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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贵族与平民:权力斗争与社会动荡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平民是罗马公民的主要部分。为此,他们平时要协助其主人,战时要在其属下服役,在公民大会中也要依其指示而投票。到公元前6世纪时,罗马开始从事征战,战俘为数众多,不但卖给贵族、商人,甚至还卖给平民,而奴隶的身份也就沦落了。但是,平民不理会召集令,使元老院大为震惊。元老院用尽种种外交与宗教的策略,去引诱那些平民归来。贵族们指责他讨好平民,想自立为王,便把他处死。

罗马贵族与平民:权力斗争与社会动荡

什么人算是贵族?李维认为,罗慕路斯曾于其部落中选出100名族长,协助他建立罗马,并作为他的顾问和元老。这些人,后来被称为“父老”(Patres),他们的后裔则被称为“父老传下的”(Patricii)。对古代传说吹毛求疵的现代理论,则喜欢作这样的解释:贵族是侵入拉丁姆平原的外来征服者,也许是萨宾人,他们统治平民,视之为下层阶级。我们或可相信的是,贵族包含着这样的几族人:他们运用经济军事的优势,取得较佳的土地,复由农业的领导地位转变为政治权威。这些胜利的各族——曼利(Manlii)、瓦莱里(Valerii)、艾米利(Ae-milii)、科尼利(Cornelii)、法比(Fabii)、霍拉提(Horatii)、克劳迪(Clau-dii)、朱里(Julii)等等——继续维持了5个世纪之久,所有罗马的将军、执政者及法律,都由他们产生。当3个原始部落联合起来的时候,其各族首长便组成一个300人的元老院,他们并不像其后代一样过着舒适豪华的王侯生活,他们要亲自动手,用斧用犁,只食粗茶淡饭而干劲十足,穿的是家中自行纺织的衣服。平民很羡慕他们,即使他们与贵族作对时,也不减其敬意,所以这复杂的情感汇集成一个名词“classicus”,意思是最高阶级。

财富虽然与元老们很接近,但在政治权利上低得多的是骑士和商人。有些商人钱很多,就设法进入元老院,使那个组织包含着父老与被征召者(patres etconscripti),而新进者则属于后者。这两个阶级称为两个上层(Orders),或称为“善士”(Boni),因为在初期文明中,美德是指阶级、能力和权力。在罗马人的意识中,“美德”这个词意为男子汉气概,即成为男人的种种资格。人民(Popu-lus)最初只限于这两种上层阶级,在此意义中,缘起是使用著名的4个大写字母(SPQR,即Senatus Populus que Romanus),曾有10万个纪念碑标明这4个字母,可见是很足以为豪的。渐渐的,随着民主政治的奋斗进展,人民这个字便包含平民在内了。

平民是罗马公民的主要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工匠或商人,另一部分是自由人,大多数是农民。在最初的时候,他们可能是被征服的罗马七山的本地人,有些是依靠上层阶级保护的附属者(clientes),他们耕种主人的土地并受其保护。为此,他们平时要协助其主人,战时要在其属下服役,在公民大会中也要依其指示而投票。

最低级的是奴隶。在诸王统治的时代,他们人数很少而身价很高,因此,被当做极有价值的家庭成员看待。到公元前6世纪时,罗马开始从事征战,战俘为数众多,不但卖给贵族、商人,甚至还卖给平民,而奴隶的身份也就沦落了。在法律上,主人可把他们当做财产的一部分来处理;在理论上,依照古代的习惯,他们的生命已因战败而丧失,他们做奴隶是抵偿死罪的恩赦。有时,他们管理主人的财产、业务或基金;有时,他们也会成为教师、作家演员、工匠、劳工、商人或艺术家,以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付给其主人。无论从哪种途径,他们都可赚足钱以购买自由而成为平民阶级的一员。

人与人之间也像野兽与野兽之间一样,自然少有心满意足之时,因此,无论任何形式的政府,绝不能永远使其臣民满意。在罗马这种制度下,商人因被排斥于元老院之外而不满,富有的平民则以不能列入商人阶级而不平,贫苦的平民则憎恨自己贫穷,缺乏从政资格,以及由于债务而极易沦为奴隶之苦。共和国初期的法律许可债权人把长期拖欠的债务人逮捕,关在私设的地牢内,把他卖充奴隶,甚至杀掉他。有一条法律规定,联合债权人或可将拖欠不还的债务人尸体切开,予以瓜分——这一条规定显然从未实行过。平民要求废除这些法律,并减轻他们的债务负担;战争所得的土地及国有的土地应该分配给贫民,不应赐给或以虚价卖给富人;平民应有资格做地方官吏及祭司,并允许他们与上层阶级通婚;政府中的最高官职,应有平民阶级的代表。元老院为了破坏这种运动,便制造战争。但是,平民不理会召集令,使元老院大为震惊。公元前494年,为数颇众的平民退出罗马,移到城外3英里的阿尼奥(Anio)河畔的圣山(Sacred Mount),并发表宣言,除非他们的要求获准,否则他们不再替政府打仗及工作。元老院用尽种种外交与宗教的策略,去引诱那些平民归来。他们害怕在外敌入侵时,内部也发生叛乱,便同意取消或减轻债务,并设立2个保民官和3个营造官,作为民选的平民保护者。平民仍要其先作神圣宣誓,如有任何人胆敢使用暴力加于政府中的平民代表者,他们就把他杀死。经此宣誓之后,他们才回到罗马。这是一次阶级战争的序幕,这场战争一直持续到共和时代的终了。公元前486年,执政塞浦路斯·卡修斯(Spurius Cassius)提议,把战争中夺得的土地分配给贫民。贵族们指责他讨好平民,想自立为王,便把他处死。在罗马史上,“土地平均分配论”的提出,与元老院的暗杀事件是关联的,其最高峰是格拉古兄弟与恺撒的被暗杀,而这次暗杀行为也并不是第一次。公元前439年,又有塞浦路斯·迈留斯(Spurius Maelius)被暗杀。当时正值大饥荒,他将麦子给予贫民,只收取低价或完全免费。元老院派遣一个特务,到他家中杀害了他,指控他的罪名同样是阴谋为王。又在公元前384年,那位曾经英勇抵抗高卢、保卫罗马的马可·曼留斯(Marcus Manlius),以自己的财产救济一些破产的债务人,也被控告为阴谋为王而被处死。(www.xing528.com)

在平民步步爬高的过程中,其次的一个步骤,是要求明确的及成文的非宗教性法律。直到今天为止,贵族僧侣们始终是法规的记录人及解释人,他们秘密地持有纪录,并利用其专利权及法律仪式的要求,作为反对社会改变的武器。元老院对于平民的这个新要求,经过长期抵抗之后,终于在公元前454年派遣一个由3个贵族组成的考察团前往希腊研究梭伦(Solon)及其他立法者所定的法律,并回国提出报告。公元前451年,他们回来后,公民大会便选出10个人负责制定一部新法典,并赋予他们统治罗马的最高政府权力,为期两年。这个十人委员会,在坚决反动的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Appius Claudius)的主持下,把罗马的旧习惯法改变为著名的《十二铜表法》(Twelve Tables),向公民大会提出,稍事修改,加以通过,并在会堂中公开陈列,使凡能够阅读的人都可以看到。这一个似乎微不足道的事件,却是罗马以及人类历史上的划时代大事。这是第一次的成文法,其结构是罗马最了不起的成就,也是罗马对人类文明的巨大贡献。

第二年,十人团任期届满,他们拒绝恢复执政与保民官的政府,继续行使最高权力,而且更不负责了。有一个像卢克丽霞故事一样可疑的故事说,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对平民中的美丽少女维吉尼亚(Virginia)燃起情欲,想得到她以供取乐,便罚她为奴隶。她的父亲鲁西斯·维吉尼斯(Lucius Virginius)提出抗议,被克劳狄乌斯拒绝。维吉尼斯把自己的女儿杀死,跑回自己的军团,要求军队援助,以推翻这个新暴君。于是,愤怒的平民再度退至圣山。据李维说:“他们模仿其父辈的温和,极力减少一切伤害。”贵族们听说军队支持平民,就在元老院集会,罢免十人团,驱逐克劳狄乌斯出境,恢复执政职权,扩大保民官职责,承认保民官神圣不可侵犯,并认可平民的上诉权。对于选任官员的决定,得上诉百人会议。4年后(公元前445年),保民官盖乌斯·卡努列尤斯(Caius Canuleius)提议,平民应有与贵族通婚权,及平民阶级应有担任执政的资格。元老院此时正面临着邻国的战争威胁,屈从了其第一要求,对第二要求则采取回避的态度,他们只同意由百人会议选出的6位保民官今后具有执政的权力。平民对此反应很愤慨,他们所选出的具有执政权力的军事保民官,全部是贵族阶级。对维爱的长期战争(公元前405前396年),及高卢人的进攻,使举国暂时团结一致,平息了内争。但是,胜利与灾祸同样使平民阶级越发贫困了。当他们为了国家而从事战争时,他们的土地无人耕种或遭破坏,而他们负债的利息又日益增高,高到无力偿付的程度。贷款人不顾任何借口,坚决要求付还本息,否则就使其下狱或沦为奴隶。公元前376年,保民官李锡尼(Licinius)与塞克斯提乌斯(Sextius)提出几项建议:(1)已付的利息应在本金中扣除,其余差额分3年还清。(2)任何人不得保有500尤格(iugera)(约合300亩)的土地,也不得使用超过一定比例的奴隶去利用那些土地,借以解放劳工。(3)两位执政中的一位,必须经由平民中选出。贵族们抵抗这些提案达10年之久。同时,据卡西乌斯说:“他们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战争,使人民忙于战事,无暇倡议土地问题。”最后,平民再以第三次“脱离”作威胁,元老院才接受了《李锡尼法》。保守派领袖卡米卢斯(Camillus)特意在会堂中建筑一座堂皇的“和合庙”(Temple of Concord),以庆祝这次阶级妥协。

这是罗马有限民权成长的一个重大步骤。自那时候起,平民进步得很快,步步朝向与元老院的“两阶级”(Orders)在政治与法律上的正式平等迈进。公元前356年,有一个平民做了一年独裁者(dictator),前351年把都察官、前337年把副执政、前300年把祭司之职也先后开放给了平民阶级。最后,在前287年,元老院终于同意,族派议会(Tribal Assembly)的决议也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甚至当它与元老院的决议相反时亦然。因为在族派会议中,贵族们很容易被平民的票数压倒,所以这个《霍滕西娅法》(lex Hortensia)是罗马民主政治的基石和胜利。

然而,元老院几经失败之后,不久又恢复了权力。罗马人大多都被派出占领殖民地,对国内土地的要求因此平息。罗马官吏是无薪给的,并且争取及保持职位须付出相当代价,因此便自动地取消了贫民的资格。而那些富有的平民阶级,既已获得政治平等的机会,于是就与贵族合作,以抑制激进的立法。至于那些贫苦的平民阶级,则因其经济媒介被剥夺而不再担任重要角色。商人们强烈地支持贵族的政策,因为其政策给他们承包公共工程,开放殖民地及省区让他们去开发,并委派他们替国家收税。百人会议继续选举选任官员,但其票选方法已被寡头政治完全控制,元老院也是如此。保民官要依靠富有的平民阶级支持,其官署变成了保守派的力量。每一个执政,甚至由平民选出的,皆为风气所染,热心于保守。当他的一年任期届满之后,他就进入元老院,以元老身份终其一生。元老院在立法方面采取主动,其权力远超过法律条文的规定。由于外交事务日益重要,元老院处理外交的坚定大大提高了它的威望与权力。公元前264年,罗马与迦太基(Carthage)为了争夺地中海霸权,进入百年战争。在此期间,每一个困难及胜利,都由元老院领导全国度过。人民在危急存亡与拼命奋斗中,只能屈服于元老院的领导及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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