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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查账:错弊、表现、思路详解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润分配是对利润的所有权和占有权进行划分,保证其合理归属与运用的过程。在企业存续期间,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要按照规定的去向和程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查账中常见的错弊种类、表现形态及其查账思路见表7-10。

利润分配查账:错弊、表现、思路详解

利润分配是对利润的所有权和占有权进行划分,保证其合理归属与运用的过程。在企业存续期间,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要按照规定的去向和程序进行分配。其分配形式主要有:以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形式留存企业;以应付利润的形式在投资者和合作者之间的分配。

利润分配查账中常见的错弊种类、表现形态及其查账思路见表7-10。

表7-10 利润分配查账问题及思路一览表

续表

续表

【例7-24】查账人员在审查某企业的“盈余公积”账户时,发现该企业在审计年度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12 400元,而会计凭证显示提取比例为5%,因此,怀疑该企业未按规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首先,审计人员查阅了“实收资本”账户,确定企业的实收资本为4 500 000元,又从“法定盈余公积”明细账查知当年的期初余额为1 000 000元,未达到资本总额的50%。

然后,查账人员调阅了有关的“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账户,了解到该企业当年实现净利润250 000元,有“罚没损失”2 000元;根据上述数据,企业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50 000-2 000)×10%=24 800(元)。

可以看出,该企业未按规定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少提了12 400元。

企业应补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2 4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 12 400

【例7-25】查账人员在审阅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账户时,发现该企业在审计年度底发放了普通股股利,共20 000元。查账人员需要确定该公司的股利发放是否合规。

首先,查账人员查阅了该公司当年的“本年利润”账户,发现该企业有税后净利润100 000元,已结转“利润分配”账户,因此该企业发放股利属正常情况;其次,从“股本”账户查知该企业普通股额定股份为10 000股,已发行10 000股,没有发放优先股;第三,查账人员调阅了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凭证,进行复核,也未发现违反利润分配顺序的错账;第四,从“应付股利”账户查知宣布发放股利的凭证号为315#,调阅该凭证,摘要显示“按额定股份,每股发放2元”,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20 000

贷:应付股利 20 000

最后,查账人员再次审阅“股本”账户,从备忘录中查知12月28日,企业接受股东赠送股份200股,而企业股利发放的过户截止日为12月31日,该日发行在外的股份为9 800股。

企业按额定股份10 000股发放了股利,但12月31日应只有在册股9 800股,因此,股东捐赠200股的股利并没有相应的在册股。审计人员就此问题查问会计主管人员,在事实面前,主管人员承认该款项归入企业的小金库

此项假账可调整如下:

借:库存现金 400

贷:应付股利 400

借:应付股利 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0

【例7-26】审计人员在审查某股份公司的股利发放时,发现该公司对普通股和优先股发放了同等的0.2元/股的股利,而优先股的额定股利发放率为5%,股票面值为8元,因此,未能保证优先股利益。

审计人员首先查阅了该公司的“股本”账户,了解到该公司发行了普通股200 000股,面值4元/股;发行优先股50 000股,面值8元/股。其次,查阅了“利润分配”账户,了解到该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0 000元,没有罚没支出和未弥补亏损,已按规定提取了盈余公积金,有关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0 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金 10 000

——应付股利 50 000

借:本年利润 100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 000

最后,从“应付股利”明细账查知,当年发放普通股股利40 000元,优先股股利10 000元。

按该公司优先股的额定股利发放率,当年应发放优先股股利为:8×5%=0.4(元/股),共20 000元,因此该公司少发放了优先股股利10 000元。

由于该企业当年尚有未分配利润30 000元,所以可调账如下:(www.xing528.com)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 000

贷:应付股利——优先股 10 000

【例7-27】某企业相关账户中有以下记载:

(1)2011年的“本年净利润”中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68 500元的记录。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164 000

贷:所得税费用 31 515

利润分配——弥补亏损 68 500

——未分配利润 63 985

(2)2011年“利润分配”中的“未分配利润”有期初借方余额68 500元的记录。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弥补亏损 68 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8 5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8 198.5

贷:应付账款——罚金 22 000

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6 198.5

(3)历年“利润表”和“未分配利润”中载有以下内容:

该企业2005年发生亏损396 000元,自2006~2010年已分别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90 000元、65 000元、53 000元、57 000元和62 500元。

可以看出,该企业2005年发生的亏损,到2011年已超过可用税前利润弥补的5年期限,应用税后利润弥补,由于错误地计入税前利润,因此影响了应纳所得税的正确计算。该错账调整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7 125

贷:应交税费 17 125

借:应交税费 17 125

贷:银行存款 17 125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 1 71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712.5

【例7-28】查账人员在审查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利发放时,发现该企业当年没有盈利,股利发放出自盈余公积,查账人员怀疑股利发放超过了规定的额度。

该查账人员的查账思路应为:

(1)首先调阅企业的“本年利润”账户,确定当年发生的亏损是用什么弥补的。

(2)查阅“应付股利”账户,确认该公司用盈余公积发放股利的总额和单价。

(3)查阅“股本”账户,了解股票面值是多少,股本总额是多少。

(4)查阅“盈余公积金”明细账,查证弥补亏损和发放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为多少。

(5)根据发放股利后,确认公司盈余公积和股利率,是否符合规定,若盈余公积发放股利后不小于资本总额的25%,则符合规定,否则不符合规定;股利发放额若不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为合法,否则不合法。(用盈余公积发放股利时,不能超过股票面值的6%)

【例7-29】查账人员在审阅某企业2011年的“盈余公积”账户时,发现该企业2011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查账人员需要确定该企业当年的盈余公积金是否达到资本总额的50%。

该查证应通过以下几步来进行:

(1)审查该企业当年的“本年利润”账户,确认该企业2010年实现的净利润是多少。

(2)审查“实收资本”账户,确认当年实收资本期末余额为多少。

(3)审查“盈余公积”账户的“法定盈余公积”明细账,确认该账户2011年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是多少。

(4)把该企业2010年的期末余额与资本总额进行比较,若期末余额小于资本总额的50%,则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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