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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监督管理在生态恢复工程PPP项目中的技术与实践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PPP项目履约监管主体。项目公司应在设计文件批准后,向管理局办理监督手续。办理手续后管理局确定工程监督人员、制定监督计划,报项目实施机构、通知项目公司及其项目参与方。行业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与管理局各司其职,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引导、PPP合同体系、项目验收、中期评估、绩效监控、约束与激励机制等对PPP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

履约监督管理在生态恢复工程PPP项目中的技术与实践

(1)PPP项目履约监管主体。

澄江市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PPP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负责本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履约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局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和政府代表方。管理局在不同阶段邀请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对监管对象进行监控,社会公众通过投诉听证会等多种方式间接参与监管。

项目公司应在设计文件批准后,向管理局办理监督手续。办理手续后管理局确定工程监督人员、制定监督计划,报项目实施机构、通知项目公司及其项目参与方。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得开工,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或管理局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运营和移交。

(2)PPP项目监管范围和对象。

①项目公司;

②与项目公司有关联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原材料供应商等;

③项目各阶段的所有参与方及其全部事项;

④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合作政府代表方)。

(3)PPP项目监管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与管理局各司其职,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引导、PPP合同体系、项目验收(初验、终验、竣工验收)、中期评估、绩效监控、约束与激励机制等对PPP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www.xing528.com)

(4)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受监工程资料。

①项目依据文件;

②工程设计文件;

③项目公司、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证件;

④开工报告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

⑥项目公司提供受监工程各类合同;

⑦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实验报告或技术鉴定书;

⑧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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