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驿程:唐代邮路里程及其规定

驿程:唐代邮路里程及其规定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驿程即驿路里程。邮签即驿馆的更筹,用途主要是计时,但也兼有计程的作用。边远及无驿路者则以日为程,具体里程无法确知。唐代驿路的走向与里程,是报请中央批准的,地方政府并不能自作主张。选人注川峡、广南、福建路幕职、州县官,给程限,违期不到任者,依法查处。出使辽国的使者,亦定其程限,限期回京。此外还有一些关于行驿的常识,如在规定速度之上加倍行进,称为“倍程”或“倍道”。

驿程:唐代邮路里程及其规定

所谓驿程即驿路里程。唐宋驿程的计算方法,水陆不同。陆路驿程的计算,是以过驿的数目为单位,驿距一定则驿程可知。水路则稍复杂,一般来说是以邮签为计算工具。邮签即驿馆的更筹,用途主要是计时,但也兼有计程的作用。更筹上刻有时间刻度,以行船的时辰数乘以船行每时的速度,就得到所行的水驿之程。《山堂肆考》卷一七六“报程”条对此有明确的解释,云:“邮签即漏筹也,舟中所用以分时者。”《九家集注杜诗》卷三五亦指出它是“舟中所用,以知时者也”。杜甫《宿青草湖》:“宿浆依农事,邮签报水程。”写大历四年(769)乘船赴衡岳,驿船中夫役在以邮签报告水程,沿用的就是这一做法。边远及无驿路者则以日为程,具体里程无法确知。如唐朝通云南的驿路,从巂州俄淮岭至阳苴哶城的蛮界路段共十九驿,一千五十四里,从安南府城至蛮王见坐苴哶城水陆五十二日程,无驿路,“只计日,无里数”(《蛮书》卷一《云南界内途程第一》)。

唐代驿路的走向与里程,是报请中央批准的,地方政府并不能自作主张。《唐会要》卷八六《道路》所载的众多道路,如大和二年(828)郑州刺史杨归厚奏置的府城驿路,定州奏改的白石岭南驿路,大中三年(849)郑渥、节度使李玭新开的文川谷路,都是准敕修建的。宋代不仅如此,甚至连驿程都得诏定。《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三:“户、兵部言:泾原路新建城寨西安州,未限定驿程。经略司相度,自镇戎军至平夏城为一程,自平夏城至临羌寨为一程,自临羌寨至西安州为一程。仍乞平夏城驿以石门为名,临羌寨驿以秋苇为名,西安州驿以南牟为名。从之。”连驿名都得经过批准,《宋会要辑稿·方域一〇》就载有好几个驿名、驿程诏定的事例,可见宋代对馆驿和驿路的控制之严。

宋代驿程都经过严密计算,并有专书记载。《遂初堂书目》中的《北都驿程图》,《通志》卷六六《艺文略第四》著录的《天下驿程记》一卷、卷七二《图谱略第一》著录的《诸路至京驿程图》,都是这样的专书,而唐代却没有。宋代史书对驿程的记载也比唐代要详尽、明确。《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八列有自东京至襄阳府的驿程,系勘验所得:“京至延镇四十五里,尉氏县至许田镇七十五里,许田镇至颍昌四十五里。”同书卷二四四载有宋东京至辽国燕京的地理驿程:“泗州至临淮县六十里,临清至青阳驿八十里,青阳驿至虹县八十里,……上京至燕二千七百五十里,燕至东京一千三百十七里。自东京一千三百十七里,自东京至泗川一千三十四里。”《宝庆明志》卷一所载驿程,则连余数都计算出来了:“今自本州迎恩驿挨排,沿路经过州县驿程,至东京都亭驿实计二千五百二十八里,二百四十有五步。”可见其计算之精密。

无论唐宋,行遣公事都有规定的程期,久而久之,唐宋人都养成了计程办事的习惯,连估计敌情都是如此。《资治通鉴》卷二七四:“彦琼疑(孙)铎等有异志,曰:‘告者云今日贼至临清,计程须六日晚方至,为备未晚。’”胡注:“《(元丰)九域志》:‘临清县南至魏州城一百五十里。皇甫晖等以壬辰至临清,史彦琼以为六日晚方至魏州者,以师行日五十里,故计其涉三日方至也。’”表明计程行事是唐人的思维习惯。

唐宋诗文中计程的文字更多。《南部新书》乙卷引卢弘正《题柳泉驿》载其前后两过永济渡,都是八月十七日午时;两宿湖城县,都是六月十四日,这一结论是他“计程”得出的。张籍《送安西将》:“计程沙塞口,望伴驿峰头。”王建《过喜祥山馆》[4]:“夜过深山算驿程,三回黑地听泉声。”石介《柳池驿中作》:“二十二余程鸟道,一千一百里江声。听尽行尽不觉远,西去出山犹七程。”赵抃《熙宁壬子至节夕宿两当驿》:“里数二千七百余,两当冬夜宿中途。”说明唐宋时人出门都是计程而行。他们还经常与其他交通情况对比,表达对身无公务、不计程行之悠闲自在的羡慕。武元衡《江上寄隐者》:“归舟不计程。”刘禹锡《罢和州游建康》:“官闲不计程。”陆游《早行》:“闲人不计程。”皆此意。(www.xing528.com)

唐宋人将一驿的里程通称“一程”。叶梦得说,他在蔡州,每岁造酒送至京师亲旧,“陆走七程”(《避暑录话》卷一),而秦观《祖氏先茔芝记》也说“蔡去京师七驿”,可证。我们在唐宋诗文中常见到“数程”之类字眼,如窦常《之任武陵寒食日途次松滋渡先寄刘员外禹锡》:“江转数程淹驿骑,楚曾三户少人烟。”许浑《东游留别李丛秀才》:“数程山路长侵夜,千里家书动隔秋。”苏颂《发牛山》:“山坂萦纡道阻长,数程行处尚相望。”其中“程”均指一驿之程,具体距离唐宋各异[5]

与“程”相应的是程期,即完成公务的官定日期。《唐律疏议》卷四:“程者,依令,公案小事五日程,中事十日程,大事二十日程。及公使各有行程,如此之类,是为有程期者。”而“道路远近,皆有程期。如或稽违,日多少差加罪”(《唐会要》卷五七)。唐朝对各个方面的公务都规定了具体程期。杜甫《前出塞九首》其一:“公家有程期,亡命婴祸罗。”宋之问《使过襄阳登凤林寺阁》:“信美虽南国,严程限北归。”说到军队行进、使官奉使都有期限。其中期限促迫的称为严程,唐诗中多见。如刘希夷《送友人之新丰》:“宾游宽旅宴,王事促严程。”顾况《从军行二首》其一:“笳奏还以哀,肃肃趣严程。”内外六品以下官员考第申送朝廷,吏部及制敕所授官员赴任,皆准令式,据地理远近定其程限。周广顺元年(951)二月敕:今后诸道州府录事参军、判司、县令、主簿等新授官,准令式给程限,如不按期到任,便报吏部,“同违程不上收阙使用”(《五代会要》卷二〇)。流移之人各差专使领送,亦“皆有程限,不得稽留迟缓”(《唐六典》卷六)。不少唐代诗人都提到自己在流贬途中,为严程所迫,不得休息,说的就是这一制度。如宋之问《自洪府舟行直书其事》:“严程无休隙,日夜涉风水。”韩愈岳阳楼别窦司直》:“鱼腹甘所葬,严程迫风帆。”

宋朝也有类似规定,如出任远官的必须依期进发,不准托故不赴。选人注川峡、广南、福建路幕职、州县官,给程限,违期不到任者,依法查处。出使辽国的使者,亦定其程限,限期回京。战士赴前线,州县官得替或赴任移替,均计程给券。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行驿的常识,如在规定速度之上加倍行进,称为“倍程”或“倍道”。《旧唐书》卷一二三《王绍传》载,德宗西幸,王绍为救急,“乃督缘路轻货,趣金、商路,倍程出洋州以赴行在”。后唐魏王李继岌伐蜀,“回军在道,而有邺都之变,庄宗与刘后命内臣张汉宾赍急诏,所在催魏王归阙。张汉宾乘驿,倍道急行,至兴元西县,逢魏王,宣传诏旨”(《太平广记》卷八〇引《王氏见闻录》)。沿路州县馆驿提供免费食宿,称为“县次”或“路次”。《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上》:“癸丑,诏皇族五服等已上居四方者,家一人赴山陵,县次给食。”《唐摭言》卷二:“出使江外,路次于宋。”又作“途次”或“道次”。《大唐新语》卷二:“(李嗣真)为(来)俊臣所构,放于岭表。俊臣死,征还,途次桂阳而终。”《旧唐书》卷一八六上《王弘义传》:“俊臣贬,弘义亦流放琼州,妄称敕追。时胡元礼为侍御史,使岭南,道次于襄邓,会而按之。”从所引实例看,所谓途次、道次,指的多是公行,宿次的地方表面上看是小地名,实为驿馆名的省称,这是需要注意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