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环境审计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环境审计体系,保证审计结论和成果科学性、有效性和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目前我国政府环境审计中,环境审计人员一方面借鉴财务审计方法,另一方面是根据以往经验和思路,审计技术方法体系还不完善。但是环境审计与财务审计差别较大,因此单纯依靠财务审计在环境审计工作中不能够完全解决相关问题。目前我国环境审计方法较少,环境审计准则还未定制,环境审计体系还不规范。面对这种情况,政府环境审计部门应当积极对环境审计技术方法进行创新,一方面可以将传统审计方法与环境审计技术方法结合,选取机会成本法、恢复费用法、风险评估法和成本效益法等方法评价环境审计对象;另一方面加快政府环境审计信息化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针对不同的审计项目大胆利用排污监测系统、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空气(河流)监测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Arcgis地理信息系统等监测设备,做好项目的地理、施工情况的测量取证等审计工作。如审计人员在天然林地保护工程、湿地保护情况、水资源保护等项目审计可以利用GPS系统对森林分布和面积、湿地范围、水资源容量和基建等基本情况进行查证,这一方法已经被广泛使用,并取得较好效果。
随着信息化技术发展,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产生,审计技术和方法也将朝向智能化、信息化、数据化方向发展。我国政府环境审计部门应积极开展审计技术创新,将信息技术与环境审计结合起来,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建立审计技术分析平台,实现审计技术与信息技术的结合,确保各级审计部门与政府环境审计部门信息能够通畅无阻交换。同时,可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环境审计数据进行智能化存储,及时对被审计数据进行筛选与更新,在环境审计过程中使用最真实、最新的环境数据。但在环境审计现代化的同时,需要保障信息安全系统与网络系统安全性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环境信息朝着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帮助完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此外,在信息技术时代,环境审计人员除了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报告外,还应能利用信息技术获得大量信息提供给审计单位,提升审计效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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