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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面积、分布、利用状况及分类体系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以一定行政区域或自然区域为单位,查清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而进行的调查。这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和56个二级类。2007—2009年我国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面积、分布、利用状况及分类体系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向土地资源的索取是多方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人类生存和生活的需要更加多样化。为了满足与日俱增的多种需要,必然要进行大量的利用土地、改造土地的活动,对土地资源进行多种形式的利用,从而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土地利用类型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以一定行政区域或自然区域为单位,查清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而进行的调查。

土地利用类型是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影响下,经过人类劳动干预而形成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的改善,土地利用方式及其特点呈现明显的动态变化,因此土地利用现状对土地资源研究及评价更具有现实意义。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类型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点等。根据土地利用方式、结构及特点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按照一定的原则和依据,划分不同层次的土地利用类型结构体系就是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土地利用分类的地域单元,反映土地的经济特点,表现为具有不同特点的土地利用方式。它不同于土地类型,后者是一个地域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作用的自然综合体,反映土地的自然状态特点的差异性。而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定不是单纯为了认识利用现状的地域差异,更主要的是为了评定土地的生产力。

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土地利用特点差异极大,分类相对比较复杂。最早的分类系统是1984年实行的城乡二元制的两级分类系统。多年的调查实践和成果应用证明,这个土地分类系统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基本满足了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法律的要求以及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需要,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1月1日试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这次的分类系统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三级分类体系。(www.xing528.com)

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土地管理的需要,真正做到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科学地划分土地利用类型,将土地管理纳入系统化、标准化的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从过去的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是土地资源管理的一次历史性突破,为今后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现状类型提供了技术保障,对于国家掌握真实的土地资源数据、全面摸清土地资源利用家底、为国土资源科学化管理乃至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具有重大意义。这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和56个二级类。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2007—2009年我国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此次土地调查以县级行政区为调查单元,调查精度以1∶1万比例尺为主,在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数据库及网络通信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全国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了连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但是,土地资源单元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影响下,在时间上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的改善,土地利用方式及其特点呈现明显的动态变化。为保持土地利用现状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要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的基础上,以高时间分辨率、高空间分辨率的遥感影像数据为数据源,利用现代测绘、RS、GIS、GPS等技术对土地利用现状的变化进行实时调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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