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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评价1. 现状开发强度测算根据现状开发强度计算公式,采用2018年度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进行现状开发强度测算。全自治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1 252 771.5公顷,现状开发强度为5.27%。经评价,全自治区建设用地现状开发程度总体为14.31%,其中柳州市、桂林市市辖区现状开发程度较高;沿海地区以及崇左、柳州、百色、来宾、河池等市所辖部分县(自治县)现状开发程度较低。

广西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研究成果

(一)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在资源环境本底条件基础上通过构建指标评价体系开展城镇建设指向的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将评价结果按适宜建设程度划分为适宜、较适宜、一般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五个等级。

根据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1],再经评价,全自治区适宜开发面积为4 661 884.8公顷,占总面积的19.61%;较适宜开发面积为2 407 312.08公顷,占总面积的10.13%;一般适宜开发面积为1 686 891.33公顷,占总面积的7.10%;较不适宜开发面积为559 288.98公顷,占总面积的2.35%;不适宜开发面积为14 453 337.15公顷,占总面积的60.81%。

从各设区市来看,适宜开发面积较大的是南宁市、桂林市、贵港市和崇左市,面积分别达到778 349.88公顷、470 419.11公顷、461 812.86公顷和381 935.16公顷,面积较小的是梧州市和防城港市,面积分别为130 513.68公顷和149 882.49公顷;较适宜开发面积较大的是南宁市、桂林市、钦州市和崇左市,面积分别达到347 529.33公顷、255 868.56公顷、219 727.44公顷和239 722.74公顷,面积较小的是北海市和防城港市,面积分别为21108.33公顷和97940.61公顷;一般适宜开发面积较大的是南宁市、百色市、河池市和崇左市,面积分别达到167 474.16公顷、197 697.06公顷、181 999.35公顷和161 982.45公顷,面积较小的是北海市和贵港市,面积分别为4375.53公顷和56 682.54公顷。

(二)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评价

1. 现状开发强度测算

根据现状开发强度计算公式,采用2018年度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进行现状开发强度测算。全自治区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1 252 771.5公顷,现状开发强度为5.27%。建设开发强度较大的区域主要位于各设区市市辖区,其中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和玉林市等市辖区建设开发强度较大,桂西岩溶山区、桂东北丘陵山区的县份建设开发强度较小。

2. 理想开发强度测算

通过提取各市县(自治县)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现状建设用地图斑,在ARCGIS数据库软件中将现状建设用地图斑与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中的适宜建设开发区域进行空间叠加分析,得到各县(自治县、市、区)适宜建设区域和现状建设用地并集,并测算得出了各地理想开发强度结果。

经评价,全自治区理想开发强度总体为36.85%。其中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柳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和玉林市等市辖区极限开发强度较高;桂西岩溶山区,如百色、河池等市所辖县(自治县),以及桂东北丘陵山区,如桂林、贺州等市所辖县(自治县),柳州市北部等地区极限开发强度较低。

3. 建设用地现状开发程度评价

将理想开发强度和现状开发强度测算结果套入建设用地现状开发程度计算公式,计算得出各地建设用地现状开发程度结果。

经评价,全自治区建设用地现状开发程度总体为14.31%,其中柳州市、桂林市市辖区现状开发程度较高;沿海地区以及崇左、柳州、百色、来宾、河池等市所辖部分县(自治县)现状开发程度较低。

(三)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评价

将现状建设用地范围与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进行相交分析,统计现状建设用地位于最适宜、基本适宜和一般适宜建设区的面积,并将其与现状建设用地面积套入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计算公式,计算得出全自治区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结果。

经评价,全自治区现状用地布局匹配度总体为0.7461,即全自治区近75%的现状建设用地总体位于适宜建设开发的区域,另有约25%的现状建设用地总体位于不适宜建设开发的区域。其中各市城区现状用地布局匹配度较高,桂西岩溶山地区以及桂东北丘陵山区部分县(自治县)现状用地布局匹配度较低。

(四)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测算

1. 建设开发程度阈值

在上年度评价中,依据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综合考虑、适宜建设开发空间集中连片情况等,进行适宜建设开发空间的聚集度分析,通过适宜建设开发空间聚集指数确定离散型、一般聚集型和高度聚集型,并结合各县(自治县、市、区)所属资源环境类型,综合确定各评价单元的适宜建设开发程度阈值。计算公式为:

(适宜+基本适宜开发区比例)×(基准阈值+阈值调整幅度)

首先,将各县(自治县、市、区)划分为城市地区、资源地区、生态地区和农业地区。其中城市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划分,城市地区对应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开发区,农业地区对应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地区对应限制开发区域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地区参照《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划分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名单进行确定。

经划定,全自治区有47个县(市、区)为城市地区,有10个县(自治县、市)为资源地区,有29个县(自治县、市)为农业地区,有25个县(自治县)为生态地区。根据采用专家打分法,确定城市地区和资源地区基准阈值按适宜开发面积的80%进行计算;农业地区基准阈值按适宜开发面积的70%进行计算;生态地区基准阈值按适宜开发面积的60%进行计算。

表5-1 2019年度广西资源环境类型分区表

(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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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通过聚集度分析,全面了解各县(自治县、市、区)适宜建设开发空间集中连片情况,为适宜建设开发程度阈值提供合理依据。一般认为,空间规模达到1平方千米更利于建设开发。因此,采用适宜区域集中连片规模达到1平方千米的面积占适宜建设总面积的比重作为适宜开发空间聚集度评价的指标。

根据聚集度测算结果将各评价单元分为离散型(聚集度低于60%)、一般聚集型(聚集度介于60%~80%)与高度聚集型(聚集度高于80%)三类。针对这三类评价单元,采用专家打分法,高度聚集型离散型地区阈值在主体功能定位的基准阈值的基础上上浮10%,离散型地区阈值在主体功能定位的基准阈值的基础上下调10%,一般聚集型地区保持基准阈值不变。

经测算,有37个县(自治县、市、区)属于离散型,阈值比例在基准阈值的基础上下调10%;有29个县(自治县、市、区)属于一般聚集型,阈值比例保持基准阈值不变;有45个县(自治县、市、区)属于高度聚集型,阈值比例在基准阈值的基础上上浮10%。

表5-2 2019年年度适宜建设开发空间聚集度分析结果表

2. 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测算

将上述各项指标套入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计算公式,得到各地区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全自治区111个县(自治县)区中,有28个县(自治县、区)建设用地承载状态为危机,如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右江区、天峨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等;其余83个县(自治县、市、区)建设用地承载状态为良好。详见表5-3。

表5-3 2019年建设用地承载压力状态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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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贺州市平桂区2017年初批复从八步区划出,课题组2017年对八步区进行调查研究得出数据,故未单列出平桂区,后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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