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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评价流程

时间:2023-08-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正基于这种可能性,近现代建筑遗产的保护利用往往较文物保护更具挑战与机遇。在现场调研与记录的基础上,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一系列方法进行科学评估,认定其综合价值,是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流程科学化理性化的重要环节,也是本节重点探讨的内容。

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评价流程

面对数量众多、历史文化属性和保存物质状态各不相同的各类近现代建筑遗产,如何建立起一套具有科学基础、基于客观共识的价值评判方法;并以此方法为基础,如何建立起具有可操作性的建筑遗产决策支持系统?这就需要对价值评价的步骤和方法作出更为深入的探讨。

对于近现代建筑遗产的价值评估,其流程与文物建筑的价值评估其实有共通之处,但因近现代建筑遗产本身范围的庞杂而使得其相关标准会更为复杂和多元,同时,鉴于绝大多数的近现代建筑遗产仍在使用或即将置换为新的功能,因此其评估还应包括功能方面以及改造再利用方面的价值及可能性评估。也正基于这种可能性,近现代建筑遗产的保护利用往往较文物保护更具挑战与机遇。在现场调研与记录的基础上,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一系列方法进行科学评估,认定其综合价值,是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流程科学化理性化的重要环节,也是本节重点探讨的内容。

就方法学而言,近现代建筑遗产价值评价的难点在于:其一,此类建筑遗产具有多个方面的价值(例如历史、社会艺术、经济、环境等),而每种价值类型又有其特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其二,价值具有历时性特征,会随时间发生改变,并受到多个因素(经济发展、文化趋势、城市规划等)的影响与制约;其三,评价的工具与方法众多,也涉及多个专业和学科,针对不同的价值指标如何选取合适且易于度量的评价策略与方法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建立系统性的价值评价方法就需要严谨的方法学设计。总体而言,基于适应性再利用的近现代建筑遗产价值评价主要可以分为三大步骤(图3-1):一是认定与描述研究对象的所有价值,二是量化评价与分析该价值,三是对评价结果的反馈,有助于制定出满足不同价值主体使用需求的保护利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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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近现代建筑遗产价值评价步骤与方法

图片来源:笔者绘制

在价值认定与描述阶段,首先需要确定评价对象(待保护利用的建筑遗产)和价值主体(使用者、业主、公众、城市管理者等),并基于现状调研和文献资料作归纳整理,从而获得所有相关数据,包括建筑在哪些方面体现出特征性、独特性、稀缺性以及可利用性等等,进而确定该建筑具有哪几个方面的价值,最后对这些价值作出具体化的阐述。在价值评价与分析阶段,需要对之前认定的各价值指标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进行量化和衡量,从而确定各项价值的层次等级乃至具体分值。在评价结果的反馈阶段,需要通过现状评价与价值评价进行整合分析,进而确定保护利用的具体策略、再利用的价值取向、改造介入力度大小等实际问题。在价值评价的整个流程中,还须建立公众、业主、管理者、不同学科领域专家等多个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审查、论证以及监督机制,保证以价值为核心的建筑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此价值评价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一是确立以价值为导向的建筑评价方法学,通过建构“价值认定—价值评价—价值实现”的模式,贯穿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利用的全过程,将价值评价引入遗产保护利用的决策机制。二是对建筑多种价值尤其是反映适应性再利用方面价值的关注和重视,这是因为这里的研究对象一般不会采取凝冻式的保护方式,而是需要通过适应性再利用来进行动态更新保护,因此不仅仅要关注传统保护价值(诸如历史年代、审美表现、文化内涵等),更要体现出社会发展、经济利用、功能使用等方面的实用价值,从而揭示出该建筑基于适应性再利用的价值潜力。三是发挥多专业协同工作和团队决策的优势,因为适应性再利用实现了近现代建筑遗产保护维度和空间的拓展,其中的价值评价不仅仅局限于建筑、历史等专业,还涉及社会学经济学、环境学、城市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这就需要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团结协作,并通过广泛深入的讨论来协商确定其综合价值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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