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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结构有待调整,城镇布局分散问题突出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整体上,土地利用结构有待调整和优化。城镇土地利用布局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城镇布局较为分散黄河三角洲地区小城镇密度为0.71个/100 km2,其中建制镇密度为0.47个/100 km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99个/100 km2和0.68个/100 km2,城镇间的平均距离为14.8 km,其中建制镇间的平均距离为18.6 km,均大于全省的平均水平10.1 km和11.2 km。

土地利用结构有待调整,城镇布局分散问题突出

1.土地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黄河三角洲地区海岸防护设施完备程度不高,现有的防潮堤标准低,风暴潮威胁较大,海岸蚀退明显。土地盐渍化程度较高,林木覆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恢复整理难度大,土地沙化面积较大,旱、涝、风沙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地质构造背景复杂,面临着地面沉降的潜在安全问题,土地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2.农用地质量总体较差

区域土地资源很大一部分是百余年来由黄河泥沙淤泥而形成的新成土。这些土地虽然地形平坦,起伏不大,但由于泥沙沉积物不同,土壤土体构型复杂繁多,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浅,矿化度高,土壤盐分重,有机质含量低,缺乏团粒结构,普遍存在旱、涝、碱、瘦的问题。根据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分析,区域宜农一等地、宜农二等地和宜农三等地分别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90%、6.10%和18.80%。

3.土地利用比较粗放

一是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7.56%,建设用地比例偏高。二是农村建设用地分布散,面积大,空置、超占多,现状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64 930.97 hm2,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高达62.48%,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245.71 m2,远高于人均150 m2的国家规定标准。

4.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

区域土地利用率偏低,建设用地所占比重偏高。在农用地结构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42.80%、3.31%、2.59%和1.23%,林地和牧草地的比例偏低;且从1997年以来,林地和牧草地比例不断下降。建设用地结构中,交通用地比例偏低,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10%,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例过高。整体上,土地利用结构有待调整和优化。(www.xing528.com)

5.城镇用地布局有待优化

大多数城镇居民点用地规模小,功能相对独立,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土地资源浪费,既影响了规模化经济的发展,又不便于综合配套,直接制约了城镇的发展。城镇土地利用布局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1)城镇布局较为分散

黄河三角洲地区小城镇密度为0.71个/100 km2,其中建制镇密度为0.47个/100 km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99个/100 km2和0.68个/100 km2,城镇间的平均距离为14.8 km,其中建制镇间的平均距离为18.6 km,均大于全省的平均水平10.1 km和11.2 km。具体到各县(市、区),城镇密度全部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城镇之间的平均距离均大于省平均值。可以看出,与全省相比,黄河三角洲地区城镇布局分散,地广人稀。

(2)城镇用地分布内陆密而沿海疏

黄河三角洲范围内,城镇密度从内陆向沿海降低,城镇间平均距离逐渐扩大。将黄河三角洲19个县(市、区)分为沿海(包括莱州市、昌邑市、寒亭区、寿光市、广饶县、东营区、垦利县、利津县、河口区、沾化县、无棣县)和非沿海(包括滨城区、惠民县、阳信县、博兴县、邹平县、高青县、乐陵市、庆云县)两部分,沿海县(市、区)的城镇密度为0.47个/100 km2,其中建制镇密度为0.35个/100 km2,城镇密度相对较低,非沿海的县(市、区)相应密度为1.05个/100 km2和0.80个/100 km2,略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城镇间平均距离,非沿海的县(市、区)为10.7 km,而沿海的县(市、区)的城镇间平均距离26.7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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