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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正性,禁邪心:琴書與養身之道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此,修身之關鍵依然落到“心”上。朱熹《紫陽琴銘》云:“養君中和之正性,禁爾忿欲之邪心。乾坤無言物有則,我獨與子鉤其深。”[30]結合張載“天地之性”和“氣質之性”的區分,可知朱熹“琴書四十年”[31],以琴“養性”養的是源於“天地之性”的中和正性;以琴禁心,禁的是“人心”感物而生的忿欲邪心。因此,若對《紫陽琴銘》要禁的“忿欲邪心”作具體的分析,或發現它有兩種指向。

養正性,禁邪心:琴書與養身之道

周敦頤言性“剛柔善惡中”,邵雍言“性公而明”,張載言“天地之性”和“氣質之性”。程顥拈出“寂然不動感而遂通”的“天理”。當人之“性”靜默不動時,天理就在“性”中隱性地存在著,寂然不顯;當人之“性”“感而遂通”時,天理就顯現出來。而無論顯隱,天理本身都不會增添或者減少。

程頤直言“性即理”,“自性而行,皆善也”,在此前提下,“人皆可以至聖人,而君子之學必至於聖人而後已。不至於聖人而後已者,皆自棄也”[27]。對於君子而言,將性理呈現於日用常行、道德實踐是義不容辭的事情,性理的呈現有賴於心的活動。程頤所言之心,具有二義,一是在性理層面的道義俱全,二是在人道層面的活動有是否中節兩種情況。當心“感而遂通”時,心之活動偏於認知、近乎“覺識”,“心”之動表現爲喜怒哀樂之情,喜怒哀樂之未發自是善,與理相一致,一旦感於外物、諸情發動,衹有中節者如理,爲善情,不中節者,爲惡情。心寂然靜止時,在性理層面道義全具,七情未發自是純善,但這種狀態衹是形而上的設定。在道德實踐層面,“心”必會感於外物而動。若心動情發無不中節,則“心”和“理”一致,“心”能夠將“理”在人生界顯現出來。若修身歷程不如預設之順利,心之動因外物之誘惑,偶有不中節之時,便有“邪心”,禁止邪心、防止惡情也就成爲修身之關鍵。朱熹根據《尚書》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之義,把“心”作“人心”和“道心”[28]之別。

依此,修身之關鍵依然落到“心”上。“心”若不定,便會累事,朱熹云:“入道莫如敬,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今人主心不定,視心如寇賊而不可制,不是事累心,乃是心累事。”[29]“不定”和“累事”之“心”皆爲“人心”,而非“道心”。“道心”主“敬”,“敬”方能領會“道”。由此可知,《新論·琴道》中“聖賢玩琴以養心”,養的是“道心”,《琴操》中伏羲氏作琴“御邪僻,防心淫”,防御的是源於氣質之性的邪心。朱熹《紫陽琴銘》云:“養君中和之正性,禁爾忿欲之邪心。乾坤無言物有則,我獨與子鉤其深。”[30]結合張載“天地之性”和“氣質之性”的區分,可知朱熹“琴書四十年”[31],以琴“養性”養的是源於“天地之性”的中和正性;以琴禁心,禁的是“人心”感物而生的忿欲邪心。

朱熹認爲在有天地之先便有了“理”,但“氣”與“理”同樣重要,因爲“氣”凝聚之處,“理”就在其中,“若氣不聚,理便無安托之處”。人是“理”“氣”合一的產物,“人之所以生,和理與氣而已”,人的德行源自“理”,形體源自“氣”;“道心”源自“理”,源於性命之正,是生發出仁義禮智的道德本心,但在人生層面,心不是道德本心,而是偏於感知能力的實在之心氣,即“人心”。“人心”感物可能生出“忿欲之邪心”,需要通過“學”禁止(研究琴律、練習琴曲是“學”的途徑之一)。但“人心”顯然又不是全惡的,不能全盤禁止。“人心”中的感知能力來源於形氣之私,又不是單純地衹含有氣,因爲知覺之前又先有知覺之理,知覺之理純善,而氣必不如是。“不專是氣,是先有知覺之理。理未知覺。氣聚成形,理與氣合,便能知覺。”這與張載“性”靜“心”動相一致,知覺之理並不主動產生感知能力,產生感知能力的依然是“人心”。“人心”感物而動,“理”與“氣”合的同時,具備感知能力。“道心”純善,與“理”一致。“人心”處於“理”與“氣”之間,首先不是生理學意義上的心臟,藥石不能治其病;其次,不純然是心理學意義上的感知或知覺,是操捨存亡之心,還含有形而上之“理”;再次,雖含有“理”,但它並不是形而上之“理”,“理”無跡可尋,“心”雖然沒有實然的形象,但“微有跡”,仍是形而下者。“心比性,則微有跡;比氣,則自然又靈”。總之,“人心”兼有“理”和“氣”,可能不善,“心有善惡,性無不善”。

“人心”之向下推衍爲情,“心之未動則爲性,已動則爲情。”[32]未動之“心”是“道心”,已動之“心”是“人心”。張載首先提出“心統性情”,但沒有解釋,所想表達之意不得而知。朱熹說“在天爲命,稟於人爲性,既發爲情”,而且“性才發便是情。情有善惡,性則全善。心又是一個包總性情的”。“性”屬於形而上的一方,“人心”與“情”屬於形而下的一方。“性”衹有在“人心”處於靜止狀態時才能稱之爲“性”,“人心”實際統率的是“情”,是“人心”之發動;若言“心統性情”,“人心”衹是“性”“情”之管家,而非主人,主人應是“性”。“人心”和“情”皆有善惡,唯“性”全善。若“心”對全善之“性”持“敬”,主動以“性”之全善爲標準,衡量己之動,就能達到和“性”一樣的高度。此時,先天之“善性”也就體現於人生,也就“成性”。若管家叛逃,“心”不以“性”爲“主”,反逐“物”而走,於是“惡情”滋生。在“惡情”的驅使下,“心”轉以無定之“情”和外在之“物”爲“主”,最終淪落爲“情”“物”的奴隸。隨著潛存在“人心”當中的那一絲靈明被“情”“物”裹挾、捲走、淹沒,本心徹底淪喪。這種情況下,生命個體會錯將欲望當成希望,將感官娛樂當成精神愉悅,“守心”尚且不能,更遑論“成性”。因此,若對《紫陽琴銘》要禁的“忿欲邪心”作具體的分析,或發現它有兩種指向。其一,“人心”錯把外物的誘惑當成主人,以“物”爲“心”,以欲望爲正當追求,這是“禁”的必要性之一;其二,“人心”接物而生的過分之“情”本應引起警惕而後適當調節,而當“人心”失去判斷力的情況下,以“惡情”爲“心”,人的暴虐、貪婪、嫉妒等情緒會滋生蔓延,任憑“惡情”野蠻生長,定會禍及人事,這是“禁”的必要性之二。(www.xing528.com)

人先天具有“善性”,但“人心”畢竟生於形氣之私,易生人欲之惡、過分之情,導致先天之“理”被氣質之性和私欲遮蔽;“道心”源於性命之正,與“理”一致,但又衹是靜默潛存,修身要靠“人心”之努力。上智下愚皆有此二心,若不知怎樣“治之”,則天理無法戰勝人欲。朱熹認爲“人心”主動盡“性”全“理”的方法就是道學問,即“博學、審問、慎思、明辨和力行”[33],通過道學問而尊德性,非如此不能養其正性、奉養“道心”。若“人心”有違道心,則適時禁止,“禁”之根據和力量源自重道問學。

錢穆云:

儒家言人道,本之天性。性所表現曰心,曰情。而心統性情,尤爲主要。故爲學更重心。心有生命,有成長。心有學,爲道心。心不學,爲人心。道心惟微,人心惟危。故必存其道心而使不亡,養其善性使日成;而後七情得中,而天下和。[34]

因理學主張之特性,朱熹不僅以儒學根底從精神上通貫琴樂,而且深究琴樂之物理規律,寫出第一部《琴律說》,然後言琴理與性理之圓通。琴是朱熹所格之一物,琴理是萬物法則之一,要克服禁止“人心”中不善的一面,就要依靠“窮理細密工夫”,先“泛觀博覽,而後歸之約”[35],由樂理知識而至理學大義。如此,才能使“道心”常爲一身之主,以琴養性正心才不是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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