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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哲学:内容理论和信息语义学的发展趋势

时间:2024-01-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②(一旦接受了关于意向内容的整体论观点,是否有可能在什么地方停下来,以免走向极端,这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尤其是“信息”语义学的最新发展预示了这样的可能性,即可能出现关于谓词与其所表达的属性之间关系的自然主义和原子论理论。一种语义学理论为什么非要独立地把信息内容归属于一种符号系统中的每一表述,这完全是没有理由的。

心灵哲学:内容理论和信息语义学的发展趋势

J.福多

Ⅰ.问题

引言

哲学中,有这样两个习以为常的看法:(Ⅰ)意向/语义谓项形成一种封闭的循环,(Ⅱ)意向状态在本质上是整体性的。(Ⅰ)可以解释为:“用包含了别的意向/语义谓项的词汇系统表述满足某些意向/语义谓项的充分条件也许是可能的;但用纯属非意向/语义的词汇表述这些条件则是不可能的。”(Ⅱ)可以解释为:“任何东西都不能表现意向属性,除非它表现了许多意向属性;一事物处于任何意向状态的形而上学的必要条件包含它处在许多别的意向状态中。”(Ⅰ)据说排除了从物理主义方面说明意向归因的真值的充分条件的可能性(;Ⅱ)据说排除了点状心灵的可能性。

分别地、全面地加以考察,(Ⅰ)和(Ⅱ)有助于为关于意向解释的哲学怀疑主义提供坚实基础。例如,(Ⅰ)似乎排除了关于心理学的物理主义本体论,因为如果心理状态是物理的,那么对于它们的例示来说,就肯定存在着可从物理主义方面加以详述的充分条件。但是问题在于,如果心理学的本体论不是物理主义的,那么就没有这样的科学

比较而言之,(Ⅱ)真的能与物理主义相一致;为什么就没有既是物理主义的又是整体论的属性呢?不过(Ⅱ)仍有可能排斥具有科学地位的意向心理学。心理学规律获得普遍性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用量词限定所有处在特定心理状态中的有机体(如相信P,或意欲Q或别的什么的所有有机体)。但整体论意味的则是:如果拥有许多心理状态中的任何一种,那么就一定拥有其全部。所以,心灵越是整体论性质的,两个有机体(或同一有机体的两个时段)的心理生活就越相似,以致它们都从属于相同的心理学规律。在整体论的范围内,只有当两个心灵具有它们的全部意向状态时,它们才具有这些意向状态中的任何一个。既然两个心灵根本不可能具有它们的所有意向状态,那么(Ⅱ)越真,意向心理学假定的普遍化事实上就越不可能普遍化。(一旦接受了关于意向内容的整体论观点,是否有可能在什么地方停下来,以免走向极端,这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我倾向于认为:严肃地承认不存在分析/综合区分的任何人都不得不以否定的方式回答这个问题。不过我不想在这里论证这一点。)

概而言之,意向实在论值得付出的代价——至少为着科学的目的——就是对意向状态作出物理主义和原子论的说明。正如我所述,不可能得到这样的说明,这是哲学中普通的常识

不过也有声势与日俱增的少数派,他们与这种多数人的意见分道扬镳。尤其是“信息”语义学的最新发展预示了这样的可能性,即可能出现关于谓词与其所表达的属性之间关系的自然主义和原子论理论。这样一种理论自然不是对意向性的一种完善的理解,只能算作一个好的策略。但它有助于引出怀疑论者的利爪,因为他的路线是:不可还原性和整体论是意向性和语义可估值性所固有的。假如在意向的怪圈中有适当的原子论和自然主义的突破,那么就可合理地断言:关于意向性的主要哲学问题已被解决了。剩下的则是这样一项工作,即或多或少的经验理论的重建,或者是多少有点普通的工作。

随之而来的也许是写一篇回顾性的文章;近来,“自然化语义学”方面的工作进展是如此之快,以致依我看来,一般性的考察也可能是有用的。这正好是我这里打算要做的。第3章中,我将就过去20年关于自然化问题的探讨怎样进化作出概述。(既然我首先想做的事情是澄清对自然化问题结构的流行看法,那么我的态度就将是辩证的、论辩性的,我将满足于使用我的具有历史准确性的、平常的聪明因子。)在第4章[2]中,我将说明:什么是关于以信息为基础的语义理论的、在我看来是有前途的解释:它将采取谓词表述属性的物理主义的、原子论的和假定的充分条件的形式。对于我的朋友同道与我一起成功地虚构的这个条件所提出的反例与反论证,我将仔细予以讨论。我想让你(以及我和灰猫)相信:这些反例和反论证都是无济于事的,或者说它们不管用什么方式注定是没有用的。

不过,即使我认为它们没有用这一点是对的,但某人明天又一定会找到一个有用的反例。因此这篇论文提出的主张不是说:不再会有关于意向性的哲学问题。毋宁说,我倾向于作出的——但愿我能使你心悦诚服加以严肃地接受的——主张就是:曾使自然主义语义学建构似乎是绝对无望的大量问题现在比过去显得要好对付得多。因此当人们在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中开展自己的工作时,对承认意向非实在论持审慎态度是很明智的;在最低限度上,采取比过去40多年的哲学风格更审慎的态度是明智的。

.背景:德雷特斯克

我认为:F1说出了德雷特斯克的理论的基本观点。

F1.如果“Ps引起Ss”这一概括是反事实的辩护,S-事件(例如符号的标记)便表述了P属性。

例如,“狗”的标记表述了狗的属性,因为“狗引起‘狗’的标记”这一概括是反事实辩护。

我欣赏如此陈述德雷特斯克主张的方式,因为它澄清了他的图式与斯金纳图式的连续性。不过用德雷特斯克自己的表述说,基本的语义关系是“携带信息”(而不是“表述属性”)。对携带信息的初步解释是由F2提供的。

F2.如果“Ps引起Ss”是一规律,那么S-事件便携带着关于

P-事件的信息。

不过,F2也是德雷特斯克难以接受的。例如根据他的理论,Ss携带关于Ps的信息,当且仅当任意的S由P引起的概率始终是1;而事实上,德雷特斯克只要求:“Ps且只有Ps引起Ss”是一条规律。

他对这种极强条件的主要论证是这样的:假如我们承认:即使Ss由P引起的概率是低于1的某种p,Ss也携带着关于Ps的信息。这样我们可得到一种情境,在其之下,Ss携带关于Ps的信息,Rs携带关于Qs的信息。但是S&Rs并不携带关于P&Qs的信息(即是说,因为P&Q以S&R为前提的概率低于p)。

但我认为这个论证是有毛病的。一种语义学理论为什么非要独立地把信息内容归属于一种符号系统中的每一表述,这完全是没有理由的。如果内容只归属于原子表达式,关于分子符号的语义学是借助某些常用于真值定义建构中的技术建立起来的,那么它才会如此归属。在下面,我要假定的是:把表征自然化的问题可还原于用原子符号(换言之,如果被自然化的正好是心理表征,那么它们就是原子心理状态)把表征自然化的问题。

F1和F2的关系比其表面的关系更为直接,因为我们可以假定:只有当“Ps引起Ss”是一条规律时,它才是反事实辩护。因此,F2中表现明显的、信息与法则学性质之间的联系在F1中则是隐晦的。因为关于规律和反事实辩护的观念与斯金纳、德雷特斯克两人的语义学核心观点有如此紧密的联系,因此那些理论具有一个重要特征,它对我们后面的讨论非常重要:两者都意味着:你的语词的意思是什么完全取决于你标记它们的倾向,它们的标记的实际历史从语义学上说是没有关系的。

这个原则——实际的历史在语义学上无关——源于信息语义学的下述基本观念,即一种符号的内容唯一地由它的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关系所决定。粗略而直观地加以表述,一事物服从什么规律关系到它的虚拟进程;关系到它做了(或曾做了)什么,如果环境是(或曾经是)如此这般的话。比较而言,一事物的实际历史不仅依赖于它所从属的规律,而且也依赖于它碰巧遭遇到的环境。斯金纳与德雷特斯克假设自然化语义学否认了实际历史而赞成纯虚拟偶然性,这是否正确,是我们在第4章中将讨论的问题。直到那时,我们将严格地坚持这样的原则,即只有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联系和他们所特许的虚拟式才是有意义的。

2.错误和选言问题

你们一定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而至今我们又没有办法找到它。事实上,对此看上去存在着一种二难推理。粗略地说,假设“狗”意指狗(在它的外延中,有狗且只有狗)是因为狗引起“狗”是一条规律。那么就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只有狗才引起“狗”。果真如此,那么只有在“狗”的外延中的东西才引起它被标记。因此“狗”的所有标记似乎必定是真的。

第二种可能性。某些非狗引起“狗”。例如,假设不是狗就是黑夜中的猫(类)充分地引起了“狗”的标记。事实上,F2说的是,那些符号表示的是这样的属性,它们的例示对于它们的标记从法则上说是充分的。所以“狗”表示的不是作为狗的属性就是作为黑夜的猫的属性。因此“狗”的外延是狗和黑夜中的猫的并集。被黑夜中的猫引起的关于“狗”的标记是真的,而且我们对虚妄和错误仍一无所知。

如果F2是一种关于内容的因果理论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那么那些理论好像不能在意指选言的某东西的符号的真实标记与意指非选言的某东西的符号的虚假标记之间作出区分。信息语义学的文献一直把这称作“选言问题”。

情况实际上会是怎样呢?似乎有这种可能,即在一个符号的虚假标记中你最不希望有的东西是:它被不在那符号外延中的某事物所引起。但是这恰恰是F2陷入困境的一个条件。因为:

(Ⅰ)一符号的每一标记(包括虚假的)由这样的某物所引起,它具有足以引起该符号标记的某种属性,这是自明之理。而且

(Ⅱ)根据F2,任何属性,其例示足以引起符号的标记,是由此而为那符号所表示的。

既然一符号的外延正好是这样的一组事物,它们具有由那符号表示的属性,那么由(Ⅰ)和(Ⅱ)似乎可得出结论说:一种符号的每一标记是由属于其外延的某物所引起的;因此一种符号的任何标记绝不可能是虚假的。说得婉转一些,这是不令人满意的。

更有甚者,它如此不令人满意,以至于自然主义语义学是否可能这一问题近来事实上被等同于选言问题能否在自然主义框架内得到解决这一问题。因而本论文的其余部分将讨论近来寻找这种解决方案的种种尝试。

除了我后面要详细讨论的之外,所有解决选言问题的标准尝试都表现出了某种家族相似性。基本的观点就是区分开两类情境,以至于有规律的协变在一类情境下决定了意义,而在另一类情境则相反。事实上,得到修补的理论则说:一种符号表述一种属性,条件是那属性的例示对一类情境下的符号例示从法则上说是充分的。既然发生在一类情境下的符号标记就事实本身而言是由在符号的外延中的事物引起的,那么便可得出结论说:如此这般的所有标记都是真实的。然而,这样一些属性,其例示(只)在第二类情境下引起符号标记,并不由此而为那符号所表述;所以在第二类情境下出现的符号标记就事实本身而言并不是由在那符号的外延中的事物所引起的;因此剩下的只能是:这些标记也许是错误的。

这一来,那得到修补的理论的战略就是要通过限制选言问题而对之作出解决。大家都承认:第一类情境中的符号标记事实上是真实的;而且由此还得承认:如果一种符号的标记是由第一类情境中的一种以上的事物所引起的,那么那符号的意义就是选言的。但是根据新的说明,并非所有类型的情境都享有这种传递不可错性的特权;例如第二类情境就不能如此。因此新的说明就为说明错误的可能性提供了条件,正如我们已知的那样,旧的理论则不能做到这一点。

思考第一和第二类情境之间差异的方式尽管有趋同性,但也有微妙的区别。哲学家可能会合理地碰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对思维、信念等的规范的说明是借助于运用那些(明显地)表示了实际或可能的事态的——内在于that从句中的——短语而完成的,这是为什么?例如我们为什么总是通过使用‘天要下雨’这一表达式而领会天要下雨这一想法。使这种实践成为可能的思想、事态又怎么样呢?”(帕皮诺,1988,大约p.88,提出了这类问题,洛尔也是如此,1981)。这与下面要展开的、我相信首先是由D.戴维森提出的问题有密切的关系,这问题是:我们应怎样理解下述事实,即能表现为独立式直陈句的表达式也能以命题态度的动词补足语的形式出现吗?

对此,所有信息说明在本质上都是千篇一律的;它们认为:会发生的就是一种原因论上的确认。当我们用“天要下雨”陈述天要下雨这一思想的意向对象时,我们不过是参照在某些环境下引起其被持有的事态而领会那个想法。这很像由酒精中毒所引起的恍惚;你是参照使该状态发生的那类事物而说明该状态。

至此都不错;但一般来说,既然一意向状态的标记可能有各种不同的原因(顺便说一下,不像由酒精中毒所引起的恍惚标记),问题便来了,即在哪一些环境下思想的原因就事实本身而言同一于它的意向对象。回答是:根据定义,这种巧合是在第一类情境下获得的。事实在于:选言问题是促使信息语义学家尝试作出第一类和第二类情境区分的一个原因,但不是唯一的原因。其他的哲学兴趣也有相同的迫切要求。

因此一切都很正常;对于类型一与类型二的区分,我们所需要的是一种令人信服的——自然是自然主义的——解释,我们将在关于内容的信息解释的框架内理解下述两个问题,即错误怎么可能,用我们常用的方法使意向状态个体化怎么可能。然而,对这种区分的令人信服的自然主义解释原来是建立在一种脆弱的基础之上的。

3.德雷特斯克对错误的描述(略)

4.目的论/功能主义方案

解决选言问题的基本观念已如此被限定在第一类情境中:

(Ⅰ)如果在第一类情境中,Ps引起S-标记是一条规律,那么S意指的就是P(如果P是选言的,那么也是如此);而且

(Ⅱ)S在其之下得到标记的一切情境并非都有资格作为第一类情境,所以发生在其他类型情境下的S的标记据事实而言就不是虚假的。

第一类情境似乎不可能是学习的情境;但这里还有一种可供选择的建议。正常的情境就是我们所需要的那类情境。下面我们花一点时间来考察这种建议。

乍一看,这种观点是颇有吸引力的;它源于下述似乎合理的直觉,即错误就是某事在其中出差错的情况:“在信念虚幻的地方……我们也就有望解释对规则的背离:要么是环境中的异常,就像在光学幻觉或别的误导性证据中那样,要么是在内在信念形成机制中的异常,就像在一厢情愿的思维或错误的记忆中那样”(斯托纳克,1984,p.19)。相反,正常的情境大概正好是这样的情境,即在其中一切都无偏差。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既然每当一切都无偏差时,你所相信的就可能为真——如果S-标记在正常情境下都为真,那么它也许就是对的。

如果在正常情境下,意义与真值的条件最终是相同的,那么它也可能是对的。正常的——至少当它如此被运用时——是一种规范的概念,而且真也是一种规范的概念,因此如果用前一概念重构后一概念,那大概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乍一看,人至少都是喜欢争辩的。

诚然,如果意向循环应诉诸于符号标记的正常情境而予以打破,那么我们最好是有某种自然主义的描述,以澄清:情境在有关方面为正常意味着什么。这样一种描述可能是什么样子呢?粗略地说,其设想就是:正常性应当是由于(自然的)目的论而莫明其妙地实现的;即由于某种关于生物学机制的或多或少的达尔文式的/历史的概念而实现的,正是这些机制做了它们被选择做的事情。

因此,那个描述的梗概是这样的:有机体的心理状态标记是由这样的事件如发生在有机体的居住环境中的事件所引起的。当然,机制——典型地说是中枢机制——也是存在的,它们在这些因果交互作用中起着中介作用。这些机制大概经历了一种进化的历史。它们大概是选择过程的产物,而且很有可能的是它们选择的东西明显就是它们在联结心理状态标记中所起的作用。因此存在着这样一些认知机制,也存在着这样一些认知状态;前者的功能就是在适当的环境下产生后者的例示。

严格地讲,自然不能由此说:认知状态本身——像相信P或意欲Q或怀疑逃跑的人将搬回布鲁克林之类的状态——有正常的功能;事实上不能推论说:它们具有全部一切功能。(你完全可能拥有一部机器,它的功能就是产生本身无功能的东西。在消费者协会,你可能得到大量这样的东西。)有一种目的论陈述,据说它描述了信念形成的机制,这一假定并不意味着存在一种描述了信念的目的论陈述,它更没有这样的含义:信念(或换言之,别的意向状态)能借助它们的功能而个体化。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信念形成机制(例如神经系统)有功能比信念有功能更加直观。后一观念的不合理性不应当损害前一观念的合理性。

对选言问题的目的论解决方案并不要求意向状态能在功能上被个体化。解决选言问题所需要的是:在获得一种信念的正常和异常环境之间作出区分(因此在获得一种信念的第一类环境与别的环境之间作出区分)。只要存在着像信念形成的正常功能机制这样的东西,那么即使不存在正常地发挥功能作用的信念,也还会有这样的区分。正因为如此,关于选言问题的目的论方案就不要求:对“7是素数这一信念是什么”之类的问题必须作出达尔文式的(或任何)回答。

………

迄今为止,我们一直追随着丹尼特和米利肯等人,假定:成为达尔文主义者对于目的论语义学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对于把内容还原于选择的历史,人们可能深感绝望,进而追求一种关于内容的非历史理论;该理论认为,内容不是由实际上主宰着心理状态进化的选择压力所决定的,而是由在某些反事实为真的情况下所应用的选择压力所使然。例如扑捕苍蝇和扑捕或蜜蜂或苍蝇,在这个世界都是同样有利的。但是青蛙扑捕的意向对象是苍蝇,而不是或苍蝇或蜜蜂,因为扑捕苍蝇在邻近的世界已被选择了,在那个世界有苍蝇,不管那里是否有蜜蜂,但是扑捕或苍蝇或蜜蜂在邻近的世界则没有被选择,在那个世界存在着蜜蜂,除非那里也有苍蝇。事实上有这样一个问题,即在方位模糊不清的两种属性中究竟哪一种被偶然选中;所以人们就用跨越反事实世界的差异方法以消除混淆。而诉诸于反事实就特许了一个关于选择的内涵(带一个“s”)概念;它把选择实际上关注的结果(捕获苍蝇)与那些仅仅是偶然获得的结果(捕获蝇蜂)区别开来了。

但是问题又来了,即使似乎有这样的可能,即这些反事实实际上是在确定功能时所关联到的东西,但它们为什么关系到内容之确定呢?试考察下面的例子:我假设,喜欢甜的功能就是得到外面的糖块(从而得到热量),我还假设,摄取糖精是非功能的。如此构想对于关于功能的反事实探讨是有好处的:在所有甜的东西都是糖的世界里,对甜的喜欢是好事情,而在所有甜东西都是糖精的世界里,这则缺乏生存价值。但是麻烦在于:在这类例子中,功能与内容是分离的。嗜甜的功能就是使你摄取糖;但是它的意向对象——不是糖而是甜;这就是糖精为什么能满足需要的缘故。须注意,糖精也能满足对甜的需要;它恰好不是使那个需要消逝。

在我看来,关于内容的进化路线似乎犯了两个错误,其中任何一个都是致命的:一方面,它假定:你可以对功能作出历史的/选择的分析(因此一状态的功能就是它实际上被选择的东西),而关于功能你所需要的东西显然是某种反事实分析(一状态的功能就是这样的东西,它就是它被选择的东西,即使……)。另一方面,它假定:如果你给予一种状态以功能,你也就因此而给了它以意向对象,而嗜甜的例子足以说明:事实并非如此。

依我看来,你这里所得到的是一种贫乏而无用的理论。

在停止全面清算这种无用的理论之前,我先来说最后一点。你被求助于达尔文以建立意向性之基础的价值弄得迷迷糊糊,途径之一就是你让自己根据“自然之母心中所想到的”、用近乎于严肃的方式谈论进化目的论。这样做之所以令人迷惑,理由在于我上面强调的一点:我们借助人的目的、意图等严肃地、非形而上学地解释事物所用的表达式,对于共外延的谓词替换物来说,远不及进化解释所用的表达式那么透明。

就我所知,只要我们严肃地对待达尔文式的(即历史的)解释,下述主张就没有什么意义,即在F和G都必然共外延的情况下,一种状态选择的是F而不是G。事实上,达尔文式的解释稳妥地把共外延的表征当作是同义的;而心理学解释则不然。因此如果你习惯于用诉诸于幕后的设计师的模式设想进化解释,那么你就可能认为:当这些解释开始把内容个体化时,它们便超越其事实上的所能而为你做了大量的好事。

如果格兰妮要制造一机器蛙,那么她可能想到:她的蛙应当会扑捕苍蝇,而不会想到:她的蛙会扑捕那或者是苍蝇或者是蜜蜂的东西。因此她的机器蛙是一只苍蝇扑捕器,而不是或苍蝇或蜜蜂扑捕器,不管所有本地的或苍蝇或蜜蜂多么可靠地是苍蝇。(这正像丹尼特的“双钳牙”一样,即使这种情况与我们的直觉明显不一致。根据我的看法而不是根据他的看法,如果我制造了一机器,每当我放进贰角伍分钱进去时,我就想让它进入状态S,那么该机器就是贰角伍分钱的接受器,即使在那森林的别的地方还存在着物理上酷似贰角伍分钱的墨西哥卢比,进而如果它碰到任何东西,它就使机器进入状态S。)与“自然之母心中所想到的”那种说明不同,(所谓)“派生的意向性”的归因对稳定地共外延的表达式的替代物来说,显然是不透明的。尤其是,它们可以在扑蝇与扑或蝇或蜂之间作出区分。

因此派生的意向性不存在选言问题。我们在什么地方有这样的事物,其状态有派生的意向性(值得顺便一提的是,格兰妮迄今所造的一切人工造物的意向性),我们就能在那里对它们的状态的内容作出细致的区分。这是因为,我们能对我们的状态之内容作出细致的区分,而派生的意向性正好就是源于我们的意向性。把派生的意向对象归之于格兰妮的蛙就能在稳定地共外延的内容之间作出区分,因为把心理状态归因于格兰妮就可以在稳定地共外延的内容之间作出区分。在机械捕蝇器与机械扑蝇或蜂器之间的确存在着差异,因为在想让他们的蛙在一处捕食的那些格兰妮与想让他们的蛙在另一处捕食的那些格兰妮之间的确有着不同。

不过,诉诸于功利选择的目的论解释的逻辑似乎是非常不同的。我们知道,有一点极不清楚,即诉诸于“自然之母心里所想到的”能使在稳定地等值的内容归因之间所作的区分合理化。而且你可能会如此表述布伦塔诺的命题:自然之母与格兰妮之间的不同显然在于:格兰妮重视的只是意向的差异,而自然之母则不然。我不是说:格兰妮比自然之母更精明;我强调的不过是:她非常精确。

因此,下述说法是非常非常错误的,即既然“……就有机体而言……(内容)……并不独立于自然之母的意图和目的,因而(它)正好像……(人工造物)中的意义一样是派生出来的”(丹尼特,p. 305)。假设的类比使派生的意向性归因错谬百出,因为它对内容之间的差异估计不足,因此这种归因与那些把内容归之于自然之母的归因同出一辙。而且——也许更为荒唐——它从根本上误解了达尔文的纲领,而该纲领显然净化了关于任何具有各种解释之原理的东西的生物学,这些解释由于有一个“t”因而是有意图的。事实上(与形而上学相反),达尔文式的解释与把目的归之于自然之母风马牛不相及。与丹尼特所说的相反,达尔文的观点不是说:“……我们是由自然选择所设计的人工造物……”(p.300)。达尔文的观点更加深刻,更加美妙,显然也更令人震惊:在岩土是由风化而造成的人工造物的意义上,我们是由选择所设计的人工造物;这也就是说:我们不是人工造物,没有什么东西设计我们。我们是、并且一如既往地完全是我们自己。

自然,达尔文对布伦塔诺不屑一顾;达尔文事业的全部目的在于让生物学摆脱布伦塔诺的研究路线。

这并不是关于选言问题的进化/目的论方案的全部错误。在前面,我已说明了作为目的论描述之基础的直观的自然天性,这种直观就是:错误就是出差错时所发生的东西。但是为了批准对选言问题的目的论方案,你所需的不只是这一点;你还需要:当事情是正确的时候——更具体地说,当事情是正常的时候——就事实本身而言,引起一符号被标记的一切东西就存在于那符号的外延中。正是这把关于正常状态的目的论描述与关于内容的因果描述拴在一起了。目的论要限定的是在其中为正常的任何情境的类别;但是它也是这样的假定:正常地被引起的符号事实上适用于它们的、使语义学得以产生的原因。尤其是,正是这种假定准许把正常的情境与因果关系在其中促成内容的情境等同起来。

………

基于所有这些,我倾向于认为:对内容的目的论说明是没有希望的。一方面,求助于目的论上的正常条件并没有为意向内容提供一个单义的概念;尤其是,它并没有解决选言问题。另一方面,第一类情境不可能与目的论上的正常条件相等同;正常地被引起的意向状态本身并不真的就意味着引起它们的一切东西。因此我们需要的是对选言问题的非目的论解答。就这样吧。

Ⅱ.理论

“……求助于目的论上的正常条件并没有为意向内容提供一个单义的概念……正常地被引起的意向状态本身并不真的就意味着引起它们的一切东西。因此我们需要的是对选言问题的非目的论解答。就这样吧。”这是第一部分讨论的结论。但是那毋宁说是以假定为武器来对付这样的人,他主张:由于不存在意向状态因而不会找到关于析取问题的解答,因此也用不着去管关于它们的意向内容的选言判断或别的东西的事实。武断一点说,你需要的只是一样东西;而你可能得到的则完全是另一种东西。一种关于内容的自然主义和非目的论理论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该论文的其余部分将探讨和拓展对于选言问题的一种方案,对此,我首先在《心理语义学》(1987)、然后又在《信息与表征》(即将发表)中作过概述。这一解答广泛地包含在对于内容的信息探讨的传统之中,它又没有把符号所意指的东西与其标记携带的信息等同起来;它也不是想通过区分第一类情境(即这样的情境,在其之下,引起一符号被标记的一切东西事实上就存在于它的外延之中)和第二类情境(即这样的情境,在其之下,符号据说是由它们所不适用的事物所引起的)而解决选言问题。其次,它至少有别于我在文献中所看到的、对于析取问题的其他的解决方案。

一开始我就必须承认:似乎有一种惊人一致的看法——也许在关注此问题的六或八人中——即认为我对于选言问题的处理方法是行不通的。但是格兰妮说:我不应当郁郁寡欢;她说:罗马不会在一天中被毁灭。因而我想扫描一下我所听到的以及我能想象到的、各种对于我关于选言问题解决方法的或多或少的反对意见。这样做会部分地向你表明:我并没有忧郁不乐;它还想部分地让你相信:我的陈述事实上妥善地处理了公认的反事实;在一定程度上,它还为完善和深化该理论提供了条件。

1.不对称的依赖性

(以及几乎是最后的目的论)

谬误引出了选言问题,但选言问题就其核心而言其实并不是关于错误的问题。选言问题真正涉及到的核心是意义与信息之间的差异。我们的讨论就由此开始吧。

信息与原因论相关联,而在这一方面,意义则不然。如果一符号的标记有两类原因论,那么由此可以说:那符号的标记携带的信息就有两类。(如果某些“奶牛”标记是由奶牛引起的,而某些“奶牛”标记则不是,那么由此可以说某些“奶牛”标记携带着关于奶牛的信息,而某些“奶牛”标记则没有这种信息)。比较而言之,一符号的意义就是它的所有标记共有的东西中的一种,不管它们怎么碰巧被引起。所有“奶牛”标记意指的是奶牛;如果它们不是,那么它们就不是“奶牛”标记。

因此信息伴随着原因论,而意义则不然,如果你把一符号的意义与它的标记所携带的信息等同起来,那么你由此就要碰到选言问题,这就是其原因。错误不过是一种提示;之所以陷入选言问题,仅仅是因为一符号的虚假标记可能有不同于真实标记的因果历史(进而携带着不同的信息)。但是正如我们在第3章中所看到的那样,还有另一类的原因论上的异质性事例(包括思维中的表征),它们也产生选言问题。

换言之,解决选言问题需要的不是关于错误的理论,而是关于意义的理论;如果一种意义理论足够完善,那么选言意义的条件就会作为一种特例而出现(参阅我即将发表的论文中的讨论)。如果一个人同情斯金纳-德雷特斯克传统,那么构造这种理论的用意就在于解释:一种符号的意义怎么可能对它的标记的(实际或可能的)原因之异质性不敏感,即使一方面,意义据假定莫明其妙地被归结为信息,而另一方面,信息随着原因论的变化而变化。

你马上就会明白,关于内容的目的论理论究竟有什么错误。一种目的论理论的核心就是这样的观念:在“正常环境下”,一符号的标记只能有一类原因——即是说,决定意义的那类原因。(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奶牛引起“奶牛”,像目的论描述所说的那样。)但是这肯定低估了人们可能会说的意义的凝固性(robustness):其实“奶牛”标记是以多种方式被引起的,它们因此而都意指奶牛。解决选言问题,澄清一符号的意义对它的标记原因中的多变性怎么可能如此不敏感,这是描述同一任务的两种不同方式。如果要有关于内容的因果理论,那么就必须有某种方法,它能从一符号标记所能进入的所有别的因果关系中分辨出语义上相关的因果关系。我们最好不要通过对凝固性的不分清红皂白的否定——即通过理想化地描述原因论异质性的背景——去做这样的事情。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首先我赞成的第一个近乎于建议的主张是:奶牛引起“奶牛”标记,(进而让我们假定)猫引起“奶牛”标记。但是“奶牛”意指的是奶牛,而不是猫,也不是或猫或奶牛,因为猫引起“奶牛”标记依赖于奶牛引起“奶牛”标记,而不能是别的。“奶牛”意指奶牛,因为像我后面要表述的那样,由非奶牛引起的“奶牛”标记非对称地依赖于由奶牛引起的“奶牛”标记。“奶牛”意指奶牛,仅仅是因为“奶牛”标记携带着关于奶牛的信息,它们不会携带关于任何别的东西的信息。

请注意,这类陈述具有下述称心如愿的性质,即并未假定存在着第一类情境。尤其是没有假定存在着这样的环境——法则学上可能的,可从自然主义和其他方面顺理成章地说明的环境——在这类环境中,只有奶牛在语义上才必然引起“奶牛”。这绝不是说:存在着可顺理成章地加以说明的环境,在此环境中,所有奶牛在语义上都必然引起“奶牛”。根据现在的解释,“奶牛”意指奶牛所必须的东西是:某些“奶牛”标记被奶牛所引起(更明确地说,它们携带着关于奶牛的信息),由非奶牛引起的“奶牛”标记非对称性地依赖于这些奶牛。

目的论理论宣称:虚假标记的特别之处在于:在环境是正常的情况下,它们不可能发生;如果假定:事情实际上在某时是正常的(如果该理论是历史的/达尔文式的,那么就一定如此),因此便可以说:某时所说的(或所想的)就只能是真的。对比之下,我推销的理论宣扬的则是:无论何时,虚假的标记都可能发生;只有当它们发生了时,其他类型的标记也必定如此:没有被奶牛引起的“奶牛”标记,也就没有由非奶牛引起的“奶牛”标记;虚假的标记从形而上学上来说是依赖于真实的标记的。既然非对称性的依赖性条件之满足与“奶牛”标记的因果历史中的任何异质性都是相容的,那么这种解决选言问题的方式与断定意义为凝固的这一点也是相容的。

在第3章所讨论的自然主义的意义上,这种说明也有自然主义的称心如意的性质。它是原子主义的(在一个不可能出现别的非对称性依赖性的世界中,“奶牛”标记可能非对称地依赖于奶牛),同时它也是物理主义的(你不诉诸于意向的或语义学的术语,就能够说非对称依赖性是什么)。然而,尽管它有如此多的称心如意的性质,但我所概述的那个建议则仅仅是一个粗略的梗概。事实上有许多相反的意见。不过,在我们正式关注这些问题之前,我有三个我想强调的导言性[3]的说明:短一点的一个你可称之为“泛语义主义”的学说,长一点的一个是关于本体论的,而更短的一个说的是谁有给出证据的重负。

泛语义主义。你的直觉中有这样的冲突:

一方面:……符号和心理状态都有表征内容。别的东西都没有这种从属于因果次序的内容:岩石,风暴,树,盘旋的星云都没有……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的主要的、共同的任务就是表征问题……某事物怎么可能设法关于某事物;为什么只有思维和符号才能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参阅我的《心理语义学》,1987,p.xi)另一方面:乌云意味着下雨。某种斑点意味着麻疹……在所有如此这般的事例中,都存在着把一类情境与另一类情境联系起来的似规律的或法则学的规则性。这些规则性的例示就是这样的事例,即在其中,一种情境意味着某事情或者说携带着关于别的东西的信息,如果是这样,就没有必要有心灵,也没有必要有为心灵所用的符号。(伊斯雷尔,1987,p.3.着重号为原作者所加)

事实上,意义无处不在的观念是从对内容的信息分析所引申出的一个自然而然的结论。如果意义真的(或多或少)还原于可靠的因果协变,那么由于到处都有大量的可靠的因果协变,因而就有望得出结论说:到处必然有大量的意义。在“‘烟’意指烟”,“烟意指火”这样的事例中,“意义”是单义的——而且意义携带着有关的信息——这样的直观就接近于以信息为基础的语义学的核心。

但是这可能是不正确的。如果是这样,那么(由于“携带有关的信息”是及物的)便可推论说“烟”意指火;其实不然。对比之下,根据非对称依赖性说明,这类事例最终又是对的。“烟”的标记携带着关于火的信息(当它们由火引起的烟所引起时)。但是它们并不指火。因为它们对火的依赖性非对称地依赖于它们对于烟的依赖性。撇开从火到烟的联系,从烟到“烟”的联系仍完好无损;在有火的情境下,我们使用“烟”一词并不依赖于烟所携带的关于火的信息。但是撇开从烟到“烟”的联系,从火到烟的联系也会随之消失;我们在有火的情境下使用“烟”正好依赖于“烟”所携带的关于烟的信息。

总之,世界上的意义比信息少得多。这是因为要有信息,你所需要的是可靠的因果协变,而要有意义,你(至少)还需要非对称性依赖性。信息是无处不在的而非凝固的;意义是凝固的而非无处不在的。关于泛语义主义就说这么多。

本体论。我在第3章已说过,我假定:如果Xs引起Ys这一普遍原则有反事实的支持,那么就存在着一条“涵盖的”规律,它把成为X的属性与成为Ys的一个原因这一属性关联起来:反事实支持的因果普遍原则(要么等同于因果规律要么)是由因果规律所支撑的,而规律就是属性之间的关系。因此关于非对称依赖性的说明所传递的意思就是:“奶牛”意指的是奶牛,(Ⅰ)如果在作为奶牛的属性与作为“奶牛”标记的一个原因的属性之间存在着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关系;(Ⅱ)如果在另一些属性和在为“奶牛”标记的一个原因的属性之间存在着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关系,那么后一种具有普遍效力的关系就非对称性地依赖于前一种关系。

从本体论上讲,我倾向于相信这样的基本原则,即世界包含着属性及其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关系;也就是说,关于属性中的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关系的真理比关于个体的反事实真理要深刻得多——因而不应根据后者而加以分析。然而,从认识论来说,我又坚决肯定能知道属性中存在着一种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关系,但我没有这样的看法,即反事实由于那关系所依据的事实而是真实的。因此从方法论来说,要求根据属性中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关系而清晰地表达出来的哲学分析,必须借助由个体中的反事实关系而清晰表达的分析——用人们在做生意时的说法——来加以“兑现”,这可能是一个糟糕的主意。

这种方法论的观点是我感受相当强烈的一种观点,以至于我打算屈从离题的要求。这里想用几段篇幅,谈谈哲学家怎样由于假定关于规律的真理需由反事实真理来分析或分析为反事实真理而陷入了困境。

下面说的是克里普克对遵守规则的倾向说明的批评性讨论(1982)。根据该说明,加了“+”号的意义可根据一种倾向来加以分析,就如同当被问及“m+n等于多少”之类的问题时“用两数码的总数”来回答一样。但是克里普克说:这类分析不可能完成,因为我们没有这种倾向:我们的计算能力是有限的;我们还会犯错误,等等。对此,他设想他的对方会回答说:“困惑不过是来自于关于倾向的过于粗糙的概念,除了粗糙的、字面上的概念,余者皆同的倾向概念则是在哲学和科学中被标准地使用的概念。”因此被设想的东西其实是关于遵守规则的倾向性描述,它可通过在执行式和完成式之间作出区分来予以支持。

但是,根据克里普克的看法,那也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们应怎样使余者皆同这样的从句为真呢?也许(诉诸于反事实)是这样的:如果我的大脑是由极其特殊的材料构成的,足以把握大数字,如果它被给予了足够的能力,能完成这种大数加法……(等)……,那么假如相加问题涉及到两个大数字m和n,我将用它们的总数作出回答……但我们对之怎么可能有信心呢?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我的大脑是由特殊的大脑材料构成的,我怎么能判断什么会发生呢?这类思考无疑应留给科幻作家和未来学家。对于这种实验有什么结果,我们一无所知。它们可能会使我精神错乱……(等等)。”

克里普克显然是假定:我们没有理由赞成说,理想化条件所限定的普遍原则是有规律的,除非我们能说明在有理想化条件时为真的反事实。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人们为什么严肃地接受了这种方法论。例如如果分子和容器确实能满足由理想的大气规律所给定的条件(分子是完全活跃的,容器是无限地不可透入的;等),那么只有上帝才知道会发生什么;就我所知,如果这些事情都是真实的,那么世界就走向了末日。毕竟这些条件的满足在物理上是不可能的,然而谁又知道在这个物理上不可能的世界里又会发生什么呢?

理想的大气规律要想在科学上享有良好的声誉,没有必要要求:如果真的有理想的气体,我们就一定知道将会发生的一切。所必需的仅仅在于:我们必须知道(例如)如果有理想的大气,那么余者皆同,它们的体积就会随着加之于它们的压力而按反比变化。该理论告诉我们的这一反事实是真实的。

同样,如果存在着心理学的规律,它们能对无限的工作记忆作理想化解释,那么它们为了享有科学上良好的声誉,不必要求我们知道:如果工作记忆真的是无限的,可能发生的会是什么。我们有必要知道的不过是:如果我们确有无限的记忆,那么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们能对任意的m和n计算出m+n的值。这一理论本身告诉我们的反事实是真实的。

同样,即使我们不知道属性之间的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关系中的非对称依赖性使哪一些反事实为真,我们也能知道这些关系中存在着非对称依赖性。我们有必要知道的不过是:如果在P1和P2之间的具有普遍性的关系是非对称地依赖于P3和P4之间的具有普遍性的关系,那么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割裂P3和P4之间的关系,也就会割裂P1和P2之间的关系。该理论告诉我们的反事实是真实的。根据同上。

为了倾吐我的心里话,我将随大流,不时谈谈反事实,舍此再没有更好的办法。既然大家都假定:关于反事实的话语可翻译为关于可能性的话语,那么我有时也会把“成为Y的属性与成为Xs的原因的属性之间存在着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依赖性”与“Ys在一切(近乎于?详下)法则学上可能的世界中引起Xs”等同起来。但是对其任何一点,我都不满意;在我看来,这类还原运动总是有损哲学家的面子的。我特别犹疑的是,我们将审视的某些难题不是来自于下述主张中的错误,即内容依赖于法则学关系中的非对称依赖性,而是根源于下述假定中的错误,即关于法则学关系的主张要求反事实世界/可能世界的转换。

谁有提供证据的重负。我要提倡的意义理论主要是用虚拟条件句加以阐述的。在这一点上,它与所有关于意义的信息理论毫无二致;这些理论的基本主张是:一符号意味着如此这般的东西,因为如果有如此之类的东西的例示,那么它们就会引起那符号的标记。因此,在其展开过程中,你自然可能提出下述反对意见:“我为什么应当相信所诉诸的反事实是真实的?我为什么要相信:如果实在地存在着如此这般的东西,它们就一定以你的理论所要求的方式实在地引起符号标记?”

回答是:不要忘记,这种东西被认为就是哲学。尤其是它是解决布伦塔诺问题的一种尝试,它旨在说明:对于有意向内容的物理状态来说,存在着可从自然主义方面说明的原子论的充分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着手对反事实作出规定。如果我能澄清:当如此这般的东西就是事实时,“X”便意指某物,那就够了。不过我没有义务论证说:既然X意指某物,如此这般的东西就是事实。即是说,解决布伦塔诺问题需要为意向性提供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充分条件。因此如果你想与本文的形而上学结论论战,那么你就得建立这样一个世界,在那里我的反事实都是适用的,但“X”在那里并不意指我认为它要意指的东西。够了;让我们看其中的一点。

好,言归正传。

我们首先要看的不是一种责难,而倒像一个扑朔迷离的难题:即使你能得到足以妥善处理那些实例的理论,我也弄不明白:该理论为什么就是真的;非对称依赖性为什么在信息和内容之间作出了区分。

我们不妨先忘掉自然化问题(一些段落之后,我们再回过头来予以讨论)。我想阐明的是:当语义现象被常识认为游离于关于还原的形而上学争论之外时,非对称依赖性可能就深深扎根于对语义现象的分析之中。为了尽可能使事实公开,在此刻,与其谈论心理表征,倒不如谈一下语言学。

我假定:关于我们所用的语言表达式,我们有大量的实践。而且我还假定:这些实践似乎并不都在一个水平;其中一些以另一些为前提条件,因为一些起作用只是由于另一些适得其所。举一个陈旧的例子,如呼叫人名。它是这样进行的:某人呼喊“约翰”,如果是对的,那么约翰就会来。为什么是约翰?我意思是说:为什么你叫到的正好就是“约翰”?噢,因为实际是:叫出来的那个家伙就是其名字被呼唤为那个声音的家伙。这肯定是没有争议的。

须知,为了具体说明呼叫人名的实践,你必须求助于命名的实践。因此呼叫的实践是寄生于命名的实践之上的;如果没有后者,你就不可能有前者。但是我想:不能反过来吗?即使没有通过称呼其名而呼叫的实践,难道你不能有由命名构成的实践吗(例如有这样的惯例:如果一个人,其名字叫“约翰”,白肤色,那么“约翰是白肤色”就是真的)?我承认这样说是合理的,因此我也认为:呼叫非对称地依赖于命名也是合理的。

毋庸置疑,我可以与我的狗建立一种约定,据此,当我吹口哨时,它就会来。即使我向我的狗吹口哨发出的声音不是我的狗的名字,它也会如此。在这里,学习语言的游戏的确就是训练。因为在我和我的狗之间有一种预先的约定,因此吹口哨才有作用;当我发出那种声音时,我是在教狗该做什么。相比之下,我能通过呼喊约翰的名字而呼叫他,而用不着这类预先约定。当称呼名字的惯例确定下来了,就有条件进行那完全是抽象的呼叫实践:任何有名字的人都能通过称呼其名而被人呼叫。

这些考察说明了非对称依赖性在语义学分析中站稳脚根的一种方式:我们的某些语言实践以我们的某些别的实践为前提条件,运用词项(即表示它们的承载者的名称,表示它们的外延中的事物的谓词)的实践似乎是那大厦的基础。但是是什么使这一切与凝固性,与信息、内容之间的关系发生联系呢?基本看法是:即使要得到板子的“板子”标记没有携带关于板子的信息(无论如何它们携带了关于要求的信息;即是说想得到板子的信息),“板子”的某些标记仍有可能带有关于板子的信息(尤其是,被用来表示板子的状态的标记会携带这样的信息);但是因为存在带有关于板子信息的“板子”标记,因此我不能通过运用“板子”一词去呼叫它而得到板子。于是,在一定意义上,我的“板子”要求在因果上依赖于板子,即使在它们的因果历史中没有板子。但是它们自然不像(根据信息语义学)我的“板子”断言因果地依赖于板子那样因果地依赖于板子。因此“板子”标记能够因果地依赖于与它们意指的板子一致的板子,就有两种语义学上相关的方式,一是通过由板子引起的“板子”标记,一是通过这样的“板子”标记,它们非对称地依赖于由板子所引起的“板子”标记。换言之,一是通过携带着关于板子的信息的“板子”标记,一是通过非对称地依赖于携带着关于板子的信息的“板子”标记的“板子”标记。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不错;我们知道,在我们语言实践中的非对称依赖性怎么可能解释:即使一“板子”的标记只是一个要求而不是引起标记的板子,正像在想得到板子的例子中那样,一“板子”标记是如何意指板子的;即使“约翰”的标记常常用来称呼约翰,它不是由约翰而是由他的不在场所引起的,但“约翰”的标记怎么可能意指约翰。这就是说,我们已能看清非对称依赖性和凝固性之间的某种联系。

但是事实上,这对还原主义者自然没有任何作用。因为在这些例子中,我们是诉诸于语言实践中的非对称依赖性来解释凝固性的。语言实践依赖于语言政策;我称呼我的名字的非对称依赖性可归结为我的所作所为,即只要条件相同,当我想让其来到的人正好是用“约翰”之名予以称呼的人时,我就会发出“约翰”的叫声;如此等等。然而既然执行一项政策就是处在一种意向状态中,那么语言实践中的非对称依赖性怎么可能襄助自然化问题之解释呢?

首先要说的是:恰恰是因为单词的使用者试图履行某种或别的语言政策,单词就不可能有其意义。或者说正因为任何纯粹的心理现象,才有纯粹“在你头脑”中发生的东西。你试图把约翰称作“约翰”,本身并没有使“约翰”成为约翰的名字。它是怎么可能的呢?对于“约翰”之成为约翰的名字来说,在名字与名字的享有者之间必然有某种真实的关系;意向不可能独自建立起真实的关系。这自然是因为意向(仅仅)是意向的;你的意思可能是让“约翰”与约翰之间有某种关系,然而也许并不存在这种关系。更何况你可能想让“约翰”与约翰之间有某种语义关系——例如一个应当命名另一个——然而不可能有这种关系。所能做的只能是把虚无与虚无联系起来;“意向关系”是一种矛盾修辞方法。由于“约翰”与约翰之间存在一种关系,某事情才一定在那个世界发生了。这就是那使语义关系的因果解释观念富有如此魔力的部分原因。(我认为这也就是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论证中正确的东西。然而根据我对原文的理解,他把它与无关紧要的认识论混淆在一起了。因为“约翰”意指约翰,某事情一定在那个世界中发生了。这不是说:因为“约翰”意指约翰,某人就一定可以说出那事情已发生了。)

语言政策并不促成语义关系,但它们也许会促成因果关系,而因果关系也许会促成语义关系。无论如何,这也许是信息语义学由此而有生命力的一种希望。我奉行的是这样的政策,据此,我用“是一板子”断言板子的状态,它还是这样的政策,据此,我用“给我一块板子”请求得到板子,它也是这样的政策,据此,这些实践的第二步非对称地依赖于第一步。我奉行这些政策,就是我处在某种复杂的心理状态中,而我在那种心理状态中又有因果推论,尤其是有这样的推论,即在板子和我的“是一板子”的标记之间有某种因果关系模式;而且在板子和我的“给一块板子”的标记之间有某种(非常不同的)因果关系模式;第二种因果关系模式非对称地依赖于第一种。

现在我们大概可以过河拆桥了。政策本身对语义学也许无关紧要;而有关系的东西也许是奉行政策所引起的因果依赖性模式。“板子”和板子之间的一类因果关系非对称性地依赖于“板子”和板子之间的另一类因果关系,这可能足以解释“板子”标记的凝,固性不管这种关系是不是被维持着。(试比较,第3章所引的斯金纳倡导的学说:语义学依赖于符号和它们的所指之间的功能关系——一种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依赖性关系。这种关系怎样起中介作用——即它是在神经学上起中介作用还是在心理学上起中介作用——则不是语义学描述的内容了。)

基本观点是:如果关于凝固性的非对称性依赖性描述能正好根据符号-世界因果关系而说出来,那么我们甚至能在计划是自然化的背景中予以说明。毫无疑问,正是说话人的语言政策引起了非对称性因果依赖性,根据这种依赖性,凝固性的条件得到了定义;但是,凝固性的条件又在量上限定了起中介作用的机制,因此无须借助于政策就能予以陈述;基于此,它们便可与自然主义和谐共存了。

从最低限度上来说,独立地承认语义关系向因果关系还原的人对于以这种方式接受关于凝固性的事实,没有一个会感到惊诧。例如信息理论正是以这样的方式定义“信息”的,即诉诸于从量上限定因果机制时的稳定的协变,通过这些因果机制,协变才得以维持。以这种方式,它们便对信息(而且是同一信息)为什么能在如此众多、各不相同的通道上传输作出了解释。

同样,如果有价值的是因果模式本身,而不是其作用引起这些模式的机制,那么我们的心理表征也许正是由于我们的概念所进入的因果模式中的非对称依赖性而成为凝固的。即是说,也许可能有这样的机制,它们维持心理表征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中的非对称依赖性,即使对于我们的心理表征的标记,我们明显没有什么政策。如果是这样,那么语言表达式的凝固性的条件和心理表征的凝固性的条件就有可能是同一的,即使机制是非常非常不同的,由于这些机制的作用,两类符号便满足了凝固性的条件。某些比赛是由帆船取胜的,某些是由汽轮取胜的,其在两类比赛中最终取胜的作用机制是非常不同的。但是取胜的条件在量上限定了那些机制,并且对两类比赛是相同的;不管你多么迫切,你取胜所要做的就是首先得加入进去(肯定是准时地)。

………

2.非证实主义者的表演

我们来到了一个重要的分界线。如果我们赞成迄今所阐发的理论,那么我们就是承诺了一种形式的证实主义。因为根据该理论,语义的真值(它以下述方式来自于语义关系的本质)正好是:

P:除非你有可能在法则学上把X-例示与任何别的属性的例示区分开来,否则你就不可能有表达了X属性的符号(或概念)。

或者稍作变化予以表述:

P′:如果“X”至少表述了X,如果有一个Y,你把X与Y区分开来在法则学上是不可能的,那么“X”既表述了X,又表述了Y(即它表述了选言属性:X或Y。)(www.xing528.com)

现在,对于P,我不知道有没有很清楚的反例(P.博格森已针锋相对地、果断地提出了一个,但我不信他能如愿以偿)。不过在另一方面,我又不明白:为什么P或P′一定是真的。有一个意指X而不是Y的词为什么在原则上依赖于有能力对Xs和Ys作出分辨?(根据假定)作为X毕竟是一种不同于作为Y的事态,即使(根据假定)Xs和Ys之间的差异在其中显露出来的世界离我们太远了,以致无法到达。但是如果作为X和作为Y之间的差异是真实的,那么作为X与作为(X或Y)之间的差异也肯定如此。如果作为X与作为(X或Y)之间的差异是真实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以顾及那种差异的方式谈论(与思考)呢?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使你相信可以找到那条思路;在这一点上,我也不敢肯定怎样才能使我相信可以找到它。在最低程度上,可以这样加以表述,即证实主义者的哲学化成就多少年来实际上并没有什么轰动效应。如果只是作为一种尝试,那么对于我们一直讲述的故事知道怎样去修改,也就不错了,假如我们不想让它衍推出P或P′的话。

我认为:答案再清楚也不过了。迄今的陈述有两个部分:存在着一种“信息”条件(粗略地说,“X”表述X,当且仅当Xs作为Xs引起“X”s);以及存在着一种非对称依赖性条件,这是用来对付“凝固性”这样的情况的,在那里,“X”s由Xs以外的事物所引起。正是其中的第一个——信息条件——导致了证实主义。相应地,摆脱证实主义的代价就是一种语义理论,就现在所知的而言,该理论还不是纯粹的信息理论。我打算陈述有关的地理学,把它交给你,让你决定:以此为代价作一个证实主义者值不值得。

你大概还记得,在第3章中,当我们讨论语义学中的斯金纳-德雷特斯克传统时,我曾提到,下述主张几乎触及到了其实质:你的词语(及思想)所意指的东西完全取决于你标记它们的倾向(依赖于它们的标记的、我所谓的“虚拟历史”),而它们的标记的实际历史在语义上是无关紧要的。

迄今的讨论没有偏离斯金纳与德雷特斯克。因为它假定:这学说是正确的——正如我马上要说的,语义关系纯粹是信息的——而且证实主义怎样仿效也很清楚了。试考察孪生人案例。对于水的概念与水2的概念区别,人们首先强调的往往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形成于具有H2O的环境。但是(纯粹的)信息理论并不承认这个解释。只有当概念的标记是由不同规律控制时,这些理论才在概念之间作出区别。因此只有当不同的反事实符合于它们的标记时,进而只有当有这样的(可能的)环境,在其中一个概念被促使得到标记,别的概念则不然时才如此。因此如果你想让水的概念区别于水2的概念,如果你想让纯信息语义学规律起作用,那么你就得假定一个世界,在那里水取决于H2O,而不取决于XYZ,即一个H2O与XYZ在其中泾渭分明的世界,(不容置疑,是一个H2O与XYZ在其中可加以区分的世界)。这就是你从信息语义学到达证实主义的途径。

相应地,你避免证实主义的方法就是:你放宽下述要求,即语义关系只能由虚拟条件句加以表述;而且你把标记的实际历史也考虑进去。紧接着就是描述这类混合的理论。我设想:(符号)“X”和(属性)X之间的关系有三个条件,以至于当它们同时被满足时,“X”就表述X。我的主张大概就是如此。接着我将简要地对引发每一条件的各种原因作出评论。然后我再讨论这类理论难以相容的是什么类型的事实。我还将稍作梳理并引出启迪。最后——你就会高兴地听到——我的建议到此为止。

我断言:“X”意指X,如果:

1“.Xs引起‘X’s”是一条规律。

2.某些“X”s实际上是由Xs引起的。

3.对于所有不等于X的Y而言,如果作为Ys的Ys实际上引起了“X”s,那么Ys引起“X”s就非对称地依赖于Xs引起“X”s。

评注:

条件1:“X→‘X’”是一规律。

*这正好来自于德雷特斯克。它担保:“X”s至少携带着关于Xs的信息(但注意,它们不只是携带了关于Xs的信息)。

*它也可解释:“马”为什么意指马,而不意指小马(即使小马引起了“马”,如果说马那样引起的话)。其基本观点是:当小马引起“马”时,涵盖性的规律就是:马→“马”,而不是小马→“马(”同上)。

*须知,条件1无论如何没有排除“马”意指马或(黑夜里的奶牛),因为根据作为黑夜里的奶牛的黑夜里的奶牛有时被错误地当作是马这一关键假定,在成为“马”之标记的属性与成为黑夜里的奶牛的例示的属性之间的联系(不像成为马的标记的属性与成为小马的例示的属性之间的联系),据说具有自然法则的普遍效力。即是说,信息这样的必要条件并没有完全解决虚拟问题。迄今为止,这已不是什么新闻。

条件2:某些“X”s实际上是由Xs引起的。

*这诉诸的是“X”标记的实际历史,将其作为“X”的意义的构件,因此违反了纯信息理论的假定。

*它排除了“‘马’意指孪生马”,“‘水’意指XYZ”,如此等等。

*它也承认这样的直观,即第一个被非自动机引起的“猫”(在贝克的例子中)是虚假的,假如这就是你觉得应具有的直观。(无论如何,它不需要这样的直观。如果你没有它,你就用不着论证说:为了语义学目的,只是包含了Xs的因果历史应视之为包含了Xs和Ys,与此同时,对那Ys的排除则是偶然的;在这样的事例中,直观应当是:最先由猫引起的“猫”意指猫或自动机,因而是真实的。)

条件3:非对称依赖性。

*对于混合的理论来说,这是解决选言问题之核心所在,因为该理论的纯粹形式原本是:例如假定(a):黑夜中的某些奶牛实际上引起了“马”,(b)关于反事实的常见假定(即黑夜中的奶牛并未引起“马”,只能是马引起“马”),因而它否认“马”意指马或黑夜中的奶牛。

*注意,我们这样做并不依赖于条件2。假定“X”的实际历史必然包含Xs,以至于“马”不能意指孪生马,这是一码事。而假设它必然只包含Xs(以至于,如果黑夜中的某些奶牛引起了马,那么“马”意指马或黑夜中的奶牛),这又是相当不同的另一码事。在那一理论中,接受条件2就等于承认标记的实际历史是由符号的语义属性构成的;而条件3则承认符号对于它们的标记的实际历史就像对于它们的反事实历史一样是凝固的。即是说,它承认一符号的标记实际上是由不在它的外延中的东西引起的。

*条件3也必须否认“‘马’意指马的图画”,以便能说明“马”的隐喻式使用依赖于它的字面上的使用,等等。不要忘记:就事实而言,并不是所有不是由马引起的“马”是虚假的。

总评:混合的理论正好有点证实主义的味道,但这只是就其肯定没有倾向性这一点而言的。我们常常不得不说:“X”s意指X离不开把X与下述属性区别开来的法则学上的可能性,即如果它被例示,那么它就会引起“X”s。(因此我们不得不说:“水”意指某种虚拟的东西,除非有法则学上可能的世界,在其中H2O不同于XYZ,等等)既然我们所必需的东西是:存在着这样的法则学的可能性,即把X与任何在“X”s的实际历史中实在地被例示的属性区别开来。(没有实在地引起“X”s的任何属性,就事实而言是不能满足条件2的;根据现在的说明,这就是“水”不能意指XYZ的理由)。之所以说这种理论残留着证实主义,只是由于它假定:如果黑夜中的奶牛实际上引起“马”,那么“马”要么意指某种虚拟的东西,要么在法则学上可能把与黑夜中的奶牛区别开来。(即是说,残留的证实主义是必要的,因此由黑夜中的奶牛引起的“马”的标记可以服从于条件3。)

其实,我认为:这种证实主义大概可被整合到关于内容本身的理论之中。这一来,你就得让实际的因果历史与关于类概念的语义学关联起来,如让像“水”之类的术语意指一切具有与局部样本的同类关系的某东西。根据假定:在局部样本中没有XY Z,这就使XYZ不在“水”的外延中。比较而言,如果水的标记实际上是无差别地由H2O和XYZ引起的,那么你要从“水”的外延中排除出XYZ就不能诉诸于实际历史。如果在任何从法则学上可理解的世界里,它们是无差别地由H2O和XYZ引起的(即是说,如果对它们的区分在法则学上是不可能的),那么为了把XYZ从“水”的外延中排除出去,你就不能求助于虚拟的因果条件句。因此唯一的出路似乎只能是:把XYZ放逐于“水”的外延之外,以与下述假定保持一致,即“水”所意指的东西一定与它的标记的因果关系有某种联系。我的忠告是:如果这就是证实主义,那么不妨相信它好了。

顺便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混合的观点,青蛙飞捕黑点点而不是苍蝇,这仍是真实的。因为某些青蛙的飞捕是由黑点点引起的(黑点点满足条件2);不存在与青蛙心理学相一致的世界,在那里青蛙飞捕的是苍蝇而不是黑点点(苍蝇不能满足条件3)。相反,麦克白[4]的匕首概念表述的正好是匕首——而不是匕首幻象,因为即使匕首和匕首幻象在这个世界都能引起匕首标记,但仍有可能的世界存在,在那里麦克白能把它们区分开来。即使你不想要太多的证实主义,为了对付幻觉论证的语义学翻版,你大概得要一点点证实主义。

碰巧,在我们对语义属性常常作出因果规律说明的地方,我们现在就有一种诉诸于因果规律和实际因果历史的说明。作为结果的陈述只能是最低限度的证实主义,有理由说,它是一个好东西。但是剩下的自然再没有什么可口的东西了。纯粹的信息理论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在一些方面,它们所做的胜过于混合理论。尤其是,它们长于谈论独角兽。

纯信息理论能像它们处理“桌子”和“椅子”那样处理“独角兽”。因为根据这种理论,语义关系所需要的不过是属性中适当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联系,而且你在未被例示的属性中可能得到这种联系,因而“独角兽”意指独角兽所必需的就仅仅是一个法则学上可能的世界,在其中,前者由后者引起,并且满足通常的非对称性依赖性强制。根据纯信息理论,未被例示并不是属性中的语义学上值得关注的属性。

相比之下,混合信息理论对未被例示采取了相当严肃的观点;尤其是“独角兽”并不能借助对条件1-3的满足而意指独角兽,因为它异乎寻常地未能满足2。结论是:纯理论能够把独角兽当作一原始的概念,而混合理论不得不把它当作一个事实上节略的描述。混合理论事实上必须说:表述了未被例示的属性的概念,其实是出自于表述了已被例示的属性的概念的构造;毋庸置疑,这里存在着某种古怪的罗素式的东西。无论如何,它也许不是一个悲剧。纯理论甚至不得不说:“方的圆”不可能是原始的,因为自然没有这样的法则学上可能的世界,在其中,“方的圆”是由方圆的例示引起的。因此如果包含了条件1-3的混合理论对于内容来说不可能是必要的,省略了条件2的对应的纯理论也是如此。

纯理论和混合理论两者都得承认原始的与派生的是一种类别划分。而且纯理论能够比混合理论更直接地承认语义学上是原始的和句法学上是简单的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我过去以为(参阅“关于天赋争论的流行态度”,福多,1981c):“原始的概念”意味的几乎就是“词典上的概念”(即大概是由英语的句法简单的谓词表述的概念)。而现在我则倾向于认为:它意味的几乎就是“词典上的、未被例示的概念”。从外延上说,这大概接近于没有差别,因为未被例示的词典上的属性是非常非常罕见的。如此罕见,以致人们可能会冒险推断:它们的稀罕性决非偶然。也许已被例示的词典上的概念构成了一种语义学上的自然种类。

3.小结:神怎样知道你正在想什么?

“即使是神也不能仅通过内窥你的大脑而分辨你的中枢状态的意向内容。”这是对“外在主义”的内容观的一种概述。它也是拒斥“功能作用”语义学的一种方式,因为根据功能作用理论,当你知道关于一种心理状态的心内的因果关系的事实时,你就知道其内容所随附的事实。

凝固性预下了赌注。如果像我所设想的那样,一种意向状态的标记的原因论在实践中能够以任意多样的形式一致于具有相同内容的所有标记,那么由此大概可以说:即使是神也不能借助注意一种心理状态的实际因果关系而分辨其内容是什么。这似乎是不令人满意的,因为真正的因果的——对立于信息的——理论常常认为:一种心理状态标记的实际因果关系就是那决定其内容的东西。作为这种理论之核心的直观是:它一定是某种像由猫所引起的东西,而正是猫又使某一思想成为一种关于猫的思想。这类直观与关于凝固性的事实之间的争执一直是我的讨论中的一个主题;而且关于内容的“混合的”陈述的确是一种公正对待因果理论和法则理论的尝试。

在你头脑中的东西并不决定内容,实际的因果关系也不决定内容,但是如果神来观察你的心理状态的实际因果关系和反事实因果关系的周围空间,那么他就能分辨你的状态的内容。一种状态的内容随附于它的实际的因果关系以及某些反事实。我的主张大致如此。

如果的确如此,那么(除了我们将考虑的某些解释)它就解决了有无可能为内容提供自然主义说明这一布伦塔诺问题。因此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它就是重要的。为了使该主张生动分明,我打算匆匆考察一个例子,它将说明:如果接受该理论,那么上帝会怎样查阅一种心理状态的实际因果关系以及有关的反事实,以解析选言问题的一个简单案例。这也许可以看作是我一直加以阐发的学说之主要部分的概括。

为简明起见,我假定:上帝在内窥你的大脑时所看到的是许多电灯泡,每一个上面都有一个字母。(高技术大脑上有LCDs——即液晶显示器——译者)当你处在一种状态中,灯泡就在你头脑中发亮了,通过说明哪些灯泡发亮,一心理状态类型就得到了说明。而一心理状态类型中的一标记就是一时空区域,在其中,相应的一列灯泡就会发亮。我想,这接近于神经学的合理性,同样也必然符合于严肃的哲学目的。

在上帝关注你头脑中的东西与世界中的东西之间的关系时,他所看到的就是:有许多实例,在其中灯泡相关于比如说局部末梢环境的特征而有规律地开和关。他能判断这些关系是有规律的,因为他能判断:它们是有反事实支持的。而且他之能分辨它们有反事实的支持,是因为根据假定,他不仅能看到实际的因果关系,而且还能看到环绕它们的反事实空间。

我们假设: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你的特殊情况下,这就是上帝所能做的。有一标号为c的灯泡,当有猫在场的时候,它有规律地发亮;还有一标号为s的灯泡,在周围有鞋的时候,它就有规律地发亮。我们可以假定:正确的陈述是:c′s发亮意味着猫(即它构成了你对关于猫的概念的标记之持有),s′s发亮意味着鞋。

但是上帝并不能假定这一点;至少迄今还未如此。他不能的理由是:他碰到了关于凝固性的问题。结果便是:即使你头脑中的某些c标记是由猫引起的,但你的某些c标记由鞋引起也会是真的。而且像猫→c因果模式一样,鞋→c因果模式也支持反事实;存在着这样的环境,在那里鞋可靠地引起cs。(我假定:统计数字无关紧要,即是说对于c-状态的意向内容而言,不管鞋引起的cs对于猫引起的cs的相对频率最终是什么,这都没有关系。上帝不会用意向归因掷骰子。)

上帝也碰到了孪生地球-猫的麻烦。它们是自动机,因此既不是猫,也不是鞋。但是由于孪生地球-猫和真实的猫之间有相似性,因此它们也会开启c灯泡,而且由于孪生地球-猫和真实的鞋之间有相似性,因此它们也会开启s灯泡。既然上帝能看到反事实,那么他也就能知道:所有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因为上帝有凝固性与孪生物的如此之类的麻烦,因此他也就有选言问题。据设想,这个问题是这样产生的:孪生地球-猫所引起的cs像鞋所引起或将会引起的cs一样,从语义学上说正好相似于猫所引起的cs,即是说它们都意指猫。鞋在其中引起cs的情境就是鞋在其中被错误地当作猫的情境;孪生地球-猫在其中引起cs的情境就是孪生地球-猫被错误地当作猫的情境,如果那里有猫的话。

然而上帝不能采取常说的那种理所当然的方式。上帝之爱要求他兼顾替代性的假说,即c是两可的,某些c标记意指鞋,某些则意指孪生地球-猫。这就是上帝对上述二难问题的解决方式。他自问:“实际的因果模式是什么样子?”“有一个世界,除了在反事实世界中cs不能被猫所引起以外,它大致相似于真实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因果模式是什么样子?”

对前一问题的回答否认了孪生物,在c标记的实际因果历史中根本就不存在孪生地球-猫,因此c标记并不意指孪生地球-猫。对后一问题的回答据说否认了鞋。这里有两种相互关联的可能性:

一个是:即使猫→c关联一直不在其适当的位置上,你仍得到了鞋引起的c标记。但是那些由鞋引起的c标记甚至不能意指猫。因为任何符号都不意指猫,除非它携带着关于猫的信息。但是没有符号携带着关于猫的信息,除非它的标记鬼使神差地、普遍必然地依赖于猫。然而根据现在的假定,鞋引起的c标记并不普遍必然地依赖于猫;即使是在猫→c关联被打破的世界中,你仍能得到这些标记。基本观点是:如果鞋引起cs不是莫明其妙地、普遍必然地依赖于猫引起cs,如果上帝准备放弃基于信息的语义学的基本原则,即是说放弃符号的内容莫明其妙地依赖于其标记所从属的合规律的因果关系,那么上帝就只能让鞋引起的cs意指猫。我猜想,上帝并不打算弃之不顾。

另一有关的可能性是:如果猫不引起cs,那么鞋也不会引起cs。如果这个反事实是真的,那么上帝就会修正下述假定,即c意指猫:一方面,存在着不是由猫所引起的cs(凝固性),另一方面,存在着这样的基本直观,即一种符号基于其标记指向猫之类的稳固的因果联系而意指猫。如果鞋引起的cs从因果关系上说依赖于猫——在猫如果不引起cs那么鞋也如此的意义上——那么上帝便会把一个c标记当作意指猫,即使它被鞋所引起,这也是对的。

因此上帝能借助观察你的中枢状态的实际因果关系和有关的反事实而分清你的意向内容。事实上,他能运用差异方法,正像别的有理性的动因一样。因此你的中枢状态的意向内容是什么,这是一个事实问题。上帝没有必要为布伦塔诺问题而忧心忡忡。我们也是如此。

4.结论:我们解决了布伦塔诺问题吗?

假设本文中的一切都是对的。那么我们所做的就是对以一种词汇表达的语义关系(即句法上原始的谓词与由它表述的属性之间的语义关系)作出说明,这种词汇只涉及到自然主义的(尤其是因果性的)表达式和指称内涵的、只带一个s的对象的表达式(尤其是指称规律和属性的表达式)。它源于下述论述,即符号既是凝固的,又是信息的,并与具有法则性的依赖性的创造符号关系是吻合的。更有甚者,既然说明完全是原子论式的,因此意向性和整体论之间的联系就不是内在的,尽管许许多多赶时髦的哲学家近来走向了其对立面。

因此,这解决了布伦塔诺问题吗?换言之,信息加凝固性等于内容吗?信息与凝固性就是你说明意向性所需要的全部吗?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对于把内容等同于信息的标准的责难就是选言问题。相应地,我在这篇文章中一直心照不宣地假定:如果你能得到一种内容理论,它能使下述两种直观协调一致,前一直观是:只有当“X”标记携带着关于X-例示的信息时,“X”才意指X,后一直观是:只有当你能够得到不由Xs引起的X-标记时,“X”也意指X,那么你才完成了解决布伦塔诺问题所必须完成的工作。不过关于内容,除了信息和凝固性之外,也许还有理由要求别的东西。这些理由可能会是什么呢?

例如,有一些人认为:你必须加上某种意识。然而,面对从弗洛伊德到乔姆斯基的、以否认其中之一为基础的成功的研究纲领,一意强调内容与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在我看来就有点卢德派的味道了。因此严肃地说,我不打算接受这种观点;但是我确实承认:如果我是错误的,而它又是一个严肃的观点,那么意向性问题大概是无望解决的,因为意识问题大概无望解决。

另一可能性是:你不得不搬进某种规范性。我有点同情这一主张。凝固性赢得了这样的观点,即使用符号的某些方法在本体论上寄生于别的方法之上。但是我们的要求肯定不止于此;我们希望:某些使用符号的方法最终是错误的。在我们建构的表征图景中,认为存在着错误的表征,认为它们是应予避免的东西,这样的观点根据何在呢?

人们可能会设法让规范性关系从本体论的关系中派生出来,但是进一步思考,这似乎又是不可能的。使用符号的一种方法非对称地依赖于另一种,这一事实意味着:我们宁可用第二种方法,也不用第一种,为什么是这样,是找不到明显的理由的。不止在此处,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本体论的优先性从规范性上说似乎是中立的,尽管柏拉图反其道而行之。该怎么办呢?

到此,经历了整个令人厌倦的论证过程的读者,对于第3章所反对的关于内容的目的论说明可能会感受到一种怀旧的忧伤。正如我那时曾说明过的,关于功能的话语直接导致了(至少一种)规范性的话语;哪里有功能,哪里也就有出现错误功能和功能失常的逻辑空间。因此可以说:目的论理论在协调自然主义的要求与意向归因的规范性、以及与真实地加以评估的语义赋值之间的关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而糟糕的目的论理论在解决意向不确定性时则显得如此软弱无力。

然而我们使之一分为二不是没有可能的。在我看来,第3章的论证已相当肯定地表明:你不可能从心理状态的生物功能中派生出它的意向内容(至少可以说,如果你对它的生物学功能的说明以它的选择历史为基础,那么就没有可能)。但是尝试着绕走另一条路也许是明智的:基于对于内容的一种独立的、非目的论的和自然主义的说明(例如像我们一直在探索的那种说明),你大概可以根据心理状态所表征的东西而解释该心理状态的功能。例如,信念P的功能就是把世界表征为:在它有时(某时)作为P的实例的情况下如此这般的P。假如表征的概念是独立地被定义的,以这种方式谈论就没有违反自然主义的顾忌。

而且,这种分析的一个论点就是:它为意向状态的功能所提供的说明可能是真实的。我假定,(至少是更高级的)有机体就属于决策理论机的种类;稍微改变一下说法,如果(除了凭运气,当且仅当)他们的信念是真的,那么它们就以最大限度地增加他们的功利的方式行动。所以信念为了在这种机器中执行其功能,必要的条件就是:它应是真实的。因此虚假的信念就事实而言在其限度内是不能执行它们的功能的。根据这种观点,结论可能是:表征本身没有规范性的内涵。表征正好就是一种因果关系——正好是信息加非对称依赖性——进而既不是好东西也不是坏东西。当表征状态有根据它们的内容而定义的功能时(当如此这般地表征世界的一种状态具有把世界表征为某某东西的功能时),赋值便得到了。在这些情况下,错误表征就是功能缺陷,而且本身是很可惜的。

然而,这是极其繁复难解的;如果这类说明要让人信服,那么还有很多要做的事情。例如,如果弗洛伊德是对的,那么某些虚假的信念通过掩饰难以容忍的真实性也可执行一种功能。但它们由此完成了它们的功能吗?如果是这样,那么虚假的信念看上去就可能是有功能的,因此语义赋值和功能赋值便土崩瓦解了。这就使下述流行的看法成为可疑的了,它事实上主张:错误表征是坏事,因为它是一种功能失灵。我不知道人们会怎样严肃地理解这些例子,在这里我也不打算再进一步探讨这一争论。也许我们说到这个分上就够了:如果你受着关于意向归因的规范性的目的论说明这一观念的驱使,那么选择就仍是开放的,即使你认为(我认为你应当如此)关于内容的目的论说明是没有前途的。

假设我们能用类似于我们一直在讨论的方式巧妙地解决关于规范性的争端,那么断言已经解决了布伦塔诺问题是合理的吗?有一种想法,它是用来安抚那些坚持哲学问题永远不可能得到解决这一原则的哲学家的:即使意向性真的等于信息加凝固性,那么也没有必要得出结论说:信息加凝固性足以说明智能。处在具有意向内容的状态的充分条件不一定非得是具有信念或愿望的充分条件,或者说没有必要是处在别的心理条件的充分条件。

例如,可以论证说:信念不只是有内容的状态;它们是有内容的状态,而且它们的因果关系服从某种合理的决策理论的原则,以及某种合理的推理理论的原则,等等。我从未听说有论据表明:不满足别的一些意向性条件,你就不能满足成为一种信念的意向性条件。(关于内容的功能-作用理论可以衍推这一点,因为它们一般把内容与“最低程度的合理性”联系起来了;它们的坏的方面就说到这里。)如果内容等于信息加凝固性,那么一种好的内容理论就可能准许实实在在地把(非派生的)意向性归之于温度计、恒温器之类;即是说,根据这种好的内容理论,这类装置的某些状态就是可从语义学上加以估值的。我认为:不应把这看作是一种还原,即使(在我看来)把信念和愿望归之于温度计或恒温器的确是不可能的。

总之,结论大概是:有意向的东西是心理的东西的巨大超集;而且只要它不是一种关于心理的东西的疯狂的超集(例如只要它不是包罗万象的),那么就是可接受的。当你研究你的直观、寻找关于解决布伦塔诺问题的公认方案的反事实时,记住这一点大有裨益;人们不会去驳斥这样的理论,它仅通过说明状态S不是一种命题态度便衍推说:状态S具有某某内容。如果你对解决布伦塔诺问题的可能性常常忧心忡忡,那么记住有意向的东西可能是心理的东西的巨大超集也是有好处的。解决布伦塔问题终究可能使大多数心灵哲学仍陷在原来常见的困境中;因此技术性失业势必不会出现。

最后的话。假设我们有关于内容的自然主义的充分条件。我自然不会由此说:我们的任何中枢状态或我们的任何公共符号都有它们所表达的内容,因为它们满足了那些削价出售的条件。而且仅根据存在着内容的充分条件也不能推论说:宇宙中的任何东西实际上都有这种结果。“P蕴涵Q”对于Q是中立的。上帝能够接受任何真实的假言支的结论,只要他知道其前提不是虚假的;但我们做不到。

另一方面,如果存在着关于内容的自然主义充分条件,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些条件没有被满足,那么我们至少有可能断言:例如“猫”可能意指猫,尽管我们知道还有相反的情况。这大概是心灵哲学(或语言哲学,或别的什么)最终所到达的一种令人满意的状况。因为“猫”意指猫,其表面的合理性毕竟是相当真实的。对于你们这些家伙,我一无所知,但是当其他行业的朋友问我:哲学家们近来进展如何时,我会告诉他们:哲学家这些天已形成了确实很深奥的主张——在第一类概念体系中,你知道吗?——其实,“猫”并不意指猫……他们嘲笑我。我觉得那很令人难堪。

注释

①这是正确的,即使像功能主义者所假定的:对处在心理状态的必要、充分条件的物理主义阐述一般不是类规律式的。

②某些意向规律限制了特定时间下的特定有机体的状态中的关系。这些规律甚至可以泛化到通常没有心理状态的有机体上。

③为避免重复,我将把这当作表示一种内容理论的技术术语,这种理论既是物理主义的又是原子论的,即(Ⅰ()Ⅱ)据以都为假的理论。

④事实上,德雷特斯克有两种关于内容的说法。在文中我叙述了其中一个,它把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联系概念当作基本的;还有一个是用条件概率加以阐述的。我认为:条件概率一说掉进了死胡同,而把内容与具有自然法则普遍效力的关系联系起来则是《知识与信息流》一书中的一个令人感兴趣的观点。不管怎样,为了这一讨论的目的,我建议阅读德雷特斯克的论著。

⑤一附带的论点是:必须保护静电复印(xerox)原则。

⑥这种对选言问题的探讨与认识论中的“范例”论证有某种姻缘关系。两者都假定:有这样的情境,因此一种符号适用于处在这些情境中的一类事物这样的事实是由它具有的符号意义所构成的。“‘狗’不可能只适用于罗弗,因为‘狗’的意义是这样构成的,即罗弗是人们说‘狗’一词所关于的那类事物中的一个范例。”

⑦我非常感谢D.罗森塔尔,与他的一席话使我茅塞顿开。顺便要说的是,糖精的例子并不罕见;关于性格形成学家所说的“超常”刺激的任何例子都有助于得出同样的结论。

⑧我迄今所论证的一直是:诉诸于选择历史不能把从F中表征事物的有机体与表征它们为有反事实支持(所有Fs且只有Fs是Gs)的世界中的G的有机体区别开来。一种平行的论证路线得出了现在的结论:当F和G必然共外延时,求助于进化历史不能把对F的选择与对G的选择区别开来:如果你总是同时得到Fs和Gs,那么选择其中一个的机制由此也会选择另一个,因此成为F和成为G的效用总是相同的。

⑨加以必要的修改即是:特迪的熊是人工的,但真实的熊也是人工的。我们装配出一种,而自然之母装配出另一种。哲学是充满着惊奇的。

⑩我在文章末尾将讨论一种理论,其变种严重地违背了信息语义学的措辞,即使对其精神的背叛不太严重。

关于类型1与类型2的区分,参阅本书第3章(即中译Ⅰ)。

试比较《心理语义学》(1987),在那里,我假定——现在我认为是错误的——基于信息的语义学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环境。就我的分辨力所及而言,我假定这一点,因为我认为:任何关于内容的信息理论必然或多或少相近于下述名声不太好的表述:“所有奶牛且只有奶牛引起‘奶牛’”。这是严肃地接受语义凝固性的一个失误。

就像一符号的其他“非标示”用法一样。参看福多(将出版)。

即使不是,也自然一样,用不着求助于意向(带一个s的)习语。非对称依赖性一说深深陷入了关于属性、关系、规律和别的抽象的实在论之中。这类实在论是否妨碍了语义学理论的论断成为物理主义的论断——如果妨碍了,语义学理论是否是物理主义的,要不要紧——这是一些有趣的问题。但是没有一个是我这里打算予以处理的。只需说:就我对该词的理解而言,自然主义用不着包含唯物主义,如果后者被认为否定了抽象实体的本体论地位的话。

正如G.雷伊所述:“余者皆同从句的可行性不是依赖于对理想化的实际说明或可实现性,而是依赖于对它们所从属的规律的明显例外能否借助于独立的、可说明的冲突而加以解释。它是由具有诸独立理论的银行所开的一张支票,这支票几乎就是那些理论,它们的独立的证据能使之有效。因此问题不是:余者皆同从句是否能被替换,而是所有的错误能否作为独立的冲突得到解释?”有必要阐述雷伊的观点所隐含的思想,即一般来说,为了知道满足一余者皆同条件的结果,我们不得不知道:如果没有“独立冲突”的源泉起作用,什么会发生。要知道它,我们就得在最低程度上知道“独立冲突”的源泉是什么,就得知道别的什么规律能与正被考察的余者皆同规律相互作用。但是要知道它在这些条件下对科学理论构造实际有什么作用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个反事实自然不是空洞的。它事实上断言:我们做加法的能力只受我们的工作记忆的限制;尤其是受我们对于怎样加数字所知道的东西的限制。温和地说,这些断言常常是不明确的。例如时至今日,没有人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是由于记忆的强制作用,正常的说英语的人都能解析该语言的每一句子。(“庭院小道”这类句子似乎就提供了反例。)结果,语言学中某些相当深刻的问题之解决就取决于这个问题。

例如S.瓦格纳的“心理表征理论”(ms)就批评了我将倡导的、对该观点的一种阐释,他认为:“存在着微妙地相似于我们的世界的世界,在那里奶牛不可能被错误地当作马”,这“有不切实际的、不合理的结论”。事实上,我所坚持的只是:如果“奶牛”意指牛而不是马,那么把奶牛与马区分清楚在法则学上必定是可能的;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都是不切实际的。你接受了瓦格纳所痛斥的结论,仅仅是因为你把我关于语义学的说明与下述关于模型的说明搞混了,该模型是:如果P在法则学上是可能的,那么就有一个世界,其中,正好有作为P的实例。

可以肯定:这不是非对称依赖性得以成立的唯一方法,例如,如我所主张的,如果导致错误标签和错误的预言等的语言符号之使用,非对称地依赖于它们的正确应用,那么该非对称性不可能根源于语言实践,就像称呼非对称地依赖于命名一样;存在着称呼的惯例,但没有标签的惯例。自然,对于我们的心理表征,我们没有语言实践(没有惯例)。

我将模糊地使用“概念”;有时它指的是心理表征(遵循心理学用法),有时指心理表征的内涵(遵循哲学的用法)。上下文将说明哪一种理解是有问题的。当我想命名一个概念时,我将用加标记的对应英语单词;如“奶牛”代表奶牛的概念。

“即是”不如说“例如”,因为就现在的目的而言,我们不打算在选言谓项和歧义谓项之间作出区分。

对于我正建议的证实主义所包含的这类处理办法,博格森并不是唯一的批评者。

信息与非对称依赖性条件是“X”表述X的充分条件中的项目;即是说它们是充分条件之满足中的必要的、联合的充分条件。

德雷特斯克本人并不相信纯信息语义学;他关于解决选言问题的建议要求的是:关于获得一个概念的历史的事实是与对它的外延的确定连在一起的(参阅第3章)。关于这一点——没有不合理的东西——对于纯信息理论优于非纯信息理论,不存在先验的论证。但是正如我们已看到的那样,德雷特斯克在他的纯信息陈述之上再加上一个因果历史这一方法并没有把他带到他想去的地方。

一个存在着H2O但不存在XYZ(或相反)的世界并没有考虑进来,因为即使H2O在只有H2O的世界唯一地控制了实际的水标记,而在那些假定XYZ与水标记的联系是法则联系的世界里,XYZ则控制了反事实的水标记。记住独角兽:可能存在着关于未被例示的属性的规律。

对比之下,他能通过注视你的大脑来判明你的哪一种心理状态在那个区域,你的心理过程属于什么范围。如果他是一个方法论的智者,那么他至少能够如此,我肯定他是这样的智者。

对于歧义性和选言性之间的差异,我没有论述,因为我感觉到像这里的区分一样,“选言”问题实际上就是“选言或歧义性”问题,参阅注

严格地说,该观点只是主张:如果c-标记意指孪生物,它根据的必然是某些语义条件的满足而不是我们正在讨论的那一个。

塞尔论证说:意识一定介入了,因为别的东西不可能表明自己能把“派生的”意向性与真实的意向性区别开来。然而,如果现在的说明是正确的,那么这就不正确。粗略地说,如果X′s的意向性依赖X′s对条件1-3的满足,那么X′s的意向性就是真实的。如果它是由Y′s对条件1-3的满足派生的,Y又不等于X,那么它就是派生的。(中译注——这里所说的卢德派是指19世纪英国手工业者为破坏纺织机器而组成的集团,其成员一般带假面具,夜间行动。)

我要说的是,我(对博格森的论述)是有点同情的。麻烦在于:要求规范性是基础的,这就使人想到存在着更多的对自然化语义学的要求,即比它所提供的、对外延等概念的还原更多的要求。但是这“更多”等于什么?把一术语用于它的外延中的一事物就是正确地使用该术语。当你说那就是使桌子成为“桌子”的外延的东西,就肯定不再有这样的问题:用“桌子”于桌子为什么是正确的。因而似乎是,如果你有一个关于语义关系的还原理论,那么就没有为规范性奠定基础的工作要做了。

简言之,我不清楚:“悬而未决的问题”论证怎样——或者说是否——触及到现在的例子。我斗胆地说:克里普克对于意义的规范力量的担忧要么是没有意义的,要么是再次回到了还原问题;无论如何,它不是一个新问题。不过,在本文中,我已克服了这些忧虑。

参考文献

F.德雷特斯克(1981):《知识与信息流》,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

——(1983):“关于信念的认识论”,《综合》,55,3-19。

D.帕皮诺(1988):《实在与表征》,牛津:巴兹尔·布莱克韦尔。

B.洛尔(1981)《心:灵与意义》,剑桥大学出版社。

R.斯托纳克(1984):《探究》,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

R.米利肯(1984):《语言、思想与其他生物学范畴》,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

——(1986):“无规律的思想:无内容的认知科学”,《哲学评论》,95,47-80。

D.伊斯雷尔(1987):“行动中信念的命题对象之作用”,CSLI专题报告,No.CSLI-87-72,斯坦福大学出版社。

D.丹尼特(1978):《脑猝病》,剑桥。

——(1981):“真正的相信者”,载A.F.希思编:《科学解释》,牛津:克拉伦登出版社。

——(1987):《意向观》,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

J.福多(1981c):《表征》,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

——(1987):《心理语义学》,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

S.克里普克(1982):《维特根斯坦论规则和私人语言》,哈佛大学出版社。

P.博格森(1989):“评C.麦金的《维特根斯坦论意义》”,《哲学评论》,1,83-84。

R.卡明斯(1989):“表征与协变”,载S.西尔弗斯编:《表征》,4,哲学研究丛书,多德克特:克卢威尔。

G.雷伊(未发表):“概念、模式和个体心理学。”

【注释】

[1]译自J.福多:《内容理论与其他论文》,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90,第3-4章(第3章为“Ⅰ:问题”,第4章为“Ⅱ:理论”),有删节。

[2]即本中译的下部分:“内容理论之二:理论”。

[3]此处原文为Prefecatory,查无此词。现据S.斯蒂克等编《心理表征》一书所选该文对应处“Prefatory”译出。

[4]Macbeth(?-1057),苏格兰国王,其生平故事构成莎士比亚《麦克白》一剧的基本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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