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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生产单位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时间:2023-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安全环保部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均设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易燃易爆生产单位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范例情景描述

某大型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原油加工能力为1000万m3/年。厂区外设有原油储罐区,在厂区内设有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油品通过输油管道铁路公路运输,并将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储存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厂区内外设置了环形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火栓给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为了预防火灾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企业采取了下列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环保部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该企业厂内、厂外储油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厂内所有甲乙类生产装置或厂房、变、配电站、易燃可燃材料仓库等均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了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配置了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逐级岗位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单位对进厂的每一个员工均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设立了企业专职消防队并在各个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制定了灭火预案,适时开展消防演习和演练;对开展消防工作有功或有过的人员及时予以奖惩。

内容归纳解剖

4.1 范例问题解析

问题1: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消防组织,明确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分析:依据《消防法》和《管理规定》,该企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确定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环保部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确定厂内、厂外储油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厂内所有甲乙类生产装置或厂房、变、配电站、易燃可燃材料仓库等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在安全环保部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均设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还在厂内和厂外油库分别建立了专职消防队,在各车间和各岗位建立了义务消防队,确定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问题2:应如何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分析:依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结合石油化工企业的特点,需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问题3:如何安排组织消防检查与巡查?

分析:(1)消防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据《管理规定》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及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消防检查。该企业依据《管理规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企业还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定期检查测试。

问题4:如何进行火灾隐患整改?

分析:防火检查与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1)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当当场改正: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或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和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重大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企业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问题5:如何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分析:该企业每年对员工(包括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保障员工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经常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员工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问题6:如何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分析:企业应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以及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及措施,而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员工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的能力。

问题7:如何建立消防档案及制定奖惩措施?

分析:企业应根据《消防法》和《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其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还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依照企业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2 规范考点延伸

1.《管理规定》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管理规定》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管理规定》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www.xing528.com)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7.《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8.《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9.《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10.《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11.《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2.《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翔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13.《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案例每日一练

简述消防安全管理包括的主要内容。

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签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简称,全书余同。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简称,全书余同。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的简称,全书余同。

[4]《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GA 653—2006)的简称,全书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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