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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育变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计划生育作为国策已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家庭生育发生了很大变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成为时代主题。全县出生率、家庭生育行为、生育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除个别年份波动外,总体呈下降趋势,基本上步入低生育水平时期。生育年龄主要集中在21~35岁。晚婚晚育现象逐年提高。但仍有一部分家庭生育子女的意愿与只生一个孩子的要求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育龄群众对生育子女的意愿与他们自身所具有的文化素质有密切关系。

家庭生育变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

1989年,《河北省计划生育生育条例》颁布后,计划生育工作开始有法可依,基层计生工作越来越巩固和完善。计划生育作为国策已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家庭生育发生了很大变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成为时代主题。全县出生率、家庭生育行为、生育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人口出生率

1989~2008年,全县人口出生出现3个生育高峰,分别是1993年的16.8‰,2003年的13.23‰,2006年的13.5‰。20年来,平均出生率为11.2‰,共少生人口1.1万人。除个别年份波动外,总体呈下降趋势,基本上步入低生育水平时期。

表5-25 1989~2008年人口出生率  单位:‰

(二)生育子女数

统计数据显示,第一孩的生育率:1989年47.8%,1994年67.9%,1999年62.3%,2004年68%,2008年 63%;第二孩的生育率:1989年 38.3%,1994年 26.4%,1999年 34.2%,2004年 30.1%,2008年35.4%;第三孩(及以上)的生育率:1989年13.9%,1994年5.7%,1999年3.5%,2004年1.9%,2008年1.3%,第三孩及以上的生育率呈下降趋势,到2008年生育4孩、5孩及以上的已没有,生育孩次逐年下降。平均生育子女的数量除1989年是2人外,其余年份均低于2人。

表5-26 1989~2008年生育子女数和孩次生育率(www.xing528.com)

(三)生育年龄与孩次

据统计资料显示,全县育龄妇女生育年龄推迟,出生人数下降。20岁及20岁以下育龄生育子女数:1989年是56人,1994年下降到13人,1999年下降到9人,2004年下降到4人,2008年为零。早婚早育现象逐年减少直至为零。生育年龄主要集中在21~35岁。在这一年龄段占本年度总出生人数的比重:1989年是95.9%,1994年是97.4%,1999年是95.7%,2004年是92.7%,2008年是91.7%,说明人们能够科学选择这一最佳生育年龄。晚婚晚育现象逐年提高。

表5-27 新河县1989~2008年生育年龄与孩次情况表

(四)生育意愿

2008年,省、市、县计生委联合对新河县三个村的育龄群众生育意愿进行了调查,共抽查3200人,有1800人认为夫妇双方生育一个孩子合适,占总调查人数的56.3%,说明经过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奖励扶助、关爱女孩、少生快富等工作的开展,全县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已有所改变。但仍有一部分家庭生育子女的意愿与只生一个孩子的要求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调查中,有1100人认为现有生育政策应该适当放宽,认为夫妇生育二个孩子更符合目前的社会现状,这些人占总调查人数的34.3%。另有300人认为无所谓,占总调查人数的9.4%。育龄群众对生育子女的意愿与他们自身所具有的文化素质有密切关系。据调查,文化程度越高,愿意只生1个子女的人所占比例越大。反之,就越低。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序的人与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相比,衬托出他们知识面宽,见识广,思想不落后,理解政策、接受现行生育政策的思想就越高。

调查还发现,在只生一个子女的前提下,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的不足一半,为45.8%,有54.2%的人不认同该观点,认为生男孩比较好。说明男女平等的观念有了提高,但重男轻女的思想并没有完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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