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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分类及处理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中的相关标准。相关释义如下:死亡判定: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当场死亡和受伤后7天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以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分类及处理

基于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的角度和方法不同,对交通事故的分类也不同。通常,交通事故分类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事故责任分类

根据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所涉及的车种和人员,在统计中可将交通事故分为4类。

(1)机动车事故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同等责任的事故,按机动车事故统计。

(2)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4)其他事故 其他事故是指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事故有关活动的人员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如因违章占用道路造成的事故等。

2.按事故后果分类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或数额,交通事故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 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主要依据:①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②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中的相关标准。③经国家统计局同意。

相关释义如下:

死亡判定: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当场死亡和受伤后7天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重伤:指人肢体残疾,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重伤鉴定依据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

轻伤: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轻伤鉴定依据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执行。

轻微伤: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伤或短暂功能障碍。轻微伤鉴定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146—1996《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规定。(www.xing528.com)

财产损失: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价,不含现场抢救,人身伤亡善后处理费用以及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3.按事故原因分类

从原因上可以把交通事故分为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和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两类。

(1)主观原因事故 主观原因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如主观过失或有意违章,主要表现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和操作不当等。

(2)客观原因事故 客观原因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环境、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

4.按事故的对象分类

按事故的对象可将交通事故分为5类。

(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即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而引起的事故。碰撞又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转弯碰撞等。刮擦是车辆侧面接触的现象,刮擦可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

(2)车辆与行人间的交通事故 即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以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

(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由于我国的交通组成主要是混合交通,因而这类事故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

(4)车辆自身事故这类事故 是指机动车没有发生碰撞、刮擦等的翻车和坠落事故。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机动车与道路两侧的固定物相撞的事故,其中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作业结构物、护栏、路肩上的水泥杆(灯杆、交通标志等)。

5.按事故发生地点分类

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一般是指公路和城市道路,其中,公路可分为高速公路、一、二、三、四级公路5个等级;城市道路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4个等级。另外,还可按在道路交叉口和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来分类。

6.按事故形态分类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时,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表”中,按事故形态可分为碰撞: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尾随相撞;刮擦:对向刮擦、同向刮擦、剐撞行人;碾压;翻车;坠车;失火;撞固定物;撞静止车辆;撞动物;其他。

7.其他分类方法

除上述几种主要分类方法外,其他分类方法还有很多。例如可以按伤亡人员职业分类;按肇事者所属行业分类;按肇事驾驶人所持驾驶证种类、驾龄分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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