,意见分歧。或缄口不谈革命,或期革命以十年,种种灰心,互相垢淬,二十年之革命精神与革命团体,几乎一蹶不振。”后来,孙中山还追述说,那时亡命于日本的人,“大都垂头丧气”,“以为日日言革命,究竟有何势力,有何方法。彼等以为当两年前吾党已是成功,据有十几省地盘,千万之款可以筹集,三四十万之兵可以调用,尚且不能抵抗袁氏;今已一败涂地,有何势力可以革命?革命进行究竟有何办法?”

黄兴是领导者中对革命表示沮丧的一个人。孙中山这时在给黄兴的信上批评他说:“中国当此外患侵逼,内政紊乱之际,正我辈奋戈饮弹,碎肉喋血之时。公革命之健者,正宜同心一致,乘机以起。若公以徘徊为知机,以观望为识时,以缓进为稳健,以万全为商榷,则文虽至愚,不知其可。”

孙中山坚决反对失败主义的情绪。当时他“再三苦劝各同志说:……从前吾党当推翻满清时,何尝有力量?大家皆是赤手空拳。当武昌革命党发动时,亦未有何种方法。不过大家皆明白满清一定要推翻,人人皆有此种信仰,人人皆明白此种道理,但尚未有何种事实可以证明。今日吾等虽失败而亡命,然吾等信用益大,经验益富,而且有事实可以证明。故今次失败,比之三年前,较有信用,有经验,有证据。何以在三年前遇有失败,无不继续奋斗;在三年后,尔便灰心,不肯继续奋斗呢?”

本着他的革命信念,孙中山在日本创立“中华革命党”(1914年7月8日开成立会)。从他组织中华革命党的方案中,可以看到,他是认真考虑了同盟会在辛亥革命后变为国民党一败涂地的这段经验,企图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以利于再次兴起反袁世凯的斗争。但是究竟如何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却不能认为是已经很好地解决了的问题。

中华革命党成立后,有一个通告向党员们说明“国民党失败之真相,新党再造之苦心”,其中说:“试思国民党之失败,自改组(以来,即伏阴毒。分子既属复杂,官僚因之侵入(赵秉钧亦入国民党),将吾党之本来主义抛弃,对于国家,不敢直接负责任。主持党务者,半为官僚所软化”。为了改变国民党这种面貌,中华革命党成立宣言中说:“此次办法,务在正本清源:一、屏斥官僚,二、淘汰假革命党,以收完全统一之效,不致如第一次革命时代异党入据,以伪乱真。”

中华革命党规定,党员入党时必须按指模,立誓约,誓约的中心内容是:“为救中国危亡,拯民生困苦,愿牺牲一已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这是把是否愿意立誓服从孙中山看作是真假革命党人的唯一标准。孙中山对此申述理由说:“不论何党,未有不服从党魁之命令者,而况革命之际,当行军令,军令之下尤贵服从乎?是以此次重组革命党,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凡入党人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一人,毫无疑虑而后可。若口是心非,神离貌合之辈,则宁从割爱,断不勉强。务以多得一党员即多一党员之用,无所浮滥,以免良莠不齐,此吾等今次立党所以与前次不同者。”

中华革命党成立宣言说:这个新成立的党“为秘密团体,与政党性质不同”。为什么这样说呢?原来当时人们是完全从资产阶级议会制度来理解政党的性质和作用的:政党就是要在议会选举中争取席位,以求在取得多数席位时组织内阁。按照这种理解,辛亥革命前的同盟会是革命党而不是“政党”,1912年同盟会改组成国民党,就是改组成了政党。既然经验证明,在成为政党后,发生了党员“浮滥”,“良莠不齐”,以及党内意见分歧,步骤凌乱等等弊病,所以孙中山认为必须确认新成立的中华革命党“与政党性质不同”。而且也不说这个党是像同盟会那样的革命党,这显然是因为感到同盟会的分子过于复杂,并不服从一个人的缘故。这样,新成立的中华革命党的性质就被确定为一个“秘密团体”。(www.xing528.com)

辛亥革命中发生了“革命军起,革命党消”的现象,这在当时人看来,纵然不是理所当然,也是难以避免的。既然有了革命军,有了新政府,那么,以联络会党,发动武装起义,推翻现政府为宗旨的革命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要变成争选票的政党了。鉴于革命党在这种思想支配下蜕化变质,国家政权为旧势力篡夺的教训,孙中山在成立中华革命党时提出了划分“军政”、“训政”、“宪政”这三个时期的说法。《中华革命党总章》规定,军政时期是“以积极武力扫除一切障碍而奠定民国基础”,训政时期是“以文明法理,督率国民建设地方自治”,等到“地方自治完备之后”,才创制和颁布宪法进入宪政时期。总章认为,“宪法颁布之日,即为革命成功之时”,在此以前,都叫作“革命时期”。在革命时期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总章中又把党员分为三等,明确规定他们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在革命军未起义以前入党的是“首义党员”,他们在革命时期都称为“元勋公民”,“得一切参政执政之优先权利”,革命军起义后入党的是“协助党员”,在革命时期称为“有功公民”,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革命政府成立后入党的是“普通党员”,称为“先进公民”,那就只享有选举权利了。至于非党员,“在革命时期之内,不得有公民资格。”

孙中山提出这一套办法主观上是为了使下一次革命不致重蹈辛亥革命的覆辙,防止在革命军起和革命政府成立时,革命成果为投机分子和旧势力所篡夺。他以为,推迟宪法的颁布,而把“革命时期”的全部政权掌握在革命军兴起以前就宣誓效忠于他的一小批“元勋党员”,至多再加上那些“协助党员”的手里,就可以保证革命的胜利。却没有想到,如果真是按照这样做法,将只是使那些“元勋党员”和“协助党员”成为一个狭隘的宗派,使他的党和所要进行的革命脱离广大人民群众。

中华革命党总章说:“本党以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他们的最高目的就是建设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但是辛亥革命后三年的经验使人痛感到西方式的议会民主在中国行不通,丝毫不能起遏制以袁世凯为代表的旧势力的作用。孙中山在建立中华革命党时的思想是这种矛盾的反映。他解决不了这个矛盾。他为解决这个矛盾而采取的办法使他走向了民主的反面:他所建立的党以是否绝对服从领袖个人作为党员之唯一标准,并且预约给予最早宣誓服从的党员以“参政执政之优先权利”;他所设想的革命时期成了少数“元勋党员”和“协助党员”统治全体连公民资格都没有的人民的政治!

中华革命党在1914年7月成立时,以孙中山为总理,并要黄兴担任协理。黄兴表示不赞成以“附和孙先生革命”为誓词,拒绝参加。不少知识分子和军界的旧党员也对按手模宣誓的方式表示反感,以此为理由拒绝参加。欧洲战争爆发后,一些在日本的没有加入中华革命党的国民党人(其中多数是军人)成立了“欧事研究会”的组织。它虽然用研究会的名义,其实是中华革命党以外独树一帜的政治派别。他们和黄兴一样,不主张对袁世凯采取“急进”的革命手段,而主张“缓进”。

在日本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后,1915年2月间,黄兴和欧事研究会的若干主要成员联名发表通电,认为当前国家处于危急存亡之际,应该暂停反袁活动,一致对外。由于黄兴和列名通电的另一些人是1913年赣宁之役的重要人物,所以他们的看法颇有影响。对于这种看法,孙中山表示坚决反对。他在一封为这问题答复北京学生的信中说:“袁氏以求僭帝位之故,甘心卖国而不辞。罪魁祸首,岂异人任?”他把袁世凯比做已经升堂入室的大盗,“大盗在室,乃如取如携。祸本不清,遑言捍外?……而乃望以一致为国,相去万里,何止迳庭!”孙中山认为,对甘心卖国的袁世凯,必须坚决斗争,谈不到合作一致对外。

在这个问题上,孙中山无疑是正确的。但是,由于中华革命党的组织形式及其活动方式都成了脱离群众的“秘密团体”,它不能在国内政治生活中起较大的影响。在1916年反袁世凯的斗争高涨的时候,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没有能够站在领导地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