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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拳击竞赛裁判法技巧

时间:2024-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国际比赛中,根据比赛级别和性质,仲裁委员会由相应的国际组织任命;在国内比赛中,由国家体育总局任命。本国家(地区)运动员比赛的场次,仲裁委员会成员应该回避。如受理申诉,应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录像,以讨论后的多数意见为准,写出书面答复,通知相关单位并报送组委会。

现代拳击竞赛裁判法技巧

竞赛技术官员包括技术代表、比赛仲裁、医务仲裁、裁判员,以及在竞赛场地内直接参与竞赛工作的计时员、检录员、编排记录员和宣告员。拳击竞赛技术官员应是拳击比赛的组织者、宣传者、教育者,是执行规则的主要成员。因此要求竞赛技术官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体育总赛事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拳击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恪尽职守,公平判罚,公正廉洁,切实抵制和杜绝拳击竞赛中的不正之风,维护拳击项目的良好形象。

(2)了解和掌握拳击运动基本技战术、通晓规则、熟练运用裁判法,在执裁时能独立、正确、果断、及时判断。

(3)在裁判工作中,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有效执行规则,尺度一致。

(4)努力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裁判工作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裁判水平。

(5)坚持锻炼身体,强健体魄,胜任裁判工作。

技术代表必须具有国家级以上裁判资格,具备较强的竞赛管理和领导能力。现役教练员、领队和直接从事拳击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不能担任国内比赛技术代表。

(1)赛前检查:赛前检查时,技术代表主要对竞赛计划与安排、竞赛组织工作是否符合规则的要求和拳击协会的相关规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体检称重、抽签场地、住宿酒店、比赛器材和设备的准备情况等进行检查。

(2)及时向拳击协会和组委会汇报比赛筹备情况。

(3)提前抵达赛区,指导和协助当地组委会做好赛前最后准备工作。

(4)主持赛前领队、教练、队医、裁判员和随队官员召开的技术会议

(5)监督抽签、体检、称重和每日比赛安排。

(6)负责竞赛技术官员比赛中的工作安排及工作分配。

(7)监督比赛全过程,及时解决比赛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8)负责每日裁判员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9)如果台上裁判员或台下评判员未正当履行工作职责时,技术代表可与比赛仲裁协商更换裁判员。

(10)每次比赛后,书面总结本次比赛,尤其对竞赛技术官员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实事求是分析优缺点,以利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在国际比赛中,根据比赛级别和性质,仲裁委员会由相应的国际组织任命;在国内比赛中,由国家体育总局任命。

(1)人数:除决赛外,各单元比赛的仲裁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1名仲裁主任。

(2)中立性:仲裁委员会成员应来自各个不同的国家(地区),各队领队、教练员和直接从事拳击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不能参加仲裁委员会工作。本国家(地区)运动员比赛的场次,仲裁委员会成员应该回避。

(3)要求:在国内比赛中,仲裁委员会成员必须由精通竞赛规则、裁判法和富有裁判工作经验的国家级以上裁判员担任。

(4)场上位置与岗位轮换:比赛中不允许没有临场工作的仲裁委员会成员就座于比赛仲裁席上。

(1)比赛开始前检查场地器材的准备情况。

(2)根据技术代表的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3)安排组织竞赛技术官员赛前实习,以达到工作的最佳状态。

(4)负责比赛的抽签工作。

(5)主持比赛期间每日的体检和称重,并在手册上签名。

(6)仲裁委员会要对每一场比赛的台上裁判员和台下评判员的工作进行仔细观察。如果台上裁判员或台下评判员出现不符合规则的错判、漏判,比赛仲裁可在恰当的时机给予提示;如再不能正确执行规则时,立即向技术代表汇报,对裁判员进行更换。

(7)如果台上裁判员的判罚明显违反了规则,可以更改或取消错误的判罚。

(8)负责比赛裁判员抽签的监督工作,并审核每场比赛裁判员名单。

(9)每场比赛结束,仲裁主任要把比赛胜负结果、胜负形式填写在仲裁宣告表上,通知宣告员如实宣布,并举起胜者的红或蓝牌示意台上裁判员。

(10)每天比赛结束后,根据比赛记分系统对裁判员的评估结果,结合仲裁录像中裁判员出现的问题,仲裁委员会要对当日比赛情况及裁判员综合工作表现向技术代表进行汇报,并提出对裁判员的表扬和处罚意见。

(11)在比赛中如发生意外,致使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仲裁主任有权停止比赛,采取措施直至恢复正常后继续比赛。

(12)决赛每个级别颁奖仪式前,仲裁主任宣布该级别获奖运动员的名次、姓名、代表单位。

(13)处理申诉:运动队如对比赛胜负有异议,仲裁主任有权决定是否受理。如受理申诉,应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录像,以讨论后的多数意见为准,写出书面答复,通知相关单位并报送组委会。

在拳击比赛中,台上裁判员是一场比赛的具体组织者。台上裁判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运动员技战术的发挥,并且影响着运动员胜负的判定。拳击比赛是一项对抗性较强的运动,台上裁判员应严格按照规则,对双方运动员的犯规动作进行制止和判罚,使运动员正确的技战术得以发挥。作为一名台上裁判员,首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公正无私、秉公执法的思想品质,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1)台上裁判员应明确其首要职责是保护好比赛双方运动员,特别是防止较弱的运动员遭受过度和不必要的击打。

(2)熟悉竞赛规则,掌握拳击运动的基本技战术,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正确区别拳击技术及犯规动作。

(3)保持对比赛各阶段的控制,维持比赛的流畅及观赏性。

(4)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比赛公正、公平地进行。

(5)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台上裁判员在比赛前都要进行体检,以检查其身体状况能否胜任在拳击台上执行裁判工作的需要。台上裁判员的视力至少要达到0.6,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戴眼镜,但允许戴隐形眼镜

(6)保持冷静的头脑,判罚准确、果断。

(7)既要具备裁判的理论素质,又要有拳击执裁经验,而且在实践中能胜任台上裁判的工作。

(8)要有自己的主见,不受外界的干扰,对待双方运动员一视同仁。

(9)注重学习、提高修养,及时掌握和了解拳击项目发展动态

台上裁判员应身着白衬衫配黑色领结,黑色长裤,轻便平跟黑色鞋或靴。如果天气炎热可以不戴领结。台上裁判员可以在衬衫上佩戴证明其裁判等级的标志,但眼镜、手表和其他一些金属物品等不能佩戴,腰带的金属头要移至侧面或后面,执裁时可佩戴外科手套

(1)上场前检查自己的装束是否符合比赛的要求,由中立角台阶进入拳台,面向计时员自然站立。

(2)检查拳击台的状况是否完全符合比赛要求。

(3)检查运动员是否按规定着装,监督运动员佩戴头盔的全过程,检查运动员是否佩戴护齿,拳套情况是否良好,运动员面部是否清洁。在男子运动员比赛时,要检查运动员是否佩戴护裆(用手背碰一下)。

(4)召集运动员到拳台中央,双方握手后退回本角。

(5)逐一向各评判员、医务仲裁、电子裁判、比赛仲裁示意比赛是否可以开始。

(6)得到比赛仲裁同意后给计时员手势,发出“BOX”口令,比赛开始。

(1)在每个回合结束锣声响后,台上裁判员应立即发出中止比赛的口令“STOP”,同时迅速插入双方运动员中间,示意运动员退回本角。

(2)回到中立角面向比赛仲裁和计时员站立,并注意比赛仲裁对前一回合台上裁判工作的提示。

(3)在回合休息的1分钟内须要求运动员面向拳台内,注视双方运动员及其助手的所有动作,注意观察双方运动员是否有局部损伤、出血等现象,并可与医务仲裁进行沟通。

(4)当计时员发出“助手退场”的信号时,走到拳台中央,并示意助手立即离开拳台,锣声响的同时立即发出“BOX”口令。

(1)比赛结束后,回到中立角面对比赛仲裁站立。

(2)待运动员摘掉头盔和拳套后,走到台中央,召集双方运动员并检查护手绷带是否加盖OK章。

(3)用手轻握运动员手腕等候宣告。

(4)在宣告员未宣告胜负之前,不许对运动员有任何暗示。待宣告后方可举起胜者的手臂。

(5)示意运动员双方握手后退场,退场前允许双方运动员向裁判员及对方助手握手致意。

(6)待运动员退场后再从中立角台阶退场。

在一场比赛中台上裁判员应第一个进场、最后一个退场(如连续担任台上裁判任务,则可不退场)。

随着现代拳击比赛节奏的加快,要求台上裁判员有能力跟上运动员的移动,使自己总是处于最合适的位置。

正确的站位首先要求台上裁判员要侧身面对运动员,时刻都要用目光追逐双方运动员移动,并保持合适的距离。通过不断改变自己的位置,保证及时看清比赛双方运动员的技术动作。在移动过程中,尽可能不阻碍仲裁、台下评判员的视线,也不能妨碍运动员的比赛。在移动中要自然放松,进退避让灵活迅速。当要改变移动方向时,可以转体180°。

在下列情况,台上裁判员要保持较近的距离:①双方运动员激烈近战时。②当赛场声音嘈杂时。③当一方运动员或双方运动员过度兴奋时。④比赛临近结束,双方运动员处于疲劳状态时。

如果一方运动员是左撇子,则要求台上裁判员尽量移动至双方运动员的内侧。当处于双方运动员的外侧时,应快速移动到最佳位置。

(1)根据规则规定,台上裁判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宣布终止比赛:①当一方运动员出现实力悬殊时(为了使运动员避免遭受过度的击打)。②当运动员受伤,医务仲裁提出不能继续进行比赛时。③运动员被警告3次或直接取消比赛资格时。④运动员被强制多次数“8”时。⑤运动员遭到重击或发生意外情况使比赛无法进行时。

(2)台上裁判员终止比赛后应进行如下几项工作:①示意双方运动员到中立角。②向比赛仲裁讲明终止比赛的原因。③召集运动员至比赛场地中央,待宣布胜者后将其手举起(若某一方运动员受伤无法继续留在拳台内,只将胜者招来即可)。

(3)比赛期间因一方运动员受伤而中断比赛时,运动员能否继续比赛,台上裁判员应征询医务仲裁的意见。当发现一方运动员受伤时也应观察另一方运动员是否受伤。

(1)取消比赛资格是对运动员最严厉的判罚,只有在运动员及其助手严重犯规并造成不良后果时,才能行使该项权力。

(2)台上裁判员若发现运动员不积极主动进攻,则可根据情况取消一方或双方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3)台上裁判员对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的程序:应首先中止比赛,向比赛仲裁报告,经同意后示意双方运动员退回本角,等待宣判。

这是给运动员一个恢复体力,甚至挽回失分赢得比赛的机会。虽然一方运动员还站立,但已无力招架对手的重击时,台上裁判员可认为他已被击倒,因为台上裁判员的首要职责是保护运动员的安全,防止弱者遭受过度的重击。

有关击倒的处理程序如下:

(1)台上裁判员立即中止比赛,并开始数秒(间歇1秒钟),同时示意另一方运动员退至中立角。

(2)数秒时,应处于合适的位置,以便能观察到被击倒一方运动员,同时兼顾另一方运动员。数秒时不要离倒下的运动员太远。如果另一方运动员没有退至中立角时,则要暂停数秒,待退至中立角后,继续数秒。应用英语数秒,并伴有手势的示意动作。

(3)即使被击倒的一方在8秒之前已恢复并准备比赛,台上裁判员也要数到8秒为止。数到8秒后,台上裁判员认定可以比赛,即发出“BOX”的口令。如果被击倒的一方在数到8秒时还未能恢复,不具备继续比赛的能力,则台上裁判员应继续数到10秒,然后宣布被击倒者(KO)失败。并向比赛仲裁报告,待宣布比赛结果后举起胜者的手。

(4)如果运动员被击倒而不省人事时,可以先数“One”然后马上召集医务仲裁进入围绳处理,稍后向比赛仲裁报告。

(5)强制数“8”秒,重新开始比赛,在未受到对手任何击打再次倒下,台上裁判员应从“9”开始继续数到“10”,然后宣布被击倒者失败。

(6)比赛时运动员被对手犯规拳击倒,台上裁判员也应对被击倒者数秒,然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如果台上裁判员无法确定击倒情况是否犯规,可征询各评判员的意见,根据评判员的意见向比赛仲裁提出判定结果。

(7)半决赛或决赛中如果双方运动员同时被击倒,则台上裁判员同时对双方运动员数秒,若数到10秒均不能恢复比赛,比赛的胜负应根据比赛终止时的有效点来评定,多者为胜方。

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应准确、清楚、自信,出现被击倒或击昏的情况时,不要惊慌,应镇定果断地判定。

由于一方运动员头部遭到对手一连串的猛击而无力招架继续比赛时,台上裁判应终止比赛,同时宣布RSC—H。如果一方因受伤而被医务仲裁终止比赛时应判为RSC—injury;如果一方因实力相差悬殊被台上裁判终止比赛时应判为RSC—out class。

关于台上裁判员对被击晕运动员的处理见医务仲裁对运动员受伤的判定程序第3条。

(1)“BOX”(开始):命令运动员进行比赛。

(2)“STOP”(停止):命令运动员停止比赛。

(3)“BREAK”(分开):命令运动员各自后撤一步,继续比赛。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台上裁判员都不要怯场,口令必须清楚,声音洪亮而果断。当出现犯规动作时、一方运动员受伤时,或一方运动员服装护具受到破坏等情况下要发出“STOP”口令。但应注意,“STOP”的口令用得太多会破坏一场比赛的连续性。此外,“STOP”的口令要喊得及时,以保护运动员的安全。例如,一个较弱的运动员可能会由于台上裁判员没有及时喊停而受到对方重击后倒下,或者运动员在半昏迷情况下,由于台上裁判员没能及时中止比赛而有可能受到更进一步的击打。

当双方运动员靠在一起,没有使用拳击技术动作,也没有出现犯规动作时,台上裁判员应发出“BREAK”口令。使用这个口令时,双方运动员应向后各退一步,继续比赛。“BREAK”口令虽然在一场比赛中还是比较容易做的,然而一个好的台上裁判员从不滥用“BREAK”。有时不要过早地喊“BREAK”,这样往往会破坏运动员战术的运用。

“BOX”的口令应用于每个回合比赛开始时,同时在一场比赛中如发出“STOP”口令后,再继续比赛时应使用“BOX”的口令。

犯规是指击打禁止部位和其他违反规则的行为(参见运动员犯规动作和台上裁判员手势示意图)。为了判罚正确,台上裁判员必须了解拳击的技战术,对运动员的犯规行为,做出相应的判罚。

对犯规动作的判罚:一是告诫,二是警告,三是取消比赛资格。

告诫:属于对运动员比赛中不合理动作或轻微犯规的劝告或提醒,通过告诫,避免运动员严重犯规。台上裁判员可在不中断比赛的情况下,利用适当而又安全的时机,对犯规运动员提出告诫。

警告:如果运动员犯规程度较为严重,台上裁判员应中止比赛,对犯规者给予警告。警告前,台上裁判员要命令双方运动员暂停比赛,示意运动员犯规的类型和次数并以手势向各评判员示意,判罚警告及被警告的运动员。警告后,台上裁判应发出“BOX”的口令,命令运动员继续比赛。警告后,如运动员再次犯规或因他的助手犯规而受到第二次警告,除同第一次警告一样外,还应用手势示意运动员警告的次数。如果运动员被第三次警告时,应停止比赛,同时向比赛仲裁和台下各评判员发出第三次警告的手势,然后让双方运动员退至中立角,向比赛仲裁报告。

在一个回合中,运动员同一类型的犯规被告诫3次后,就要警告一次。在警告后仍有同一类型犯规时,可直接判为警告。累计3次警告后,犯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台上裁判员执行警告时,程序必须清楚明确,避免台下评判员误解。正确的程序如下。

(1)台上裁判员发出“STOP”口令,命令双方运动员停止比赛。

(2)示意犯规运动员的对手退至中立角。

(3)把犯规运动员召集至拳台中央,示意其被警告的原因。

(4)依次向5名台下评判员示意。

(5)再次向犯规运动员示意其被警告原因。

(6)发出“BOX”口令,开始比赛。

以上程序应维持在10~15秒内完成,既要避免因处理过急而造成含糊判罚,又要避免因处罚时间过长导致延误比赛。

运动员犯规动作和台上裁判员的判罚手势见图10-1~10-22。

图10-1 击打腰带以下(hitting below the belt)

图10-2 击打背部(hitting on the back)

图10-3 击打倒地运动员(hitting an opponent who is down)

图10-4 膝关节顶(kicking with the knee)

图10-5 头前冲(butting with the head)

图10-6 击打后脑(颈部)(any blow on back of neck)

图10-7 开掌击打(hit with open gloves)

图10-8 搂抱击打(holding & hitting)

图10-9 肘关节击打(hitting with the elbow)

图10-10 搂抱击打(pulling and hitting)

图10-11 搂抱对手(hanging on the opponent)

图10-12 摔人(wrestling)

图10-13 前臂击打(hit with the forearm)

图10-14 下潜腰带以下(ducking below the belt line)

图10-15 双方扭摔(both competitors are wrestling)

图10-16 下压(holding below the belt)

图10-17 前臂挤压对手(pressing with the forearm)

图10-18 借助围绳击打(any use of the ropes)

图10-19 夹臂(holding opponent arms)

图10-20 直臂上挑对手(clenching with straight arms)

图10-21 消极防守(completely passive defense)

图10-22 双臂推撑(pushing/shoving)

(1)在比赛的过程中,当台上裁判员认为双方运动员实力相差悬殊时,随时可以终止比赛。

(2)如果一方运动员受伤,台上裁判员认定伤势严重无法继续比赛时,在征询医务仲裁的意见后,可立即终止比赛。

(3)如果台上裁判员认为运动员消极比赛,经告诫或警告后仍无效果时,可立即终止比赛,取消一方或双方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4)对于不执行台上裁判口令,对台上裁判有挑衅或攻击行为的运动员,可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

(5)对有严重犯规行为的运动员,无论事先有无警告,可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

一方运动员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出场比赛,台上裁判员应履行以下程序。

(1)如果比赛开始前,某运动员已明确告知弃权,台上裁判员召集另一运动员至拳台中央,当宣布比赛结果时,将胜者手举起示意观众。

(2)比赛开始时,若一方运动员未到场,台上裁判员也应按正常比赛进行,示意计时员敲锣的同时喊“BOX”,1分钟后再次敲锣,终止比赛。台上裁判员向比赛仲裁报告,召集另一运动员至拳台中央,当宣布比赛结果时,将胜者手举起。

(3)如果迟到的运动员在第一次锣声响后1分钟内出场,比赛仍按原计划进行。

(1)研究、精通规则,认真总结每场比赛工作。(www.xing528.com)

(2)平时多练,赛时多实践。

(3)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研讨。

(4)对双方运动员一视同仁,不怯场。

(5)执裁过程中要稳重,站立移动中,尽量避免背向比赛仲裁。

(6)自信、不犹豫、口令要响亮、果断,尤其对犯规的处理要及时、准确。

(7)上场前可佩戴医用橡胶手套,同时带一些棉花或纱布,放在上衣口袋中,以便擦拭运动员的鼻血等,用完放到中立角的小袋中。

(8)要有连续做台上裁判员的准备,因此在整个赛期应保持良好的体力与精神。

评判员的工作职责是根据国际拳击联合会制定的拳击技术与竞赛规则的规定独立工作,评定双方运动员的得分。在拳击比赛中绝大部分的比赛胜负是由分数来判定,所以评判员的工作对拳击比赛胜负起着重要作用。

得分拳的标准:必须在没有格挡、阻挡或防御的情况下,用任何一只手握紧的拳套的拳峰部位,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部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摆拳如按上述的要求击中也为得分拳。这样正确的击打每击中一次得一分。

头部有效部位:额头发际以下两侧、耳朵延长线(包括耳朵)前面部位。

躯干有效部位:腰部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女子运动员的胸部为无效击打部位)。

(1)5名评判员分别坐在拳击台下面不同的位置(见规则场区布置图),评判员的坐席要靠近拳击台,保证能清楚观察到比赛情况;

(2)评判员上场工作的位置是由抽签来决定,在上一场次比赛的最后一个回合开始前到预备席就座候场。到自己的工作场次时应在参赛运动员入场前就位,至比赛结束宣布胜负后方可退场。

(1)具有良好的观察、判断、视听、记忆能力,反应灵敏。

(2)熟悉比赛规则,并能正确熟练地运用。

(3)精通拳击技战术,能正确区分拳击技术及犯规动作,当出现双方快速攻防变换互有击中情况时,要根据场上比赛的实际情况给双方的正确击中记分。

(4)独立评判,不受外界干扰,对双方运动员一视同仁,不受运动员名望影响,不受观众喝彩、鼓掌、起哄的影响,不受运动队示意分数手势的影响,完全按自己的观察、判断来记分。

(5)评判员连续工作不宜超过3场。

(1)工作时要集中精力、公正执法、不得有任何私心杂念。

(2)对每一场比赛的红蓝双方记分尺度要一致,在各场次记分的尺度要一致,台下5名评判员的记分尺度也要一致。

(3)不要事先预估比赛双方谁强谁弱,也不要因运动员之前比赛表现而主观判断,应实事求是地在每个回合比赛的所有时间内正确评分。

(4)不要只注意进攻忽略还击,也不能只看到还击忽略进攻,不要只注意了后手强有力的击打而忽略前手有效的击打,不要只注意头部的击打而忽略对身体的击打。

(5)除在回合间休息时对台上裁判员没有注意到的情况进行提醒外,在比赛的全过程中不能与任何人交谈。

(6)观察比赛时要将双方都置于自己的视野范围内,不能只看一方,一定要自己明确地看到有效击中才可以记分,不能仅凭推测。

(7)当台上裁判员询问某项事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地说出自己的观点,不许有“没看到”这样的模糊回答。

(1)电子记分盒应放置在评判员工作台上,其下方的键左红、右蓝用来记分,评判员双手扶住记分器,用左、右手的手指按键。看到得分拳立即按红、蓝相应的键,动作要果断、及时。

(2)记分盒上方是警告键,同样是左红、右蓝。台上裁判员示意对某方运动员警告时,评判员必须立即按相应的警告键。

(3)一场比赛结束,如果总有效分打平,小分也打平时,受到警告少的一方获胜;如果警告次数也一样,那么评判员就必须在比赛仲裁口令下,按下他认为占优势一方的记分键,由此来决定胜者。

计时是拳击竞赛中一项必不可少的裁判工作,也是保证比赛公正准确的一种体现。

对计时员的要求:计时员一般为2人,一人负责秒表或电子计时装置,另一人负责笛或锣。计时员应熟悉比赛规则和台上裁判员的口令等,以便在台上裁判员做出适当手势时能够领会,协助台上裁判员进行工作。台上裁判员数秒时,即使该回合结束,计时员也不能鸣锣,只有当台上裁判员下令“BOX”时,方可鸣锣。

计时员应稳健、镇静、注意力集中,不能受任何激烈比赛的影响,准确无误地把暂停时间从比赛时间中扣除,以确保每个回合的实际比赛时间,使比赛顺利进行。

目前国内、国际比赛大多采用电子计时,但计时员手中还应备有两块秒表,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例如停电、电子表失灵时,可及时改用秒表计时。

编排记录员虽不直接参与评判胜负工作,但编排记录工作意义重大,不容忽视,编排记录应精通熟悉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1)检查运动员的报名单,统计好每个级别参加的人数。

(2)填写运动员手册。

(3)抽签工作的整体安排并付诸实施。

(4)抽签后比赛的顺序表,经技术代表批准后向运动员公布。

(5)准备好竞赛所需各种表格。

(6)将每天比赛的结果及时公布。

(7)编印成绩册。

编排记录员应在比赛报名工作截止后开始准备工作,根据参加比赛人数的多少,事先准备好各种表格。

在裁判员和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编排记录员要担任记录工作,并向运动队核实参赛运动员名单和级别。根据规则,除全体称重时间为2小时外,其余比赛日均为1小时。为此,编排记录员要事先准备运动员称量体重表,称重后收集运动员手册,并根据最终确定的参赛运动员人数及参赛级别调整详细竞赛日程,并在抽签结束后及时准确分发竞赛日程。

在比赛过程中,编排记录员应每天参加称重,收发运动员手册。在每单元赛前将单元顺序表等比赛相关表格分别放置仲裁委员席、竞赛监督组及检录处。编排记录员要坐在指定位置上,将比赛结果及获胜方式填写到运动员手册上,及时将双方或负方运动员手册归还。

赛后将各级别获奖运动员名单提供给比赛仲裁,最快时间内打印成绩册,分发给各运动队。

检录是比赛开始前的第一环节,检录员要及时召集比赛运动员、对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器材进行检查,以保证比赛按时进行。

(1)在赛前整理好各种比赛所需器材。

(2)比赛前在检录处按运动员比赛顺序检录,向比赛仲裁报告未参赛运动员,并通知编排组。

(3)检查运动员是否佩戴饰品及刺青。

(4)检查运动员的护手绷带、拳套、服装及护头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5)准备若干条3种颜色的10厘米宽的弹性标准腰带。

(6)通知并带领运动员准时出场。

(7)负责申诉表的发放。

(8)及时召集获奖运动员候场与颁奖。

(9)赛前将红、蓝拳套及头盔各一副放置比赛仲裁席。

2.对检录员的要求

(1)一个拳台比赛时,检录员至少应有5~6人组成。

(2)至少在比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并准备好比赛器材,开始检录。

(3)发放护手绷带、拳套及头盔。护手绷带及拳套经检查合格后加盖“OK”章,将运动员按红、蓝角引领至候场区。

(4)对运动员自带头盔,检录员请示比赛仲裁,经允许后方可使用。

(5)如运动员比赛服装腰带标志线不明显,则必须提供不同颜色10厘米宽的弹性腰带。

(6)当场比赛运动员入场后,检录员应及时召集下一对运动员候场准备。

(7)运动员比赛结束后,要及时回收拳击手套、头盔进行清洁和烘干。

宣告员由比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聘请。宣告员应熟悉拳击竞赛规则,能够讲标准的普通话。参加国际赛事的宣告员应能够使用多种语言进行交流,英文必须熟练掌握,并拥有一定的播音经验。

宣告员的职责如下:

(1)宣布竞赛的内容和比赛场次。

(2)介绍比赛技术官员。

(3)介绍比赛运动员,并宣布比赛每回合的开始和结束,比赛结果在得到比赛仲裁同意后进行广播。

大型拳击比赛设置医务仲裁组,其成员必须是持有中国拳击协会及国家体育总局职能部门培训考核后颁发证书的拳台医生。医务仲裁的职责是最大限度地保护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判定运动员是否能参赛或继续参加比赛,并在运动员发生严重损伤或意识丧失时提供简便急救措施。

(1)检查体检场所:保证体检场所具有足够的空间,能够直通称重室,具备采暖设施,具有良好的光线和通风,具有足够数量的桌椅。

(2)在所有比赛中,运动员赛前体检都应有医务仲裁的一名成员在场。

(3)医务仲裁应依据国际拳联医务手册的要求,对参加体检工作的医护人员给予技术指导。

(4)医务仲裁对运动员伤病情况的诊断为最终决定。

(5)医务仲裁负责指派一名成员监督兴奋剂检查程序,检查兴奋剂检测室是否符合要求。

(6)医务仲裁负责对裁判员进行体检,并记录检查情况。

(7)负责检查比赛急救方案及赛场医疗小组组建情况,确保组委会提供氧气、担架及其他急救设备,人员疏散设备及路线图,提供救护车和指定医院。

(8)每场比赛至少有一名医务仲裁在场。

(9)应指导裁判员判定运动员受伤情况。

(10)认为运动员因伤势无法继续比赛时,应通知比赛仲裁终止比赛。

根据国际拳联规则规定,每次比赛使用一个拳台时,大会需任命2~3名医务仲裁,但最多只有2名医务仲裁轮流做临场监督。使用2个拳台时,每个拳台也最多2名医务仲裁轮流担任临场监督。

在体检前,医务仲裁要审查报名运动员的拳击《运动员手册》、核查年度体检或运动员所在地区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材料,包括脑电图、心电图、常规体检表、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等。对初次参加拳击运动训练的运动员要进行严格的、全面的体格检查,并按照手册上的医学要求填写清楚,由医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比赛开始前,医务仲裁在靠计时员的中立角处依序就座,密切注视场上比赛情况的变化。拳台医生负责与台上裁判员联系,根据运动员受伤症状,判定该运动员是否能继续比赛,负责记录场上受伤情况,并负责与仲裁委员会联系有关事宜。医务仲裁组要与仲裁委员会及台上裁判员密切合作。每场比赛的拳台医生必须具有中立性。

医务仲裁在赛时阶段应自始至终参与整场比赛,进行临场医务监督,直至最后一场比赛结束、两名运动员离开拳台后,才能离开比赛现场。

医务仲裁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已经取得报名资格的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赛前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称量体重、抽签。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赛。此外,对每天有比赛的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当日体检。体检内容包括体温、脉搏、血压、瞳孔对光反射、牙、口腔黏膜、脸面部皮肤破损、肿痛炎性反应、胸部、腹部、四肢关节、髌腱反射等。

赛前体检或当日体检合格后,均由医务仲裁组的拳台医生签字后才允许进行称量体重。

(1)当运动员受伤,台上裁判员可请拳台医生进行诊断、判别。台上裁判员面向医务仲裁席,示意拳台医生上台,对受伤运动员进行检查,决定是否可以继续比赛。

(2)回合间隙,拳台医生有权请求比赛仲裁和台上裁判员,要求对某运动员进行检查。在下个回合开始后,台上裁判员中止比赛,医生进行检查,但检查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3)当发生严重伤害事故时(如击昏),台上裁判员向医务仲裁示意。医务仲裁进入拳台后,首先取出受伤运动员护齿、摘下头盔进行检查,这时比赛即告终止。有些检查可由场上医疗小组在医务室进行,并给予相应治疗。如果因条件关系医疗小组不能处理的,应及时转送指定医院诊治。因此,在比赛场内必须备有担架、简便氧气袋,比赛场外必须备有救护车,随时准备送受伤者去医院做临床检查及治疗。

(4)当一名运动员连续遭受重击时,拳台医生可根据运动员的眼神、脸色、肌肉情况以及步履、动作协调性的变化做出是否终止比赛的决定。经医务仲裁紧急磋商后,向比赛仲裁请求终止比赛。其后,做出书面决定交大会仲裁委员会。

国际国内拳击比赛的抽签必须在体检和全体称重结束后3小时内进行,并且必须与第一天第一场比赛间隔至少3个小时,奥运会和全国运动会的抽签应在比赛前一天举行。抽签必须在所有参赛队伍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拳击比赛抽签方法有电脑抽签和人工抽签两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首选电脑抽签,电脑抽签可在除全运会外的各种国内比赛中使用,如果电脑抽签出现故障,可使用人工抽签。

抽签工作是严肃和细致的工作,绝对不能因为工作的差错而造成抽签的失败,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抽签桶、乒乓球(参赛单位代码、阿拉伯数字)、存放乒乓球的托盘、落实比较合适的抽签场地,包括电脑、投影仪、桌凳、抄稿纸等,配合电子计分系统做好电子抽签准备工作,并于抽签前一晚将初步确认名单交电子裁判和医务仲裁。

(1)根据各运动队报时的情况,确认各单位参赛信息。

(2)在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上再次确认参赛信息。

(3)全体称重结束后,最终确认参赛信息。

(1)体检、称重完毕后的3个小时内进行抽签。

(2)根据实际参赛人数调整详细日程安排表。

(3)编好场序,配合电子计分裁判输入电脑。

(4)每个级别抽签前将级别参赛运动员名单完整报一遍,确认无误。

(5)按由小级别到大级别的顺序开始抽签。

(6)每个级别抽完后,由仲裁主任签字确认,并及时公布,依此类推。

(1)奥运会抽签采用两步抽签,先由一名技术代表抽出参赛单位后,由另一名技术代表抽出该参赛单位的签号。

(2)国内抽签也分两步抽签,先由仲裁主任从所有参赛单位中抽取各级别的抽签代表,后分别由这些代表抽出各级别运动员的签号。

(3)如果采用电子抽签,也可由仲裁主任从所有参赛单位中抽取各级别的抽签代表,后由这些代表来操作计算机的开始、停止。

(1)国际比赛抽签采用不设种子的淘汰轮次表,其特点是选择按小于实际参赛人数的2的乘方数。当实际参赛人数不是2的乘方数时,采用抢号办法进行。而且抢号位均安排在下部,号位顺序从抢号第一场往下排列。

(2)目前在部分国内大赛均采用设置种子选手比赛形式进行。通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比赛形式是可取的,有利于避免优秀运动员在比赛中提前相遇的情况。如采用这种设置种子选手的赛制,抽签方式如下。

1)种子选手的确定:根据中国拳击协会颁布的种子选手设定方式,确定各级别种子选手。

2)签号位的公布:由于要考虑种子选手分布的合理性,又要考虑编排原则中对种子选手照顾性。为此,签号位的分布形式将作全面变动。但不论参赛人数怎么变化,一号种子在上半区的顶部,二号种子在下半区的底部,三号种子在下半区的顶部,四号种子在上半区的底部。设立种子选手的具体数额详见各赛事的规则规定。

(3)抽签顺序:抽签时,凡确定的种子选手便自然进入规定的签号位,不再抽签。如遇一个级别中同单位有两名运动员参加,可采用混抽的办法。也可将非种子选手放在种子选手对应的区域,如种子选手在上半区,那么非种子选手在下半区。反之相同。遇到上述情况采用哪种抽签办法详见规程规定或赛区决定。

(4)国际比赛签号分布表(略)。

(5)国内比赛签号分布表(略)。

(1)如果在最后的体重级别抽签没有结束之前,出现错误或者不可避免的情况发生时,技术代表或仲裁主任有权决定是否对某个体重级别重新抽签。

(2)如果无计算机协助时,需在抽签前画好每个级别轮次表格,写好名签。在抽签的过程中,将名签粘贴到轮次表格的签号位上。

(1)拳击是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并在国际和国内广泛开展。

(2)通过举办比赛可以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拳击运动,吸引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加拳击运动。

(3)通过举办比赛可以选拔和培养优秀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高水平拳击竞赛。

(4)通过比赛可以检验训练、教学效果,肯定成果,发现不足。

(1)拳击是按体重分级激烈对抗的竞技运动,因此对竞赛的组织工作要求非常高。

(2)拳击是比赛双方相互击打、攻防争取胜利的竞技形式,所以既要准确评定胜负成绩,又要确保运动员的安全。

(3)拳击比赛裁判人员分工明确,工作强度大,互相之间要求密切配合,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我国的拳击竞赛是根据全年竞赛计划举行的。全国性的拳击比赛计划由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和颁布,各级拳击比赛计划由各级体育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全国性的拳击竞赛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体育院校,以及社会各界联合举办,各级拳击比赛由各级体育部门委托下一级体育部门举办。

在举办比赛时,必须做好比赛的组织工作,它是一项极为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周密的组织工作是竞赛工作顺利完成的可靠保证。竞赛组织工作包括制定组织方案、编写竞赛规程和建立组织机构等。

组织方案是根据比赛的目的和任务而定的,是比赛各项工作的依据,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①竞赛的名称及目的任务;②竞赛的组织机构;③竞赛的经费预算;④组织工作计划和步骤。

竞赛规程是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根据竞赛的目的和任务拟定的,是比赛的指导性文件,是所有参加竞赛的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的章程。在制定规程时要从实际出发,经过周密考虑做出决定。竞赛规程要明确,使相关单位和参赛人员能按照规程进行准备而不产生误解。全国比赛和大型比赛至少在赛前4个月下发竞赛规程,使参赛单位根据规程确定训练计划,并为参赛做各种准备。拳击竞赛规程的内容包括:竞赛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比赛日期和地点、比赛级别、报名办法、比赛办法、录取名次和奖励、报到相关事宜、医疗和兴奋剂检测、仲裁组成等。

为有效组织和管理赛事,在举办比赛时需要建立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保证赛事的顺利进行。通过建立高效、精简的组织机构,做好比赛的一切准备工作,使机构的设置与竞赛性质与规模相适应。

组织委员会正负主任通常由当地政府、体育主管部门领导、拳击协会主席等负责人担任。委员一般包括承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竞赛处负责人、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各队领队。小型比赛只需成立由举办单位领导人参加的竞赛委员会即可。

为保证拳击项目比赛公正、平稳地进行,避免出现扰乱赛场秩序等现象的发生,现对竞赛场地管理做如下要求。

(1)竞赛场地是拳击比赛的核心区域,组委会竞赛部拥有对竞赛场地的唯一管理权,只有在场地内执行工作的组委会工作人员、比赛技术官员和当场有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方可进入。当发生紧急情况,确需相关人员进入竞赛场地时,经竞赛部长同意可立即进入。

(2)参赛人员注册:参加拳击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技术官员、医生、工作人员、贵宾、志愿者等,需严格区分身份,并根据不同工作身份进行参赛人员注册。注册时需体现照片、姓名、性别、工作身份、所属代表队等信息,并在注册成功后发放人员注册卡。

(3)比赛场馆分区及流线管理

1)比赛场馆分区:比赛场馆根据功能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域,分为比赛场地区、竞赛支持区、观众区、新闻媒体区、贵宾区等,各区域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赋予准入通行证件。

2)流线管理:不同区域所属人员在参赛、工作、观看比赛时需执行不同行走路线,各流线不得出现交叉,赛区要根据竞赛场馆具体情况划分流线。

3)分区管理:各分区出入口须设专人(志愿者、保安)检查人员注册证,无通行权限人员不得进入。

(4)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单元通行卡制度。为避免无比赛的教练员、运动员进入比赛场区,执行运动员、教练员单元通行卡制度。每天体检称重时,对当天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教练员发放当天的单元通行卡。根据运动队报名情况,原则上每名比赛运动员可以颁发3张单元通行卡。比赛运动员、教练员须将单元通行与身份注册卡同时使用方能进入比赛区域。

(5)安保配合。赛区在竞赛场馆的安保人员需配合比赛场馆分区和流线管理工作,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需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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