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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污染传播失灵成因及重建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境内跨国公司环境信息传播失灵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传播失灵缘于环境问题的负外部性,指标体系可以阻止这种负外部性的发生与发展。[18](二)跨国公司企业环境信息在华缺少统一的数据库系统传播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环境信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而我国现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布平台缺少统一的数据库系统。通过这些数据库,任何跨国公司在这些国家特定时段内的跨国污染痕迹都可以经过查询而一目了然。

我国企业污染传播失灵成因及重建

我国境内跨国公司环境信息传播失灵有其深层次的原因。环境污染具有负外部性,环境信息具有公众产品属性,环境传播属于科学传播范畴,它最重要的特质就是一种科学话语体系。从欧洲国家的实践来看,在大众话语之间,还需要处理好真实、伦理、政策等多种关系。[16]我国全面工业化发展只有几十年,与欧美发达国家数百年的工业化发展相比,我们还缺少后工业化的理念与实践。

(一)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指标体系的长期缺失

我国长期以来缺少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指标体系。传播失灵缘于环境问题的负外部性,指标体系可以阻止这种负外部性的发生与发展。我国没有制定PRTR专项法规,长期没有明晰的化学品管制与监督的流程、名单与技术支撑。即使近些年情况有些变化,法律规则逐渐完善,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13日废止),其内容还是一些原则性规定,不具有明确的清单与技术路线,只是对企业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填报、提交“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释放与转移数据”提出要求。

我国有过拟定危险化学品清单目录的偿试。不过,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仅仅是一个体系建设,还需要引入公众参与。与《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配套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重点目录》,2014年4月4日印发,2016年7月13日废止)[17]是危险化学品的“黑名单”,即属于我国第一个有害化学品清单。环保部列出包括三氯代苯、重铬酸铵在内的84种有毒、危险化学品清单,由此开启中国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然而,有害物清单并不能解决企业信息公开问题。以石油巨头壳牌为例,北京大兴环保局于2014年8月18日发现北京壳牌石油有限公司部分汽油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大气,属于违规排放有毒化学物的行为,应当公开排放清单。半年以后无论是在该企业网站、当地环保部门网站,还是IPE网,都查不到这家企业有害化学品排放的清单,而该跨国公司在欧洲的信息公开指标可达数10种。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主要采用政府一元监督的模式。应该转变成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舆论监督的形式。[18]

(二)跨国公司企业环境信息在华缺少统一的数据库系统

传播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环境信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而我国现有企业环境信息公布平台缺少统一的数据库系统。从新《环保法》《办法》等新环保法律框架来看,政府机构至少可以通过6种以上方式公布企业环境信息,即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可以看出,法律规范界定的至少6种信息公开方式,企业可以选择其中任意1种即可。从本研究所收集案例的信息结果来看,9家非法排放的跨国公司中,除三星电子以外,其他企业不能确定是否公开、以什么方式公开。由于渠道的多样、信息的分散,难以形成统一的数据库,也很难发现企业之前的污染痕迹。我国环保组织IPE建立的“污染地图”是在收集这类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数据库,但它不是一个完整的数据库,很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的企业环境信息也都缺少,比如:“4·11”自来水污染事件后的兰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公开就没有记录;其他企业环境信息不完整、缺少的情况也很常见。对于IPE来说,收集这些不同渠道、不同平台的企业公开信息难度很大。(www.xing528.com)

从欧美的实践来看,他们都在努力打造统一、完整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数据库。美国环保署的TRI网站是美国唯一完整的企业排放转移污染物的数据库,在时间上始于1988年,企业有害物、废物等排放超过阈值的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由美国各地主管的环保部门接收这些信息,并由EPA做成统一的TRI数据库平台向社会公开,涉及企业生产、储存、使用、排放、加工、再利用与转移等一系列有害物的流程数据。任何企业在这期间的有关排放的不良记录都可以经过查询而一目了然。欧盟EPRTR[19]的数据库也是力求整合为统一的数据库,即把E-PRTR数据库(2006年形成的欧洲污染物登记制度)与EPER(2000年形成的欧洲污染物排放登记制)数据库合二为一。两者有诸多不同标准,如:E-PRTR数据库包括65种工业活动、91种有害物清单;EPER则为50种有害物清单、56种工业活动;前者囊括欧盟32国,后者仅有25国。但数据库合并以后就可以把E-PRTR的记录由2007年延伸到2001年。完整的数据库是企业信息公开的基础,也是公众参与的基础。通过这些数据库,任何跨国公司在这些国家特定时段内的跨国污染痕迹都可以经过查询而一目了然。这一点给我国的PRTR数据库建设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思路。

(三)缺少常态化的公众交流机制

本研究考察的9家跨国公司中,没有一家公司有向公众解释的平台或者机制,主管部门也没有进行解释的机制。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属于科学传播的一部分,但科学传播属于科学话语的范畴,与大众语言或者大众懂得的语言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甚至环境记者也不能简单地胜任这项工作,因为科学语言强调细节、数据、方法、团队的作用,遵循理性、客观、抽象的思维;而新闻记者强调运用、诉诸形象,逻辑起点是与公众的关系,遵循人情味、戏剧性等价值,这些处理不好就与环境传播的科学性相违背。[20]因此,需要有一些专门的机构或者团队来从事这两种不同话语的转换,即由科学语言到大众或新闻语言的转换,以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

公众在突发环境灾难面前的恐慌与非理性就是这样一个印证。环境科学领域的知识沟很容易造成不安全感。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任、舆情分析师朱明刚对兰州“4·11”事件研究发现,造成全城抢水、人心惶惶的原因是公众对于科学话题的无知(自来水苯超标),没有媒体人、科学家或者行政领导第一时间对科学问题进行澄清,[21]其核心还是公众对科学无知所造成的恐惧感。公众参与需要公众素质的提高,我国屡屡出现的公众非理性地反PX的“避邻”事件,表明公众科学素质高低对舆论正确走向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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