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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史:锦衣卫的设立、职责及影响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杖刑是一种刑罚,执行者为锦衣卫,对象为对皇帝有不满或者有威胁的人。锦衣卫虽为朱元璋所设,但这种特务性质的机构并不是他所创立。锦衣卫的总长官被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亲信担任。而传统的司法部门则被锦衣卫压制,如大理寺等。锦衣卫成立时间虽短,但其影响却深远。明成祖朱棣登上大位后,又重新恢复了锦衣卫的特殊地位,并一步步加强。此后,锦衣卫一直延续至明亡。

明朝史:锦衣卫的设立、职责及影响

杖刑和廷杖是明朝非常有名的两种处罚方式,名称看似一样,但两者之间有根本区别。杖刑是一种刑罚,执行者为锦衣卫,对象为对皇帝有不满或者有威胁的人。其中,杖刑分轻重缓急,程度不一。对于犯一般错的犯人,执行官会下令“打着问”,暗示手下轻点打,给点教训就足够;对于犯较重罪的人,执行官则会说“着实打着问”,暗示着重惩但不至死;而对于犯了死罪的人(或者上面下令要命的人)执行官则说“好生着实打着问”,这即是下了死令,要将犯人杖至死。

廷杖是杖责在朝廷上言行惹皇帝不满或行为有失的官员,以显示皇权的至高无上与不可侵犯。廷杖是明朝自创的一种酷刑,执行者为大汉将军。一旦有哪位官员惹怒皇帝,即被皇帝处以廷杖。此官员就会当庭被扒掉官服,反绑住双手,押到午门。午门就是行刑地点,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便在午门等待受刑者。受刑人被套在一个大布袋里,一声喝令下,棍棒就会无情地落在他的屁股和大腿上。

廷杖也是有讲究的。如果监刑人的两脚呈八字形张开,代表此人要活;如果此人脚尖向内,则表示受刑人死罪难逃,在廷杖后,受刑人还会被人狠狠拎起,再重重摔下,这样一来,即使逃脱廷杖也还是难逃一死。廷杖和杖刑虽然大有不同,但两者还是有很大的联系。因为他们的执行者都一样,也就是后世常说的“明之亡于厂卫之亡”的卫,即锦衣卫。

锦衣卫虽为朱元璋所设,但这种特务性质的机构并不是他所创立。汉武帝设置的司隶校尉就是特务机构的雏形,魏晋时期曹操设置的“校事”“典校”等相关机构确立了特务机构的合法性,南北朝的“侯官”及武则天时期的“酷吏政治”等等都是锦衣卫的前身。由此可见,锦衣卫这种性质的机构已经在中国延续发展一千多年,经历了各个朝代的补充完善,最终于明朝被正式确立为官职,拥有自己的独立办事机构和军事力量。

锦衣卫的总长官被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亲信担任。锦衣卫的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这就将锦衣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与传统意义的禁卫军作用相同的大汉将军,他们主要负责皇帝的出行及安全、传递皇令及掌廷杖等事情,其中负责廷杖这一部分只有明朝的锦衣卫有,其他则没有大的变化;另一部分是负责检查、逮捕、审讯、判案的南北镇抚司及负责文书的经历司。

明初时,朱元璋设御用拱卫司,是为了监督朝中大臣的违法行为,会任命自己的亲信大臣为首。这是锦衣卫的前身。洪武十五年(1382),太祖设立锦衣卫。为了巩固朱明天下,加强专制统治,朱元璋赋予锦衣卫特权,让其掌刑狱大权,并可巡查缉捕。而传统的司法部门则被锦衣卫压制,如大理寺等。北镇府司相当于情报局,要监控各个官员及王姓成员,并可以进行追捕审讯等行动。(www.xing528.com)

南镇抚司类似军事法庭,主要检查军队人员的罪行并窃取军事情报和进行战斗工具的研发。它主要负责的是卫、所部队。明朝军制的基本单位是“卫”与“所”,每5000人的正规军为一卫,卫下又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大汉将军原就是卫的编制,而经历司则专门负责锦衣卫的文书工作。

朱元璋设锦衣卫是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排除异己,所以洪武年间的几个大案与锦衣卫密不可分,不计其数的无辜者葬送在锦衣卫手里,受尽各种酷刑。

锦衣卫分布于全国上下,稍有官品的人身边都会有锦衣卫,而且他有可能就是你平常最亲近的人,疏忽大意便会引来杀身之祸。全国都被笼罩在恐怖的气氛下,人心惶惶。

在诛杀尽功臣后,朱元璋终于正视了锦衣卫的弊端,他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下诏削减锦衣卫的权力,但为时已晚。锦衣卫成立时间虽短,但其影响却深远。明成祖朱棣登上大位后,又重新恢复了锦衣卫的特殊地位,并一步步加强。此后,锦衣卫一直延续至明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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