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多元发展及形成研究

中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多元发展及形成研究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汉族的人口占据中国总人口的92%以上,在文化、艺术、科教等领域占有着绝对的领导地位,这同时引领了中国整体对外的一种民族形象。在经过学院派科学的整理和建树之前,56个民族间自由流传的各种唱法也是在不断地磨合与融合,逐渐形成了被全国各民族都能接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演唱声音。

中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多元发展及形成研究

中国的民族声乐经历传统的发展,在进入到现代社会的发展阶段之后,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所体现出深刻的民族性。国家在给予其重要引导的时候,多次强调注重民族性是发展民族声乐艺术的根本所在,这是民族声乐艺术对外所展示出的独立的民族形象。在全球一体化的历史大潮带动下,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完成了一个又一个的进步与跨越。

(一)多民族的主流唱法

中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人口密集、地域广阔的国家。汉族的人口占据中国总人口的92%以上,在文化、艺术、科教等领域占有着绝对的领导地位,这同时引领了中国整体对外的一种民族形象。当然,除了汉族之外的55个少数民族所构成的多样的民族文化,是任何一个国家所无法比拟的。这样庞大的少数民族群体,在管理上国家给予了非常积极的政策,最大力度地保持了其民族原有的生活习惯、发展策略等,保留了少数民族所独有的民族特点,一直使56个民族的大家庭非常融洽地发展并积极互利不断进步。由于民族分布特点,许多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居住在一起,在长久的发展过程中,民族间的相互影响是难免的,在生活习惯、语言、审美等方面都或多或少有着被“汉化”的痕迹。当然,在音乐文化的交流中,民族间音乐元素的交流与融合就成为顺其自然。

在唱法上,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演唱是对传统民族民间歌唱、戏曲曲艺艺术的一种传承,这其中包含了各个少数民族演唱方法的精华所在。在经过学院派科学的整理和建树之前,56个民族间自由流传的各种唱法也是在不断地磨合与融合,逐渐形成了被全国各民族都能接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演唱声音。多年来,中国的声乐艺术舞台展现出的主流唱法,不外乎是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三种。中国现代声乐舞台的美声唱法区别于地道的西洋美声,而是展现了中国特有的歌唱音色,是经过西洋美声的科学性指导而形成的中国式美声唱法;民族唱法也不完全等同于我们所了解的中国传统民族声乐演唱方法,同样受到美声唱法的长期影响,让我们看到的是宽厚、大气、通透的民族演唱风格。这样的主流演唱方法,都起源于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人们所熟悉的传统民族声乐,在加入了时代发展的产物之后,依然能够清晰地展现出融合了56个民族的声乐演唱精髓的传统民族唱法的优秀传统,可以说这是多民族文化艺术融合的结晶,是能够被56个民族接受和认可的文化艺术形式。现如今的声乐艺术正在追求一种“模糊”的界限,为了作品和风格的需要,任何唱法都可以自由地相互结合,因此出现了这个时代所特有的各种唱法,虽然这些唱法不能作为中国民族声乐的主流唱法,但却是中国声乐舞台上不能被忽略的演唱品类的存在。

因此,任何一个领域都没办法解释哪一种演唱方法是最正确的、最科学的,只有在欣赏市场上经过不断地筛选和淘汰而最终留下来的,才是真正有实力继续发展的演唱。现如今,在打破界限之后,人们看到了更加多样的民族声乐演唱,满足了人们对于声乐艺术的多种需求,形成一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欣赏习惯。中国的众多少数民族,除了有自己独特的音乐特点和艺术风格之外,在演唱习惯上也各具特色。当原生态唱法出现之后,依然有人大胆地将这种原始的、淳朴的、悠远的生命之音加注到中国的民族声乐演唱之中。各种少数民族音乐元素的应用,使各民族的人民能够在中国的民族音乐舞台上看到属于本民族的文化气息,为我国现代民族声乐笼络了全民族的欣赏群体,未来的发展将充满着无限的可能。(www.xing528.com)

(二)多民族的主体审美

文化个性的不同,造就了音乐表达和审美特征的不同。少数民族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自古就有着与汉族截然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成长环境,在他们眼中的美与丑、爱与恨、苦与乐都有着带有民族特色的理解和诠释。各个民族的音乐审美还存在着一定的相同之处和可融合的基点,这就好比我们经常会看到在少数民族地区,上身穿着民族特色的长衫,下身穿着牛仔裤的年轻人,这体现的就是审美的趋同。

共同的中华血脉,让我们的民族音乐发展呈现出了一致对外的民族性格:以“情”为核心的音乐内涵。歌唱意在抒情是自古的传承,无论是学院派的创作,还是少数民族的原生态创作,都是出于对自身情感的抒发。从歌唱实践看,具有聚族而居、农耕为主特点的我国汉族社区,从来把歌唱行为当作调节社区或族群内部人际关系的认同手段。歌唱行为对以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再生产这两种基本社会活动内容的直接干预,适应农耕宗法制社会以血缘、婚姻、师承、隶属等“天然情感”(而非法律契约)为人际凝聚纽带的组织特点,必然把情感表现作为歌唱功能实现的首要条件。而那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常见的“酒歌”“情歌”“山歌”等形式,更是将其“情感美”放在了首要位置。每个民族、每个国家、每个时代都有各自特有的审美习惯、审美需求及审美标准。就声乐演唱艺术而言,人的审美关系是审美主体(听众与观众)与审美客体(歌唱家的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审美主体的审美意识和对美的规律的掌握能力和创造能力,不仅制约着对审美客体认识的深度与广度,也左右着对客体的改造和对新的审美对象的创造。

对于少数民族来说,至今为止,最为原始的歌唱形式、最自然的歌唱状态以及他们随处可以展现歌喉的歌唱环境,十分契合少数民族声乐发展的审美内涵,仍旧是各个民族音乐发展的最优状态。这种“美”是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是身边生活的真实写照,无须宣传就可以打动人心。经过“学院派”多年的潜心研究,民族声乐发展到现在,在音色、音域、力度、张力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歌手们在完成一些难度较大的歌曲时也表现出了很好的驾驭能力。但“尽管一些歌手的演唱技巧几乎达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艺术手段的运用从视觉到听觉上也的确很美,但其艺术效果过于‘甜、艳、媚’,令人感到生硬,缺乏‘真与美’的内涵(最突出的是电视MTV对民族唱法歌手的过度包装现象)。”这让我们看到了现代民族声乐舞台的发展矛盾,但同时也为其未来提供了发展机遇,我们不能单纯地判断是“学院派”更科学还是“原生态”更正确,而是要先从审美层面将其融合。中国的民族声乐艺术非常注重在人民群众中吸取创新与发展的有效养分,中国声乐界较为权威的歌唱比赛、春晚的舞台等,都是人们不断发挥创想与个性的舞台。“青歌赛”让我们看到原生态唱法的原汁原味,让更多的人欣赏并了解了各地不为人们所熟知的民族音乐风格和特点。春晚的舞台可以算是中国民族艺术最为发光发热的地方,绝对影响着中国人的审美情趣。这些受到全国观众共同关注的赛事和晚会,都可以充分地说明,我们虽然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但是在审美的主体内涵上还是有着相同之处的,更说明同处在中华民族这样一个大家庭里,文化的融合带动审美的融合是显而易见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