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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回用的社会综合效益远远超过经济效益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分析,中水回用项目的社会综合效益远远大于项目单体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中水回用的巨大社会效益。建议设立青岛市城市水务局,对城市供排水、中水回用等涉水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中水回用的社会综合效益远远超过经济效益

4.8.1.1 青岛市中水回用市场的效益分析

截至2003年,青岛市中水回用项目共投资4900万元,铺设主干网8km,实现了向海泊河输送景观用水等目标。若青岛市4个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全面启动,可为2008年实现日供水中水26万m3能力,为缓解青岛市水资源紧张的局面奠定基础。据分析,中水回用项目的社会综合效益远远大于项目单体的经济效益。按日销中水4万m3计算(1.2元/m3),每年可获得利润为295万元的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也是相当可观的,中水回用项目是环保产业,对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将起到巨大的潜在的综合效益。海泊河注入景观用水后,周边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该范围内的地产也有明显升值之势;若4个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中水回用,按日生产中水26万m3,每m3中水比自来水平均低2元钱计算,城区用户日平均可少支付52万元,年平均达1.9亿元;同时通过替代自来水间接减轻市财政对自来水补贴的负担。由此可见,中水回用的巨大社会效益。

4.8.1.2 推进青岛市中水回用市场的建议

目前青岛市的中水市场还很不完善,市场化程度较低。为加快青岛市中水回用市场化进程,提出如下建议。

(1)制定和完善《青岛市城市中水管理办法》,科学确定中水定价原则,结合水价适时、适度调整中水价格。中水的价格必须保证中水运行保本微利,海泊河污水处理厂的中水运行成本为0.995元/m3,价格的确定必须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中水回用在青岛市目前已经达到4万m3/d的供水能力,但由于价格等方面的原因,真正提供使用的中水不到1万m3/d,主要用于景观用水、绿化用水及企业冷却用水。建议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以“按质定价”为原则,在赢利的条件下,适当拉开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与中水的价格差距,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吸引有条件的用户主动使用中水,开拓中水利用市场。(www.xing528.com)

(2)加快实施《青岛市中水利用规划》,建立完整的中水供水体系。青岛市已制订完成《青岛中水利用规划》,按照规划,青岛市将利用已经建成和规划中的海泊河、李村河、团岛、麦岛和娄山河5处污水处理厂及其中水工程为中心,辐射四周,分为5个片区,形成市区中水系统五大枝状结构。这一规划近期(2010年)的目标是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利用为主,逐步发展团岛、李村河、麦岛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利用,争取形成一个完整的中水供水系统[20]。到2008年,使青岛市的中水供水能力达到24万m3/d,相当于目前青岛市日均供水量的50%左右,中水回用率达到40%。

(3)2001年3月,青岛市被国家计委确定为全国5个中水回用试点城市之一,成立了旨在建设运营中水的青岛海湾中水有限公司,但仍需进一步拓宽中水回用设施建设运营的投融资渠道,引进民资、外资等多市场主体,完善多元化市场投融资体制。

(4)建议设立青岛市城市水务局,对城市供排水、中水回用等涉水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由于中水的推广应用会导致利益在不同部门之间的重新分配,需要有一个统一管理部门从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负责解决中水回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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